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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是谁
刘汉(1965年10月25日~2015年2月9日),男,汉族,知升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人,曾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5]
刘汉在1994年在期货市场中一战成功,1997年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国内1家,海外4家),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30多家唯猛槐。2014年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指友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死刑判决将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2015年2月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汉被执行死刑。
刘汉为何被抓
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刘汉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四川广汉以建材和成品油贸易起家,后经绿豆、钢材等地下期货的炒买炒卖,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1997年3月,他创建了汉龙集团;2002年12月,又收购了金路集团;2001年12月,宏达股份完成IPO(首次公开募股),刘汉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刘汉真正被国人熟知,源于汉龙集团捐资修建的一间名叫“刘汉希望小学”的学校。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该学校屹立不倒,被誉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
但2013年的刘汉,没能“屹立不倒”。据新华社报道,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据《刑法》第310条,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从量刑上看,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则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也就是说,一旦事实确凿,法院最终也认定了窝藏罪和包庇罪,刘汉短期内完全获得自由的可能性较低。核隐”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另外,从具体的量刑看,还要看刘汉所包庇对象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到底搏氏有多严重,且有没有形成共同犯罪等。”
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1月10日下午,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一露天茶铺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致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新华社称,“经警方调查,死者陈富伟2008年7月出狱后网罗无业人员,在广汉从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2008年10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富伟因与犯罪嫌疑人刘维(曾用名‘刘勇’,43岁,四川广汉人)互有积怨,多次在各个场合扬言要对刘实施报复。”
“2008年9月,刘维在听说陈富伟要对其基氏散实施报复后,遂授意‘除掉’陈富伟。”新华社介绍,“2009年1月10日中午,袁某、张某等人根据‘线索’,找到陈富伟等人并将其枪杀。”
这起案件中,官方称,刘汉就是刘维(刘勇)的兄弟。“从刘勇的涉案细节看,一旦证据确凿,这已是涉及人命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吴俊锋称。
刘汉是怎样一个人
2014年2月20日,四川最大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杀人等案件被提起公诉。
刘汉今年48岁,至少有400个亿的资产,是四川有名的富豪。2001年的时候,他攀上了一个贵人,这个贵人叫周滨。
1994年到1997年,刘汉在期货市场上炒作大豆、钢材,成了亿万富翁。在此期间,刘汉与大连的老板袁宝璟结下了冤仇。
袁宝璟是个商业奇才,个人资产上千亿,曾经被称为“北京的李嘉诚”。1996年底,袁宝璟在四川广汉炒期货,将酿酒用的高粱炒到了2000元/吨,刘汉是四川人,当时在海南做生意,规模很大。有四川商人向刘汉求助,希望刘汉回四川炒期货,把高粱的价格降下来。于是刘汉带了大量资本回到四川,他刚开仓做这笔生意,交易所的一个副总就带着袁宝璟公司的老总来找他。这位老总说,高粱的行情是袁宝璟公司做起来的,希望刘汉帮他们一起炒。他承诺给刘汉5万手单子,5000万元现金。刘汉说,“现货1300,你们做到1900,必输无疑”,全国的粮食部门都向四川发高粱,想少赔钱只有赶紧平仓走人。几天后,刘汉介入交易,只做了几个单子,高粱价格大跌。袁宝璟公司不得不平仓走人。刘汉在此项交易中获利2000万元,袁宝璟则损失了9000万元。
损失了9000万元,袁宝璟并不是很在意,因为当时他的身家已经有几十亿,但袁宝璟的几个下属不服气,其中一个下属叫汪兴,原来是辽阳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后来下海跟了袁宝璟。他说:“损失这么大,怎么能咽这口气?要教训教训刘汉,揍他一顿。”袁宝璟答应了,说出口气可以,但要小心。
1997年,汪兴花了16万元雇了两个杀手,来到成都,等刘汉从酒店出来,刚刚上车的时候,向刘汉开了两枪,但都没有打中。刘汉这人也不简单,很快就知道仿和了杀手是袁宝璟派来的。
事竖大逗后,汪兴没有得到袁宝璟的重用,始终处于边缘状态。汪兴觉得受到了冷落,就离开了袁宝璟,想自己创业。袁宝璟给了汪兴100万元,很快就被汪兴赔光了,他又向袁宝璟要钱。几次三番下来,两人终于翻脸,因为袁宝璟不肯再付钱,汪兴威胁说:“你必须给钱,不然的话,我就把你雇佣我杀人的事举报给公安。”袁宝璟的哥哥袁宝琦、堂弟袁宝森得知后,要“办”了汪兴。2003年10月,汪兴被袁宝森用双筒猎枪打死。
据说袁宝琦要杀汪兴的时候,袁宝璟并不知情,而是在香港,当袁宝琦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的时候,他说“行了,你注意点”。袁氏兄弟被抓后,法院在判决时,以袁宝璟曾经说过“行了,你注意点”这句话为由,认定其有买凶杀人的意图。2006年袁宝璟被判处死刑,同时被判处死刑的,还有袁宝琦、袁宝森,这三个人被立即执行死刑,另一个堂弟袁宝福被判死缓。
按理说,买凶杀人,被杀的还是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怎么会把兄弟三人都处死呢?即便是杀人偿命,杀一人,有一个被处死也就可以抵命了,为什么要把袁宝璟兄弟灭门?再者,袁宝璟买凶杀人的证据并不确凿,仅仅凭借一句“行了,你注意点”,就认定袁宝璟是主谋,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此外,袁宝璟还曾经委托妻子卓玛捐出了自己持有的一家印余卖尼石油公司40%的股份,总价值约500个亿,希望减刑,但捐献了这么多财产,都没有起到丝毫作用。为什么呢?因为刘汉。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而周滨的父亲当时是国家的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所以刘汉才有这么大的能量,可以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现在刘汉也被抓了,一共抓了36个,在公开的资料上,这个团伙至少已经背了9条人命,重伤过15人。
江湖上有句话,叫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说明什么?只要你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留下了后遗症,那么你总有一天要偿还,要为此付出代价。
汪兴拍马屁,想给领导出气,动了杀心(这种人是很要命的。当领导的一定要小心这种人,如果手下有这种人,很可能会出大事,给你带来祸患),结果杀人不成,自己被灭口;袁宝璟本人立身不定,汪兴想杀刘汉不是他本意,汪兴被杀也不是他本意,都是身边人作恶,但是如果他信念坚定,不为下属的意志所左右的话,他也不会被判处死刑;刘汉自恃有靠山,能量大,黑白两道通吃,在底下能草菅人命,在上边能官报私仇,最终也没有好下场。
老子讲“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什么概念?天网是宽阔广大的,看起来很稀疏,但天网是不会漏放一个坏人的。这听起来有点矛盾,其实并不矛盾,因为有个时间问题,你作恶了,如果作恶小,天网不会惩罚你,你有改过的机会,但如果你继续作恶,恶行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那么总有一天会“恶有恶报”。这类似于佛家所说的因果:作恶的,一定会受到惩处,修好行善的,也肯定会有福报。
刘汉死了吗他死了。
2015年2月9日,刘汉源芹兆被执行死刑。
刘汉,男,四川广汉人,(1965年10月25日-2015年2月9日),原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常委,其资产高达400多亿元人民币,曾被《福布斯》称为“潜在水雹租底的真正富豪”。
刘汉在上世纪80、90年代市场经济初起、价格双轨时,从木材运输和建材等贸易中赚得第一桶金,此后1994年在期货市场中一战成功,跻身亿元富豪之列。1997年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国内1家,海外4家),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30多家。
2014年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首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