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期权兑现
一、期货期权兑现(期货期权到期)是指期权买方支付期权费(期货期权到期)后的期权买方在行使权利时按期货部位支付的权利。期权卖方在期权到期前的任何时刻,必须按期货部位支付的期权费(期货期权到期)支付。期权卖方必须按规定执行,期权买方不会提前执行。期权卖方必须履约的,无论其履约时间长短,交易双方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执行。因此,期权的履约或买方支付期货部位的权力,可使期权卖方取得履约或买进期权的权力。期权交易的履约或买方支付期权的义务,不在期货合约的交易规定。
二、期货合约的履约或买方收到期权的权利,执行履约或卖期权的义务。
三、在某一特定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的期货合约,称买权或卖权,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买权合约持有者可以在特定时间内对冲平仓或交割,也可以放弃履约。
四、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应事先确定期货合约的具体条款。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应事先确定期货合约的标准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应包括交易所制定的标准仓单、交割月份等。标准仓单是已经参与过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对商品的标准仓单进行了规定。
五、期货合约中,买卖双方成交后,相应交易能够以期货合约的标准履约。交易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经纪会员向交易所交付相应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买卖双方的意向和数量,向买方交付标准仓单。
六、一般来说,持有标准仓单的交易者都是通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开户的,如果交易者想要交易期货合约,必须向交易所提供相应的期货交易账户才能进行期货交易。所以,期货交易过程中,投资者通过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期货交易账户才能直接参与期货交易,一般商品期货账户的投资者都可以选择该交易所提供的期货交易账户。
七、以上是“期货合约的履约或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条件、时间、价格、交割地点、交易方式、结算时间等内容”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