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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期货业协会 广东期货业协会官网

佚名 恒指期货 2023年08月25日

广东考生进: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地点有哪些

广东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安排在广州、湛江、江门、珠海、汕头、清远、惠州、肇庆、东莞、佛山、韶关、河源、中山、茂名、梅州、潮州。具体在市内位置可以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查看准考证上的地址,如下图:

报考条件:

1、年满 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一年有多次考试。中物没国期货激顷业协会在每年的考试公告中公布当年的考试次数和时间。目前,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分别是“期货基础知识”与“期货法律法规”上述两科考试通过后,可报考“期货投资分析”科目。报名费单明蚂陆科 70元。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章程

(经2011年5月20日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能

第三章会员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七章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广东好蚂证券期货业协会。英文全称:The Securities& Futures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缩写SFAGD。

第二条本会性质:本会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由广东省辖区内(深圳市除外,下同)的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自愿组成的证券期货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投资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国家对证券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国实行集中统一的自律管理体系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期货业地域性自律管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与证券期货行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友陵埋;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恪守诚信,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动证券期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

第六条本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4楼(邮编:510623)。

第二章职能

第七条自律管理。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制定并监督实施地域性证券期货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教育组织会员执行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本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广东证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第九条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期货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条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和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证券期货业之间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第十一条建立会员、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经政府相关部门授权表彰、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个人。

第十二条组织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合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三条组织会员开展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宣传证券期货市场,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四条建立网站信息共享平台,收集、整理、提供证券期货信息、资讯产品,编辑电子刊物;组织开展证券期货研究,推进行业业务创新发展。

第十五条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广东证监局或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会员

第十六条本会会员只吸收证券、期货行业的经济组织加入,不吸收个人会员。

第十七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许可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取得业务许可证;

(四)在广东辖区内工商登记注册。

第十八条经批准在广东省设立的其他证券、期货社团组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驻广东省辖区的办事机构;境外证券、期货机构驻广东省辖区的办事机构;以特别会员身份加入本会。

第十九条会员设会员代表1名,代表其在本会履行职责。

在广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法人机构会员代表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汪御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在广东省辖区内设立的营业机构会员代表应当是营业机构负责人。

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本会书面报告。经理事会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可以继任该会员在本会的职务。会员代表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时,本会有权要求会员单位更换会员代表。

第二十条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二十一条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其程序是:

(一)拟申请入会单位,填写“会员登记表”,并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本会秘书处核实登记材料;

(三)经理事会通过;

(四)由本会批复入会申请并发给会员证;

(五)缴纳入会费。

第二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六)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七)对本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申诉的权利;

(八)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特别会员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其他权利与会员相同。

第二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自律性规则;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按本会规定提供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及其他资料;

(七)服从本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本会的检查与协调;

(八)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特别会员的义务与会员的义务相同。

第二十四条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向广东证监局通报;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2000元人民币;

(二)理事、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7000元人民币;

(三)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人民币。

新入会会员除按以上标准缴纳年会费外,还须缴纳一次性入会费10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六条会员资格的终止

(一)会员申请退会、并经理事会批准;

(二)会员注册地转到广东省外;

(三)受到本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

会员退会,应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七条由会员组成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本会财务报告;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决定本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宜;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九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组成。

第三十一条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制定和修改章程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三十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组成成员:会长、副会长、全体理事。理事会为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十三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筹备和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四)决定本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置;

(五)制定本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新申请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七)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决定本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本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九)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会员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本会设立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会秘书处提出设立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根据需要,本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相关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会设监事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证券期货行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并具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望,热爱本会工作并有一定工作经验;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会员单位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四十条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本会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十二条本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会长指定的其他人组成。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决定本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

(三)决定本会日常工作重大事项;

(四)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三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经理事会授权,审批会员入会申请;

(五)提名秘书长,在理事会通过;

(六)聘用本会专职工作人员;

(七)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会长职责;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四条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预决算;

(三)协调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

(六)提名聘请国内外专家担任本会顾问,报理事会批准;

(七)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组织开展有偿活动和服务;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六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本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四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五十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一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三条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列》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四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和省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会的服务性合法收入可由本会秘书处酌情处理,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及专职员工的福利补贴等。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五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六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

第五十七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本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五)其他情况需要终止的。

第五十八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五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十条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中的“三分之一”、“半数”“三分之二”等数字含本数。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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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南华期货主要从事期货经纪和期货信息咨询、培训业务,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单位,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全权会员单位,公司注册资金亿元人民币,为浙江省最大的期货经纪公司。

南华期货广州营业部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广州设立具有《期货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东座七楼728、729室,紧邻广州地标中信广场,位于CBD商务中心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内部设施一流、配置完善,服务周到,拥有国内最先进的通讯系统和安全交易系统,每台电脑安装博易大师、文华财经、富远等多种行情与资讯分析系统以及多套外盘分析系统,金仕达交易结算软件系统。

公司与多家银行联合银期转帐业务,开通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多种交易方式。营业部开通了最先进最快捷的通讯链路:两条不同运营商直通杭州机房和嘉兴机房的2兆SDH数字电路,是一个集交易、办公一体的现代多功能期货交易所。与中金所、上交所、大商所、郑商所四家期货交易所联网,速度同步,保证了客户交易指令迅速、准确、安全的到达交易所。公司秉承规范经营、踏实稳健的经营作风,恪守诚信、尽责的职业规范,为广大期货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南华期货广州营业部,拥有具备多年以上实战经验的高级分析员和分析师。在行情分析、宏观基本情况研究等方面突出自己的特色服务。公司常年举办期货知识培训、开展期货投资讲座,不断提升投资者期货认识和实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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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东座728-729室

天风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天风期货公司总部位于大连沙河口区,公司坚持秉承“诚信、专业、稳健、高效”经营理念,专业从事商品期货及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广州营业部成立于2010年7月,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CBD商务中心区,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团队,严格要求把投资者的需求放在第一位,竭诚为您投资决策提供全面、专业、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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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3号之二富力盈力大厦北塔907

中国国际期货广州黄埔大道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国际期货”)于1992年12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成立,主要股东为中期集团、中国中期(股票交易代码:000996),主营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以及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成立二十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诚实守信、信誉为先的经营理念,在期货领域励精图治、精耕细作,始终保持着中国期货行业的龙头地位,在中国证监会实行期货行业分类监管评价三年以来,年年获得排名第一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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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38号自编层第二十层02-04房

光大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光大期货广州营业部,坐落于有广州“华尔街”之称的天河北路,同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光大证券共同打造“大金融”概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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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1809、1810单元

华泰长城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2号丰兴广场B座2110—2112号房。(地铁:3号线石牌桥站B出口楼上;BRT石牌桥站。)我们一向秉承“与客户共成长,坚持规范经营,打造专业服务,倡导理性投资”的发展理念。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2号2110-2112室

弘业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弘业期货广州营业部成立于2011年4月2日,是经中国证监会广东省监管局核准,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专业期货经营机构,是公司的第28家营业部。

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繁华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营业部面积约420平并老方米,是弘业期货在广东省开设的第一家营业部。广州营业部拥有一流的交易环境和完善的服务设备,营业场所内配备有多种期货行情发布软件及交易软件,能迅速的传递期货信息和交易指令。营业部以“规范经营,诚信待人”为经营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断完善我们自身的服务体系,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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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36-138号金利来大厦909-911室

永安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并扮营业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11年3月正式开业(营业执照号440101000150310)。广州营业部处于广州东部新中轴线临江大道上,毗邻珠江,属广州市21世纪CBD核心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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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2606单元

海通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海通期货广州营业部是主要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金融机构,是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最重要的营业部之一。

海通期货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金融中心——天河北耀中广场,与广州市标志性建筑——中信广场、火车东站相邻,大楼一楼是地铁出站口,交通十分便利。

海通期货广州营业部办公场地宽敞明亮,使用面积460多平方米,装修格调简洁、高雅,窗外天河东站广场花园尽收眼底,环境非常舒适、优雅。

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716室

中国国际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创立于1992年(简称“中国国际期货”),公司主要股东为中期集团、中国中期(股票交易代码:000996)。公司诚实守信、信誉优良、行业地位显著,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营运最规范的大型期货公司之一。公司秉承“始于梦想,止于至善”的服务理念,树立了以“专业研究、卓越服务”为经营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勇于创新,注重打造核心竞争力,连续八年创下中国期货市场成交量、成交金额双“第一”的优异成绩,并且获得诸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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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东路138号金利来大厦20楼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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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3101、3118室

东证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东证期货广州营业部设立于2010年,我们拥有一支职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团队,以“诚信、专业、个性”的服务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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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2721、2722、272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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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简介: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广东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广州营业部依托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强大的研发、信息、技术以及管理支持;拥有中国信达——良好的金融企业品牌,广州营业部必将成为您最为信赖的期货投资合作伙伴;广州营业部拥有丰富的专业期货投资服务队伍,营业部全体员工竭诚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全面以及专业化的期货投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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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705室

东海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东海期货广州营业部于2008年6月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准设立,同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经营许可证,并于9月18日正式开业。

东海期货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繁华的中心地段,拥有一流的行情、交易、资讯平台和高品质的服务。

东海期货广州营业部已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高效、务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坚强领导集体和勤奋敬业、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营业部注重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7号15楼04单元

万达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22层A区,天河区CBD商业圈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设施良好,为客户的交易及资金存取创造了优良的条件。公司拥有宽敞整洁的办公场地,一流的硬件设施,出色的管理团队和优秀员工,能够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22层A区

方正中期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方正中期期货广州营业部(许可证号:30071013)成立于2012年6月。拥有完善的交易服务设施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以程序化、量化投资、对冲策略服务为特色,竭力为广大投资者及企业提供各类研发、套保、套利服务以及程序化、量化投资理财产品。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30号1701-1702

申银万国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申银万国期货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塔17楼,地处广州双CBD中轴线,坐拥天河路、体育东路等城市主干道,近揽地铁一、三号线,众多公交通达,具有合横连纵的便捷商务交通要势。营业部硬件设施完善,办公环境宽敞舒适,特色的VIP大客户室,规范的管理,强大的后台支持和高水平的程序化交易策略研发,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期货投资和咨询服务。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塔17楼1705-1707单元

盛达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盛达期货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心枢纽地带,毗邻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交通便利。营业部配有先进的设备、资深的研发团队和经验丰富的服务人员。

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之二号901单元

招商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招商期货广州营业部是招商期货在华南地区设立的旗舰营业部,位于广州CBD——珠江新城华穗路5号招商银行大厦11楼。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5号招商银行大厦11楼

安信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安信期货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高德置广场F座1102-03单元,地处广州市中心,毗邻广州地标建筑—广州塔,地理位置优越,坐拥天河、珠江新城等城市主干道,近揽地铁三、五号线,众多公交到达,具有合横连纵的便捷商务交通要势。营业部内部环境优雅,软硬件设施完善,力求为客户提供舒适、高质,专业的服务。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高德置地广场F座1102-03单元

中辉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营业部拥有宽敞整洁的办公场地,拥有一流、完备的服务设施,文华(一键通)、富远、博弈(闪电手)、易盛、交易开拓者等系统,能迅速快捷地传递期货行情信息和交易指令,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快捷顺畅地交易,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快捷的银期转帐功能,方便客户存取款,有效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0楼4001-03室

倍特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的合法期货经营机构,主要从事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投资咨询业务,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现有公司管理总部和13家营业部。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期货经营机构,公司立足四川,布点全国,在成都、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青岛、济南、南宁、南昌、武汉、绵阳和西昌等地设立有营业部,现已形成了沿海覆盖、沿江贯通的战略布局。

倍特期货现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委员会委员,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单位,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四川证券期货业协会理事、副会长单位,重庆证券期货业协会理事单位,北京期货商会理事单位,大连商品交易所成都培训基地。

自2005年以来,倍特期货一直领跑西部十二省市期货市场,并自2009年起成功实现代理额超万亿、收入超过亿元的辉煌目标。期间倍特期货多次荣获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优胜奖”、“市场服务奖”、“市场优胜奖”,取得了“最具区域影响力期货公司”的称号。倍特期货承担了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多个专项课题,撰稿《期货投资者教育系列丛书——菜籽油分册》,完成《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定价效率及成因研究》课题。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人员先后3人8次获得全国最佳期货分析师的殊荣。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7楼01单元

国金期货广州营业部

营业部简介:国金期货广州营业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38层,地处天河北CBD核心地段,与广州地标建筑物—中信广场相邻。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

中国期货业协会的会员结构

目前,协会由以期货经纪机构为主的团体会员、期货交易所特别会员组成。“团体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经纪公司等机构。“特别会员”是指神配团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截止到2003年9月,中国期货业协会共有189家会员单位,其中团体会员186家,特别会员3家(郑州商品交易游橘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单位分布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卖改以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区最为集中。2007年12月,中金所被吸收为特别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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