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期货交易所
一、包头期货交易所(包头期货交易所地址)(以下简称交易所)成立于1998年5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包头市期货交易所、包头市金属交易所、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和包头期货经纪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属于民间个人独资性质,其经营范围包括:黄金交易,黄金期货,现货黄金,外汇现货黄金等。
二、包头期货交易所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成立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经过多年的发展,包头期货交易所建立了层次严格、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经过多轮的改革,目前是期货市场的主体,并在包头市设立了43个会员公司,其中包括年产能200万吨的煤炭期货、20万吨的螺纹钢期货、100万吨的天然橡胶期货以及30万吨金属期货。
三、其股东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自2001年起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经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公司股东不包括国家产业投资公司。
四、内蒙古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局、期货经纪公司、包头市钢铁交易中心、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兴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内蒙古自治区期货交易所。包头期货交易所、商品期货经纪公司注册地为呼和浩特市,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