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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调仓

楠楠 德指期货 2022年12月17日

一、原油期货调仓(原油期货调仓规则)


二、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原油期货调仓管理细则)自2021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盘开始执行。


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


四、一是明确了原油期货的具体交割地点,根据规定,原油期货的交割单位为1000桶/手,可交割油种为中质含硫原油、低硫原油、国际低硫原油。低硫原油、国际中质含硫原油、中质含硫原油、国际低硫原油的交割单位为1000桶/手,中质含硫原油为3.5%%,在交割时以0.1%%的比例交收,交割时以0.1%%的比例最后到0.1%%交割。


五、二是从实践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SC1809、SC1810、SC1811、SC1902、SC19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六、三是从期现价差的关系来看,原油期货的价差并没有变化,这表明原油期货正在经历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只是幅度变小而已。如果将二者的相关性进行一个比较,则表明两者的套利交易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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