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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1XXXX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与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长久合作,互惠共赢,确保采购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为预防和减少经济犯罪,本公司特向贵公司签订廉洁承诺书如下:
一、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
二、本公司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三、本公司决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扒冲
四、本公司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五、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公司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同意按照违规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罚金。
(二)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三年丧失贵公司供应商资格。
(三)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公司供应商资格。
此承诺书的效力在供应商入围合作期内长期有效。此承诺书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此致
敬礼!
承诺方(盖公章):
年月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2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春烂歼公平,防止采购中发生行收人贿赂、侵占、合同诈骗等违纪违法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护采购人员(防止其违法犯罪),我方特向你方做出承诺如下:
1、在任何采购环节,不以任何理由向你方人员贿赂,包括但不限于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支付应由你方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其他各种变相贿赂行为。
2、不与你方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本采购项目相关的任何物资买卖、提供劳务及中介活动等任何交易交往行为,未经你方允许不转包、分包项目。
3、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虚假投标或者非法排挤其他竞标人参与公平竞争损害你方合法利益。
4、诚信正当交易,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历如格冒充合格。
5、你方人员如提出拿、卡、要等违背本承诺书的要求或有其不正当行为,我方保证及时主动向你方审计部门举报。
电话:(028)8***,13***3(审计部)(028)8***41(行政部)
6、我方已经知晓并支持贵公司《关于廉洁奉公行为的相关规定》,将无条件配合你方关于规范采购行为的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我方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你方可单方面取消本次合作项目(如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中止或终止执行),你方可要求我方支付不低于贿赂金额10倍以上的违约金,并承担因取消或者中断合同给你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三年内不参加你方组织的所有采购招标活动。
自签订之日起,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与你方所有物资(劳务)供应和项目承建的生效前置条件。
承诺人:
承诺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3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1目的
1 1为规范公司采购人员行为,实现很好的采购质量、合理的市场价格,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始终保持廉洁高效、准确及时、服务周到、行为规范的良好状态,树立公司及采购人员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采购业务健康有序进行,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1 2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良好风纪,预防违规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到物资采购健康有序进行。
2范围
2 1公司物资采购部管理人员和采购的业务人员。
3职责
3 1采购部采购业务人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 2采购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采购业务人员的廉洁自律进行监督管理。
3 3财务部/采购主管负责对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实施监督管理。
3 4公司全体员工对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实施监督职能。
4内容
4、1禁止行为规范
4,1,1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4,1,2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
4,1,3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1,4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1,5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4,1,6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4,1,7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4,1,8ban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4,1,9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4,1,10禁止私自经商,禁止业务员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
4.,1,11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4,1.,12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4、2罚则
4.2.1违反本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规定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人:身份证:日期: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4XXXXXXX公司:
本公司自愿与XXX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长久合作,互惠共赢,确保采购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一、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二、本公司决不向贵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三、本公司决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四、本公司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五、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公司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同意按照违规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罚金。
(二)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三年丧失贵公司供应商资格。
(三)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公司供应商资格。
此承诺书的效力在年度供应商入围有效期内。
此承诺书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此致
承诺方(盖公章):
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月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5我代表____________公司向广发证券、基金、期货公司承诺:我司不会向贵司员工行贿。贵司员工如有受贿(从XX年9月开始)行为或索贿言行,我司会如实向贵司监事长吕平同志汇报。
我在此签名确认上述承诺
姓名:职务:
公司:
投标项目:日期:
说明:
1、此承诺书的目的是使合作双方增加信任,保护员工职业操守,保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违法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
2、如知情不报或谎报情况,或不签此书者将被贵司取消投标资格;
3、此承诺书要由供应商在每次参加投标会时当众签好,递交给投标负责人;
4、此承诺书由广发证券总裁助理沈浩亲自起草于XX年12月2日,如有必要或建议,可以修改。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6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自愿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贵公司)长久合作,互惠共赢。为规范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特承诺如下:
一、在与贵公司业务往来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绝不做损害双方企业利益的事。
二、在与贵公司合作期间,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贿,包括但不限于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不同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从事合作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
四、不与其他竞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卖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贵公司利益。
五、不私下接触贵公司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卖。
六、积极配合贵公司信访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七、若有贵公司人员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若违反上述条款,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我司合作,并列入贵公司的黑名单,永久取消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单位(盖章) 20xx年3月06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7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自愿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贵公司)长久合作,互惠共赢。为规范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特承诺如下:
一、在与贵公司业务往来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绝不做损害双方企业利益的事。
二、在与贵公司合作期间,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行贿,包括但不限于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不同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从事合作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
四、不与其他竞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卖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贵公司利益。
五、不私下接触贵公司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卖。
六、积极配合贵公司信访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七、若有贵公司人员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若违反上述条款,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我司合作,并列入贵公司的黑名单,永久取消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单位(盖章)
20xx年3月06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8身为XX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的一员,在维护公司商誉与诚信经营之政策下,本人承诺并保证,于执行所交办以及承办业务之相关全部事宜时:
1、符合「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中之规定,不为任何不诚信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名义、理由或方式向公司之合作厂商人员索要金钱、馈赠、礼物、佣金、职位、服务、优待、回扣、疏通费、款待、应酬及其它有价值之事物。
2、「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第6条之规定:本公司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收受、承诺或要求本承诺书第1项所订之利益时,下列各款情形除外:
2.1基于商务需要,于国内(外)访问、接待外宾、推动业务及沟通协调时,依当地礼貌、惯例或习俗所为者。
2.2基于正常社交礼俗、商业目的或促进关系参加或邀请他人举办之正常社交活动。
2.3因业务需要而邀请客户或受邀参加特定之商务活动、工厂参观等,且已明订前开活动之费用负担方式、参加人数、住宿等级及期间等。
2.4参与公开举办且邀请一般民众参加之民俗节庆活动。
2.5主管之奖励、救助、慰问或慰劳等。
2.6提供或收受亲属或经常往来朋友以外之人的金钱、财务或其他利益,其市价在新台币(下同)参仟元以下者;或他人对本公司人员之多数人为馈赠财务者,其市价总额在壹万元以下者。但同一年度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或来自同一来源之受赠财物,其总市价以贰万元为上限,但尾牙捐赠不在此限。
2.7因订婚、结婚、生育、乔迁、就职、升迁、退休、辞职、离职及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之伤病、死亡受赠之财物,则另依公司人事规章处理之。
2.8其他符合公司规定者。
3、如经主管机关要求,或公司内部稽核、查核之必要时,于XX公司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将主动提供,或同意授权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之第三人,调阅、查询、影印、抄录或以其他适宜方式留存XX公司基于检视资金或利益流向之目的而认为与本人相关之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于全球金融机构开设之金融帐户明细及往来数据,以及相关财产所得数据)。而为协助XX公司进行前述事宜,本人同意依XX公司指示填载相关授权书或其他文件,俾利XX公司进行后续作业。
4、如有违背本承诺书所载之内容或所载相关规定者,相关罚则悉依「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办理。
承诺人:
20xx年月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9公开、公平、公正的物资采购(项目投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市局手持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关于印发湖北省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烟办〔20xx〕26号)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
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评审等人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认真履行规定采购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遵守谈判现场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
五、自觉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廉洁从业,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告锋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应当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依据章程、相关自律规则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第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对本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规、审计等部门的合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第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前款规定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第七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袜判晌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纳入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在遇有人员聘用、晋级、提拔、离职以及考核、审计、稽核等情形时,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第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账外账等不规范行为。对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支出制定明确的内部决策流程和具体标准,确保相关费用支出合法合规。第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一)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冲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三)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四)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五)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制定的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依法合理营销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直接或者间接以第九条所列形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
(二)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
(三)以诱导客户从事不必要交易、使用客户受托资产进行不必要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
(四)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五)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六)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第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一)以不正当方式影响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决定;
(二)以不正当方式影响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人员工作安排;
(三)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内部信息;
(四)协助利益关系人,拒绝、干扰、阻碍或者不配合监管人员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
(五)其他干扰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的情形。
廉洁承诺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下面是裤粗我整理的廉洁承诺书6篇,欢迎大家分享。
廉洁承诺书篇1为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建设,端正工作作风,加强自我约束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从思想和源头上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1、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利“吃、拿、卡、要”,不以任何借口对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客户、协作单位等,下同)进行报复或刁难。
2、不以任何方式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索要或接受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礼品、烟酒、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中介费、佣金(酬劳)等。
3、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暗示或接受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在个人装修住房、子女升学、婚丧嫁娶、配偶或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时等提供方便或好处。
4、不参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供、组织的宴请、赌博、健身、娱乐(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KTV、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等活动。
5、不接受、占用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供的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6、不在合作伙伴处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属自行承担的任何费用。
7、不接受合作伙伴或其人员通过第三方实施的`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不违规进行商务交往】:
8、不在非办公场所单独或未经批准会见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不得要求供应商接送。
9、不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借款。
10、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向合作伙伴或其人员提出与合作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11、商务交往中接受合作伙伴馈赠的公司纪念品,需在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上交企业文化与员工关系部造册保管,统一处理。
1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与合作伙伴的合同约定,进行正当商业交往,杜绝不合法、不正当的商业合作。
【不违规开展经营活动】:
13、不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共同成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
14、不得通过入股、入干股、代工等方式与合作伙伴或其人员产生利益关系。
15、不将本人、亲属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成为XX的合作伙伴。推荐非本人或亲属成立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中心提前报备。
16、本人的亲属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伙伴的经营活动。
17、本人的亲属不得在与XX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及涉及保密的重要岗位。本承诺书签订之日前,已存在上述情况的,自承诺书签订后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备案。(竞争关系公司名录请见**OA系统-企业文化-廉洁汇川)
【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18、不与合作伙伴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19、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亲属或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20、不利用属于**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合作伙伴或其人员。
21、不截留、胡嫌镇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公关费用。
22、不侵占、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23、不通过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亲属、朋友)实施上述1-10,13-14,18-21条中的任一行为。
【接受不廉洁行为的处理原则】:
24、XX对本人、合作伙伴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本人积极配合,并按XX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25、如本人违反本承诺书中所做承诺的,XX有权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本人记小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6、如本人违反本承诺书中所做承诺给XX造成损失的,XX有权要求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愿意承担该赔偿责者袭任。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
廉洁承诺书篇2我代表____________公司向广发证券、基金、期货公司承诺:我司不会向贵司员工行贿。贵司员工如有受贿(从XX年9月开始)行为或索贿言行,我司会如实向贵司监事长吕平同志汇报。
我在此签名确认上述承诺
姓名:职务:
公司:
投标项目:日期:
说明:
1、此承诺书的目的是使合作双方增加信任,保护员工职业操守,保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违法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
2、如知情不报或谎报情况,或不签此书者将被贵司取消投标资格;
3、此承诺书要由供应商在每次参加投标会时当众签好,递交给投标负责人;
4、此承诺书由广发证券总裁助理沈浩亲自起草于XX年12月2日,如有必要或建议,可以修改。
廉洁承诺书篇3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到克己奉公,廉政从业,忠诚履职,结合本人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不以权谋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带好队伍。
二、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不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插手和干预原煤销售及物资采购及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事项。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管好自身,带好队伍,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类行贿与受贿现象,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会议等经费支出,反对铺张浪费。
五、不任人唯亲,不营私舞弊,坚持公道正派做人,不优亲厚友,不谋取私利。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不参与赌博和以公款支付的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六、不以任何形式参与合资企业的经营性活动。
七、关心职工利益,积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监督
承诺人:
X年X月X日
廉洁承诺书篇4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结合招投标工作实际,工作人员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招标领导小组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于投标人串通,以投标人的指定或意向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不在办公场所外办理有关招标事宜和接受投标人登记、报名等;不得以招标人指定或意向确定标底编制单位、评委。
四、不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搞“暗箱操作”;不策划或唆使投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岐视待遇。
五、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共同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六、不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名单及其他需要保密事项。
七、不得唆使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八、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参与或推荐施工单位、厂家、产品等活动;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借工作便利向他人提供影响公正竞争的信息。
九、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和收受好处费、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等。
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社会举报,经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及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一、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承诺人(签章):年月日
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廉洁自律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和为政之要,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欢迎阅读!
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五)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六)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七)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宽派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八)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
2、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一)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2.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
3.外商、私营企业主
4.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领导干部接受上述第(一)条所列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警告以上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
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当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上述第(二)条处理。
(四碧铅)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前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根据情节,可以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3、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
(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二)按照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三)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不上交的,由所在党组织悔巧好、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4、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一)国家领导人、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
人出国访问,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别情况,可以酌情赠送礼物。对首次访问我国的外宾,如果对方赠礼,可以适当回赠。
对来华帮助建设、免费讲学或者长期工作的外国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离华回国时,可以赠送纪念晶。
对再次或者多次访问我国的外宾,包括参加定期磋商、会晤、会议等活动的外宾,可以商对方互相免赠礼品。如果对方坚持赠礼,可以向代表团团长及其夫人、重要成员适当回礼。
对外赠送礼物必须贯彻节约、从简原则,礼物应尽量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二)所受礼物,价值按照我国市价折合人民币不满200元的,留归受礼人使用;200元以上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贵重礼品,黄金、珠宝制品,高级工艺晶,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礼品,由受礼单位交礼品管理部门送有关机构或者博物馆保存、陈列。
2.专业用品、设备器材和具有科研价值的礼品,可以留给受礼单位。
3.高级耐用品,汽车、摩托车,交礼品管理部门;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组合音响、高档照相机等,交礼品管理部门处理,经礼品管理部门同意后也可以留给受礼单位。
4.食品、烟酒、水果类礼品,可以归受礼人本人或者其所在单位。
5.高中档实用物品,如钟表、收录机、衣料、服装等,按照国内市价折半价由受礼人所在单位处理,可以照顾受礼人,每人一年以两件为限。
6.其他贵重物品和未经礼品管理部门批准归受礼人或者其所在单位的物品,全部交由礼品管理部门处理。
礼物变卖收入一律上缴国库。
(三)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上缴国库。
(四)受礼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的要求填写礼品申报单。
(五)出访、来访以外的其他对外交往中赠送礼品的标准和接受礼品的处理,参照前列有关规定办理。
(六)对外赠送礼物金额由财政部和外交部规定。两部可以根据我国物价的变动,对金额作出调整并发文通知,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变更。
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对以虚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搞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必须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不得在引进资金、项目中获取奖金
党政干部在引进资金、项目后按一定比例或一定标准获取奖金或其他物质性奖励,实质上是从事经济生活中的有偿中介活动。而且这种活动容易诱发行贿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以及其他以权谋私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二条第(--)项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八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依照经商办企业错误处理。因此以下人员不应适用地方政府对引进资金、项目的物质奖励政策。
(一)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政干部;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党政干部,其他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三)领导班子由省部级以上党委管理的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地厅级党委管理的企业的领导班子中的领导干部。
上列人员为当地引进资金、项目做出重要贡献的,可作为年终评优和评选各种先进的参考条件予以鼓励。如以引进资金、项目获取奖励为名行贿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严肃查处。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人入股
47.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
(一)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委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的规定,不准经商、办企业。所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必须与党政机关在财务、名称、人事等方面彻底脱钩。严格划
清党政机关管理职权与经济实体经营权的界限,凡是经济实体,必须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禁用经济实体经营所得增加机关干部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收入或用作其他福利开支。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为经济实体谋取非法利益。
在当前机构改革试点和下一步机构改革中,由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建制转成为经济实体的,要严格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不能“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能再行使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兼有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双重身份。在机构改革试点中,应支持和鼓励一部分干部从党政机关分离出来,从事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各种经济活动,尤其应提倡其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办、承包、租赁亏损、微利企业,创办开发性、服务性的经济实体。但这些人员不能保留原在党政机关担任的职务,不能再以党政机关的名义或以党政机关干部的身份从事经营活动,要与党政机关脱钩。
严禁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在股票、证券交易中谋利.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不准买卖股票
(一)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再继续持有。
(五)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一)党和国家机关的退(离)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不得到这类企业任职,不得在商
品买卖中居间取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不得向有关单位索要国家的物资,不得进行金融活动。
(二)党和国家机关的退(离)休干部,不得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担任任何领导职务(含名誉职务)和其他管理职务,企业也不得聘请他们任职。已经任职的,必须辞去职务。
(三)党和国家机关的退(离)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本人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须在办理退(离)休手续满两年以后。到这些企业任职的,要经所在机关退(离)休干部管理部门批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退(离)休干部应聘到这些企业任职期间,原所在机关应即中止其享受的各项生活待遇,改由企业负责。本人在企业所得报酬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其原工资与原机关干部平均奖金之和。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应向原机关如实呈报自己的收入。按此规定执行的,在退出企业后由原机关恢复其原生活待遇;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应取消其退休待遇,并不再恢复。
(四)党和国家机关的退(离)休干部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生产,进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讲学、写作、翻译,以及从事为改善机关后勤服务而开办小卖部、洗衣房、理发室等经营服务活动,继续按中发亡1984)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取得合理报酬,严格照章纳税,其原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
(五)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不准个人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三)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五)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严禁用公款出国(境)和变相出国(境)旅游
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违反规定跨地区、跨部门组织出国(境)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访问国家、绕道或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访,一般性考察和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内容的出国(境)活动要坚决制止。地方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一般不得单独组团出国(境)进行立法、司法、财税等领域的考察和交流。党政机关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未经党中央或国务院批准,不得在国(境)外主持和参加经贸洽谈会、展销会、招商会等经贸活动,不得出国(境)进行股票发行的推介活动,不得参加企业事业单位团组出国(境)。
严禁用公款旅游
(一)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必须做到不用公款旅游,如果违反规定,领导机关和纪检部门要责令他们认真检查,严肃处理。对查处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上级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二)严禁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干部出差应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计划执行。出差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允许离开工作地区,用公款到旅游区、名胜区游览。对违反纪律的要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超支费用不予报销。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学术组织,原则上不得到旅游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如确需到这些地方召开会议,应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并征得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意,在时间安排上要避开旅游旺季。
所有会议都不得用公款组织游览。
(三)坚决制止以参观学习为名用公款旅游。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外出参观学习。如确有必要组织外出参观,跨县的,要报地(市)主管部门批准;跨地(市)的,要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跨省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事先征得参观地区省人民政府和接待单位的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接待。所有的外出参观学习,都应明确目的,控制人数,严格规定时间、往返路线和经费数额。不按规定办事,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的,按违纪处理,费用不予报销。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长、主席、市长跨省活动,应分别报中央或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中央、国家机关部长离京外出,应事先向中央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报告。
(四)各级干部疗养、休养和探亲,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正副省(部)长级干部外出疗养、休养时,因病或年老体弱确需家属陪同的,经批准,只报销一名家属的同席车船机票费和住宿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用公款组织离退
休干部旅游或以其他名义变相旅游,不得把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发给个人。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活动,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五)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堵塞用公款旅游的漏洞。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无论是谁花的、谁批的,;都不予报销。各级领导干部要支持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如果领导干部强令报销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的费用,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如实反映。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应查明情况,严肃处理。财会人员应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违章徇私、放弃职责的,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