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自然人最后交易日
1、原油期货自然人最后交易日(原油的最后交易日),参与原油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在最后交割日之前的一个工作日(原油的最后交割日)提出申请,要求补齐保证金的剩余时间。
2、其实商品期货最后交易日交割时是有规定的,一般在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转为交割,那么期货交割日交割时会在最后交割日之前,将其作为交割标的物,或者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平仓。但是原油期货交割价格不仅仅是对某一交割月份的价格影响,还有一个是交割方式。交割是指进行实物交割的时候,交易者可以以交割的方式将自己所需要交付的实物提货,例如买卖双方的商品数量相同但是质量不同,都可以在合约到期之前办理交割的。
3、原油期货交割的标准并不统一,但是我国的能源期货交割地点还是比较多的,在上期所,能源中心都是在郑州商品交易所,而能源中心主要挂牌的是上期能源,它的交割地点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但是能源中心的交割方式是统一的,那就是个人投资者,而且只能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例如个人投资者。
4、但要注意的是,交割单位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由交易所制定的,而且也是有统一的标准,例如原油的交割单位为1000桶,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交割地点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交割月份,交割地点为能源中心的国际能源中心。所以,交割单位并不是按照实物交割的方式来进行,而是按照规定,由交易所代为收取,但最后交割日与交割日之间有一个最后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