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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员工可以买期货吗 期货公司员工可以买期货吗现在

期货大神 白银期货 2023年08月30日

期货交易员合法吗

都是合法的,但实施起来会有违规的情况比如不具备资质,或者接受全权委托(没有投顾资格等)的情况下就是非法了。

境内批准的期货交易销谈所有四家: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1、大连商品交亏答碰易所(英文名称为Dalian Commodity Exchange,英文缩写为DCE)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举宴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

截至2016年末,大商所拥有会员单位166家,指定交割库247个,投资者开户数273.70万个,其中法人客户8.21万个;2016年,大商所年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达到15.37亿手和61.41万亿元。大商所目前是全球最大的油脂、塑料、煤炭、铁矿石和农产品期货市场。

2、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是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

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品种有:白糖--SR PTA--TA棉花--CF强麦--WS硬麦--WT籼稻--ER甲醇--ME。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缩写CFFEX),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4、上海期货交易所(Shanghai Futures Exchange,缩写为SHFE)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能,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并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种期货合约。

期货公司员工为什么不能炒期货呢

为了防止员工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害客户的利益(比如对冲、歼团键对赌,员工成交优先等),如果客户知道期货代理公司自己的员工也炒期货或悉,一般都氏巧会担心收到不公正的待遇,从而影响客户投资和客户的数量,最终导致期货公司的佣金收入减少。

期货公司员工可以本人 做期货业务吗

我就是从事期货的,期货有明白法律标明期货从业人员是不能进行期货买笑告卖的。碰孙明

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买卖,期货公司不得承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买卖:(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期货监视管理机构、期货买卖所、期货保证凯戚金平安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职业人员;

(三)证券、期货市场制止进入者;

(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资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国务院期货监视管理机构规则不得从事期货买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961

证券从业人员能炒期货吗

期货可以。但证券从业人员禁止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和北京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

拓展资料:

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规定,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四)在经纪业务桐运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局携梁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隐判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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