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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报价方式

楠楠 德指期货 2023年02月14日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报价方式(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报价方式是什么)


1、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报价方式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报价方式分为结算价和固定价。


结算价指的是最后一笔成交的价,也就是股指期货合约的全部权利,以指数点位计算股指期货的最新结算价。结算价是最后一笔成交的价,表明交易双方在收盘后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出最后一笔成交价。


2、固定价


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特定时间内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股指期货价格的形成有三部分:


(1)成交量


(2)持仓量


(3)撮合成交


十一(4)收市价


十二收市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结束后的第一笔成交价格。


十三(5)开盘价


十四收市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盘后的第一笔成交价格。


十五最低价


十六收市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十七成交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结束后的未成交手数。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结算价。


十八最高价


十九最低价


二十最低价


二十一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二十二成交量


二十三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结束后的未成交手数。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结算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结算价。


二十四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结算价。


二十五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二十六最高价


二十七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高价格。


二十八最低价


二十九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三十开仓


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的行为。在该交易中,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相当于签署了一份远期交割合同。


平仓


是指投资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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