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是独立交易吗 期货是独立交易吗
期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吗
以往的交易都是现货交易。现货的意思是现在就把东西结清。比如去超市购物,就是如此。
但是,光有现货交易是不够的。因为在生产中,人们面临价格波动的风险,价格波动让生产者无所适从。
比如粮食加工厂的原料粮食,就有季节性波动,加工厂和农民都不知道三个月后的粮食价格究竟如何。
如果收成好,粮价下降,农民损失严重(农民是最怕大丰收的!);如果收成差,粮价将飞涨,就轮到粮食加工厂损失惨重,也许会因此关门、倒闭。
人们吸取了教训,粮食加工厂可以和农民签订一个“远期合同”。远期,是跟现在相对的概念,它不是现在交易,而是未来某个时期再进行交易。
远期交易规定三个月后,加工厂按照约定的价格买进农民的粮食,这个价格是加工厂能承受的,也就是有利可图的;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远期的交易能达成,对加工厂和农民都是有利的。
当然,三个月后,也运谈渗许实际的价格低于这个远期合同的价格,加工厂也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较高价格支付,加工厂就吃亏了,但是,这个代价是加工厂能承受的;农民将因此而受益。
加工厂有可能耍赖不履行合同。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找一个中间人,中间人向双方收取履行合同的保证金。
远期交易,是1948年由美国芝加哥的谷物交易商们发明的交易新方式。今天的期货交易,就是在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又有实质区别!
期货交易买卖的不是商品,比如不是粮食,而是合约。买进和卖出的都是“标准化合约”。
标准化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
标的物,就是合约对应的“基础资产”,这个基础资产可以是粮食、原油、钢材等商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比如外汇、股票指数。
如果标的物是商品,就是商品期货;标的物是金融侍凳工具的,是金融期货。
期货和远期交易的区别是,远期交易是大家分散进行的,合约没有进行标准化处理,五花八门,期货交易是集中在专门的交易场所进行的,合约是标准化的、统一的。如中国的大豆期货交易,是在大连的商品交易所进行的,铜的期货,是在上海金属交易所进行的,而棉花则是在郑州商品交易所进行的。
更大的区别是,远期交易的价格,是交易双方私下确定的,但期货的价格,是由交易所内的众多买家和卖家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决定的,如同股票的价格。
既然是市场,就有很多人参加。对某种标的物未来的价格走势,肯定是有人看涨,有人看跌,因为大家对世界的看法本身就是不一致的,否则,交易就不存在了。
现货交易是钱货两清,必须给全款,谁也不欠谁的,少一分钱人家也不卖,期货交易不需要全额,因为期货交易并不实际交割标的物,是纯粹的买空卖空。
比如大豆的期货交易,双方并不交割大豆。所以,期货交易实行的是保证金制度,只要合约所涉及金额的某个比例就行了。
保证金的作用,说白了就是,如果你赌输了,这笔钱够你赔给对方的钱就行了。这就是著名的“杠杆交易”。
期货交易具有杠杆效应,也就是以小旁脊搏大。杠杆放大了收益,也放大了风险,举个例子。
张小姐以10万元进行大豆期货投资,假定交易所规定的初始保证金是10%。她1月1日以1万元∕份(份是交易所定的,比如10吨为一份)的价格,买入3月1日到期的合约。
由于初始保证金是10%,张小姐可以用10万块钱,买入100份即价值100万的大豆合约,这在现货市场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天,即1月2日,大豆合约价格上涨了10%(当然是因为大豆价格上涨),张小姐就可以将合约卖出,她可以赚10万块,收益率是100%!
如果价格下跌10%的话,她的收益率将为-100%。这个时候,张小姐的全部的保证金只够支付赔人家的钱了,她如果想再进行买卖,就必须追加保证金。如果她不追加,交易所为了保证对方的利益,就要强制张小姐“平仓”。
仓,也就是投资者持有的“合约头寸”,因为买入而持有的叫“多头头寸”,因为卖出而持有的头寸叫“空头头寸”。
平仓就是了结手里的合约。如果你是买入了合约,平仓就是卖出;如果是卖出了合约(期货可以卖空,即先卖出后买入,这个心理要有数),平仓就是买入。
强制平仓,保证了没有人会赖账,所以,期货交易的违约风险是零!想想,还有哪个市场能做到这一点。
留心的人会发现,张小姐第二天就把合约卖了,而没有等到三个月后。
这就是期货交易的特点,几乎没有人等到合约到期再交易,而是只要到了自己认为可以交易的时候,随时就能交易。如同赌博,那些赌对了的,不必等到到期日,就可以拿到钱;而亏损的,也提前付出代价。
期货中单边交易和双边交易都是指什么
单边就是咱们最常见的交易,通过预测价格的涨跌来盈利,表现在开仓上,就是不开多头,就开空头。
双边也可以说是双向交易,既可以买涨(做多)也可以买跌(做空)。目前中国国内股票市场只能买涨(做多)谋取差价,不允许做空。
扩展资料:
期货,英文名是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
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
双向性段耐
期货交易与股市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期货可以双向交易,期货可以买多也可卖空。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价格下跌时可以高卖低买。做多可以赚钱,而做空也可以赚钱,所以说期货无熊市。(在熊市中,股市会萧条而期货市场却风光依旧,机会依然。)
费用低
对期货交易国家余禅不征收印花税等税费,唯一费用就是交易手续费。国内三家交易所手续在万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经纪公司的附加费用,单边手续费亦不足交易额的千分之一。(低廉的费用是成功的一个保证)
杠杆作用
杠杆原理是期货投资魅力所在。期货市场里交易无需支付全部资金,国内期货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证金即可获得未来交易的权利。由于保证金的运用,原本行情被以十余倍放大。假设某日铜价格封涨停(期货里涨停仅为上个交易日结算价的3%),操作对了,资金利润率达60%(3%÷5%)之巨,是股市涨停板的6倍。(有机会才能赚钱)
机会翻番
期货是“T+0”的交易,使您的资金应用达到极致,您在把握趋势后,可以随时交易,随时平仓。(方便的进出可以增加投资的安全性)
大于负市场
期货是零和市场,期货市场本身并不创造利润。在某一时段里,不考虑资金的进出和提取交易费用,期货市场总资金量是不变的,市场参与者的盈利来自另一个交易者的亏损。在股票市场步入熊市之即,市场价格大幅缩水,加之分红的微薄,国家、企业吸纳资金,也无做空机制。股票市场的资金总量在一段时间里会出现负增长,获利总额将小于亏损竖燃尘额。(零永远大于负数)
综合国家政策、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期货的本身特点都决定期货有着巨大发展空间。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期货的主要交易机制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和必要的交易设施,制定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制定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塌森举过程,控制市场风险,保证各项制度和规则的实施,提供期货交易的信息,承担着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的重要职能。
2.标准化的期团碧货合约和对冲机制。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对基础金融工具的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都作了统一规定,除某些合约品种赋予买方一定的交割选择权外,变量是基础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提高效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而期货交易双方春判在成交后都要通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结算所通常也采取会员制。
5.限仓制度。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根据不同的目的,限仓可以采取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等几种形式。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有哪些
1、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2、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3、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4、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进行的交割为实物交割,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的交割为现金交割。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为主,金融期货以现金交割为主。
5、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6、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亏损而提取的专项资金的制度。
7、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应答时间:2021-12-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