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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结算资格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

佚名 白银期货 2023年08月25日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分为( )。

【答案】:C,D

《老链陵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6条规唤高定,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侍戚资格。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满足哪些条

1.结算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具有2年工作经验。高级管理人员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管理人员变更比例不超过50%。持续经营2个年度。股东2年内未刑事处罚。

2.董事长,经理至少2人期货证宏辩券从业5年以上。其中1人在期货从业5年以上。连续担任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注册资金不低于蔽猛缺5000万元,申请日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合格。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权益不低于8000万。被控股东期末净资金不低于2亿元。或者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适应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3.董事长经理中至少3人在期货证券从事5年以上,至少2人在期货从业5年以上。连续担任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4.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2个月的风险指标合格。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没季度末不低于3亿。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或者3个会计年度中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期货净资产不应低于10亿元。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5亿元。

5.申请金融期货知州结算业务资格需要申请的条件:

申请书计划书决议文件从业人员表 2个月风险监管报表 2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和3个会计年度每季度客户权益总额情况表。

期货公司要取得中金所全面结算会员需要具备啥条件

第七条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二)具有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的详细计划,包括部门设置、人员配置、岗位责任、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等;(三)结算和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具有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或者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2年以上经历;(四)具有满足金融期货结算业务需要的期货从业人员;(五)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卜举用记录,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六)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七)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八)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且已整改完成并经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九)近3年内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且已整改完成并经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金融机构,在最近2年成立或者重组的,应当自成立或者重组完成之日起持续经营;(十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第九条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吵绝一)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三)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人升弊姿民币3亿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者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中,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到底指是什么

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是指即结算银行,也称“特别结算会员”,其为没有(直接)结算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并承担结算风险。

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违反规定接纳会员的。

(2)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的。

(3)违反规定使用、分配收益的。

(4)不按照规定公布山渣毁即时行情的,或者发布价格预测信息的。

(5)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的。

(6)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梁春文件、资料的。

(7)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的。

(8)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

(9)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

(10)限制会员实物交割总量的。

(11)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

(12)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逗备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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