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最后一个月 期货最后一个月交易规则
期货怎么移仓换月
“移仓换月”,就是把手中临近交割月的原有期货合约平仓,同时再买卖后面月份中最活跃的合约,建立新的期货合约头寸。一般情况下移仓换月都是保持同样数量合约,保持同样买卖方向。
对于原油期货主力1809,目前8月10日,是交割月前一个月,个肆游人投资者需要在8月21日收市前平仓,也就是说,不仅保证金提高,而且交易不了几天了。如果不想了结期货头寸,可以换月到新主力合约。
期货市场会有一种短裂敏销暂的现象,持仓量较小的远期合约的成交量大于主力合约成交量,并且呈现远期合约增仓,主力合约减仓现象。这种现象便是移仓时所出现的。
扩拿仔展资料移仓出于以下几种考虑:
①期货合约存在最后交易日
根据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前,必须将所有不参与交割的持仓平掉。详细规定请参见:总结:个人期货持仓需谨慎!临近交割月及交割月持仓有限制!
②交易所的保证金是随着交割期的临近而逐渐提高的
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投资者都不希望交易的保证金过高,从而在交易过程中更愿意将资金逐渐调整到保证金较低的远期合约。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期货主力合约开始移仓换月多单逢高离场
期货合约到期前一个月不能交易吗
期货合约到期前一个月不能交易。
期货到期之后只有机构客户才能参与交割,个人散户投资者是不能进入交割月的,在最后交易日就会强行平仓,所以不用担心交割的问题。
如果你是散户是进入不了交割环节的,不用担心这个。有的甚至进入不了交割月。
忘记了也有系统帮您强平!如果是公司或者企业期货实物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稿贺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键尘派的过程。商品期货交易一般兄哪采用实物交割制度。
期货最后交易日,是指什么
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期货合约交割当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逾期未结清的期货合同,应当以现货或者现金结算方式结清。由于收盘的最后期限通常是在月末,所以最后一个交易日通常被设定为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但香港等一些交易所将其定为每月倒数第二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也是期货合约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只要在最后一个交易告拆圆日后仍有未平仓头寸,无论交易者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这些头寸都必须结算。如果交易者不想交割,他必须在最后一个交易日或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平仓。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期是指商品必须交割的日期。在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持有其头寸直至最后交割日期。如果他们不自行平仓,他们将被交易所强制平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获得批准的现货企业,才能保留头寸直至最后交割日,进入交割过程,因为他们有套期保值的需要和资格。我国股指期货的交割价格是根据现货指数最后两个小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的,因此在交割日,期货价格将被迫向现货价格收敛。这里用交割合约期货的收盘价与交割合约的结算价的差值来反映交割合约当前价御物格的趋同。因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成本、股指期货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交割合约期货的收盘价与交割合约的结算价之间的差异可能不会完全收敛到零。
“交割日效应”,是指在期货合约交割日期临近的时袜塌候,期货交易的多头和空头双方为了自己获得一个有利的合约交割价格,通过各种手段对期货价格乃至现货价格施加影响。特别是由于期货合约按照规定以现货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现货到期日交割,这样在最后一次交割时,现货价格对于期货价格几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会有大量资金进入现货市场,导致货币波动,形成“交付日效应”。
指数期货和股票不同,股票是单笔交易,而指数期货是可以双向操作的。股指期货买卖的实质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与他人签订期货买卖合同。该合约有一个约定的最后交易日,也就是执行合约的最后一天,通常是该合约当月的第三个星期五。这是股指期货的交割日。双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终止合同或以现金结算。这是清算或交付。在股指期货交割日,由于交易中买卖的不平衡,标的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出现了暂时的扭曲。在海外投资市场中,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期效应导致股市崩盘的情况并不少见。
期货交割日最后一个交易日没平仓会怎么办
一、股指期货处理结果:
股指期货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约最后交易日当天,若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则该持仓将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盘后按照当天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撮合进行现金交割。
需要注意的是:最后交易日收盘前未平仓进入到交割,交割手续费为开仓手续费的数倍。
二、商品期货处理结果:
商品期货个人客户无法进入进入交割月,平台系统会帮你进行强制平仓。
三、外汇期货处理结果:
在个人保证金充足情况可以一直持续交易到最后交易日,平台系统不会进行干预。
扩展资料
五大交割日简介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樱昌。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笑蠢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碰颂陪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五、不规则交割日:
不规则交割日是指远期外汇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为1周、2周或1、2、3、6、12几个月。其他起息日称为不规则交割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