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期货境外投资者 印度期货境外投资者有哪些
股指期货有什么用
日前,国务院已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品种。作为一个全新的品种,股指期货在我国尚无实践经验。在实际操作中,与股票、基金、商品期货等也有较大区别。为了帮助广大投资者尽快掌握股指期货基本知识与交易规则,了解产品属性与风险,我们将连续推出《股指期货基础知识系列》连载,供学习参考。中金所一直倡导“有足够知识准备的投资者,才是真正受保护的投资者”,我们期盼投资者及时充实知识储备,为将来进行交易打好基础。(本栏目文章为股指期货知识入门介绍,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
1、什么是股指期货?
要了解什么是股指期货,让我们首先从期货的概念入手。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原油等;可以是某种金融资产,如外汇、债券等;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股票指数,等。
所谓股指期货,即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的简称,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兆乱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同时放大风险与收益;当日无负债结算要求投资者必须时刻关注自己的保证金余额,避免出现因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股指期货实行T+0交易,当天买入(卖出)可以当天卖出(买入)。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在合约到期前,投资者可以提前平仓了结交易;在合约到期后,未平仓合约将通过现金交割的方式进行了结。
股指期货最根本的功能是规避风险,因而在本质上是一种避险工具,而不是大众理财产品。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股指期货是机构投资者常用、有效的避险工具。推出股指期货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庆拿义,有助于股票市场健康发展。
2、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是其风险规避功能。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功能是通过套期保值交易来实现的,投资者可誉猜搭以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反向操作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股票市场的风险可分为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两部分。针对非系统性风险,投资者通常可以采取分散化投资的方式将这类风险的影响降到较低的程度;但对于系统性风险,却无法通过分散化投资的方法予以规避。股指期货的引入,为股票投资者提供了对冲风险的有效工具。担心股票市场下跌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卖空股指期货合约来对冲市场下跌的风险,从而达到规避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目的。
此外,股指期货也具有一定的资产配置功能。股指期货由于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性,且交易成本较低,因此机构投资者可以将股指期货作为资产配置的工具之一。例如,一个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机构投资者,认为近期股市可能出现大幅上涨,打算抓住这次投资机会,但由于对投资于债券以外的品种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不可能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股市,此时该机构投资者可以借助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利用较少的资金买入股指期货,这样就可以获得股市上涨的收益,从而提高资金总体的配置效率。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也取决于投资者的合理运用。
3、股指期货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股指期货的特点很多,以下四个特点需要特别关注。
(1)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
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性,投资者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成倍地放大风险,在发生极端行情时,投资者的亏损额甚至有可能超过所投入的本金。
(2)股指期货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期货公司在每交易日收市后都要对投资者的交易及持仓情况按当日结算价进行结算,计算盈亏及相关费用,并实际进行划转。当日结算后保证金不足的投资者必须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达到保证金要求,以避免被强行平仓。
(3)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
每个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投资者要么在合约到期前平仓,要么在合约到期时现金交割。
(4)股指期货的交易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不是股票价格指数,而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股指期货合约。在标准化的股指期货合约中,除了合约价格以外,包括标的资产、合约月份、交易时间等其它要素都是事先由交易所固定好的。需要提醒的是,合约价格是该合约到期日的远期价格,而非交易时点的即期价格。
4、全球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从发展历程看,股指期货是应股票市场的避险需求而发展起来的。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普遍出现经济滞胀,经济增长缓慢,物价飞涨,政治局势动荡,股票市场也经历了二战后最严重的一次危机,道琼斯指数的跌幅在1973-1974年的股市下跌中超过了50%,人们开始意识到在股市下跌面前没有恰当的避险工具可供利用。
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价值线综合平均指数(The Value Line Index)合约。股指期货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价值线综合平均指数期货推出的当年就成交了35万张。
由于股指期货能够为股票市场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顺应了市场管理系统性风险的要求,主要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90年代陆续推出了股指期货:英国在1984年5月、中国香港在1986年5月、新加坡在1986年9月、日本在1988年9月、法国在1988年11月、德国在1990年9月均相继推出了各自的股指期货品种。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新兴市场也加快了股指期货市场建设的步伐:韩国在1996年5月、中国台湾地区在1998年7月、印度在2000年6月也都相继推出了各自的股指期货品种。时至今日,股指期货已成为现代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股指期货/期权交易量达到56.168亿张,占全球场内衍生品交易量的36.5%,占全球金融期货/期权交易量的40.31%。相比2000年,股指期货及期权的年交易量增长了7.27倍。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中,由于市场避险需求的激增,股指期货的成交量也呈现了大幅度的增长,有时甚至达到正常情况下交易量的两倍多。
目前,全球已有37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股指期货,包括主要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且涵盖了GDP排名前20位的所有其他国家。
5、股指期货与股票的主要区别?
从产品本质看,股票属于一种理财产品,而股指期货则是一种避险工具。我们都知道,股票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了所对应公司的一定股份。买入股票就自然成为所对应公司的股东,享有该公司经营成果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但股指期货不同,股指期货设计的初衷是为规避股市的系统性风险而为投资者提供避险工具,其基本功能是规避风险。
在交易制度方面,股指期货与股票至少存在四点明显的差异:
(1)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投资者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结算和履约担保即可,这也决定了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放大效应。在发生极端行情时,投资者的亏损额有可能超过所投入的本金。
在股票交易方面,目前我国的沪、深证券交易所均采用全额交易模式,投资者买入股票需要支付股票市值的全额资金,其交易的最大亏损也以所投入的本金为限。
(2)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交易日收市后,期货公司要对投资者的盈亏及相关费用等进行结算,并对实际盈亏进行划转。当日结算后,如果投资者的保证金不足,必须及时采取追加资金或平仓等措施以达到保证金要求,否则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在卖出之前不进行每日结算,不进行每日盈亏划转,投资者也无需额外补加资金。
(3)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不同的股指期货合约其到期日各不相同,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必须注意所持合约的具体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交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在股票交易方面,只要股票不被摘牌,买入后正常情况下都可以一直持有。
(4)股指期货具有双向交易的特点,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在股票交易方面,部分国家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不允许卖空,只能先买后卖,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
6、股指期货与权证的主要区别
股指期货与权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在标的资产方面,股指期货的标的资产是股票价格指数,股指期货价格变动主要受宏观经济及主要成份股等因素的影响。权证的标的资产是单个股票,其价格变动主要对应个股的资产价格、时间价值和波动率等因素的影响。
(2)在功能作用方面,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是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而权证则是锁定单只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3)在交易机制方面,股指期货采用的期货交易机制,权证采用的是现货交易机制。股指期货既可以买入做多,也可以卖出做空。权证的做空实际是买入认沽权证,权证交易仍然是先买入权证再卖出权证,只有在权证价格上涨时卖出权证才能获利,这与股票交易是一致的。
(4)在交割机制方面,股指期货到期时将进行现金交割,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计算出的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权证的行权价格在权证发行时已经确定,权证到期时如果投资者不行权,权证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
(5)在涨跌停设置方面,股指期货一般采用与股票市场相同的涨跌幅比例。而权证价格的涨跌停板是以涨跌幅的价格而不是百分比来限制的,有时可能远远超过股票市场10%的涨跌幅度。
(6)在资金要求方面,股指期货比权证高很多。比如,按照股价指数3000点估算,买卖一手股指期货合约大约需要准备50万元的资金。而权证的资金要求较低,只要资金账户存满可以买1手(100份)权证的资金就可以了。
(7)在市场规模方面,只要有交易对手方,市场具有足够的流动性,股指期货的持仓量理论上可以达到无限大。而权证交易中的流通量受发行数量限制。权证发行人发行权证往往有固定的发行数量,因而市场上可流通的权证数量也是固定的。
7、影响股指期货合约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我们先来看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这里简单介绍一种股指期货理论价格的计算公式:F=S*[1+(r-y)*△t/360]
其中:F表示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S表示现货资产的市场价格,r表示融资年利率,y表示持有现货资产而取得的年收益率,△t表示距合约到期的天数。
举例来说。假设当前沪深300指数的点位为3300点,一年期融资利率5%,持有现货股票的年收益率3%,某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距离到期日的天数为90天,则该合约的理论价格为:3300*[1+(5%-3%)*90/360]=3316.5点。
在实际交易中,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价格的关系非常紧密,影响股价指数的因素同样会影响股指期货合约价格的变化,这些因素包括:
(1)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包括一些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的经济数据,比如GDP、工业增加值、通货膨胀率等;
(2)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包括加息、减税、汇率调整等;
(3)与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各种信息:例如权重较大的成份股上市、增发、分红派息等;
(4)国际金融市场走势:例如道琼斯工业指数价格的变动、国际原油期货市场价格的变动等。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和股票指数不同,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因此股指期货合约价格还会受到到期时间长短因素的影响。
8、股指期货市场有哪些交易者类型?
根据交易意图的不同,股指期货市场交易者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股票价值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来规避股票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必须注意的是,套期保值的目的是避险,而不是盈利。套期保值交易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可能带来额外的风险。
(2)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以及股指期货的不同市场、不同品种、不同时期之间所存在的不合理价格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由此不难看出,套利交易主要有四种类型,其一,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之间进行的期现套利;其二,在不同的股指期货市场之间进行的跨市套利;其三,在不同的股指期货合约之间进行的跨商品套利;其四,在同种商品的不同交割月份之间进行的跨期套利。套利交易并非完全没有风险,其交易的触发条件大都依赖一些数理模型进行计算,模型本身及其假设条件的可靠性均非常关键,需要投资者特别注意。
(3)投机者。是指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由于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股价指数本身没有价值,投机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将承担套期保值者转移出来的风险以图获利,属于高风险的交易行为。投机交易对投机者的知识、经验、经济实力、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都较高,普通投资者应理性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谨慎抉择。
9、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原理及其影响因素是什么?
股指期货之所以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与股票的价格大多受相似因素的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方向是基本一致的。因此,投资者只要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与股票市场相反的持仓,则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他必然在一个市场上亏损而在另一个市场上盈利。通过计算适当的套期保值比率可以达到亏损与盈利的大致平衡,从而实现保值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交易中,两个市场的盈亏正好完全相等的套期保值(称为完全的套期保值)往往难以实现,一是因为不同投资者所持股票资产的市值及期限千差万别,但股指期货合约却是统一且标准化的,套期保值者难以选择正好匹配的期货合约数量和交割日;二是因为套期保值效果还受到基差风险的影响。
所谓基差,即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差。由于受相近因素的影响,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往往表现出同升同降的关系;但两者的影响因素又不完全相同,因而两者的变化幅度也不完全一致,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用基差来描述。基差有时为正(此时称为反向市场),有时为负(此时称为正向市场),因此,基差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实际运行变化的动态指标。
基差的变化对套期保值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从理论上讲,如果在套期保值开始之初与套期保值结束之时,基差保持不变,就可能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因此,套期保值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基差的变化,并选择有利的时机完成交易。
10、套期保值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般认为,套期保值操作应该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1)品种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与要进行套期保值的现货品种相同或尽可能相近。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两者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2)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与现货市场的计划交易时间尽可能一致或接近,这样,在套期保值到期时,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才会尽可能趋于一致。
(3)方向相反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实施套期保值操作时,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买卖方向必须相反。由于同种(相近)商品在两个市场上的价格走势方向一致,因此必然会在一个市场上亏损而在另外一个市场盈利,盈亏相抵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4)数量相当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的期货合约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必须与现货市场上要保值的商品数量相当;只有如此,才能使一个市场上的盈利(亏损)与另一市场的亏损(盈利)相等或接近,从而提高套期保值的效果。
11、什么是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
通过前期的介绍,我们了解了股指期货理论价格的无套利定价计算公式,以及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与现货指数价格之间存在的联系。在市场实际运行中,股指期货的市场价格将围绕其理论价格上下波动,一旦市场价格偏离了这个理论价格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利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割月份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现货价格会趋于拟合的原理,投资者可以在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上通过低买高卖同时交易来获取利润,称之为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交易。
简单举例来说。假设9月1日沪深300指数为3500点,而10月份到期的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为3600点(被高估),那么套利者可以借款108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在买入沪深300指数对应的一篮子股票(假设这些股票在套利期间不分红)的同时,以3600点的价格开仓卖出1张该股指期货合约(合约乘数为300元/点)。当该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假设沪深300指数为3580点,则该套利者在股票市场可获利108万*(3580/3500)-108万=2.47万元,由于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是按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按现货指数依一定的规则得出)来结算的,其价格也近似于3580点,则卖空1张股指期货合约将盈利(3600-3580)*300=6000元。2个月期的借款利息为2*108万元*6%/12=1.08万元,这样该套利者通过期现套利交易可以获利2.47+0.6-1.08=1.99万元。
期现套利对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均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因为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之间可以套利,股指期货的价格不会脱离股价指数而出现较大的偏离。另一方面,套利行为有助于提高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投资者的正常交易和套期保值操作的顺利实施。
12、股指期货交易中“开仓、多头、空头”的概念
(1)开仓。开仓是指投资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股指期货合约。投资者可以在合约到期前选择提前平仓;如果持有合约至最后交易日,就必须通过现金交割来了结这笔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中的开仓相当于股票交易中的买入。由于期货交易具有双向交易机制,因此有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两种类型。
(2)多头、空头。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持仓叫多头持仓,简称多头;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持仓叫空头持仓,简称空头。持有多头的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将上涨,所以选择买入;相反,持有空头的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将下跌,所以选择卖出。
比如,某投资者在2009年12月1日开仓买进0912沪深300股指期货10手(张),成交价为3300点,这时,他就有了10手多头持仓。到12月4日,该投资者看到股指期货价格上涨了,于是以3350点的价格卖出平仓6手0912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成交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只有4手多头持仓了。
需要提醒的是,投资者下达买卖指令时一定要注明是开仓还是平仓。如果12月4日该投资者在下单时报的是卖出开仓6手,则成交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不是4手多头持仓,而是10手多头持仓加上6手空头持仓了。
我国能源期货市场
、最近一年在国内、外获得金融(含证券、期货)、经济、法律和计算机及其它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将于2006年7月前毕业的博士,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备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经单位、学校同意)。 3、英语具备六级以上水平。二、研究课题方向如下:1.金融风险及其防范机制研究本课题将系统考察金融风险的类型、来源和特征,分析金融风险的成因及其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比较各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制度、措施和方法,吸取各国处理金融风险的经验和教训,就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问题进行剖析和提出政策建议。2.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研究本课题将根据金融市场相关理论,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深入研究金融市场结构对于市场发展的客观影响,并根据各国实践经验加以分析和论证,同时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和实际情况,探讨合理调整和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意见和建议。3.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研究本课题将对虚拟经济产生和发展的背景进行研究,深入探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并具体分析期货市场作为虚拟经济的一种形式,与现货市场的作用关系,通过借鉴和比较各国发展虚拟经济的经验,提出在我国发展虚拟经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4.期货市场功能研究本课题主要研究期货市场的微观功能和宏观功能,讨论市场功能对于期货市场形成和演进的重要意义,具体考察国内外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状况,检验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影响,根据我国期货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充分发掘期货市场功能的建议措施。5.我国深化金融改革与期货市场发展研究本课题将就期货市场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研究,剖析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其他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探讨如何使期货市场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进程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发展其他市场更好地促进期货市场的完善,从而使金融市场在整体上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6.我国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期货市场发展研究本课题通过回顾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历程,总结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建立和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深入研究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各个发展阶段的政策和经济背景,分析期货市场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影响,借鉴国外利用期货市场促进农业发展的有益经验,针对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现阶段实施情况,制定利用期货市场服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对策措施。7.我国经济增长与期货市场发展关系实证研究本课题将立足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揭示期货市场产生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背景,考察期货市场对于持续平稳的经济增长的积极贡献,以及经济增长对期货市场发展和创新的推动作用,通过对国内外市场的实证分析,论证两者之间的辨证关系,提出适应国民经济需要发展期货市场的具体策略。8.我国能源战略与能源期货市场发展研究本课题将系统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总结我国能源产业的改革过程,借鉴国外能源期货市场发展的经验,针对我国现阶段的能源战略,就发展能源期货配合国家能源战略实施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操作碰配建议。9.农产品期货市场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本课题将全面考察各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运作情况,分析农产品期货市场笑如指在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以及农业产业化对于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影响,结合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出在不同阶段利用期货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建议措施。10.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与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研究本课题主要考察国内外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和运行状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农产品期货市场在促进农业生产、合理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检验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情况,并针对国内农业生产实际,探讨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可行方案。11.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研究本课题将深入探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于橡陵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比较研究各国期货和证券市场在对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市场规则,就我国如何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以促进期货市场平稳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12.期货市场诚信制度研究诚信制度是保障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是我国期货市场函需解决的问题。本课题将对国外期货市场的诚信制度和诚信文化做一全面研究,深入考察各国信用体系和期货市场诚信制度的理念、法律基础和制度架构,研究在我国建立和完善期货市场诚信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13.期货法律制度研究本课题将深入研究各国期货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分析各国期货法律体系的变迁过程及其原因,考察法律制度对于期货市场发展的作用与影响,总结我国现行期货法律规范的形成和修订过程,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期货法律制度的方法和步骤。14.期货市场监管体制研究本课题将全面研究国外期货市场监管制度,比较各国期货市场的监管框架和部门分工情况,分析其形成的背景和原因,研究不同监管制度对于期货风险监管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考察我国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状况,并就完善我国期货监管体制进行讨论。15.期货市场结算体制研究本课题通过比较分析各国期货市场结算体系的组织框架、会员结构、履约保证及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探求最优的期货结算模式,同时参考证券市场的结算体制设计,并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就强化风险控制、提高结算效率、完善市场服务等问题,提出改进我国期货市场结算体制的具体建议措施。16.期货市场风险问题研究本课题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期货市场风险的类型、主要特征、产生机理、防范及预警措施,期货风险监管的必要性,期货市场监管力度及监管措施的设计与优化,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各监管部门的合理分工等。17.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研究本课题通过对各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系统的深入研究,了解国外期货交易所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具体方式,针对我国期货市场状况,对期货风险判断和预警进行定量研究,提出强化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的具体对策,构建起我国期货交易所的风险控制制度、预警指标及风险评价体系。18.期货市场网络化发展研究本课题主要考察国外期货市场网上交易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分析网络化趋势产生的原因和背景,研究网络化交易模式对期货市场组织形式、制度设计和投资者构成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探讨网上交易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总结我国期货市场网上交易的产生和发展状况,提出应对网络化趋势的可行性建议。19.期货交易所公司化问题研究本课题将深入分析不同的交易所治理结构的特点及优劣性,挖掘各国交易所从会员制向公司制转变的内在原因,比较各国交易所实现改制的方式及具体步骤,并结合我国国情及期货市场的管理体制,论证我国期货交易所采用公司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设计我国交易所向公司制转化的具体方案。20.国际期货市场发展趋势研究本课题将对各国期货市场产生和演变的历程加以考察,分析影响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研究当前国际期货市场的主要发展趋势及其形成原因,探讨其对期货市场产生的多方面影响,并讨论我国期货市场适应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的应对措施。21.我国期货市场核心竞争力研究本课题将通过对各国期货市场的比较分析,探讨促进期货市场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对比各国期货市场的竞争优势,全面考察影响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制度,指出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优势和劣势所在,研究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竞争能力和国际地位的可行措施。22.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研究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各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本课题通过对期货市场的国际化趋势及各国实施国际化方式的研究,分析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结合我国的市场状况和相关法律环境,设计我国期货市场逐渐对外放开的基本步骤,提出促进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政策建议。23.期货投资基金发展研究本课题将系统回顾国外期货投资基金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深入研究期货投资基金的特点、功能、组织运作方式、投资策略和风险监管,并对我国期货市场私募基金的现状进行考察,研究期货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和发展策略。24.我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问题研究本课题将全面考察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状况,分析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动因,检验股指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研究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关联性,分析我国开设股指期货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讨论股指的编制方法和选择标准,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设计和探讨。25.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问题研究本课题将主要研究国债期货的功能及运行机理,国外国债期货市场的发展经验,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及交易策略,我国推出国债期货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国债期货运行的制度设计,国债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26.我国开展期权交易问题研究本课题将通过研究国外期权市场的发展状况,以及期权的特点与作用,分析我国期货市场推出期权产品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就我国开展期权交易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期权交易的制度设计方案和推进策略。27.我国开展原油期货交易问题研究本课题将考察各国原油期货对石油产业和国民经济的作用,了解各国原油现货市场的运行状况,研究国外原油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和运作经验,总结我国石油产业的发展历程和现货市场格局,讨论我国开展原油期货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发展原油期货交易的对策建议,并设计原油期货合约和交易规则的初步方案。28.我国开展石化产品期货交易问题研究本课题将全面研究各国石化产品现货市场和衍生市场的历史和现状,分析国外成功运作的石化产品衍生市场的有益经验,深入研究我国石化产业的发展历程的市场格局,选择适合我国开展期货交易的石化产品,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设计方案。29.我国开展钢铁产品期货交易问题研究本课题将深入研究国外钢铁现货市场情况,吸取国内外金属期货的运作经验,认真考察国内主要钢铁市场情况,结合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状况,探讨我国推出钢铁期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我国钢铁期货合约及规则进行初步设计。30.我国开展气象衍生产品期货交易问题研究本课题将依据国外气象衍生产品交易的发展经验,分析气象衍生产品对于相关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功能与作用,深入研究国外气象衍生产品的设计原则和方法,探讨我国开展气象衍生产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适合我国开发的气象衍生产品及操作建议。31.中外大豆期货市场比较研究本课题将对美国、日本和中国等国的大豆期货市场进行全面系统地比较研究,对比各国大豆期货市场的成因、发展和市场现状,考察大豆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和豆粕、豆油等相关品种期现市场的影响及相互作用,检验各国大豆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率和市场功能发挥情况,并就发展完善我国大豆期货市场提出对策和建议。32.中外玉米期货市场比较研究玉米期货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也是交易最为活跃的农产品期货品种。本课题将对各国玉米期货的产生和发展情况做一系统研究,比较各国玉米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和市场运行状况,分析不同市场的有效性、流动性和稳健性,考察玉米期货市场的功能与作用,研究各国开展玉米期货交易的经验教训,讨论我国如何促进玉米期货交易市场稳步发展并提供决策参考意见。33.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法律问题研究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需要我们不断研究在此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本课题主要研究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法律制度现状,美国、日本、欧洲及香港、台湾地区等期货市场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外开放的法律制度,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挑战,如何构建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进程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法律制度体系,近期、中期、远期法律制度建设目标与任务。34.国内外期货法律体系比较研究法律制度是期货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本课题主要研究美国、日本、欧洲、香港、台湾地区和我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发展动向,国内外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的特点,制度渊源,对上述国家地区期货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并对我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35.国内外期货交易法律关系比较研究本课题需要在法理上对期货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进行探讨,同时需要对国内外期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法律问题类型进行比较研究,同时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36.可靠多播协议研究组播是一种允许一个或多个发送者(组播源)发送单一的数据包到多个接收者(一次的,同时的)的网络技术。组播源把数据包发送到特定组播组,而只有属于该组播组的地址才能接收到数据包。组播可以大大的节省网络带宽,因为无论有多少个目标地址,在整个网络的任何一条链路上只传送单一的数据包。组播使用的传输协议是UDP,因此数据传输是无连接的。组播的这种特性使得在实现松耦合的数据总线、订阅/发布、组模型管理、容错等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本课题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在不同的网络环境下,如何保证消息的全局有序、可靠传输,实现可靠的组播技术。同时利用该技术建立一套期货交易的基础通讯平台。37.证券、期货行业基础件研究信息化建设在证券、期货交易所开展已有很多年的历史,为了开发、部署、管理、集成安全的应用,这些交易所需要依靠广泛的、多种多样的技术来构建基础性的软件架构。这样做给企业提供了选择方便性的同时,也造成了所构建的企业应用基础结构中含有许多互不兼容的技术层,由此导致了整个基础结构支离破碎,这使得用户在开发、扩展或集成那些已有的套装和定制应用系统时,面临着复杂程度高、工期长、花费昂贵等诸多问题。基础件(基础构架软件)便是顺应这一趋势而产生的。基础件提供一个通用、全面的平台,充分体现了集成与管理,对组织业务应用的运行、门户和安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它的出现将彻底改变了现有的软件市场的格局,形成了新的市场发展模式,软件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基础件是架设在通讯平台基础上的,采用的模式是:通讯中间件+通用型行业应用软件38.国际多产品交易系统研究本课题将深入挖掘世界各国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发展历史和主要功能,结合国内电子化交易系统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国内期货业务现状和发展,设计出适合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交易的的电子交易系统架构。39.技术服务体系研究根据交易所现状及未来发展,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服务理念及经验,建立交易所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培训等专业服务。同时,吸取国内外著名IT公司的实战经验,完善现有的技术服务处理流程、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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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原油期货比较典型的几个认识误区
原油期货比较典型的几个认识误区:
认识误区之一:中国作为原油生产、消费和进口贸易大国,原油期货市场一经推出就必然会取得成功。
美国、英国的原油期货市场成为全球主要原油价格的定价基础并非偶然。美国是全球第一大原油消费国和生产国,曾经一度是第一大原油进口国;英国是欧洲大国中唯一有一定原油产量的国家,并且是欧洲消费和进口大国。我国是亚太地区唯一的既是原油生产、消费大国,又是原油进口贸易大国,2016年我国原油依存度超过65%,这的确是建设原油期货市场的基本条件。但是,也有一组数据值得关注:自1974年以来,各国约有近50次以上试图推出石油期货的努力,成功率大约是20%。具体到亚洲原油期货合约,日本、新加坡和印度都曾经尝试过,但均没有成功。据统计,在过去15年,世界各期货交易所针对亚洲市场上市过的原油期货相关品种共有16个,目前只剩下3个品种,个别惨淡经营,这反映了原油期货市场的复杂性和严酷性。
经过总结分析,笔者对发展原油期货市场有三点认识:一是原油期货市场是建立在开放、竞争的石油市场格局基础上的,一个成功的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市场,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没有一个市场参与者或参与者联盟能够有足够的垄断力量,对商品的供给或需求在短期或中期施加足够的控制。通常从比例上说,成功的期货合约要求最大的5家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低于50%,最大的10家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低于80%。二是有影响力的、成功的原油期货市场,必须依赖发达的现货市场袭轮。活跃度是评价期货市场运行是否成功的最重要的标准,高交易量是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基础。场外交易不仅可以活跃市场,还有促进场内交易体系和法规制定更完善、鼓励金融创新等作用。成功的期货品种关键在于有现货市场的支撑,这恰恰是中国原油市场,尤其是自产原油市场的短板。三是原油期货市场的推出和运行可以发挥许多的作用,例如增加国际竞争力、促进石油市场化改革、保护相关企业利益、维护石油安全等,但是也会带来境外资金升滚流入和投机风险。搞好原油期货市场,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和金融市场及其他衍生品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联动形成复杂而有机的生态系统,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石油金融一体化。
认识误区之二:原油期货市场应该将主要国产原油作为合约标的油种。
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原油期货市场首先应该将我们自产的原油,例如大庆原油、长庆原油,作为期货合约标的,以提高中国原油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继而增加中国原油的价值。这样的一种观点其实忽略了期货市场的本质和基本条件。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自产原油纳入期货交易,必须开放整个中国原油市场,这并不符合国家油气体制运行和改革现状,也会给国内原油市场结构带来根本性的冲击。而交易中东原油则只需开放原油进口权,符合油气市场改革与趋势。二是原油期货的推出主要是为了实现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对比自产原油和进口原油的比例、数量、效益以及对企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影响,进口原油的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要求显得更为迫切,而自产原油由于主要用于一体化国家石油公司直营炼厂,更加易于控制和管理。三是在原油物性指标上,草案中的原油期货合约标的为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含硫量1.5%。而大庆原油属于中质Ⅰ类油,API度为31.88,含硫量为0.1%;长庆原油API度为32.2,含硫量为0.11%,这两种国产原油的含硫指标与标的合约的差距较大。因此,如果将自产原油纳入期货合约标的,其象征意义可能会大于实际意义,实际风险可能会大于预期收益。
认识误区之三:期货合约标的油种上市交易,其价值一定会回归上涨,只要其价值回归、价格上涨,就一定有利于石油企业的发展和国家利益。
首先,期货市场交易不能保证拍笑信价格上涨。众所周知,纽约商品交易所是美国公司,受美国政府监管,其国际资本的流向和持仓对于美国监管部门而言,就如同美联储看自己的账簿一样简单方便,其石油市场的所谓话语权就是服务于美国国家战略的工具。即便这样,根据WTIBRENT价差倒挂现象可以看出,由于WTI交易比较局限在北美甚至美国本土,虽然其品质优于BRENT,但2011年以来价格倒挂已成常态。国内自产原油成为期货标的后,就算不考虑运输贴水的因素,也未必能够较目前国内定价产生较大程度的溢价。
其次,如果坚持把自产原油纳入期货合约标的,必将面临两个问题,即期货价格过高或过低,两种情况均存在风险,需要积极应对和防范。套期保值者和投资者共同组成了原油期货市场,其中套期保值者是通过对冲交易来转移生产经营风险,投资者是从价格波动中获取利润。如果境外投资者投机性炒作造成投机过度,市场波动将加大,期货价格过高,不仅无法体现其价格发现功能,真实反映现货市场的供求关系,而且对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这样的一体化石油公司而言,产销平衡和价格传导矛盾将十分突出,加之资源税的增加,整体效益不仅不会增加,而且极有可能还会降低。对于国民经济来说,一旦投机行为过度,引起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会对我国基础能源、化工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形成冲击,影响国民经济稳定,有形成系统风险的概率。另一种极端情况,如果投资者参与意愿有限,造成期货市场缺乏流动性,价格过低,套期保值者不能正常转移价格风险,合作品种甚至可能会失败退市。
认识误区之四:推出原油期货市场,就意味着取得了原油定价权。
根据石油发展史、世界原油价格演变过程和期货、现货价格回归分析,建立石油期货市场并不意味着取得原油定价权。在国际市场上,拥有了石油期货市场、开设了相关合约交易、吸引了数百个国际资本的参与者并不代表就获得和掌握了石油市场的话语权。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日本、印度的石油期货市场。
在我国原油市场尚未完全放开的背景下,为了减缓原油期货市场对我国石油经济的冲击,首先从我国进口原油中选取几种占比较大的中质含硫基准油形成混合原油标的,形成我国原油期货市场的基本框架,尽快形成市场化交易,有利于为国内关联厂商提供一个反映真实价格信息的窗口,实现价格发现功能和满足企业套期保值的需要。同时也可把国内原油市场的实际供求关系反映到国际市场上,直接和间接影响国际定价。更为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分步式和渐进式安排,既可以倒逼国内油品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推动国内原油、成品油市场化改革深化,又能给国内原油市场改革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缓冲和调整时间,不断积累石油期货和现货市场的管理和运营经验,持续推动油品市场化改革进程,提高中国石油市场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