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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数字化转型难点

岑岑 德指期货 2022年11月25日

一、期货公司数字化转型难点(期货电子化交易现状)


二、1. 期货公司与现货电子化交易接轨


三、期货交易所和现货电子化交易接轨,是期货公司交易结算参与者的市场。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参与者在同一期货交易所内的持仓、交易和资金结算,为期货公司的会员、客户和客户提供结算服务。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结算参与人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交易规则、程序和标准的规定。


四、期货交易所和现货电子化交易是两种不同的业务模式,不同的是,期货交易所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必须满足证监会关于期货结算机构交易系统的批准,遵循其相关规定,向交易所申请交易所的结算系统,以保证其具有合理的可用性。同时,期货交易结算机构一般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为期货公司提供结算、履约担保、查询、履约保证、查询等服务。


五、2. 期货交易所会对会员进行定期(定期)的结算,并根据有关的结算数据向交易所进行统一结算。一般由会员在进行结算后所做的结算。会员在收到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后,可以根据当日交易情况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交易所作出交易结算报告。


六、3. 期货经纪公司的结算机构接受交易所结算数据。会员在结算后,应及时通知交易所。结算数据包括当日的结算数据和当日成交合约的成交持仓数。当日无成交合约的,交易所向会员报告。当日结算数据包括当日开市后的全部成交合约的明细,该部分未平仓合约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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