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风控 股指期货风险有多大
股指期货套利交易出现风险敞口怎么办求答案
最近小李所在小组研发的套利交易模型已进入实践测试阶段。通过测试发现,进行股指期货套利交易,经常由于目标价位所对应的申买或申卖量未达标,出现套利交易部分成交,导致套利交渗闷判易出现风险敞口,问罩陪题出现后,小李及时向上海某知名期货公司风控部门求教。
"套利交易出现某一边全部成交,而另一边未完全成交,只是部分成交,这类情况称为"套利交易出现风险敞口",之所称为风险敞口,主要基于套利交易成交多出的部分由于没有对应的相反头寸保护,实际处于单项投机状态,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对套利交易成交多出的单边头寸及时进行平仓了解,防止出现不利方向价格波动产生的损失。"期货公司风控部门工作人员回答道。
"出于节省交易成本的考虑,可不可以先不对多出的成交部分平仓,而是等到另一边反向头寸有机会补仓时积极寻求反向头寸保护,这样做是否妥当?"小李接着又问。
"这样做表面上看是节省了交易成本,实际是以承担具大的风险敞口风险为代价换取的微小收益,从风险控制角度是得不偿失的;而且从内控角度看,也不利用区别套利交易和方向性交易业务。"期货公司风控部门工作人员的回答道。
"套利交易与普通的方向性交易无论是从交易策略还是业流程都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在执行套利交易计划时,不丛改及时对多出的单边成交部分平仓实际上是在进行方向性交易,从内控角度上属于越权行为,也是一种违规行为,列为严重的是,这种变向方向性交易如果头寸数量大或者遇到较大级别反向价格波动,有可能给机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期货公司风控部门工作人员回答道。
风险提示:套利交易与普通的方向性交易无论是从交易策略还是业流程都是完全不同的,套利交易出现某一边全部成交,而另一边未完全成交,只是部分成交,出现风险敞口时,应对套利交易成交多出的单边头寸及时进行平仓了解,防止变向方向性交易情况出现。
股指期货真的“风险大不可控”吗
弹指间,中国股指期货上市即将周年,初显国外市场历时多年方能达到的成熟水平。然而社会上对其风险认知并不客观,常有捕风捉影三人成虎。甚至一些市场分析人士也杯弓蛇影“谈期色变”。股指期货真的“风险大不可控”吗?
监控“五位一体”,风险两级分担
在充分吸取欧美及亚洲各国分业型与统一型监管、专职型与非专职型监管、机构型与功能型监管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闭早让,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交易所、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五位一体”,构建起包括信息交换、风险预警、共同风控和联合调查等在内的统一协作监管体系和跨市场联合监管机制,科学整合监管资源,全面提高监管效率,严防监管套利行为。
市场一旦走势凶险反常,期货公司老总们就心惊肉跳守在风控中心寸步不离,证券公司老总们则大可不必如此紧张。这是因为投资者亏损不伤证券公司一根毫毛,而期货公司则可能面临灭顶之灾。保证金监控中心严格监控每笔交易,证监会和交易所对结算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有权强制平仓,而客户穿仓则由期货公司买单。这就迫使期货公司对客户交易严加监控,把风险压到最低程度,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股指期货推出3月后成交量猛增8.2倍。成交/持仓比平均高达14.4倍,其中主力合约曾一度最高达30余倍,显示盘中日内交易过度频繁,投机氛围较重。****理财网所睁数立即采取限制开仓一名,提请证监会立案调查一起的措施。同时未雨绸缪防微杜渐,9次电话提醒,约请4家老总面谈。期货公司也主动自律,劝导客户从大局出发自觉降低日内频率。此后****理财网所更创造性实施了“监管前移”方针,指导单个客户每日盘中开仓不超过500手,使成交/持仓比稳定下降。至9月末维持在6倍以下。以上制度措施使交易风险“长痛变短痛、剧痛变阵痛”,以个别交易者“闯红灯罚款扣分轿局”,换来整个市场的平安稳定,使交易风险不过夜,更不会传递到其他市场。上市以来在现货市场震荡加大的行情中,期指主力合约与沪深300指数间相关系数一直高于99%,基差率维持在-1%与+1%之间。当月合约的成交量占比总成交量超过80%,持仓量占比总持仓量达60%,分级结算制度稳定运行。去年10月开始大宗商品一轮大涨接一轮大跌,但股指期货从未发生会员结算风险和客户穿仓爆仓,极少出现追加保证金,更未出现“到期日效应”、炒作远期合约及其他重大风险事件,顺利实现10次现金交割。
“合格投资者”,套保盘将很稳定
股指期货首创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为投资者提高识别和防控风险能力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因而也逐渐为其他市场、其他品种所借鉴。
美国1982年首次推出股指期货时,投资者根本不知其所为何物。美林、高盛、所罗门兄弟等投行花费2到5年时间,“先交易后学习”,才逐渐懂行知规。而“会交易知风险”却是入门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先决条件。没有商品期货交易经验者必须通过地毯式“期货扫盲”、仿真交易和开户前的严格测试,先成为“适当性投资者”,才有资格获准入市。
目前股指期货开户6万余户,其中散户占95%,机构约1000家。在日均2000亿左右的成交额中,散户占比约60%—70%。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特殊法人(券商自营)和即将开闸的QFII等,其数量少却交易规模较大,往往与散户形成对手盘。但制度规定特殊法人仅能进行套保操作,且基本为卖出套保。公募基金和QFII也只能从事套期保值。据证监会网站和国家外汇局信息披露,截至去年12月底,共有106家外资机构获得QFII资格,其中94家QFII累计获批投资额度189.7亿美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250亿元。按规定QFII在交易日日内的成交金额及日终持仓双向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外汇局批准的投资额度。且多、空头合约不进行轧差。一家规模超10亿美元的QFII衍生品交易总监表示:作为全球性对冲基金,QFII优势在于全球视野和长期趋势研判,故进入中国期指市场后套保盘将十分稳定,不会频繁交易对期指市场造成冲击。
“零和”并非蒸发,“强平”止损杠杆
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不同,股市总市值随涨跌起伏而“热胀冷缩”,期市总市值则限定在多空盘对等之中。股市上涨时买者赢利但卖者未必亏损;反之下跌时买者亏损但卖者未必赢利。期市却是名副其实的“零和”。当市场传言有投资者做股指期货亏损累累的“杯具”时,背后一定有其他期民同等数额赢利的“洗具”。上证指数从6124点跌至1664点,市值蒸发近24万亿。但如果期民亏损24万亿,那肯定一点也没蒸发,而是转移成为其他投资者的赢利了。
股指期货与股票的另一区别为双向交易。世间没有只涨不跌的单向市场,交易难免总要朝双向演进。中国股市的融券交易其实领先股指期货开通了做空机制,只不过融券标的仅限于90多只蓝筹股且无杠杆机制,不同于沪深300对应300只标的股票。
认为期市风险大于股市主要理由就在于杠杆的放大效应。股指期货只需投入合约价值18%的保证金就可以全额交易。其实股市也存在杠杆效应。中国股市相当数量的非流通股未入市前,不少股票仅交易少量流通股就可能把整个股价拔高,未流通的“大小非”坐享其成。下跌时则相反。所以杠杆的放大效应其实普遍存在。当然,股民买入股票才承担风险;而期民只要开仓,无论买入还是卖出都要承担风险。杠杆效应虽然放大了交易风险,但防范机制早已健全——股民满仓操作较为普遍,证券公司无权强减强平;而期民满仓操作则期货公司有权按浮亏追保甚至强减强平以坚决止损。正是期市这种特有的“悬崖勒马”机制,一次次防止了风险意识薄弱的投资者“倾家荡产”,同时也避免了期货公司“殃及池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期货的主要功能就是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上证指数曾于8个月内从3000点上涨1倍至6124点,又于1年内大跌70%至1664点,波幅远高于同期的期货价格指数(CRB)。继1987年股灾之后,本次金融危机再次成为股指期货的“极端压力测试”。危机中全球股指期货市场运行稳定,交易量和持仓量逐年显著增长。截至今年1月底,沪深300股指期货累计成交约5021万手,累计成交额45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额基本与股市持平,低于2009年美国和日本的1.2倍、印度3.07倍、韩国29.7倍。目前市场保证金总额170亿元,持仓保证金100亿元,资金使用效率达60%。上述稳定健康、持续增长的数据指标,也为股指期货是否真的“风险大不可控”提交了一份无声的注释。
股指期货风险控制制度 怎么控制股指期货风险
投资都是风险特别大的,尤其是和股市有关的投资。为了控制股指期货风险,确保市场安全稳妥运行,股指期货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严控措施和风险防范制度安排。下面是相关的股指期货风险控制制度,以供参考。
一是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及时化解市场风险的有效风控措施之一。当会员出现市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资金结算风险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交易所将对会员或者客户为保障市场恢复到平稳有效运行状态之中,采取相应的风险持仓、及时防范化解风险,违规持仓等进行强行平仓,阻止违规违约行为产生进一步后果。
二是涨跌停板制度。对股指期货合约每日交易价格的波动设置涨跌幅限制是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设计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时,将股指期货合约兆春的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规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格的正负10%,充分考虑了相应证券现货市场价格限制,与现货指数日内波动最大幅度相当,从而有效发挥价格发现等市场功能,保证股指期货与相关现货指数理性联动。
三是风险警示制度。股指期货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以警示和化解风险。交易所在必要时可以采取要求会员和谈话提醒、客户报告情况则猜睁、书面警示、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威慑,制止违规行为。
四是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交易所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可以大大降低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率,减小市场风险,将股指期货交易量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为了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
五是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孙岁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股指期货重要风险控制措施之一。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设定并公布大户报告标准,实际控制人等信息、要求达到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报告其交易情况,全面了解客户交易情况,交易所据此及时,进一步分析挖掘关联账户及账户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分析评估市场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
六是持仓限额制度。股指期货实行严格的持仓限额制度,防止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量过大或者持仓过度集中,即交易所对其会员和客户可以持有的某一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量设置一定的额度限制,从而防范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交易风险或者价格操纵风险,保证股指期货交易的平稳运行。
七是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是期货市场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之一。可以增加交易所应对风险的财务资源,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引进结算会员联合担保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八是强制减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当某一期货合约价格出现单边极端行情时,根据规则对亏损达到一定程度的持仓与盈利持仓进行平仓处理,及时化解市场极端行情下的风险防范措施。
如何管理股指期货的风险
2013年森前运2月1日,中国期货此梁业协会颁布《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期货公司以风险管理子公司形式服务实体经济模式正式开闸。2014年8月26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修订)》(下称《指引(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试点的备案与报告工作,为业务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厘清边界。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由期货公司控股50%以上,以开展风险管理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指引(修订)》,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开展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和做市业务等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悔激2013年,永安期货、浙商期货、万达期货、广发期货、鲁证期货、大地期货、方正中期期货、宏源期货8家期货公司首批获准备案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标志着期货公司设立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正式成行。
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官方数据,截至2016年7月底,全行业共计50家期货公司完成了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的备案,共设立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51家,43家公司完成了开展试点业务的备案。已设立的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中,80%的公司开展了仓单服务、基差交易和合作套保业务,70%以上的公司开展了定价服务业务。期货公司绝对控股的地位,使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天然禀赋中具备了重视风险管理的传承,期货天然的高杠杆和风险性,让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先天具备风控意识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