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涨跌板取整 期货的涨跌停板如何计算
什么是期货集合竞价期货集合竞价时间
期货集合竞价是指交易日开盘前,期货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由报价,并根据集合竞价的成交情况确定该期货品种的开盘价。
每集合竞价时间为,一交易日开盘前五分钟为集合竞价时间,前四分钟为投资者自由申报价格时间,这个时间段是可以报撤单的。
后一分钟为竞价撮合时尺和间,注意族歼这个时间段是不可以报撤单的,最终根据撮合结果确定开盘价。在最后一分钟没有成交的挂单将会进入连续竞价时间进行竞价交易。
扩展资料:
集合竞价相关规定: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如有部分成交,则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集合竞价阶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从9:20至9:25的时间段,沪深两市都不接受集合竞价的撤单。
股民要特兆困冲别注意的是在接受交易申报的其它时间内,沪深两市的规则都不一样。沪市未成交申报在其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可以撤销:
9:15—9:20这五分钟,交易主机可接收买卖申报,也可接收撤单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做处理。
9:20—9:25、14:57—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粳稻期货交易涨跌停板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悄昌袜易所规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
合约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新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期货合约实际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的 2倍(±8%).
当日如有成交,下一交易日恢复到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
当日如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
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的,成交撮合原则为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 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 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 D2、D3、D4交易日)出现单边市的,D1交易日结算时和 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在原交易保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 50%;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在原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扩大 50%.
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和 D3交易日维持提高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维持提高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4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D4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
根据市场情况,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在 D4交易日或D5交易日对该期货合约选择采取相应措施。
在 D4交易日强制减仓。
在 D5交易日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三)暂停开、平仓;
(四)限制出金;
(五)限期平仓;
(六)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强制减仓是指 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 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且该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 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持仓,以 D3交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期货合约盈利持仓按规定方式和方法自动撮合成交。
强制减仓前,同一客户在该期货合约的双向持仓首先自动对冲。
强制减仓后,下一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调整前水平执行。强制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客户承担。
强制减仓的方法和程序:
(一启激)申报数量的确定
D3交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但没有成交的,且该客户该期货合约的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 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因自动对冲客户双向持仓造成客户持仓少于平仓单所报数量时,系统自动将平仓数量进行调整。客户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客户单位持仓盈亏的计算方法:
客户该期货合约持仓盈亏的总和(元)=客户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盈亏/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量(手)
客户该期货合约持仓盈亏总和,是指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按其实际成交价与当日结算价之差计算的盈亏总和。
(二)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的确定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客户单位持仓盈利的投机持仓(包括跨期套利持仓)以及客户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2倍的保值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
(三)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及方法
1.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
(1)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和投机与保值的不同分成四级,逐级进行分配。
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以 D3交易日结算价计算,下同)2倍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迅野).
其次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1倍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1倍的投机持仓).
再次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
最后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约规定价幅 2倍的保值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2倍的保值持仓).
(2)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持仓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2.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及步骤
若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大于或者等于申报平仓数量,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 2倍的投机客户等比例分配实际平仓数量。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 1倍的投机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盈
利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分配;若还有剩余,再向盈利 2倍的保值持仓分配;仍有剩余的,不再分配。具体方法与步骤见本办法附件。分配平仓数量以“手”为单位,不足一手的按如下方法计算。首先对每个交易编码所分配到的平仓数量的整数部分进行分配,然后按小数部分由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取整”进行分配。
采取上述措施后该期货合约风险仍未释放的,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新期货合约成交首日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除动力煤外,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中旬起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
某期货合约在交割月的最后交易日出现第三个连续同方向单边市的,则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期货合约先执行强制减仓之后配对交割或者直接配对交割。
期货涨跌停和最小变动价位是什么关系
很简单的,6%算卜悔隐出来的是理论上的上下限,可能存在小数价格
最小变动价位表示,实际成交的价格必须是10的整数倍
所以理论上下限价格型厅也必须约去小于10的零头取整来前扒设定涨跌停板的价位
期货套利是怎么做的
四、思考与探讨
(一)“双跨”套利是期货交易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年来,国内期货品种不断增加,且呈现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在上市品种不断增多的条件下,商品间的套利交易成为可能。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充分研究、揭示和利用商品间价格关系,把商品间套利的有利因素运用好。从交易所层面看,要积极制定和推出各种期货商品间的套利制度,包括套利保证金信用比例和套利系数等。套利者在牟利的同时,无意识地为期货价格趋于正常化做出努力,交易所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供套利信用和优惠不仅是合情合理的,而且是明智的。棉麦套利研究思路不仅局限于棉麦品种,旨在打伏旦开“双跨”套利的“潘多拉盒子”,使之产生“多米诺效应”,把套利交易扩展到金属之间、农产品之间、金属与能源之间。例如,铜和铝套利,豆和粕套利,强麦和硬麦套利等。当前,跨商品套利交易机会不断出现,问题是我们要借鉴国际期货市场发展经验,尽快研究和制定交易所套利保证金制度。
(二)“双跨”套利是商品期货走向联合发展的纽带
在金融期货即将上市背景下,商品期货急需在有限的时间内,寻找创新发展出路。国际期货市场发展规肆首律以及国内期货业发展经验表明,商品期货只有加快发展步伐,填充行业发展欠缺的空白,才能在整体上形成“铁板”一块,提升联合抗衡外界竞争压力的能力。当前,我国期货业正在开辟品种创新道路,而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将成为未来两年商品期货业的“双刃剑”。棉麦套利将为“双跨”套利奠定基础,跨交易所联合结算、跨交易所综合收取保证金体系以及跨交易所联网交易系统将接踵而至。
(三)“双跨”套利将促进期货业向国际惯例靠拢
在2006年期货交易额超过20万亿、创历史新高的背景下,“双跨”套利交易的提出将引发期货界同仁对国际惯例更多深思。例如,按照国际惯例,90%的上市合约都是失败的。而在我国,似乎多数上市合约都是活跃的,至少活跃比例很高。又如,国际上从上个世纪开始的交易所联合趋势如火如荼。最近,CBOT和CME两艘巨型“航母”也在意外之中强强联合。而国内期货交易所的进一步联合似乎遥遥无期。再如,美国常常在具有垄断性质的证券期货业内营造竞争环境,出台品种竞争政策,使6家股票交易所交易同种股票相互竞争,3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对同品种期货交易相互竞争,而国内期货业垄断经营模式的弊端日益显露。第四,按照国际惯例,期货合约条款设计应按照不同商品品种特性确定,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各不相同。而我国交易所的价幅限制几近雷同,且经常认为停板越小,风险越小。第五,国际上计算交易量和空盘量都是单边计算,惟独我国采用双边计算,为的是一些交易数据看上去与国际发达交易所差距不大。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四)“双跨”套利最直接的效应是提高商品期货市场运行质量
总体来看,CBOT和NYBOT是全球最大的小麦和棉花期货市场,ZCE位居第二。与CBOT和NYBOT相比,ZCE小麦和棉花市场不仅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市场,而且也是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NYBOT棉花市场的交易稳定性(表现在交易量和空盘量上)很高,ZCE需要进一步提高棉花市场内在运行质量,尤其是在扩大交易量、提高流动性基础上,进一步提高ZCE棉花期、现货价格的相关程度,充分发挥棉花市场的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
(五)“双跨”套利是对上市产品开发理念的更新和提升
当前,上市产品开发理念可以概括为传统理念和现代理念。传统理念的上市产品开发模式基于成熟产品的现货市场调研开发,生成标准化期货合约,进行期货交易。而现代理念的上市产品开发模式是基于未成熟产品的现货市场培育开发,逐步过渡成标准化期货合约,进行期货交易。可以概括为:模式①,传统理念:产品股—有市场—调研—开发;模式②,现代理念:概念股—无市场—培育—开发。在理念上,前者“以现有产品为对象”、“盯住眼前”、“坐享其成”,而后者“以未来概念为对象”、“放眼未来”、“无中生有”。在方法上,前者“以市场调研为主”、“科技含量低,开发难度小”,而后者“以市场培育为主”、“科技含量高,开发难度大”。例如缺雹扰,国际上新兴起的天气期货、“绿色”期货以及水权市场开发都是典型案例。“双跨”套利在市场与品种间寻找合约开发机遇,提出价差交易标准化理念,生成棉麦期货衍生交易,是对上市产品开发理念的补充和提升。
(六)“双跨”套利与把商品期货做强、做大密切相关
研究表明,商品期货大有发展潜力。CBOT小麦期货交易已有150多年历史,交易量和空盘量很大,交易、交割、结算运行稳定,使我们意识到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小麦和棉花等基础农产品是交易所需要下大工夫做大做强的品种,尤其是对地处中原、承东启西、辐射南北的ZCE来说,基础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发展与完善更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未来97%的期货交易将是金融期货的话,那么,商品期货还有97%的潜力等待挖掘开发。因此,在金融期货成为热点的背景下,发展商品期货交易更是大有作为。搞商品期货不仅要放眼未来,还要“备战、备荒、为人民”。“备战”,就是要把商品期货连成“铁板”一块,做强、做大。“备荒”,就是要培育和储备上市商品和专业人才。“为人民”,就是要让各种基础商品期货切切实实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注释:
17.当前交割月份为2个最近交割月份中的第1个交割月份。
18.同上。
19.商品期货套利交易的国际借鉴,徐毅、唐衍伟、马卫锋、刘春彦,2006年5月10日。
20.1980-2000年棉花与小麦比价系数见附表。
21.+为买进,或盈利,-为卖出,或亏损。系数盈亏为按照CF/WS(系数)为 10计算得出的盈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