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期货市场香港 碳期货上市
碳市场应遵循的原则有什么
碳市场应遵循的原则:按照自愿原则建设碳市场、遵循客观规律建设碳市场、政府科学引导碳市场建设、统筹协调地推进碳市场建设、循序渐进地建设碳市场。
1、按照自愿原则建设碳市场。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京都议定书》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总量绝对减灶坦排的责任,即没有强制性减排义务。
2、遵循客观规律建设碳市场。
一方面,要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碳市场必须遵循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政府要尽量减少使用成本高、效率低的行政手段,多使用经济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同时,还要遵循碳排放在经济发展阶段中所呈现出的规律,即人均收入与碳排放指标之间呈“倒U形曲线”碳排放“库茨涅茨曲线”的规律。
3、政府科学引导碳市场建设。
与其他一般性市场不同轮歼,碳市隐桐桐场是一种外部性产品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协定书》等人为规定基础上形成的。
4、统筹协调地推进碳市场建设。
碳市场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因此必须统筹协调地建设碳市场。
5、循序渐进地建设碳市场。
中国正处于能源消费需求快速增长阶段,而且区域发展和产业结构不平衡,因此碳市场建设具有渐进性和长期性,必须经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建设历程。
什么是碳期货
焦炭期货是一种以焦炭为标的物,利用期货合约的标准化特性,制定的商品期货合约。焦炭期货于2011年4月15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焦炭期货上市意义:
(1)控制风险
焦炭生产企业可以利用焦培伍炭期货提前卖出远期的焦炭,锁定企业盈利;反之,消费企业也可以通过提前买入焦炭的方法,化解成本压力。
(2)价格发现
焦炭价格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形成的。焦炭期货上市后,各地的交易者带来了大量的供求信息,标准化合约的转让又增加了市场流动性,焦炭期货市场中形成的价格能真实地反映配握或焦炭现货的供求状况,同时又皮竖为现货市场提供了参考价格
碳交易期货推出时间
从政策看,目前碳排放交易期货还在前期准备阶段,还没有具体落地的时间表。
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按照晌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宴誉滑交易系统。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引导温室气体减排的作虚隐用,防止过度投机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期货业协会、深圳市期货业协会主办的第16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研究推出碳排放权期货,助力2030年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实现碳中和。
四部门联合表态:支持绿色企业融资,建设碳期货市场
11月5日晚间,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备敬掘银保监会以及证监会联合发布《四部门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其中明确加大绿色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碳期货市场。
四部门罕见发文
11月5日晚间,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商业可稿野持续的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路径,推动建设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产业体系。
据悉,《指导意见》有32字基本原则,为政府推动、示范引领;市场导向、增进效益;创新驱动、重点突破;相互促进、系统发展。
《指导意见》中明确,到2025年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机制基本成熟,符合工业特色和需求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工业企业绿色信息披露机制更加健全,产融合作平台服务进一步优化。
同时,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不断聚集,力争金融重点支持的工业企业成为碳减排标杆,有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产业与金融共享绿色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活。
此前,我国已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明确提出建设碳期货市仿核场
《指导意见》称,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合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政策,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通过调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引导信贷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绿色信贷、能效信贷,推动“两高”项目绿色化改造,对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同时,研究有序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降低融资费用。
另外,依托科创属性评价,研究建立绿色科创企业培育引导机制,支持“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鼓励推广《“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进一步发展跨境绿色投融资,支持开展“一带一路”低碳投资。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金融产品,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碳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碳金融服务。
对此,赵越认为,当前欧盟的碳交易市场发展的更为成熟,也更加市场化,其中有大约80%的交易量来自于碳期货,建设碳期货市场的模式助于参与企业尽可能的发现最低的交易成本。
另外,针对建设碳市场的目的,赵越表示,在于以增加碳排放成本的方式减少参与企业的碳排放量。由于当前全国碳交易试点为区域分割性市场,这也就意味着无法实现跨市场交易,再加上当前缺少碳衍生品,最终导致难以实现套期保值。
“除此之外,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很多企业偏爱于在临近履约期时进行交易,而交易履约期与其他时间的交易量与碳价也势必会存在差别,此时政府与交易所需要出台相关政策与规定去引导企业进行更为合理并利于碳交易健康的交易行为,这则意味着碳市场的短期风险管理需要政府与交易所介入,市场化难以解决。”赵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