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指期货交割日
一、香港股指期货交割日(香港股指期货结算日)
二、股指期货交割日(香港股市标准日)
三、:
四、(1)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小于1手(含)以上,强行平仓;
五、(2)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六、(3)一般法人客户持仓不得低于10万以上,不存在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由,利用个人名义违规增持或违规减持;
七、(4)客户存在保证金比例不足、交易数量超出规定标准、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八、(5)风险控制与预警系统不符合业务规则的;
九、(6)其他监管措施不符合业务规则的。
十、:
十一、(1)国际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指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
十二、(2) 上证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是 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十三、:
十四、(1)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指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
十五、:
十六、(2)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是指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
十七、:
十八、(1)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必须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交割,一般到期日的交易日和到期日的交易日不得交易。
十九、:
二十、(2)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应当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进行交割,否则将按结算价为成交日。
二十一、(3)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如果持有 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为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投资者只需按照结算价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以此盈亏计算盈亏。
二十二、(4) 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为最后交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二十三、:
二十四、(1) 最后交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二十五、交易所对最后交易日的规定是最后交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但对于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实际上只对最后交易日的第三个交易日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