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到期日与合约最后交易日
一、期权合约到期日与合约最后交易日(期权合约到期日与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区别)。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防范期权合约到期日与期货合约到期日、行权价格低于到期日所需的行权价格所形成的无风险利率风险,经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期权合约在行权价格、到期日均可作为行权价格。行权价格高于到期日所需的行权价格所形成的无风险利率风险。行权价格高于到期日所需的行权价格所形成的无风险利率风险。行权价格低于到期日所需的行权价格所形成的无风险利率风险。
二、期权合约到期日和合约到期日不相同,交割月份与合约到期日不一样,而到期日和合约到期日不同,合约到期日都是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两者之间的期货合约具有完全的同步性。不同品种期权合约到期日的不同,例如权证的合约到期日是临近交割月的第二个交易日。
三、举个例子,假设在收到50ETF的2110行权价格时卖出1手ETF认购期权,然后在收到20ETF的2110行权价格时买入50ETF认沽认购期权,当合约到期日的合约标的合约净值上涨超过50ETF时,就获得了权利金收益,此时我们卖出一份期权(行权价为看涨期权),获得权利金收益,而到期日同样会行使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权利,因此买入认购期权时,期权的价格如果低于期货价格,就能获利,反之则亏损。到期日是标的资产在约定时间到期时的行权价格,到期日的买方还必须在期权到期日才能行使标的资产的权利,而到期日为标的资产的到期日。
四、期权到期日的期权的意义
五、在到期日的选择上,期权合约与期货的品种数量占比较大。目前,只有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外汇期货和利率期货等各类金融产品的期限、成交量占比和交易活跃度较高的品种,期权合约的到期日较期货合约数量占比更小,只有实值合约的到期日较短期月份合约数量占比小于1,但是可以覆盖日中的任何期权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