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期货 期货交易的品种有哪些
期货交易起源于哪
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告带旁质的交易活动。当时的罗马议会大厦广场、雅典的大交易市场就曾是这样的中心交易场所。到12世纪,这种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国的发展规模很大,专业化程度也很高。 1251年,英国大宪章正式允许外国商人到英国参加季节性交易会。后来,在贸易中出现了对在途货物提前签署文件,列明商品品种、数量、价格,预交保证金购买,进而买卖文件合同的现象。1571年,英国创建了实际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场——伦敦皇家交易所,在其原址上后来成立了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其后,荷袜橡兰的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谷物交易所,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开设了咖啡交易所。1666年,伦敦皇家交易所毁于伦敦大火,但交易仍在当时伦敦城的几家咖啡馆中继续进行。17世纪前后行谈,荷兰在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发明了期权交易方式,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中心形成了交易郁金香的期权市场。1726年,另一家商品交易所在法国巴黎诞生。
(一) 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产生
(二) 187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产生
(三) 1876年伦敦金属交易所产生
(四) 1885年法国期货市场产生
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
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向结算所缴纳一小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这笔钱叫做保证金。首次买入合约叫建立多头头寸,首次卖出合约叫建立空头头寸。然后,手头的合约要进行每日结算,即逐日盯市。
建立买卖头敏巧寸(术语叫开仓)后不必一直持有到期,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做一笔反向交易,冲销原来的头寸,这笔交易叫平仓。如第一天卖出10手股指期货合约,第二天又买回10手合约。那么第一笔是开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笔是平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当天又买入20手股指期货合桥侍键约,这时变成开仓20手股指期货多头。然后再卖出其中的10手,这时叫平仓10手股指期货多头,还剩10手股指期货多头。
一天交易结束后手头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持仓。在以上交易过程中,第一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多头。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当时的罗马议会大厦广场、雅典的大交易市场就曾是这样的中心交易场所。到12世纪,这种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国的发展规模很大,专业化程度也很高。 1251年,英国大宪章正式允许外国商人到英国参加季节性交易会。后来,在贸易中出现了对在途货物提前签署文件,列明商品品种、数量、价格,预交保证金购买,进而买卖文件合同的现象。1571年,英国创建了实际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场——伦敦皇家交易所,在其原址上后来成立了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其后,荷兰的阿姆谈颤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谷物交易所,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开设了咖啡交易所。1666年,伦敦皇家交易所毁于伦敦大火,但交易仍在当时伦敦城的几家咖啡馆中继续进行。17世纪前后,荷兰在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发明了期权交易方式,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中心形成了交易郁金香的期权市场。1726年,另一家商品交易所在法国巴黎诞生。
1、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产生;
2、187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产生;
3、1876年伦敦金属交易所产生;
4、1885年法国期货市场产生操作方式。 1.以小博大。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2.双向交易。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
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4.市场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
5.组织严密,效率高。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种内即可完成。
期货交易的品种有哪些
全球主要股指期货合约列表
国外常见指数期货合约介绍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与发展
日本股指期货的产生与发展
韩国股指衍生品市场经验探索
台湾地区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的发展简况
沪深300指数是如何编制的?
沪深300指数主要成分股有哪些?
合约大小是多少?什么是合约乘数?
沪深300指数期货收取多少保证金?
合约有涨跌停板吗?
什么是熔断机制?
每日的开盘价、收盘价是如何确定的?
每日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
最后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为什么不用收盘价呢?
什么是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
合约挂牌几个月份?
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哪一天?
股指期货每天交易时间和股票市场一样吗?
一、国外主要上市股指期货品种
1、全球主要股指期货合约列表
国家指数期货合约开设时间开设交易所
美国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罩颂告指数期货(VLF) 1982.2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价值线指数期货(VLF) 1982.2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
加拿大多伦多50指数期货(Toronto50) 1987.5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
英国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FTSE100) 1984.5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
法国法国证券商协会40股指期货(CAC-40) 1988.6法国期货交易所(MATIF)
德国德国股指期货(DAX-30) 1990.9德国期货交易所(DTB)
瑞士瑞士股指期货(SMI) 1990.11
荷兰阿姆斯特丹股指期货EOE指数 1988.10阿姆斯特丹金融交易所(FTA)
泛欧100指数期货(Eurotop100) 1991.6荷兰期权交易所(EOE)
西班牙西樱斗班牙股指期货(IBEX35) 1992.1西班牙衍生品交易所(MEFFRV)
瑞典瑞典股指期货(OMX) 1989.12
奥地利奥地利股指期货(ATX) 1992.8
比利时比利时股指20期货(BEL 20) 1993.9
丹麦丹麦股指期货(KFX) 1989.12
芬兰芬兰指数期货(FOX 1988.5
日本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 225) 1988.9
大阪证券交易所(OSE)东证综合指数期货(TOPIX) 1988.9东京证券交易所(TSE)
新加坡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 225) 1986.9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
摩根世界指数期货(NISCI) 1993.3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HIS) 1986.5香港期货交易所
韩国韩国200指数期货(KOPSI200) 1996.6韩国期货交易所(KFE)
台湾台湾综合指数期货(TX) 1998.7台湾期货交易所(TAIMEX)
澳大利亚普通股指数期货(All Ordinaries) 1983.2悉尼期货交易所(SFE)
新西兰新西兰40指数期货(NZSE 40) 1991.9
2、国外常见指数期货合约介绍
标的名称 SP500
DowJonesIndustrialAverage
NASDAQ 100
FTSE-100
标准普尔500
指数期货
道琼斯平均工业指数期货
纳斯达克100
指数期货
英国金融时报
指数期物明货
交易所
CME CBOT CME LIFFE
商品代码
SP DJ ND FTSE- 100
最小变动价位
0.1点($25) 1点($10) 0.5点($50) 0.5(5英镑)
契约价值
$250*SP$10*DJ$100*ND 10英镑* FTSE- 100
交易月份
三,六,九,十二三,六,九,十二三,六,九,十二三,六,九,十二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合约月份第三个星期四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
标的名称 E-mini SP500
E-mini DJ
E-mini NASDAQ 100
Nikkei-225
迷你标普500指数期货
迷你道指期货
迷你纳斯达克指数期货
日经225指数
交易所
CME CBOT CME SIMEX
商品代码
ES YM NQ SSI
最小变动价位
0.25点($12.5) 1点($5) 0.5点($10) 5点(¥2500)
契约价值
$50*SP$5*YM$20*NQ¥500*SSI
交易月份
三,六,九,十二三,六,九,十二三,六,九,十二三,六,九,十二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合约月份第三个
星期四合约月份第二个周五的前一个营业日
3、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与发展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易始于一九八六年五月六日,该股市指数期货合约是根据恒生指数及其四项分类指数:地产、公用事业、金融及工商而定。合约分为四个月份,即当前月、下一月、以及后两个季月,当前为4月,则合约分为4月恒指、5月恒指、6月恒指、9月恒指,4月合约现金交割之后,则合约变化为5月合约、6月合约、9月合约、12月合约,之后循环反复。合约价值则等于合约的现行结算价格乘以五十港币。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香港股指期货的产生及其迅猛发展阶段、体制改革阶段及其稳步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一九八六年五月至一九八七年十月,即总结为指数期货的产生、迅猛发展和交易危机。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七年,世界股票价格指数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机,在世界股指期货大发展的良好背景下,一九八六年五月份,香港期货交易所成功推出恒生指数期货交易。在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挂牌上市后的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期货交易火爆,发展势头迅猛,当年五月份日均成交量为1,800份,到了一九八七年十月,成交量突破25,000份,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六日成交量破纪录放大到40,000份。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美国华尔街股市单日暴跌近23%,并由此引发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风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一九八七年十月中下旬,香港股市同样无法避免历经四天的严重股灾,股指期货出现首次交易危机。由于香港期货交易所应付对手风险能力不足,加之当时期货保证公司保证服务欠缺,恒生指数暴跌420多点,香港期货交易所不得不增加保证金和扩大停板价幅,期货指数迅速跌至停板。很多会员由于大面积亏损需要及时补充履约保证金却无力支付,导致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结算额,欠款额高达数亿港币。十月二十日,纽约道.琼期指数暴跌,鉴于不少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拖欠债务,香港股票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宣布休市四天。
第二阶段:香港期货交易所被迫改革。1987年10月,美国股市暴跌引发了全球股灾,香港股市历经四天惨跌,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严重危机。为了应对当时庞大的保证金不足引发的严重债务风险,特别是为防止日后期货交易可能出现的潜在交割危机,香港期货交易所着手对结算和保证制度进行大刀阔斧改革。
香港期货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货合约时最早结算任务完全是由结算所承担,结算所管辖会员的买卖,并监控会员可能发生的交易风险;而会员则管辖其客户的买卖,负责监控客户交易风险,会员执行结算所的可靠程序,但并不负有履行其保证的功能或义务,即不能保证客户能支付任何未平仓合约保证金。一九八七年十月出现交割危机之后,结算制度的改革要求提上日程。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香港期货交易所作出一个拯救期货市场的决定,即由香港政府出资50%,主要银行和经纪出资50%,筹措一笔二十亿元港币的备用贷款给予香港期货保证公司(之后增至港币四十亿元),增强其抗风险能力,保证香港期货交易所所有期货合约的履行。之后,保证公司动用了约二十亿元港币的备用储备来处理未能履行合约经纪会员的十八亿元未平仓合约。但之后政府规定该笔贷款将通过追讨未履行责任会员欠款及期货合约和所有股票交易的特别征费来偿还。通过征收特别征费偿还交割债务,无形中将该笔拯救贷款转嫁到了投资者身上。
随后期货交易所继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强其抗风险能力,并且使其监控市场风险的功能得到加强。改革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将会员分为四种等级,只替自己买卖的经纪划为第一类经纪会员,代表自己及交易所会员客户进行交易的经纪划为第二类经纪会员,代表非会员客户进行交易的经纪划为第三类经纪会员,有包销权的经纪则划为第四类经纪会员。交易所依据承受风险的大小相应提高交易经纪会员的股本要求,通过此次改革,每一类经纪会员被要求对其顾客的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监察,且会员还负有承受客户可能拖欠保证金的风险。其二,通过改革成立二亿港币的储备基金,代替以前的保证公司,期交所结算公司可以利用该笔基金直接支付经纪会员拖欠的保证金,及时化解市场交易、交割风险。其三,改革的另一结果是对结算所进行重组。为了更严格地保证经纪会员存放发展按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通过此次重组,将结算公司并为期货交易所的附属公司,完成日常交易和交割的结算任务,更便于期货交易所及时控制风险和应对危机。
第三阶段:交易所改革后至今,金融期货市场的规范和发展。经过系列改革,香港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活动逐渐稳定,投资者重新恢复对股指期货交易的信心。市场体制和各项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交易量不断上升,并且为我国内地的股指期货建立和日后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可行性经验。
附: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
相关指数
恒生指数(由恒指服务有限公司编纂,计算及发放)
合约乘数
每点港币$50.00
合约月份
现月,下月,及之后的两个季月(立约成本:被结算公司登记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以完整指数点计算)
立约价值
立约成本乘以合约乘数
最低格波幅
最低格波幅一个指数点
持仓限额
无论长仓或短仓,以恒生指数期货、恒生指数期权及小型恒生指数期货所有合约月份持仓合共delta 10000为限,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小型恒生指数期货的长仓或短仓都不能超过delta2000,计算持仓限额时,每张小型恒生指数期货的仓位delta为0.2。
开市前时段
(香港时间)上午九时十五分至上午九时四十五分(第一节买卖)及下午二时正至二时三十分(第二节买卖)
交易时间
(香港时间)上午九时四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时三十分(第一节买卖)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下午四时十五分(第二节买卖)
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香港时间)9:45~12:30(第一节买卖)、14:30~16:00(第二节买卖)由于现货市场的收市时间有可能会随时更改,期货市场的收市时间必须根据现货市场收市时间的改变而自动做出相应调整。
交易方法
电子自动化交易
最后交易日
该月最后第二个营业日
结算方法
以现金结算
最后结算
恒生指数期合约的最后结算由结算公司决定,并采用恒生指数在最后交易日每五分钟所报指数点的平均数为依归,下调至最接近的整数指数点。
4、日本股指期货的产生与发展
日本股指期货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明显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0年代初期到1987年,股指期货在外界因素的推动下从无到有的初步试验阶段。日本于80年代初期即已开放了其证券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股市。但是,其股指期货合约却首先出现在海外,1986年9月3日,日经225指数期货在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交易。按照日本当时的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被禁止。所以,当时的日本证券市场并不具备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法律条件。而且,按照当时的证券交易法,日本国内的基金是被禁止投资SIMEX的日经225指数的,只有美国和欧洲的机构投资者利用SIMEX的日经225股指期货合约对其投资于日本的股票进行套期保值。本国的机构投资者明显处于不利位置。基于这样的原因,1987年6月9日,日本推出了第一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50种股票期货合约,受当时证券交易法禁止现金交割的限制,50种股票期货合约采取现货交割方式,以股票指数所代表的一揽子股票作为交割标的。
第二阶段:1988年到1992年逐步完善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通过修改和制订法律,国内股指期货市场逐步走上正轨。50种股指期货刚刚推出的前几个月,交易发展缓慢,直到1987年股市暴跌后交易量迅速发展起来。1987年10月20日上午,日本证券市场无法开始交易,卖盘远大于买盘,由于涨跌停板的限制,交易刚开始即达到跌停板。由于当时50种股票期货合约实行现货交割,所以,境内投资者也无法实施股指期货交易。而在SIMEX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却能够继续交易期货合约。受此事件影响,1988年日本金融市场管理当局批准了大阪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日经指数期货交易的申请。1988年5月,日本修改证券交易法,允许股票指数和期权进行现金交割,当年9月大阪证券交易所开始了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1992年3月,大阪证券交易所50种股票期货停止了交易。
第三阶段:对股票指数进行修改,股指期货市场走向成熟。由于日经225指数采用第一批上市的225种股票,以股价简单平均的形式进行指数化。针对这样的情况,大阪证券交易所根据大藏省指示,开发出了新的对现货市场影响小的日经300指数期货以取代日经225,并于1994年2月14日起开始交易。此后,日本股指期货市场便正式走向成熟。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首开先河,于1986年推出了日本的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并获得成功。而日本国内在两年以后才由大贩证券交易所(OSE)推出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1990年,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也推出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形成三家共同交易日经225指数的局面。而在竞争中,由于新加坡推出较早已形成一定优势,因此一直保持领先地位。直到1995年初英国皇家巴林银行期货交易员尼克里森因在投机日经225指数中的违规操作而导致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发生后,市场对SIMEX的日经225指数产生了信心危机,资金才又开始回流日本市场,OSE才趁机夺回了主导权。从某种意义上说,巴林事件的发生也是OSE与SIMEX市场竞争的结果。为了争夺OSE的市场份额,SIMEX不惜放松对市场的监控,在巴林银行持仓已明显偏高的情况下,不做及时的处理,直接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巨额亏损。如果SIMEX采取有效办法展开市场竞争,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那幺新加坡完全有可能在日经225指数期货市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总的来说,日本在本土推进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时长期还是处于尴尬地位。从2005年的数据来看,全球日经225指数期货市场中,日本本土只占有55.05%的份额。2005年新加坡的日经225指数期货价格严重影响着日本本土的日经225指数价格,新加坡的日经225拥有了很大程度的定价权。
期货市场的产生
一、期货交易的起源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差枯纯易性质的交易活动。当时的罗马议会大厦广场、雅典的大交易市场就曾是这样的中心交易场所。到12世纪,这种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国的发展规模很大,专业化程度也很高。 1251年,英国大宪章正式允许外国商人到英国参加季节性交易会。后来,在贸易中出现了对在途货物提前签署文件,列明商品品种、数量、价格,预交保证金购买,进而买卖文件合同的现象。1571年,英国创建了实际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场——伦敦皇家交易所,在其原址上后来成立了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其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谷物交易所,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开设了咖啡交易所。1666年,伦敦皇家交易所毁于伦敦大火,但交易仍在当时伦敦城的几家咖啡馆中继续进行。17世纪前后,荷兰在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发明了期权交易方式,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中心形成了交易郁金香的期权市场。1726年,另一家商品交易所在法国巴黎诞生。
(一) 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产生(二) 187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产生(三) 1876年伦敦金属交易所产生(四) 1885年法国期货市场产生二、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远期交易的关系期货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它的形成经历了从现货交易到远期交易,最后到期货交易的复杂演变过程,它是人们在贸易过程中不断追求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的结果。在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共同构成既各有分工而又密切联系的多层次的有机体。
(一)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
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马上或一定时期内获得或出让商品的所有权,是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的直接手段。期货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获得实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交易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投资者的目的是虚咐为了从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获得风险利润。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不能兑现,就要诉诸于法律。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对象的限制,交易灵活方便,随机性强,可以在任何场所与对手交易。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商品范围不同。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败春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结算价格是按照成交价加权平均来计算的。(二)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
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不具备发现价格的功能。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很小,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实物交割有很长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任何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可能出现,信用风险很大。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私下商定。三、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约标准化
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标准化指的是除价格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由期货交易所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期货合约标准化给期货交易带来极大便利,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节约交易时间,减少交易纠纷。(二)交易集中化
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方能进场交易。那些处在场外的广大客户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期货交易最终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完成。(三)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与双向交易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这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入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因为在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有双重的获利机会,期货价格上升时,可以低买高卖来获利,价格下降时,可以通过高卖低买来获利,并且投机者可以通过对冲机制免除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投机者的参与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四)杠杆机制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者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的这种特点吸引了大量投机者参与期货交易。期货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资金就可以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的特点,被形象地称为“杠杆机制”。期货交易的杠杆机制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五)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也就是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对交易者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在不同交易者之间根据盈亏进行资金划转,如果交易者亏损严重,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则要求交易者必须在下一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以做到“每日无负债”。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为了有效的防范风险,将因期货价格不利变动给交易者带来的风险控制在有限的幅度内,从而保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四、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市场,而期货合约在本质上是未来商品的代表符号,因而期货市场与商品市场有着内在的联系。但就实物商品买卖转化成合约的买卖这一点而言,期货合约在外部形态上表现为相关商品的有价证券,这一点与证券市场却有相似之处。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债券,可以说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的标准化合同和债券发行者的债权债务标准化合同。人们买卖的股票、债券和期货合约,都是一种投资凭证。但是,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有以下几点重要区别。
(一)基本经济职能不同
证券市场的基本职能是资源配置和风险定价;期货市场的基本职能是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二)交易目的不同
证券交易的目的是获取利息、股息等收入和资本利得。期货交易的目的是规避现货市场价格风险或获取投机利润。(三)市场结构不同
证券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流通市场);期货市场并不区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四)保证金规定不同
政权一般采用现货交易方式,须交纳全额资金;期货交易只需缴纳期货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