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品种联动效应 期货品种联动效应是什么
期货交易的特点有哪些
期货交易是一种比较独特的交易方式,有着不同于其他交易品种的特点:
★合约标准化
无论是合约的内容还是标的物的交割品级都是统一规定的。正是标准化使得期货合约更容易履行,减少了履行合约时的各种纠纷。比如说,铜期货合约会事先规定在合约到期的时候,卖方交出多少铜,这些数量的铜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质量等级,应该在哪里交货,等等。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遵守这些规定,按照这些规定进行交易。合约标准化的另外一个优点就是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由于标准化的存在,合约买卖就没有问题,不存在由于换了交易对手而改变合约内容的情况,无论交易对手是谁,合约的交易内容都是不变的。
★集中交易
期货合约是交易所制定发行并上市的一种产品,都是在有组织的期货交易所公开集中交易,接受交易所的监督和管理。买卖的双方并不是像在菜市场买菜那样一对一地谈价格进行交易,而是大量的买者和卖者各自报出价格,这个价格进入到交易所的系统内,由交易所系统撮合成交。集中交易,撮合成交,这点和股票交易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期货合约是交易所发行的,这和股票是由不同上市公司发行的不同。因此,期货交易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交易所作为买卖双方的“中央对手方”,是买者的卖方和卖者的买方。我们进行期货交易就相当于和交易所进行,交易所向赚钱的投资者账户转入盈利,同时扣掉亏钱投资者账户上的亏损数目。
★双向交易
双向交易是期货交易的突出特点,在期货交易的时候,我们既可以像一般商品交易那样,先买几手期货合约,等机会成熟的时候卖出赚取收益,也可以先卖几手期货合约,等合适的时机通过买入平掉自己手中的仓位,以赚取利润。比如说,我可以在80000元/吨的时候卖出铜期货,过几天后铜期货变成了70000元/吨,我就可以买入铜期货进行平仓,赚取收益。这同样是在高价位卖出,低价位买进获戚含取买卖差价,但顺序是先高卖咐族,再低买。
★保证金交易
保证金交易是期货交易的最基本制度,也是期货交易最鲜明的特点。保证金就是期货合约价值的某一个比例的资金。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的时候,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部金额,只要支付一部分资金,作为一个履约的担保。保衡仔弊证金就如同我们在签订买房合同时付出的定金一样,是到期时履行这份合同的担保资金。由于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那么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到期履约,只要是选择了开仓交易,都需要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T+0
和股票交易的T+1结算方式不同,期货都采取T+0的方式,当天可以进行数次乃至上百次的开仓平仓活动。这种方式确保了具有杠杆性的期货交易能够及时止损,规避风险。
期货有哪些风险
期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市场环境方面的风险、市场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市场监管方面的风险。
环境方面的风险
股票指数期货推出后将引起证券市场环境发生冲念变化,而带来各种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过度投机的风险。
股指期货推出的初衷是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以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的过度投机,但在短期内难以改变交易者的投机心理和行为,指数期货对交易者的吸引力主要来源于其损益的放大效应,一定程度上,指数期货工具的引进有可能是相当于又引进了一种投机性更强的工具,因此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证券市场的投机气氛。
(2)市场效率方面的风险。
市场效率理论认为:如果市场价格完全反应了所有当前可得的信息,那么这个市场就是高效的强势市场;如果少数人比广大投资者拥有更多信息或更早得到信息并以此获取暴利,那么这个市场就是低效的弱势市场。
(3)交易转移的风险。
股指期货因为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的特点,会吸引一部分纯粹投机者或偏爱高风险的投资者由证券现货市场转向股指期货市场,甚至产生交易转移现象。市场的资金供应量是一定的,股指期货推出的初期,对存量资金的分流可能冲击股票现货市场的交易。国外也有这样的例子。如日本在1998年推出股指期货后,指数期货市场的成交额远远超过现货市场,最高时曾达到现货市场的10倍,而现货市场的交易则日益清淡。
(4)流动性风险。
如果由于期货合约设计不当,致使交投不活,就会造成有行无市的窘境。撇开其他因素,合约价值的高低,是直接影响指数期货市场流动性的关键因素。一般而言,合约价值越高,流动性就越差。若合约价值过高,超过了市场大部分参与者的投资能力,就会把众多参与者排除在市场之外;若合约价值过低,又势必加大保值成本,影响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避险的积极性。因此,合约价值的高低将影响其流动性。
交易方面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股票指数期货按交易性质分为三大类:
一是套期保值交易;
二是套利交易;
三是投机交易。
相应地,有三种交易主体:套期保值者〔Hedger〕、套利者〔Arbitrageur〕和投机者〔Speculator〕。而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包括证券发行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中小散户投资者,投资者因参与不同性质的交易而不断地进行角色转换。虽然股票指数期货最原始的推动力在于套期保值交易,但利用股票指数进行投机与套利交易是股票指数期货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1)套期保值者面临的风险。
参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相当数量是希望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风险的投资者。虽然开设股指期货是为了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正常的风险规避渠道和灵活的操作工具,但套期保值交易成功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现货与股票指数的结构一致,或具有较强的相关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再高明的投资者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这点,尤其是中小散户投资者。如果投资者对期货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套期保值就有可能失败。
套期保值失败主要源于错误的决策,其具体原因包括:
第一是套期保值者在现货市场上需要保值的股票与期货指数的成分结构不一致;
第二是对价格变动的趋势散圆困预期错误,致使保值时机不恰当;
第三是资金管理不当,对期货价腔液格的大幅波动缺乏足够的承受力,当期货价格短期内朝不利方向变动时,投资者没有足够的保证金追加,被迫斩仓,致使保值计划中途夭折。
(2)套利者面临的风险。
套利是跨期现两市的。根据股指期货的定价原理,其价格是由无风险收益率和股票红利决定的。从理论上讲,如果套利者欲保值的股票结构与期货指数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则套利几乎是无风险的。但获取这种无风险的收益是有前提的:即套利者对理论期货价格的估计正确。如果估计错误,套利就有风险。由于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公司分红派息率不确定,并且,股票价格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也不是由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的,种种原因使得套利在技术上存在风险。
(3)投机者面临的风险。
投机者面临前面所讲的三大风险:“杠杆作用”、“价格涨跌不具确定性”、“交易者自身因素”。简单地说就是,投机者是处在一个不具确定性的市场中,任何风险在杠杆作用下都将放大了几十倍,包括自身的一些因素。
投机交易在股指期货交易成交量中往往占很大比重,香港期货市场1999年市场调查表明:以投机盈利为主的交易占了整个市场交易的74%〔避险占17.5%,套利占8.5%〕。期货市场中,参与交易的资金流动快,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一般比别的市场更为剧烈。
监管方面的风险
对股指期货的监管依据不足,带来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上变数较大,游戏规则的不确定性将蕴藏着巨大的风险。虽然这种风险不会时常出现,但在出现问题时,不可避免地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市场。
证券、期货市场是由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及其它市场参与者组成,由证券、期货交易所的有效组织而得以正常进行。在这一系列环节中,都应具有相应的法律规范。
期货市场的功能和特点
期货结算所大部分实行会员制。结算会员须交纳全额保证金存放在结算所,以保证结算所对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期货结算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日常工作由总裁负责。
特点:
1、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
2、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
3、促进该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4、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扩展资料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国际贸易普遍开展,世界市场逐步形成,市场供求状况变化更为复杂。
而要求有能够连续地反映潜在供求状况变化全过程的价格,以便广大生产经营者能够及时调整商品生产,键宴掘以及祥此回避由于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产生的价格风险。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交易规则的非稿核盈利机构。交易所一般采用会员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期货市场
价格联动是什么意思
一、“价格联动机制”的涵义,价格联动机制,是指下游产品价格因受上游产品价格变动的影响而涨跌趋向一致的价格调整制度。包括顺价上调和顺价下调两种形式。这种机制的最大特点是,下游产品价格直接与上游产品价格挂钩。即:上游产品价格上涨时,下游产品随之上涨;上游产品价格下跌时,下拆岁游产品价格随之下跌。
二、国家积极倡导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随着价格体制改革、特别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价格管理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价格联动机制逐步建立。目前,成品油价格已建立了随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而变动的机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步伐也正在加快,与之相关联的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城市出竖册租汽车运输价格、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等与上游产品挂钩的价格联动机制初步建立。
三、工作效率提高是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最直观的好处
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形成上下通畅的价格调整制度,既可以及时疏导价格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减少不必要的购进成本,惠利于民,又可以节约行政成本,还可以缩短价格决策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价格联动机制的核心问题是“价格联动”
价格联动机制的核心问题是“价格联动”,即上下游产品价格直接挂钩,上动则下动,上不动则下不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后,与之联动的下游产品价格调整时,不再举行价格听证会,但还须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其它规定和程序依法制定价格。
五、不是所有的价格调整都适用价格联动机制,资源性产品销售价格旅纤睁由购进成本和输配成本构成。
六、关于是否设置启动点和联动系数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城市的价格联动办法都设置了启动点和联动系数。有的设置为“当上游价格上调或下调百分之几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也有不设置联动系数的。
七、合理消化涨价因素
价格联动时,应合理消化涨价因素。除了上游产品直接上涨的价格外,还应考虑由此给下游产品新增加的直接费用,比如损耗、税金;如果“同时间”调整的话,就可以不考虑资金利息了。除此之外,其它任何费用均不得利用价格联动之机进入销售价格。针对不同的产品,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损耗率,使其在同一区域内的测算标准一致。
八、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与依法行政相辅相成
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只是对定调价项目的组成内容的定价方式进行了调整,即将上游已经定价的购进成本部分纳入联动机制,这并不改变该项目整体作为听证项目的性质。再则,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项目,均为省及省以上价格主管等有权部门要求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项目,即已经授权的项目。因此,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与依法行政并不矛盾,且相辅相成。
归根结底,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目的,是要及时疏导价格矛盾。价格联动机制的建立,不仅要“同方向”,即:上游产品价格上涨时调高下游产品价格,上游产品价格下跌时调低下游产品价格;而且还要“同时间”,即:上游产品价格什么时间调整,下游产品价格就什么时间调整,特别是那些没有预留调价空间和预留调价空间较小的品种,上下游调价时间保持一致,不留或尽量不留价格调整时间差。所以,价格联动机制应设置启动点,但不应设置联动系数。否则,价格联动机制的建立就起不到及时疏导价格矛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