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盈亏负了 期货盈亏怎么算
期货可用资金为负数时会怎么样
要是没能及时追加保证金,如果亏的少,期货公司暂时可能还不会将您的持仓强平,如果亏的较多,期货公司会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时机,将您的保证金不足的持仓强平。目前处理有两种方法:
一、是补充保证金,账户的可用资金为正。
二、是把亏损的单子平仓,这样账户链斗携的资金也为正了。
扩展资料:
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棚伏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我国现行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在3%~8%之间。
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证金比率为5%,如果某客户以2700元/吨的价格买入5手大豆期货合约(每手10吨),那么,他必须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10x5%)的初始保证金。
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结算销裂价与成交价之差),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
浮动盈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保证金账户中必须维持的最低余额叫维持保证金,维持保证金:结算价调持仓量调保证金比率xk(k为常数,称维持保证金比率,在我国通常为0.75)。
期货可用资金为负数怎么办
目前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补充保证金,让账户的可用资金为正。二是把亏损的单子平仓,这样账户的资金也为正了。
要是没能及时追加保证金,如果亏的少,期货公司暂时可能还不会将您的持仓强平,如果亏的较多,期货公司会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时机,将您的保证金不足的持仓强平。
拓展资料
保证金有两种:
一种是结算准备金,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可用资金,是投资者为了交易结算而在期货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比如交易者新开仓便使用的是这部分资金。
另一种就是交易保证金,又称保证金占用,是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即这部分资金已被冻结,不可动用,即不能用来建新仓。
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前樱键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我国现行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在3%~8%之间。
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证金比率为5%,如果某客户以2700元/吨的价格买入5手大豆期货合约颂猛(每手10吨),那么,他必慧巧须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10x5%)的初始保证金。
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结算价与成交价之差),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
浮动盈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保证金账户中必须维持的最低余额叫维持保证金,维持保证金:结算价调持仓量调保证金比率xk(k为常数,称维持保证金比率,在我国通常为0.75)。
比例保证金体系是市场发展的趋势,因为可使期货公司和交易所的风险始终保持在确定水平下,而固定保证金体系则达不到这样的要求。
固定保证金体系若要保证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风险始终处在可控和可接受范围内,只有将原始保证金设得足够高,使指数波动在可预期最高水平下,仍保证客户保证金不低于某个量级(例如 6%)。但这样在指数处在较低水平时,市场资金的利用率较低,导致市场效率降低。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交易所根据指数的水平适时调整固定保证金的大小,但这又涉及到新的效率问题,因为可能在降低保证金水平后,指数很快又上升到一个较高水平,迫使交易所短期内再次调整。
期货盈亏如何计算
1、计算浮动盈亏。
结算机构根据当日交易的结算价,计算出会员未平仓合约的浮动盈亏,确定未平仓合约应付保证金数额。计算方法公式如下:浮动盈亏=(当天结算价-开仓价格)×持仓量×合约单位-手续费。期货盈亏计算,期货交易盈亏计算方法如果是正值,则表明多头浮动盈利或者空头浮动亏损。负值则刚好相反。如果帐户出现浮动亏损,保证金数额不足维持未平仓合约,结算机构便通知会员在第二天开市之前补足差额,即追加保证金,否则将予以强制平仓。如果帐户是浮动盈利,不能提出该盈利部分,除非将未平仓合约予以平仓,变浮动盈利为实际盈利。
2、计算实际盈亏。
平仓实现的盈亏称为实际盈亏。多头实际盈亏的计算方法公式是:
盈/亏=(平仓价-买入价)×持仓量×合约单位-手续费。
空头盈亏的计算方法是:
盈/亏=(卖出价-平仓份)×待仓量×合约单位-手续费。
期货盈亏计带咐罩算公式:
期货的报价=一个交易单点位(1吨/1克)报价
期货合约价值=最新报价*交易单位
期货保证金成本=最新报价*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蠢闹每个品种保证比例都是不同的、根据交易所浮动,最新的可以向我索取)
多单盈利/亏损=(平仓点位-建仓点位)*波动一个点的收益-手续费
空单盈利/亏简困损=(建仓点位-平仓点位)*波动一个点的收益-手续费
还有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爆仓”/“强平”,所谓爆仓/强平是指风险率>100%
持仓盈亏为负数是不是亏了
不是的。持仓收益为负数的时候只是说明投资者当前手上的持仓是显示亏损的,但是并不表示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是亏损状态的。持仓收益为负巧耐塌数通常只是显示当天的持仓收益情况。若是投资者之前赚的钱是大于现在的持仓亏损的,那么从整体来看投资者仍然是盈利的。
【拓展资料】
持仓盈亏,与平仓盈亏相对。亦称账面盈亏或浮动盈亏。交易者在交易闭市时所持有合约按当日结算价计算的持仓值与原持仓值的价差。持仓盈亏是一种未实现损益,根据会计科目收入实现原则,通常不确认为投资收益。但是,由于期货投资风险较大,为了向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有必要对此加以揭示。因此可在期货投资收益账户中反映,也可以在期货下设置二级科目持仓盈亏加以反映,以区别于已实现的期货投资损益平仓盈亏。
在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文中,明确提出:“浮动盈亏,又称持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结算日的结算价计算的潜在盈亏。”对浮动盈亏有如下规定:交易所“对会员的浮动盈亏,不得作为开新仓所需的保证金计算”;期货经纪机构“对客户的浮动盈亏,应当按日调整客户的保证金存款账户金额。对客户的浮动盈利,不得作为开新仓所需的保证金计算”;而期货投资企业“对尚未进行反向交易的已买入或卖出的期货合约,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形成的浮动盈亏,企业应根据期孝圆货经纪机构或期货交易所出具的浮动盈亏清单和资金结算账单调整保证金账户金额,相应地作为一种待处理财产损溢设专户核算,不计入本期损益,但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予说明”,“不能将浮动亏损提前计入本期损益”。
在具体操作中,就出现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不论“持仓盈利不能开新仓”的规定是否与期货条例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实行每日结算制度的精神实质保持一致,就其会计处理规定而言,由于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余额随期货价格的变化及浮动盈亏的不断变化进行调整,其最初投入保证金与调整后的保证金就会出现差额,按上述规定需要“作为一种待处理财产损溢设专户核算,不计入本期损益”。但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中已经没有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那么会计期末,待处理财产损溢应进行处理,该项目期末应无余额,否则会计报表无法填列。对最终结果在期末时尚未确定的持仓盈亏进行处理,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持仓盈亏应如何核算就成为一个新问题。
第二个问题
会计操作实务中,投资者的浮动盈亏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与每日结算制度相一致,把浮动盈亏视同平仓盈亏处理,据此调整客户的保证金科目余额;另一种是投资者的浮动盈亏数据仅作为风险指标列示于结算单据中,会计上不予反映,只按实际追加的保证金记账。前一种方式,业务处理简单,适用于自然人客户,因其无需对外界提供会计报表,也无需遵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持仓盈亏不得计入当年损益)。但对于法人投资者来说,由于企业需要严格核算平仓盈亏(已实现的损益)和持仓盈亏(未实现的损益),就不能如此简单地进行账务处理,一般采用第二种核算方式,即会计上只对平仓盈亏和交纳的保证金进行核算,而对持仓盈亏未反映。这样在会计期末,投资者的会计核算与结算部门每日结算的结果往往存在一个结算差异,其实就是持仓盈亩橘亏,使其会计核算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现时的财务状况。这也就是说,对于法人投资者而言,其实对持仓盈亏在会计实务中并未进行核算。
这样,仅从期货投资者的会计报表中就无法真实显示其期货投资的情况。且由于期货投资风险较大,潜在的盈亏也很大,一来会对报表使用者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来在期货交易未了结之前,如果投资者已形成巨大的潜亏,因不能计入当年损益,也不能抵税,使投资者的成本和税收负担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