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的分支机构 国债期货的单位
国内正规的期货平台有哪些呢
正规的期货交易平台都有:
1、上海期货交易所;
2、大连商品交易所;
3、郑州商品交易所;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规期货交纳塌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它是枣铅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洞岩圆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是不讲利益核算。
在这个意义上,正规期货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
金融机构需要申请哪些资质
(一)银行卡业务
1.银行卡发卡
2.信用卡发卡
3.信用卡收单
4.外资银行借记卡
(二)第三方托管、存管、保管及账户业务
5.公募基金托管
6.私募基金和资管产品托管
7.社保基金境外托管
8.社保基金境内托管
9.QDII、RQDII境内托管
10.QDII境外托管
11.QFII、RQFII托管
部分略
16.期货结算和保证金存管(含上期所、大商所、中金所、郑商所、国际能源所)
17.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
18.第三方支付的备付金账户
19.P2P第三方存管(因法规暂缺失、列举大致三种模式)
20.海外投资基金键兄资金保管银行
21.公司债受托管理人
(三)投资及交易类
22.银行衍生品交易(包括银监会和外管局,外管局又包括银行间和代客)
23.外资银行债券投资
24.QFII
25.RQFII
26.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资格
27.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会员资格
28.债券做市商
29.银行间外币对做市商
30.人民币对外币即期、远期和掉期做市商
31.外汇综合做市商
32.外汇一级交易商
部分略(具体参见报告)
(四)结算及结算代理业务
39.债券结算代理行
40.基金销售支付结算银行
41.股票期权资金结算银行
42.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指定结算银行
43.CIPS系统直参行资质
(五拦汪)代客理财、代销及外汇业务
44.银行理财产品发售
45.银行代客境外理财
46.商业银行代销保险
47.商业银行代销基金
48.商业银行代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9.代客利率互换
(六)外汇
50.银行结售汇业务
51.离岸银行业务
52.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业务资质
(六)债券发行及承销业务资质
53.金融债发行和上市
54.金融债承销
5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
56.国债承销团成员
(七)法人机构准入
57.城商行机构准入及股东资格要求
58.外资法人银行机构准入
59.民营银行机构准入
60.农村商业银行机构准入
61.村镇银行机构准入
(八)其他
62.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资格
63.大额存单发起资格
64.同业存单发起资格
65.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
二、银监会监管的非银金融机构法人准入
66.信托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67.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68.消费金融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69.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法人机构稿衡袭准入
70.汽车金融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71.货币经纪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三、证券公司
(一)投资银行业务
72.企业债主承销商资格
7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
74.券商在新三板的主办券商资格
75.保荐机构资质
76.公司债承销业务
77.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
78.证券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
(二)信用交易业务
79.融资融券业务
80.股票约定式购回业务资格
81.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资格
82.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
(三)经纪业务
83.证券公司介绍业务
8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
85.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
(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86.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87.境外投资顾问资格
88.券商财务顾问资格
(五)资产管理业务
89.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质
90.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91.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92.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
93.资产管理机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94.证券公司、资管机构QFII资格
(六)证券自营业务
95.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格
96.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资质
(七)基金及代销金融产品
97.证券公司代销基金
98.公募基金管理人
99.券商公募基金托管
100.证券公司、基金公司QDII
101.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券商、基金)
(八)创新业务
102.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个案准入
(九)机构准入
103.证券公司机构准入
104.证券公司子公司准入
105.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准入
106.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准入
(十)其他
107.证券业协会机构报价与转入系统参与人
108.中证登乙类结算参与人
四、基金、期货、其他
(一)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
109.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质
110.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业务
111.券商对基金公司参股、控股资格
112.基金公司机构准入
113.基金子公司机构准入
114.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准入
(二)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
115.期货公司代销基金
116.期货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商
117.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
118.期货公司商品期货经纪业务
119.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
120.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121.期货资产管理业务
122.期货公司机构准入
(三)其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基金销售)
12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准入
12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代销基金
125.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准入
126.基金销售第三方平台辅助服务
五、保险、中介服务及互联网金融
(一)保险
127.保险公司机构准入及业务准入
128.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准入
129.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业务
130.外资保险公司机构准入
131.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QFII
132.保险公司代销基金
(二)中介机构及互联网金融业务准入
部分略(具体参见报告)
139.地方资产管理机构
140.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
141.非金融支付机构
142.小额贷款公司(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对比)
143.融资性担保公司(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对比)
案例:28.债券做市商一、法规依据和准入条件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4项: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
2.《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 3号)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1号,2007-01-09)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做市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或净资本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
(二)市场表现活跃,提交申请时上一年度的现券交易量排名前80位;
(三)提交申请前,已在银行间市场尝试做市业务,具备必要的经验和能力;
(四)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激励考核机制
(五)有较强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分析能力;
(六)相关业务部门有5人以上的合格债券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七)提交申请前2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二、具体办理细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审批服务指南》确定债券做市商具体准入流程如下:
(四)受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更准确地说是金融市场司债券处,相关咨询均通过债券处。
(五)决定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七)申请人条件
和上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列举的7项条件完全相同。
(八)申请材料
1.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做市商,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做市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相关业务部门情况简介(包括人员构成、岗位设置、职责划分等);
(6)提交申请前2年在银行间市场活动情况的报告(包括做市业务尝试情况总结);
(7)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提交申请前2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8)提交申请前2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书面说明;
(9)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九)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值班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2)网上接收:暂无。
(3)信函接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值班室,地址:此处略,具体见报告。
(4)联系电话:此处略,详见报告
(5)传真:010-66016675
(6)电子邮箱:zqjyc@pbc.gov.cn
(十七)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债券交易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三、债券做市商权利义务
这主要通过交易商协会加以规范,而不是行政性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0]第2号)中详细规定了债券做市商的评价体系,主要有:
第十条做市商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一)合规性:主要评价做市商是否遵循《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报价价差: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对各待偿期限债券双边报价价差(以bp表示)。
(三)报价量: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的报价总量情况。
(四)成交量: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的做市成交笔数和成交总量情况。
(五)配合与报告:主要评价做市商配合主管部门工作、提交季度报告的及时性和质量等情况。
(六)加分项:主要对在某些方面表现较好的做市商给予加分,包括最优报价次数、连续报价债券只数和关键期限国债做市等情况。
(七)减分项:主要对合规性指标表现较差和有违反相关自律规则行为的做市商给予减分。
四、债券做市商和其他资质之间的关联关系
债券做市商银行可以自动获得其他的资质:开展对客利率互换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代客理财账户;
加分项有: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五、目前债券做市商市场名单
截止2015年8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共25家,此外还有47家债券尝试做市商: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中国工商银行
2
中国农业银行
3
中国银行
4
中国建设银行
5
招商银行
6
中信银行
7
中国光大银行
8
兴业银行
9
中国民生银行
10
恒丰银行
11
北京银行
12
上海银行
13
南京银行
14
杭州银行
15
汉口银行
16
中信证券
17
国泰君安证券
18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9
国家开发银行
20
交通银行
21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2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4
广发银行
25
浦东发展银行
尝试做市商共47家(名单此处略)
国债期货开户门槛
国债期货开户门槛和股指一样,都是50万元的门槛,还需要有10笔以上实盘交易记录,通过知识测试,现在可以有条件只验资不需要再参加知识测试和交易经历要求。
拓展资料
国债购买
1.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
无记名式国债的购买对象主要是各种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无记名式实物券国债的购买是最简单的。投资者可在发行期内到销售无记名式国债的各大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和证券机构的各个网点,持款填单购买。无记名式国债的面值种类一般为100元、500元、1000元等。
2.凭证式国债的购买
凭证式国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其发售和兑付是通过各大银行的储蓄网点、邮政储蓄部门的网点以及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办理。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购买、兑取需要。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在发行期间内持款到各网点填单交款,办理购买事宜。由发行点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其内容包括购买日期、购买人姓名、购买券种、购买金额、身份证件号码等,填完后交购买者收妥。办理手续和银行定期存款办理手续类似。
凭证式国债以百元为起点整数发售,按面值购买。发行期过后,对于客户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可由指毕备定的经办机构在控制指标内继续向社会发售。投资者在发行期后购买时,银行将重新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投资者购买时仍按面值购买。购买日即为起息日。兑付时按实际持有天数、按相应档次利率计付利息(利息计算到到期时兑付期的最基数笑后一日)。
3.记账式国债的购买
购买记账式国债可以到证券公司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试点商业银行包搏含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A:柜台记账式国债。通过银行买柜台记账式国债,最好开通网上银行账户,直接在家的电脑上进入银行的网页,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在交易时间内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什么是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是交易对象的中长短期可交割金融凭证,以附有利率的有价证券为标准的一种金融期货。它实际上是交易市场上的固定到期日和标准交易额进行交易的短期投资,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工具的远期合约。同其他期货一样,利率期货也是在法律的约束下,通过市场公开竞价,买卖双方商定在未来规定日期按约定利率进行一定数额的有价证券的交割。这些有价证券的市场价深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若利率上升,其市价会下降;如利率下跌,则其市价会上涨。影响利率水平的因素较多,但主要的因素有: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通货膨胀、国民生产与所得、国民对汽车与房屋的需求等均会影响利率的走势。利率波动使得金融市场上的借贷双方均面临利率风险,为了避免或减少利率风险,因此而产生了利率期货。利率期货与远期利率有所不同,后者的合约交易仅限于银行系统内进行,并不涉及交易所,没有统一的交易规定;而且,交易对象是有具体金额、利息期限的币种。[1]
中文名
利率期货
分类
短期利率期货和长期利率期货
最早提出时间
1975年10月
推出单位
芝加哥期货交易
定义
交易对象的中长短期可交割金融凭证,以附有利率的有价证券为标准
快速
导航
分类特点基本功能交割方式相关名词发展前景
发展历程
利率期货合约最早于1975年10月由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在此之后利率期货交易得到迅速发展。虽然利率期货的产生较之外汇期货晚了三年多,但发展速度却比外汇期货快得多,应用范围也远较外汇期货广泛。在期货交易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利率期货早已超过农产品期货而成为成交量最大的一个类别。在美国,利率期货的成交量甚至已占到整个期货交易总量的一半以上。
由于利率期货,美国国债市场规模大幅上升
7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治理国内经济和在汇率自由浮动后稳定汇率,西方各国纷纷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以往的利率管制得以放松甚至取消,导致利率波动日益频繁而剧烈。面对日趋严重的利率风险,各类金融商品持有者,尤其是各类金融机构迫切需要一种既简便可行、又切实有效的管理利率风险的工具。利率期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NMA)抵押凭证期货合约,标志着利率期货这一新的金融期货类别的诞生。在这之后不久,为了满足人们管理短期利率风险的需要,1976年1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推出了3个月期的美国短期国库券期货交易,并大获成功,在整个70年代后半期,它一直是交易最活跃的短期利率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