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期货公司任职 如何去期货公司上班
问:期货公司职员可以在证券公司任职么
证券公链洞链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颤轿务,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需要5名,棚孙开展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
关于期货公司的职位的问题
第一问,咔嚓掉,期货公司是不允许代客交易的,也就没有交易员,有的话也是不合规的昌唯。(补充:二楼说的情况,也比较轻松,所以工资方面也不高了。)
第二问,可以的,要求也不怎么高,所以工资也不会高的。
第三问,比较复杂,你起码要有几年期货交易、结算的工作经验。(举例你看下,某期货公司对风控结算的招聘要求:任职要求:
1、年龄30岁以下。
2、数学、统计、金融专业。
3、熟练excel优先。
4、为人勤劳,性格要求稳重、踏实、有责任心。
5、有期货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结算客户持仓。
2、客户订单结算。
3、结算系统参数设置。
4、定金价格波动大的期货品种。
5、客户风险监控。)
综上你自己就知道哪个适合自己了。
还有,耐并培客户经理你得自己找出路找途径找关系拉到客户,公司有途径还要你干什么呢。客户经理只要做到客户,工资不会低,做不到客户基本拿不到什么工资了。做客户的,做的好的和不好的差别是相当大蔽雹的。做得好的一个月几千几万不等,做的不好拿个基本工资就不错了。
不明之处还可以提问,谢谢。。。
什么是期货从业人员期货从业人员有什么任职要求
期货从业人员需要通过中国期货协会组织的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并通过其所在机构申请期货从业资格,现在的金融市场产品越来越丰富,也出现了很多打着炒期货的幌子诱导投资者进行开户投资的各路骗子,而他们大部分都是连期货从业资格都没有的人。
期货公司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期货从业资格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期货公司网站、期货公司营业场所信息公示栏进行查询。
当然,期货从业人员不仅仅是有期货从业资格就够了的。
模族除了必须取得的期货从业资格以外,一名期货从业人员还需要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准则。期货从业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后续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期货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则
期货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的自律规则。
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规范运作,维护期货行业声誉。
答明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的为客户提供服务,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时候,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作不当承诺或者保证。
当自身利益或者是相关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并且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守法意识,抵制商业贿赂清码告,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纤戚耐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规范期货公司运作毁春,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以下简称经理层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期货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条件。
期货公司不得任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货公司不得授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人员实际履行相关职责,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自律规则、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诚实守信的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第七条担任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第八条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或者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的高级职称;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熟悉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期货专业能力;
(四)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第九条独立董事不得与所任职期货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二)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期货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期货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
(四)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之仔基一的人员;
(六)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条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10年以上经验;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熟悉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期货专业能力。第十一条担任期货公司经理层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熟悉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期货专业能力。第十二条担任期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除具备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10年以上经验;
(二)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第十三条担任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的,除具备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并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风险管理或者合规负责人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从事期货业务1年以上经验,并具有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合规业务3年以上经验。
首席风险官的任职、履职以及考核应当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