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原油期货结算价规则
1、上海原油期货结算价规则(上海原油期货交易规则):
2、1、上海原油期货交易的计价方式:以人民币计价的上海原油期货合约。
3、2、交割方式:CME基准交割地点为库欣地区。
4、3、上期能源原油期货结算价规则:
5、4、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交收日均为合约月份的第四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月份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月份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6、5、报价单位:原油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桶。
7、6、最小变动价位:0.1元/桶。
8、7、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9、8、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工作日。
10、9、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11、10、交易手续费:合约价值的2%,交易所规定每手100元,日内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12、11、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交割单位为10吨。
13、12、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8%。
14、13、交割单位:5吨。
15、14、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工作日。
16、以上是上海原油期货交易规则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投资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