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涨板制度教学 期货涨停板规则
期货扩板制度 什么是扩板,能举例最好
扩板即“扩大涨(跌)停板幅度”的意思,不同的交易所、不同的交易品种,都对连续出现涨(跌)停板有关于扩板的规定。
比如没李CZCE的小麦合约,当某个交易日出现涨(跌)停板时,下一交易日的涨(跌)幅就扩大50%,假如原涨、跌幅为3%,则扩板后就是4.5%。
扩板只是单方向的,也就是说如果头一天是涨停板,则次日涨幅扩到4.5%,跌幅仍为3%。
扩板一般只是在第一个停板出现后实行(各交易所不同),如果扩版后还是停板,则次日涨跌幅不变(按扩版后的涨跌幅,这点各交易所也不尽雀闷相同),如果连续三日出现单方向的停板,则交易所会采取提高保证金比例、限制顷察弯开仓、减低涨跌幅、直至强制平仓等交易限制措施来控制风险。
扩板措施的目的就是让交易资金的博利动能尽快释放。
铅期货的涨跌停板制度
交易所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一)期货合约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时;
(二)遇国家法定长假时;
(三)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
(四)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当某铅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0%;或连续四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2%;或连续五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4%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伍汪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称为同方向单边市;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则称为反方向单边市。
当某铅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D0交易日为D1交易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该合约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D1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在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该期货合约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D0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则按D0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
当某铅期货合约在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则腔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D1单边市相关规定执行。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该期货合约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按下述方法调整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D2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按下述方法调整为在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该期货合约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D0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则按D0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
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陵纤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仍按照D2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经纪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粳稻期货交易涨跌停板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悄昌袜易所规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
合约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新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期货合约实际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的 2倍(±8%).
当日如有成交,下一交易日恢复到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
当日如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
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的,成交撮合原则为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 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 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 D2、D3、D4交易日)出现单边市的,D1交易日结算时和 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在原交易保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 50%;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在原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扩大 50%.
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和 D3交易日维持提高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维持提高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4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D4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
根据市场情况,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在 D4交易日或D5交易日对该期货合约选择采取相应措施。
在 D4交易日强制减仓。
在 D5交易日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三)暂停开、平仓;
(四)限制出金;
(五)限期平仓;
(六)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强制减仓是指 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 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且该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 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持仓,以 D3交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期货合约盈利持仓按规定方式和方法自动撮合成交。
强制减仓前,同一客户在该期货合约的双向持仓首先自动对冲。
强制减仓后,下一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调整前水平执行。强制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客户承担。
强制减仓的方法和程序:
(一启激)申报数量的确定
D3交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但没有成交的,且该客户该期货合约的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 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因自动对冲客户双向持仓造成客户持仓少于平仓单所报数量时,系统自动将平仓数量进行调整。客户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客户单位持仓盈亏的计算方法:
客户该期货合约持仓盈亏的总和(元)=客户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盈亏/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量(手)
客户该期货合约持仓盈亏总和,是指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按其实际成交价与当日结算价之差计算的盈亏总和。
(二)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的确定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客户单位持仓盈利的投机持仓(包括跨期套利持仓)以及客户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2倍的保值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
(三)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及方法
1.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
(1)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和投机与保值的不同分成四级,逐级进行分配。
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以 D3交易日结算价计算,下同)2倍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迅野).
其次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1倍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1倍的投机持仓).
再次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
最后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约规定价幅 2倍的保值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2倍的保值持仓).
(2)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持仓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2.平仓数量的分配方法及步骤
若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大于或者等于申报平仓数量,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 2倍的投机客户等比例分配实际平仓数量。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 2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 1倍的投机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盈
利 1倍以下的投机持仓分配;若还有剩余,再向盈利 2倍的保值持仓分配;仍有剩余的,不再分配。具体方法与步骤见本办法附件。分配平仓数量以“手”为单位,不足一手的按如下方法计算。首先对每个交易编码所分配到的平仓数量的整数部分进行分配,然后按小数部分由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取整”进行分配。
采取上述措施后该期货合约风险仍未释放的,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新期货合约成交首日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除动力煤外,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中旬起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
某期货合约在交割月的最后交易日出现第三个连续同方向单边市的,则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期货合约先执行强制减仓之后配对交割或者直接配对交割。
什么是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首岩是交易过程中,作为信用担保预先交付的资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由交易所保存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
交易所对买卖双方同等收取,当一方出现保证金不足时,会实施强制性追加或强平的措施,用于保障兑付能力,交易过程公平公正。
交易所向期货公司(即会员)收取保证金。交易所根据期货品种来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且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保证金水平进行调节。
交易所按期货合约所面临的风险水平设定收取标准,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标准进行调整,一般不会高于15%。
投资者通过期货公纳芹和司参与期货交易,因此向期货公司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是由期货公司确定的,期货公司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是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自行调节保证金比例,但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
期货保证金机制是如何运作的?
TIP:
开仓:开立期货合约,即参与交易,账户内会有占用保证金
平仓:了结期货合约,即结束交易,占用保证金将被释放
可用资金:期货账户未被保证金占用的资金
二、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限制了投资者交易时,买价与卖价的范围。这个范围一般是前一交易日结算价与规则中规定的涨跌幅限制相乘得出,一般可以通过行情或交易软件得到具体的数值。
由于超出这个范围的报价视为废单,所以价格触及到涨跌停板时,往往很难继续达成交易,从而出现停板的状态。
涨跌停板的规则中,最复杂的部分是涨跌停板的调整规则。交易所实施涨跌停板制度从某种角度说是限制了交易的流动性。
流动性是期货的生命,过度的限制会带来更多的不利影响。所以交易所设定了涨跌停板的调整规洞盯则,当合约在收盘前5分钟持续处于涨跌停板状态时,次日会对涨跌停板限制幅度进行调整。
不同的品种调整规则不同,调整的核心思路是既要让价格波动范围不会影响到达成交易,又可以让单日最大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比如:上海期货交易所部分品种实施的三板制,对于连续涨跌停的品种,每连续触及次数+1,涨跌停板幅度增加3%。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