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炒期货服务 温州 期货
温州期货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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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大期货营业部在哪儿
温州中大期货营业部成立于2004年10月21日,地址位于温州市区最繁旅历华的金融一条街上,与温州建设银行外汇理财中心毗邻。营业部成立至今,一直秉持着诚信、专业、科技的服务理念热忱的为温州的个人投资者和企业客户服务。营业部主推的特色服薯芹务有定期的期货基础知识培训、为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的套期保值方案、专业的理财方案设计等等。我们一直坚信:有期待就有未来!
地数镇毕址:温州市小南路205号2楼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8801118
传真:0577-88878772
E-mail:zdwz@zdqh.com
温州鹿城区哪里可以期货开户
海通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海通期货温州营业部位于温州市中心信河街松台大厦12楼(华侨饭店旁边),毗邻环境优美的松台广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营业部环境优雅,设施齐全,拥有先进、齐全的电子化交易孝樱坦平台,配置了多套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平台快捷稳定,风险控制体系完备稳健。
浙江省温州市信河街松台大厦12楼颂则(华侨饭店旁)
大地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大地期货温州营业部批准设立于2009年12月,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业务许可证号为3202100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工商登记注册号为330000000045050)的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信息咨询培训的专业化期货经营机构。
温州市黎明西路143号海关大楼四楼东首
永安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在2000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于2001年元月8日正式开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00000018946)温州营业部运作规范,管理严格,诚信服务,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连续多年荣获“浙江省优秀营业部”称号,市场占有率、成交量雄居温州首位。
浙江省温州市小南路巴黎大厦交行二楼
浙商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的大型专业期货公司,于1995年9月在杭州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全资控股股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上海、大连、郑州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北路175号9楼
鲁证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鲁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整合山东省内三家期货公司基础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巧桐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5.2亿元,总部设于山东济南。鲁证期货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座落于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国鼎写字楼6楼,市中心商业圈,交通便捷,设施齐全。温州营业部秉承合规、诚信的经营理念,以及客户至上、精专、共赢的服务意识,依托公司强大的资本、研发等综合实力,及时、准确地把握中国期货市场的脉搏,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期货交易、期货咨询等专业服务。营业部开户流程:投资者携带相关资料(法人户携带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指令下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金调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营业部进行现场开户,投资人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署《鲁证期货有限公司经纪合同书》后,进行实名制影像采集即可完成开户。营业部立足温州,面向全国,热切盼望与省内外期货业同仁和社会各界合作,共谋发展,共创辉煌!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国鼎写字楼6楼
南华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全面结算会员单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全权会员单位。公司注册资金5.1亿人民币。公司设有上海世纪大道、兰州、台州、宁波、嘉兴、大连、北京、郑州、成都、温州、慈溪、哈尔滨、绍兴、深圳、青岛、上海虹桥路、萧山、广州、沈阳、天津、芜湖、重庆、太原、永康、余姚、南通、普宁、厦门、海宁和齐齐哈尔等30家营业部,并于2006年3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于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新益大厦1幢1401室
信达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信达期货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浙江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期货经营机构,温州营业部依托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强大的研发、信息、技术以及管理支持;拥有中国信达——良好的金融企业品牌,温州营业部必将成为您最为信赖的期货投资合作伙伴;温州营业部拥有丰富的专业期货投资服务队伍,营业部全体员工竭诚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全面以及专业化的期货投资服务。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45号京龙大厦11楼
新湖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新湖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成立于1995年,由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08)控股。注册资本2.25亿,净资本5亿多元。2011年8月首批获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新湖期货公司拥有上海、郑州、大连三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新湖期货公司坚持走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之路,将产业客户服务视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公司在长三角和珠三角、沿海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设有营业部和事业部团队,业务和服务覆盖全国各个区域。
新湖期货公司秉承“财富共享才最有价值”的核心理念,以务实、创新、进取的执业精神,合作、共赢、分享的企业文化,为社会和行业发展做出我们的最大努力。
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花苑2幢1101室
新世纪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创立于2008年7月15日,新场地坐落于温州市万康商务广场5楼504,毗邻时代广场、温州火车站,区位条件优越。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439号建行二楼
中辉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于2010年8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营业部位于温州的金融中心区域车站大道,营业面积达400多平米,拥有一流的交易环境和交易设施,公司提供文华财经、博易大师、富远、财顺等行情软件,并提供恒生、易盛、博易大师闪电手等交易软件,公司南方交易服务器设在温州营业部,确保投资者享受到业内一流的交易平台。
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23层中辉期货
宝城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
宝城期货温州营业部位于温州市经济文化中心地带,宽敞明亮,环境优雅,设有VIP室间。营业部交易系统线路安全,稳定,快捷,全新品牌液晶电脑配置,UPS保证交易时间内电路不间断供应,确保交易正常。
浙江省温州市信合街松台大厦18楼
大越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大越期货温州营业部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杭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可全权代理国内四大交易所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
大越期货温州营业部地处温州市鹿城区,场地面积近700平方米,拥有10间中大户室,内部环境舒适优雅,设施先进齐全。下设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竭诚为客户做好服务。
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裕达大厦1幢301-305室
杉立期货温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期货经营机构。营业部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时代广场北幢6楼,营业面积达400平方米。营业部拥有宽敞明亮的交易大厅以及设施完善的大户交易室及与客户服务配套的交易中心、投资咨询部、交易结算部、财务部、办公室等,并拥有一批经过多年期货市场锻炼的专业管理人才与业务骨干。并依托宁波杉立期货总公司在各大期货交易所席位开通远程交易,采用了国内最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交易系统,实现了交易手段的多样化和电子化,同时,为客户提供自助委托交易系统及人工报单,随时随地为客户查阅交易情况及行情报价等内容。继台州、慈溪、上海营业部开业以来,温州营业部的顺利开业又实现了公司在长三角经济活跃区域发展的业务布局。营业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一切服务于客户,一切服务于市场”的宗旨,竭诚为社会各届人士提供优良的服务,发掘客户投资潜力,引导客户理性地参与期货投资。
温州市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1幢1504室
燃油期货的购买理由
以下资料均摘自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
一、品种特性与分类
一般来说,在原油的加工过程中,较轻的组分总是最先被分离出来,燃料油(Fuel Oil)作为成品油的一种,是石油加工过程中在汽、煤、柴油之后从原油中分离出来的较重的剩余产物。燃料油主要由石油的裂化残渣油和直馏残渣油制成的,其特点是粘度大,含非烃化合物、胶质、沥青质多。
作为炼油工艺过程中的最后一道产品,传统燃料油产品质量控制有着较强的特殊性。最终燃料油产品形成受到原油品种、加工工艺、加工深度等许多因素的制约。
燃料油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炼化、工业制造、电力等行业,其中船用油市场需求呈稳定增长趋势。船用燃料油作为运输交通的动力来源,是在传统燃料油的基础上进行再加工而成的调和油品,其品质必须符合船舶内燃机使用的各项要求,否则容易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船用燃料油有多种分类方式:
1、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17411规定,船用燃料油分为馏分型船用燃料和残渣型船用燃料。
馏分型燃料主要是以轻油(柴油)成分为主的油品,根据密度和十六烷值等质量指标分为四种,分别为DMX、 DMA、DMZ、DMB;残渣型燃料油是以重质燃料油为主要成分的油品,族派吵其根据质量和粘度分为7个粘度、6个质量档,共11个品牌号,分别为RMA10、RMB30、RMD80、 RME180、 RMG180、 RMG380、RMG500、RMG700、 RMK380、 RMK500、 RMK700。
根据硫含量,船用燃料油可分为I、II、III三个等级,其中残渣型燃料油对应的标准分别是不大于3.50%、0.50%、 0.10%。
2、根据供应对象,船用燃料油可分为保税船用燃料油和内贸船用燃料油。
二、主要质量指标
船用燃料油现行国家标准GB17411-2015是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船用燃料油标准ISO8217制定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指标有粘度、硫含量、硫化氢、闪点、水分、酸值、总沉淀物等。
■粘度。是燃料油最重要的性能指标,是划分燃料油等级的主要依据。它是对流动性阻抗能力的度量,它的大小表示燃料油的易流性、易泵送性和易雾化性能的好坏。运动粘度的单位是mm2/s。
■密度。单位体积油品的质量称为密度。通过测定密度和体积,可以对油品精确计量,是贸易数量的依据。由于油品的密度和其化学组成有关,因此可以根据密度判断油品的品种及质量。
■碳芳香度指数(CCAI)。用来评价残渣燃油的发火性能的一个计算值,由残渣燃料油的密度和粘度决定。标准中包括CCAI,是为了避免密度粘度关系异常的燃料油可能导致残渣燃料油滞燃期延长。
■硫含量。残渣燃料硫含量决定于调和组分油的硫含量,根据目前国内市场残渣燃料油现状及环保要求的提高,残渣燃料硫含量分为1级、Il级、IIl级。买方有责任根据船舶发动机的设计、排放法规、设备以及燃料油将要使用区域的现行法规限制,确定燃料油的最大硫含量。
■闪点。闪点是评价燃料油形成火灾危险性的有效指标。
■硫化氢。硫化氢是高毒性气体,人员暴露于高浓度硫化氢气体下是危险的,极端情况下致命。硫化氢可以在炼制过程中形成,也可在储油罐、产品驳船和用户罐中的兆侍燃料油中逐渐形成。
■酸值。由酸性化合物引起的高酸性燃料油往往会加速船用内燃机的毁坏,这种毁坏首先发生在燃料油的注入设备中。
■总沉淀物。油品中的沉淀物会加剧设备磨损和喷油嘴堵塞,沉淀物可在储存罐中、过滤器滤网上或设备积累,造成油料从油罐到燃烧器流通不畅。
■残炭。指油品在特定的高温条件下,经过蒸发及热裂解过程后,所形成的炭质残余物占油品的质量百分数。
■倾点。指油品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被冷却的试样能够流动的最低温度。买方应确保倾点适合船上设备要求,尤其是船舶运行在寒冷气候。
■水分。水分的存在会降低燃料油的热值,还会影响燃料机械的燃烧性能,可能会造成炉膛熄火、停炉等事故,因此要严格控制油品中的水含量。
■灰分。指在规定条件下,燃油被炭化后经煅烧所得的无机物。燃料油的灰分沉积在管壁、锅炉受热面等设备上,使传热器效率降低。
■钒。普遍存在于原油中,且有机钒溶于原油中,因此残渣燃料油也含有钒。钒和钠燃烧后生成低熔点的化合物,造成炉膛的严重溶蚀,产生高温腐蚀。
■钠。用于羡困鉴别运输途中是否因海水的引入而提高盐含量,因盐会引起设备的腐蚀。当以残渣燃料油为燃料时,低熔点的钠化合物是船用柴油机的阀件、是喷嘴及涡轮鼓风机叶片上产生沉积而造成腐蚀的原因之一。
■铝+硅。通常是由催化剂的粉末残留在渣油中。铝和硅的氧化物坚硬,易对燃烧设备产生磨损。
■净热值。单位重量的油品完全燃烧时所放出的热量减去酸的生成热及其溶解热后所得到的热值为总热值,总热值减去水的气化热后所得到的热值为净热值。
■使用过的润滑油(钙+锌或钙+磷)。使用过的润滑油氧化后生成的酸性物质,会腐蚀设备。润滑油中的金属添加剂会使灰分增加,且使用过的润滑油含有一定量的磨损颗粒物使设备磨损加剧。因此,燃料油中应不含使用过的润滑油。
■相容性(级)。符合标准指标的油品单独使用时无问题,但遇到非同类轻油或重质燃料油时,出现絮凝现象,这种现象在燃料油调合过程中也会经常遇到,反映的是不同油品的相容性问题。
三、全球燃料油市场概况
1、全球燃料油生产与消费情况
全球燃料油的主要生产区集中在中东、南美洲、俄罗斯、中国等,全球年产量约5亿吨,其中约3-4亿吨在公开市场上进行贸易;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船用油需求约1.7亿吨,其中亚洲占总需求的38%。
全球有四大船用油市场,分别是亚洲地区(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中国)、欧洲ARA地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卫普)、地中海地区(富查伊拉)和美洲地区(美洲东海岸)。以上地区的海洋贸易繁荣,远洋航运畅旺,船用油市场非常发达。
从全球不同地区供求关系看,欧洲地区、俄罗斯地区、美洲地区、中东地区处于供大于求状态,亚太地区则有较大需求缺口。
其中,新加坡是亚洲最大的船用油市场,2017年的消费量约为5064万吨。依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灵活的经济政策、注重石油交易市场的长期发展,新加坡吸引了几乎所有跨国石油公司和全球性石油贸易公司参与当地燃料油市场经营,全球其它地区出产的相对低品质燃料油组分资源流向新加坡,经过油品调合后再进行成品的销售。
2、全球船用燃料油市场发展趋势
■船用燃料油消费逐年增加
近几年,石油价格不断走高,炼油企业不断升级加工装置,提高轻质油收率,降低重质油产量。但随着全球贸易物流的增加,船用燃料油的需求不断提升。
■船加油单次加油量增加
通常,10万吨以下船舶,老式发动机加180船舶燃料油,近几年新式发动机加380船舶燃料油,更大的船舶加380、500船舶燃料油;而且远洋船舶单次满仓加油量一般达到1000-6000吨/船,如果补仓加油仅为满油仓的20%-30%;大型集装箱船舶(船长263.23米,宽32.2米,载重52223吨,满载吃水深12.8米,可一次性装载5000个标准集装箱)和油品运输船,加500、 700船舶燃料油,单次加油量甚至可以达到万吨/船以上。
近几年,全球主要航运公司均加大了老旧和高耗能船舶淘汰力度,船队的船龄整体大幅降低,同样也带来了船舶大型化和超大型化的变化。
■高粘度燃料油使用趋势明显
随着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船用燃料油的价格也随之走高。船用燃料油占船运企业的成本已达到50%以.上,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对船舶发动机进行改造,使其适用价格相对低廉的重质燃料油。目前,一般近海及江河部分船舶主要使用180,远洋运输船舶多使用380,380燃料油是目前主流产品。部分大型船舶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开始使用500,甚至开始出现使用700的船舶。
■低硫燃料油有较大发展空间
1997年9月,国际海事组织(IMO)修订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增加了新的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对船舶排放的SOx、NOx等大气污染物做出了严格的限制,此后又多次进行修改。目前国际海事组织已经批准了波罗的海、北海、北美、美国加勒比海四个“排放控制区”(ECA),在排放控制区内,船舶燃料油硫含量不得超过以下规定浓度:①1.5%,2010年3月1日之前;②1.0%,2010年3月1日之后;③0.1%,2015年1月1日之后。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70届会议上决定了关于全球硫排放限值的实施日期:排放控制区外,即全球范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船用油的硫含量标准从低于3.5%m/m调整至低于0.5%m/m。
四、我国燃料油市场概况
燃料油是目前我国石油及石油产品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一个品种。在2001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公布的新的石油定价办法中,正式放开燃料油的价格,燃料油的流通和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国内价格与国际市场基本接轨,产品的国际化程度较高。2009年1月1日起,财政部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从0.1元/升提高到0.8元/升,此后又多次调整,目前执行标准为1.2元/升(合1218元/吨)。
1、我国燃料油市场相关政策
进口管理
燃料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对一定数量的燃料油进口实行非国营贸易管理,由符合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在年度进口允许量内进口。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了燃料油的进口配额制度,实行进口自动许可管理。《2018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80号)中规定: 2018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珠海振戎公司和中化集团等五大国营进口企业没有进口数量限制。
环保政策
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明确了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2015年12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首次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方案》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排放控制区内有条件的港口,可以实施高于现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包括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自2017年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区域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2018年起,这一要求扩大至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内靠岸停泊的船舶; 2019年起扩大至进入排放控制区的所有船舶。2019年12月31日前,评估前述控制措施实施效果,确定是否采取以下行动: 1.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0.1% m/m的燃油; 2.扩大排放控制区地理范围; 3.其他进一步举措。自2016年4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率先实施减排,上海、宁波一舟山、苏州、南通四个核心港口同时实施第一阶段措施,即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2015年12月15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船舶及其作业活动对内河水域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
2017年10月,交通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政策引导,保障船用低硫燃油供应,适应航运市场需求。一是建立船用低硫燃油基本供应制度,引导国内炼化企业生产合规船用低硫燃油。二是加快船用燃油标准制修订,在2019年完成等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修订。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
2017年4月13日,杭州海关公布了《杭州海关为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出的第一批(15项)创新举措》(以下简称15项),是对《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25条)的进一步细化,其核心任务之一,是探索油品全产业链投资贸易便利化,从效率与成本两方面增强自贸试验区油品贸易的竞争力,以推动保税燃料油产业发展。主要包括:(1)跨地区直供,供油企业跨舟山海关辖区到其他海关辖区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直供业务,包括宁波、南京、上海等及关区内的嘉兴、温州、台州等。(2)港外锚地供油,供油船对尚未进入港口内,在港口外锚地停泊的国际航行船舶供应保税油。(3)一库多供,同一公用型保税仓库同时存储多家供油企业的保税油。供油企业利用公用型保税仓库开展保税油供应业务。(4)先供后报,从事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的企业采用“先供油,后报关”模式开展业务。
2017年8月8日,海关总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油跨关区直供业务监管操作流程》,实现保税油跨关直供海关监管模式的制度突破,对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四地保税油跨关直供在海关监管操作层面予以明确,统一做法,有利于四地海关深入沟通协作,推进东北亚保税燃料油加注中心业务做大做强。
2018年3月,由舟山港综保区管委会委托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制定的《船舶燃料油加注系统计量技术规范》正式发布。
2、我国燃料油生产与消费情况
近年来我国燃料油市场发展稳中有增,地炼在倾向于深加工原油后,进口燃料油受到排挤,但国际航运业正在走向复苏,加之自贸区政策不断开放,保税油市场交易活跃,燃料油进出口量持续增长。
我国燃料油消费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炼化、工业、电力四个领域。2017年,交通运输及工业制造板块消费继续回暖,而炼化消费板块需求继续降低,电力需求仍在低谷。由于环保替代能源的大规模应用,2010年以来,以冶金和轻工业为代表的工业燃料油以及电力板块的燃料油消费量持续缩量,以船用油为代表的运输业在此7年间虽受国际船运行业不景气等影响,燃料油消费量有所下降,但整体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
3、我国燃料油进口情况
我国主要从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日本、伊朗、印度尼西亚、委内瑞拉、荷兰、俄罗斯等国进口燃料油产品,近几年来,因欧盟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部分高硫燃料油由欧洲直接运送到中国的数量有所增加。随着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预计未来进口燃料油的去向更将倾向于保税油市场,企业加强保税和套利业务后同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的联系将会更加紧密
4、我国保税船用油市场
保税船用油,具体是指对进出我国的国际航线运营船舶供应的保税船用燃料油,进口和销售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储存在指定的保税油专用油库,由海关实施保税监管。 2017年我国船用油消费量约为1791万吨,同比增长8.48%。其中,保税船用油消费量约在1111万吨左右,同比增长12.68%。随着自贸区政策不断开放。市场监管更加规范,我国船用油市场回暖
长江三角洲地区仍然是我国保税油销量最集中的地区。长三角地区港口集中、岛屿众多,地理位置良好,航运便利,在保税油市场中一直处于领先位置。保税船供油企业纷纷在此设立服务网点,2017年浙江自贸区成立,且年内政策发布允许跨区域运营,支撑此区域的整体经销量继续上涨。2017年长三角地区保税油销量为606万吨,年度销量环比去年上涨22.42%。环渤海与珠三角地区销量与去年相比变化幅度不大,分别为319万吨与186万吨。
保税船用油的供应方是指在中国保税港区提供保税船加油业务的企业。2006年以来,国际航线船舶保税油属国家特许经营,商务部发放了5张全国性的牌照,分别是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长江燃料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公司和深圳光汇石油公司。为进一步加快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业务发展,2017年舟山市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发〔2017〕 32号),自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注册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办法所称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是指在杭州海关辖区内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油的经营行为。6月8日,首批4家保税油经营资质企业获批,包括舟山浙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华信国际(舟山)石油有限公司、中油泰富船舶燃料有限公司、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月27日,舟山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为第5家获批企业。我国幅原辽阔、港口众多,是世界第一出口大国,2017年,我国外贸货物吞吐量为40亿吨,是新加坡港的6.3倍,而保税船用燃料油消费量仅为新加坡的五分之一。因此,我国船用油市场潜力巨大
五、燃料油现货定价模式
市场定价模式
国际燃料油市场计价基准主要基于船用规格,交易活跃的作价方式遍布全球最主要的几个资源地和消费地。
(1)鹿特丹: Platts Rotterdam Barges
(2)美湾: Platts USGC 3.0% NO.6
(3)地中海: MOP MED(Mean of Platts Mediterranean)
(4)中东: MOP AG(Mean of Platts Arab Gulf)
(5)远东: MOPS(Mean of Platts Singapore)
目前我国保税船用燃料油计价方式是:新加坡MOPS 380CST价格+升贴水。普氏新加坡估价占整体价格的96-97%,比重很高;升贴水占整体价格不到4%,各船供公司的报价各不相同。在自身的定价机制缺失的情况下,我国对新加坡船用燃料油价格的影响间接且微弱。
新加坡普氏定价机制:“MOPS”的全文是“Mean Of Platts Singapore”,该价格通常是普氏公司按照普氏窗口的纸货和实货报价、成交情况来定下一个独立于其它公司的价格,公布于“PLATT'S ASIA PACIFIC AREA GULF MARKETSCAN”,以供市场的参考。普氏公开市场是指每天16:00- 16:30在普氏公开报价系统(PAGE190)上进行公开现货交易的市场。燃料油是其中的一个品种。
该市场的运作是由十几个准入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各大石油公司(Shell、 BP)和各大贸易商(Glencore、 Vitol等),在公开市场报价。该市场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进行燃料油实货的交割,而主要是为了形成一一个透明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