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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大神 恒指期货 2023年08月26日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章程

(经2011年5月20日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能

第三章会员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七章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广东好蚂证券期货业协会。英文全称:The Securities& Futures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缩写SFAGD。

第二条本会性质:本会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由广东省辖区内(深圳市除外,下同)的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自愿组成的证券期货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投资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国家对证券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国实行集中统一的自律管理体系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期货业地域性自律管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与证券期货行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友陵埋;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恪守诚信,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动证券期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

第六条本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4楼(邮编:510623)。

第二章职能

第七条自律管理。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制定并监督实施地域性证券期货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教育组织会员执行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本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广东证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第九条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期货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条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和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证券期货业之间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第十一条建立会员、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经政府相关部门授权表彰、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个人。

第十二条组织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合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三条组织会员开展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宣传证券期货市场,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四条建立网站信息共享平台,收集、整理、提供证券期货信息、资讯产品,编辑电子刊物;组织开展证券期货研究,推进行业业务创新发展。

第十五条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广东证监局或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会员

第十六条本会会员只吸收证券、期货行业的经济组织加入,不吸收个人会员。

第十七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许可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取得业务许可证;

(四)在广东辖区内工商登记注册。

第十八条经批准在广东省设立的其他证券、期货社团组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驻广东省辖区的办事机构;境外证券、期货机构驻广东省辖区的办事机构;以特别会员身份加入本会。

第十九条会员设会员代表1名,代表其在本会履行职责。

在广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法人机构会员代表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汪御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在广东省辖区内设立的营业机构会员代表应当是营业机构负责人。

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本会书面报告。经理事会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可以继任该会员在本会的职务。会员代表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时,本会有权要求会员单位更换会员代表。

第二十条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二十一条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其程序是:

(一)拟申请入会单位,填写“会员登记表”,并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本会秘书处核实登记材料;

(三)经理事会通过;

(四)由本会批复入会申请并发给会员证;

(五)缴纳入会费。

第二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六)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七)对本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申诉的权利;

(八)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特别会员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其他权利与会员相同。

第二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自律性规则;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按本会规定提供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及其他资料;

(七)服从本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本会的检查与协调;

(八)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特别会员的义务与会员的义务相同。

第二十四条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向广东证监局通报;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2000元人民币;

(二)理事、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7000元人民币;

(三)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人民币。

新入会会员除按以上标准缴纳年会费外,还须缴纳一次性入会费10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六条会员资格的终止

(一)会员申请退会、并经理事会批准;

(二)会员注册地转到广东省外;

(三)受到本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

会员退会,应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七条由会员组成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本会财务报告;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决定本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宜;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九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组成。

第三十一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制定和修改章程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三十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组成成员:会长、副会长、全体理事。理事会为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十三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筹备和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四)决定本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置;

(五)制定本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新申请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七)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决定本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本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九)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会员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本会设立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会秘书处提出设立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根据需要,本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相关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会设监事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证券期货行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并具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望,热爱本会工作并有一定工作经验;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会员单位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四十条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本会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十二条本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会长指定的其他人组成。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决定本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

(三)决定本会日常工作重大事项;

(四)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三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经理事会授权,审批会员入会申请;

(五)提名秘书长,在理事会通过;

(六)聘用本会专职工作人员;

(七)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会长职责;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四条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预决算;

(三)协调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提名聘请国内外专家担任本会顾问,报理事会批准;

(七)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组织开展有偿活动和服务;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六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本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四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五十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一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三条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列》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四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和省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会的服务性合法收入可由本会秘书处酌情处理,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及专职员工的福利补贴等。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五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六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

第五十七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本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五)其他情况需要终止的。

第五十八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五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十条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中的“三分之一”、“半数”“三分之二”等数字含本数。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谁知道临期货的处理方法

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日将合约所记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在期货市场中,商品期货通常都会采用实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货中有的品种采用实物交割,有的采用现金交割。目前,我国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均为商品期货,交割方式均采用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

第一种,集中交割。即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目前,我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均采取集中交割方式,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棉花、白糖和PTA期货品种采取集中交割方式。

第二种,滚动交割。即除了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对所有到期合约全部配对交割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之间的规定时间也可进行交割的交割方式。滚动交割制度可以使交易者在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就可进行交割,交割时间的选择更为灵活,可减少储存时间,降低交割成本。目前,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种以及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期货均可采取滚动交割方式。实物交割要求以会员名义进行。客户的实物交割须由会员代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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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的英文为Futures,是由“未来”一词演化而来,其含义是: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因此中国人就称其为“期货”。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最初的现货远期交易是双方口头承诺在某一时期货大会

间交收一定数量的商品,后来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口头承诺逐渐被买卖契约代替。这种契约行为日益复杂化,需要有中间人担保,以便监督买卖双方按期交货和付款,于是便出现了1571年伦敦开设的世界第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1848年,82位商人发起组织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目的是改进运输与储存条件,为会员提供信息;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引进远期合同;186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代原先沿用的远期合同。使用这种标准化合约,允许合约转手买卖,并逐步完善了保证金制度,于是一种专门买卖标准化合约的期货市场形成了,期货成为投资者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1882年交易所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增加了期货交易的流动性。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背景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随着国家取消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放开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市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大,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和现货价格的不公开以及失真现象,农业生产的忽上忽下和粮食企业缺乏保值机制等问题引起了领导和学者的关注,能不能建立一种机制,既可以提供指导未来生产经营活动的价格信号,又可以防范价格波动造成市场风险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1988年2月,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研究国外的期货市场制度,解决国内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1988年3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拉开了中国期货市场研究和建设的序幕。 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迈出了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第一步; 1991年5月28日上海金属商品交易所开业;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 1992年9月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标志中国期货市场中断了40多年后重新在中国恢复。 1993年2月2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交易所成立。 2010年4月16日中国推出国内第一个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编辑本段基本术语

期货合约:为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1]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开仓:开始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开仓”或“建立交易部位”。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仓单:是指交割仓库开出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期货K线图

撮合成交: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包括做市商方式和竞价方式。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客户持仓超出规定的持仓限额,因客户违规受到处罚的,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发生时,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套利:投机者或对冲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种交易技术,即在某市场买进现货或期货商品,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并希望两个交易会产生价差而获利。开仓、持仓和平仓:期货交易中的买、卖行为,只要是新建头寸都叫开仓。交易者手中持有的头寸,称为持仓。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由于开仓和平仓的含义不同,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必须指明是开仓还是平仓。例:某一投资者在12月30日买进3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张),成交价格为1450点,这时,他就有了10手多头持仓。到明年1月10日,该投资者见期货价格上涨到1500点,于是按此价格卖出平仓5手3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实际持仓还剩5手多单。如果当日该投资者在报单时报的是卖出开仓5手3月股指期货,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应该是15手,10手多头持仓和5手空头持仓。爆仓:是指投资者帐户权益为负数。表明投资者不仅赔光了全部保证金而且还倒欠期货经纪公司债务。由于期货交易实行逐日清算制度和强制平仓制度,一般情况下爆仓是不会发生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在行情发生跳空变化时,持仓较重且方向相反的帐户就有可能发生爆仓。发生爆仓时,投资者必须及时将亏空补足,否则会面临法律追索。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特别控制好仓位,切忌象股票交易那样满仓操作。并且对行情进行及时跟踪,不能象股票交易那样一买了之。多头和空头:期货交易实行双向交易机制,既有买方又有卖方。在期货交易中,买方称为多头,卖方称为空头。虽然股票市场交易中也将买方称为多头,卖方称为空头。但股票交易中的卖方必须是持有股票的人,没有股票的人是不能卖的。结算价格: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制订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依据。成交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双边数量。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双边数量。总持仓量:是市场上所有投资者在该期货合约上总的“未平仓合约”数量。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中,专门有“总持仓”一栏。总持仓量的变化,反映投资者对该合约的交易兴趣,是投资者参与该合约交易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总持仓量在持续增长,表明交易双方都在开仓,投资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增长,场外资金在不断涌入该合约交易中;相反,当总持仓量不断减少,表明交易双方都在平仓出局,交易者对该合约的兴趣在退潮。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交易量增长时,总持仓量却变化不大,这表明市场以换手交易为主。

换手交易:换手交易有“多头换手”和“空头换手”,当原来持有多头的交易者卖出平仓,但新的多头又开仓买进时称为“多头换手”;而“空头换手”是指原来持有空头的交易者在买进平仓,但新的空头在开仓卖出。交易指令:股指期货交易有三种指令: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第一、市价指令: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尽可能以市场最好价格成交的指令。第二、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它的特点是如果成交,一定是客户预期或更好的价格。第三、取消指令:指客户将之前下达的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如果在取消指令生效之前,前一指令已经成交,则称为取消不及,客户必须接受成交结果。如果部分成交,则可将剩余部分还未成交的撤消。套期保值:买进(卖出)与现货市场上经营的商品数量相当,期限相近,但交易方向相反的相应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进)同样的期货合约来抵补这一商品或金融工具因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保证金:保证金是交易所要求投资者为确保履约提供的财力担保,是投资者对其所持交易部位负责所表示的信誉,交存在其帐户上的一笔资金。按照性质不同,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结算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三种。交易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保证金是投资者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除去已在交易所占用的交易保证金后剩余部分。追加保证金是指如果投资者账户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这被称为追加保证金。强制平仓:如果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该帐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头寸限制:即交易部位限制。指交易所对投资者规定的所能持有某一期货合约数量的最大限度,是从市场份额分配方面对市场风险进行管理。竞价方式:计算机撮合成交。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自动化交易方式,具有准确、连续、速度快、容量大等优点。期货交易早期,由于没有计算机,故在交易时都采用公开喊价方式。公开喊价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连续竞价制(动盘),是指场内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池内面对面地公开喊价,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这种竞价方式是期货交易的主流,欧美期货市场都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场内气氛活跃,但缺陷是人员规模受场地限制。众多的交易者拥挤在交易池内,人声鼎沸,以致于交易者不得不用手势来帮助传递交易信息。这种方式另一个缺陷是场内交易员比场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时间优势。抢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场内交易员的专利。公开喊价另一种形式是日本的一节一价制。一节一价制把每个交易日分为若干节,每节交易中一种合约只有一个价格。每节交易先由主持人叫价,场内交易员根据其叫价申报买卖数量,如果买量比卖量多,则主持人另报一个更高的价;反之,则报一个更低的价,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双方的交易数量相等时为止。计算机技术普及后,世界各国交易所纷纷采用计算机来代替原先的公开喊价方式。头寸:是一种市场约定,既未进行对冲处理的买或卖期货合约数量。对买进者,称处于多头头寸;对卖出者,称处于空头头寸。持仓量:是指买卖双方开立的还未实行反向平仓操作的合约数量总和。持仓量的大小反映了市场交易规模的大小,也反映了多空双方对当前价位的分歧大小。例如:假设以两个人作为交易对手的时候,一人开仓买入1手合约,另一人开仓卖出1手合约,则持仓量显示为2手。内盘、外盘:等同于股票软件中的内外盘。如:委托以卖方成交的纳入“外盘”,委托以买方成交的纳入“内盘”。“外盘”和“内盘”相加为成交量。总手:指截止到现在的时间,此合约总共成交的手数。国内是以双方各成交1手计算为2手成交,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尾数都是双数位。委比:是指用以衡量一段时间内买卖盘相对强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委比=〖(委买手数-委卖手数)÷(委买手数+委卖手数)〗×100%仓差:是持仓差的简称,指目前持仓量与昨日收盘价对应的持仓量的差。为正则是今天的持仓量增加,为负则是持仓量减少。持仓差就是持仓的增减变化情况。例如今天11月股指期货合约的持仓为6万手,而昨天的时候是5万手,那今天的持仓差就是1万手了。另:在成交栏里也有仓差变化,在这里是指现在这一笔成交单引发的持仓量变化与上一笔的即时持仓量的对比,是增仓还是减仓。多开:是多头开仓的简称,指持仓量增加,但持仓量的增加值小于现量,且为主动买盘。空开:是空头开仓的简称,指持仓量增加,但持仓量的增加值小于现量,且为主动卖盘;例如:将上例中的卖出、买入反过来即可。双开:指某笔成交中,开仓量等于现量,平仓量为零,持仓量增加,差值等于现量,表明多空双方均增仓。双平:指某笔成交中,开仓量等于零,平仓量为现量,持仓量减少,差值等于现量,表明多空双方均减仓。原有多头卖出平仓,原有空头买入平仓,持仓量减少。多换、空换:是多头换手、空头换手的简称,若在某笔成交中,开仓和平仓量均等于现成交量的一半,持仓量不变,则表明多头仓位和空头仓位都未发生变化,只是部分仓位在多头之间或空头之间发生了转移,结合内外盘的状态,我们定义外盘时该笔成交的状态为多换手,内盘时为空换手。多平、空平:是多头平仓、空头平仓的简称,多头平仓指持仓量减少,但持仓量的减少绝对值小于现量,且为主动卖盘;空头平仓指持仓量减少,但持仓量的减少绝对值小于现量,且为主动买盘。例如:假设以三个人作为交易对手,其中甲有多头持仓5手,乙有空头持仓5手,丙没有持仓;若甲想平仓了结部分持仓,则挂出卖出平仓3手,丙认为大盘会跌,则挂出卖出开仓2手,在此时乙也想平仓了结,则以现价(卖出价)挂出买入平仓5手成交,盘面会显示:空平(空头平仓),现手成交量10手,仓差为-6。如果是多头平仓则是把乙作为主动挂出平仓单,甲随后再平仓即可。期货贴水与期货升水:在某一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内,某一特定商品的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称为期货升水;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称为期货贴水。正向市场:在正常情况下,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反向市场:在特殊情况下,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斩仓:在交易中,所持头寸与价格走势相反,为防止亏损过多而采取的平仓措施。撮合成交: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经纪会员)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编辑本段期货合约

主要特点

A.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B.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叫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C.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D.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来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组成要素

A.交易品种 B.交易数量和单位 C.最小变动价位,报价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倍数 D.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涨跌停板。当市场价格涨到最大涨幅时,我们称"涨停板",反之,称"跌停板"。 E.合约月份 F.交易时间 G.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H.交割时间:指该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时间 I.交割标准和等级 J.交割地点 K.保证金 L.交易手续费

合约内容

合约名称、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期货合约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期货合约条款内容

最小变动价位:指该期货合约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该合约规定进行交割的月份。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手”:期货交易必须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不同交易品种每手合约的商品数量,在该品种的期货合约中载明。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是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仓库交货的含增值税价格。合约交易价格包括开盘价、收盘价、结算价等。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未平仓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

合约作用

一是吸引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货市场买卖合约,锁定成本,规避因现货市场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而可能造成损失。二是吸引投机者进行风险投资交易,增加市场流动性。

编辑本段期货的作用

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如果将进行期货投资的人进行分类的话,大致可分为两类———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套期保值就是对现货保值。看涨时买入(即进行多头),在看跌时卖期货

出(即空头),简单地说,就是在现货市场买进(或卖出)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卖出(或买入)相同数量的同种商品,进而无论现货供应市场价格怎么波动,最终都能取得在一个市场上亏损的同时在另一个市场盈利的结果,并且亏损额与盈利额大致相等,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投机者则是以获取价差为最终目的,其收益直接来源于价差。投机者根据自己对期货价格走势的判断,做出买进或卖出的决定,如果这种判断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同,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可获取投机利润;如果判断与价格走势相反,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承担投机损失。投机者主动承担风险,他的出现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保障了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对市场而言,投机者的出现缓解了市场价格可能产生的过大波动。在期货交易中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缺一不可!投机者提供套期保值者所需要的风险资金。投机者用其资金参与期货交易,承担了套期保值者所希望转嫁的价格风险。投机者的参与,使相关市场或商品的价格变化步调趋于一致,增加了市场交易量,从而增加了市场流动性,便于套期保值者对冲其合约,自由进出市场。期货的产生使投资者找到了一个相对有效的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的渠道,有助于稳定国民经济,也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编辑本段期货交易

分类

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商品期货又分工业品(可细分为金属商品(贵金属与非贵金属商品)、能源商品)、农产品、其他商品等。金融期货主要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工具)如股指、利率、汇率等,各类期货交易包括期权交易等。商品期货农产品期货:如棉花、大豆、小麦、玉米、白糖、咖啡、猪腩、菜籽油、棕榈油。金属期货:如铜、铝、锡、铅、锌、镍、黄金、白银。能源期货:如原油、汽油、燃料油。新兴品种包括气温、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天然橡胶。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如英国FTSE指数、德国DAX指数、东京日经平均指数、香港恒生指数、沪深300指数利率期货外汇期货

特征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制定的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并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收某一商品或金融资产的合约。期货交易是一种标准化交易。标准化指的是在期货交易过程中除合约价格外,期货合约所有条款都是预先规定好的。期货交易实行多空双向交易制度。期货交易实行T+0交易制度。期货交易是一种差额保证金交易。期货交易实行逐日盯市,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期货经纪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及时通知客户。期货市场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控制市场风险的特有制度。 1、期货交易的双向性:期货交易与股市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期货可以双向交易,期货可以买空也可卖空。价钱,而做空也可以赚钱,所以说期货无熊市。【在熊市中,股市会萧条而期货市场却风光依旧,机会依然】 2、期货交易的费用低:对期货交易国家不征收印花税等税费,唯一费用就是交易手续费。国内三家交易所目前手续在万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经纪公司的附加费用,单边手续费亦不足交易额的千分之一。【低廉的费用是成功的一个保证】 3、期货交易的杠杆作用:杠杆原理是期货投资魅力所在。期货市场里交易无需支付全部资金,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有可以流通,其保险费则要根据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六)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期货的套期保值不是对期货而是对期货合约的标的金融工具的实物(现货)进行保值,由于期货和现货价格的运动方向会最终趋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护现货价格和边际利润的效果。期权也能套期保值,对买方来说,即使放弃履约,也只损失保险费,对其购买资金保了值;对卖方来说,要么按原价出售商品,要么得到保险费也同样保了值。操作上国内没有期货期权,可以参照一下权证,他是一种简单的股票期权。期货的操作就像目前国内3个交易多是品种一样,世界上各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没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样的,你要看你做什么品种,然后具体学习这个交易的所的规则。

期货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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