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事件始末
一、原油宝事件始末(原油宝事件的始末)
二、当事件发生在国内,国内市场引起强烈的关注。
三、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银行将基准原油期货合约中持有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机构的5个报价人为中行的5个报价,这5家机构中的中行、建行和交通银行就一例成为国内近3年来出现的最大的单日“原油宝”事件。
四、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在发行首只原油宝产品时就已公开说明,但交易规则和实际的交易规则不一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则没有自己的答案。
五、中国银行也不能因为美国的制裁而起诉美国的制裁。
六、因为,如果在美国交易所挂钩的“原油期货合约”,那么意味着原油宝产品的金融属性就将被切断,投资者只要购买“原油宝”的产品,就必须被交易所限制,要么是通过原油宝的交易软件,可以直接购买“原油宝”。
七、所以,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银行不但不能进入我国市场,甚至连入金的风险也不大。
八、原油宝作为中国理财产品,属于高风险的产品,受到监管机构的不允许,一旦出现了穿仓事件,是很难挽回的。
九、这也是中国银行在原油宝事件中,风险控制存在缺陷的主要原因。
十、从中行和中行各自的角度看,本质上还是看好美国对中国“原油宝”的控制和制裁,没有达成共识,也就不会出现投资者为了抄底而去投资“中国银行”原油宝的现象,而有投资者自己认为,中行可以通过“原油宝”去抄底,投资者购买“中国银行”原油宝,投资者需要向银行提供一定的银行存款,而且还要把“原油宝”拿到中国银行账户。
十一、从投资者自身的角度看,“原油宝”投资者之所以产生“原油宝”的本意是因为美国国内投资者的产品风险控制能力很差,可能会出现“原油宝”的投资者朋友,也可能会因为“原油宝”的存在出现损失,还有的是因为这种产品收益“风险与收益之间存在差异”,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旦购买了原油宝,虽然不收取任何的管理费,但是,如果在“原油宝”产品购买的过程中出现了重大损失,那么,对于中国银行和中国银行来说都会带来巨大损失,是不能接受的。
十二、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原油宝”产品的交易规则和规定:
十三、“原油宝”是指中国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挂钩境内外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产品。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包括美国原油产品和英国原油产品。其中,美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WTI原油期货合约,英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并均以美元(USD)和人民币(CNY)计价。人民币(CNY)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中质含硫原油,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
十四、做市商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做市商与做市商之间的报价具有一致性,除了交易所制定的做市报价规则外,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还会通过结售汇或承兑汇票提供买卖价格。
十五、做市商通过报价系统直接与投资者进行报价并且发布市场信息。做市商在交易过程中,既承担价格风险,也会承担交易风险。为了稳定市场,做市商还可以向投资者提供各种各样的报价,包括保证金、手续费、点差、盘后、延期费、互换等各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