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产生的历史原因 期货产生的历史原因有哪些
期货出现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根据交易者交易目的不同,将期货交易目的行为分为三类:套期保值、投机、套利。下面分别介绍这三种期货交易目的。
期货交易目的一、套期保值(hedge):就是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入)期货合约来补偿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保值的类型最基本的又可分为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买入套期保值是指通过期货市场买入期货合约以防止因现货价格上涨而遭受损失的行为;卖出套期保值则指通过期货市场卖出期尺启货合约以防止因现货价格下跌而造成损失的行为。
套期保值是期货市场产生的原动力。无论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还是金属、能源期货市场,其产生都是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现货价格剧烈波动而带来风险时自发形成的买卖远期合同的交易行为。这种远期合约买卖的交陵尺如易机制经过不断完善,例如将合约标准化、引入对冲机制、建立保证金制度等,从而形成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企业通过期货市场为生产经营买了保险,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没有套期保值,期货市场也就不是期货市场了。
期货交易目的二、投机(speculate):“投机”一词用于期货、证券交易行为中,并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指根据对市场的判断,把握机会,利用市场出现的价差进行买卖从中获得利润的交易行为。投机者可以“买空”,也可以“卖空”。投机的目的很直接---就是获得价差利润。但投机是有风险的。
根据持有期货合约时间的长短,投机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长线投机者,此类交易者在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后,通常将合约持有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待价格对其有利时才将合约对冲;第二类是短线交易者,一般进行当日或某一交易节的期货合约买卖,其持仓不过夜;第三类是逐小利者,又称“抢帽子者”,他们的技巧是利用价格的微小变动进行交易来获取微利,一天之内他们可以做多个回合的买卖交易。
投机者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期货市场必不可少的润滑剂。投机交易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承担了套期保值交易转移的风险,是期货市场正常运营的保证。
期货交易目的三、套利( spreads):指同时买进和卖出两张不同种类的期货合约。交易者买进自认为是“便宜的”合约,同时卖出那些“高价的”合约,从两合约价格间的变动关系中获利。在进行套利时,交易困卜者注意的是合约之间的相互价格关系,而不是绝对价格水平。
期货是怎么产生的
期货最早产生于美国,期货交易的产生,是在现货远期合约交易发展的基础上,基于广大商品生产者、贸易商和加工商的广泛商业实践而产生的。19世纪中期,芝加哥发展成为重要的农产品集散地和加工中心,大量的农产品在芝加哥进行买卖,人们沿袭古老的交易方式在大街上面对面讨价还价进行交易。由宴亮念于这样的交易方式,使得价格波动异常剧烈。在收获季节农场键埋主都运粮到芝加哥,市场供过于求导致价格暴跌,使农场主常常连运费都收不回来。而到了第二年春天谷物匮乏,加工商和消费者难以买到谷物,价格飞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谷物生产地的经销商应运而生。当地经销商设立了商行,修建起仓库,收购农场主的谷物晌困,等到谷物湿度达到规定标准后再出售运出。当地经销商通过现货远期合约交易的方式收购农场主的谷物,先储存起来,然后分批上市。当地经销商在贸易实践中存在着两个问题:他需要向银行贷款以便从农场主手中购买谷物储存,在储存过程中要承担着巨大的谷物过冬的价格风险。价格波动有可能使当地经销商无利可图甚至连成本都收不回来。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最好的办法是“未买先卖”,以远期合约的方式与芝加哥的贸易商和加工商联系,以转移价格风险和获得贷款,这样,现货远期合约交易便成为一种普遍的交易方式。
同时,芝加哥的贸易商和加工商同样也面临着当地经销商所面临的问题,所以,他们只肯按比他们估计的交割时的远期价格还要低的价格支付给当地经销商,以避免交割期的价格下跌的风险。由于芝加哥贸易商和加工商的买价太低,到芝加哥去商谈远期合约的当地经销商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去寻找更广泛的买家,为他们的谷物讨个好价。一些非谷物商认为有利可图,就先买进远期合约,到交割期临近再卖出,从中盈利。(这就是最早的期货投机交易)这样,购买远期合约的渐渐增加,改善了当地经销商的收入,当地经销商支付给农场主的收入也有所增加。
1848年3月13日,第一个近代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成立,标志着期货交易的正式诞生。
总之,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
期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转移价格风险或获取风险利润。
期货形成的历史
一般认为,期货交易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友搏游期,欧洲就出现了中央交易场所和大宗易货交易,形成了按照既定时间和场所开展的交易活动。在此基础上,签订远期合同的雏形产生。在农产品收获以前,商人往往先向农民预购农产品,等收获以后,农民再交付产品,这就是国外原始的远期交易。中国的远期交易同样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商人的鼻祖陶朱公范蠡就开展了远期交易。
随着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和现代城市的兴起,远期交易逐步发展成为集中的市场交易。英国的商品交换发育较早,国际贸易也比较发达好销。公元 1215年银激,英国的大宪章正式规定允许外国商人到英国参加季节性的交易会,商人可以随时把货物运进或运出英国,从此开启了英国的国际贸易之门。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了商人提前购买在途货物的做法。具体过程是:交易双方先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列明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等,预交一笔订金,待货物运到时再交收全部货款和货物,这时交易才告完成。随着这种交易方式的进一步发展,买卖双方为了转移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牟取更大的收益,往往在货物运到之前将合同转售,这就使交易进一步复杂化。后来,来自荷兰、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的商人还组成了一个公会,对会员买卖的合同提供公证和担保。
期货交易萌芽于远期现货交易。从历史发展来看,交易方式的长期演进,尤其是远期现货交易的集中化和组织化,为期货交易的产生和期货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期货市场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期货市场形成的原因有:
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国际贸易普遍开展,世界市场逐步形成,市场供求状况变化更为复杂,仅有一次性地反映市场供求预期变化的远期合约交易价格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要求有能够连续地反映潜在供求状况变化全过程的价格。
以便派枝广大生产经营者能够及时调整商品生产,以及回避由于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产生的价格风险,使整个社会生产过程顺利地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期货交易就产生了。
扩展资料:
法律规范:
1.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关于期货市场的基本法律。我国《期货交易法》正在起草,已形成该法草案第三稿。《期货交易法》作为期货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应加快立法进程,早日颁行,以实现尽早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期货法规体系。
2.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有关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在目前我国《期货交轮羡租易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行政法规对规范我国期货市场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构成调控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3.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发布的“部门规章”或“部委规章”,也是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和发布规章,其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期货监管机关国务院证券委腊兆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章,二是其他部、委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期货市场的规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