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初始合约价值 冲抵 期货初始合约价值 冲抵什么意思
期货原来合约。要转移到新的主力合约 。怎么操作
(一)、主力合约迁移需进行如下操作:
1、把原有旅迟判主力合约平仓;
2、在新的主力合约上建立新的头寸。
(二)、主力合约迁移主要原因有:
1,由于期货合约存在最后交易日,在最后交易日来临以前,必须将所有未交割的持仓逐渐平掉;
2,旦瞎交易所的保证金是随着最后交易日的临近而逐渐提高的,从资金的运作效率考虑,投资者宁愿将资金逐渐调整到保证金较低的远期合约上进行交易;
3,交易所不仅在交割月前1个月开始调整保证金,而且规定持仓量也向下调整,因此,也迫使投资者减少将要到期合约的持仓。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转移应该保持同样数量的合约,以及同样的买卖方向;
2、在进行主力合约转移操作时,要及早行动,不要拖到最后。
(四)、主力合约释义:
所谓主力合约指的是持仓量最大的合约。一般情况下,持仓量最大的合约,其成交量也是最大的。因为它是市场上最活跃的合约,也是最容易成交的合约,所以投机者拆改基本上都在参与这个合约。
期货合约对冲的原则是什么
下面是以股指期货为例的,其他期货一般也是这样的操作。
通常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受相同的经济因素影响而具有基本相似的走势,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可以在期货与现货市场上进行相反操作,对冲系统风险,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原则:
1.交易方向相反原则。由于同一股票指数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大致保持相同的走势,所以只有在两个市场上同时进行相反的交易,才能保证在一个市场出现亏损时,在另一个市场上肯定赢利,以赢利补偿亏损才能成为现实。如果违反了交易方向相反原则,不但无法对冲系统风险,反而会加大投资面临的风险。比如,对于现货市场上的多头来说,如果同时也是期货的多头,即采取了同向操作,那么,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都会出现盈利,在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两个市场上都会出现亏损。
2.交易品种一致或相似原则。交易品种相似是指在进行对冲操作时所选择的期货合约所包含的股票,必须与现货市场上买卖的现货股票大致相同。这是因为,相似股票的价格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受相同因素的影响,在两个市场保持大致相同的走势。成分股的价格变化决定了股票指数,股票指数变化影响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只有股票组合和股票指数成分股相同或大致相同,股票组合的价格变化才能和所选择的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变化趋势一致。
3.交易数量相等原则。交易数量相等,是指在进行对冲操操作时所选择的期货合约所包含的股票价值必须等于其将要在现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的股票价值。价值相等包括现货场上买卖的股票价值等于期货市场上买卖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等于卖出(或买入)的现货股票价值。
4.交易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由于在期货合约的交割期到来时,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趋同,亦即所谓的期货价格收敛于现货价格。对冲操作结束时价格的趋同性会影响对冲效果。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应使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与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的现货股票的时间相同或相近,才能保证系统风险顺利对冲掉。
五、不同投资者对冲系统风险的操作策略
在实际应用中,不同投资者所拥有现货头寸不同,则散陵应采取不同的操作策略买卖股指期货来对冲现货资产的系统风险。
1.已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对冲系统风险策略掘消。如果投资者已持有大量股票现货,当整个股市下跌孙戚时其持有的现货股票的价值将随之而降低,为避免股票下跌所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将根据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趋同性原理,在期货市场上卖空股指期货,以期货部位的盈利来补偿或抵消现货部位的亏损。
2.发行股票的公司对冲系统风险策略。发行股票是股份公司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公司在发行股票时也将面临股市波动所造成的系统风险,这种风险同样可以通过股指期货空头套期保值来加以规避。发行公司可以选择股票市场行情向好、有利于公司股票发行的时点,在股指期货市场卖出期货,以确保未来公司发行价格不因市场不利变化导致损失。
3.预计未来资金到账的投资者对冲系统风险策略。投资者预期将收到一笔资金并计划投资股票市场,但在收到资金之前,股市有上涨趋势,为避免在高价位买入股票,投资者可以在股指期货市场预先买入股指期货合约。由于股指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在购买投资标的的时候,只需交少部分保证金就能完成投资,从而有效对冲掉不利的系统风险。
商品期货合约的价值计算
合约价合主要在计算保证金上。合约价值*期货公司保证金率=期货保证金。透支的情况就是保证金不足。合约价值计算很简单,就是当前合约的交易价格*交易单位。主要行情软件里,查看合约走势图上,一般均有单位显示,提示投资者每手交易单位的大小。
期货合约的计算公式
当日损益=(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最后买入量+(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前一当日结算价)*(前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前一交易日买入持仓期货),期货是保证金制,保证金一般为期货,合约价值的10%,合约价值为当日结算价。
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价*当日交易后持仓总金额*交易保证金比率。这两个公式显示了期货袜睁判公司如何在当日交易后收集客户持仓部分的损益结算和保证金(不考虑当日客户开仓和平仓时当天交易的损益)。
合约价值等于期货股价指数乘以乘数,因此合约价值在期货股价指数和合约乘数的影响下发生变化。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合约乘数越大,合约价值就意味着股指的期货合约价值越大。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合约价值随着标的指数而增加,期货的合约价值也是如此。当合约价值在期货,恒指,推出时,合约价值但健康指数低于2000点(合约乘数为50港元),因此期货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0万港元。恒生指数2009年合约价值超过2000点,恒指期货合约价值超过100万港元。
近年来,为了吸引投资者参与股指交易,期货合约早锋价值海外期货市场纷纷推出迷你股指期货合约,降低了单一期货合约的价值。合约价值有助于减少投资者对期货股指的参与,因此期货迷你股指流动性水平高,交易选举活跃。
期货合约的解释
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并且经过批准上市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的持有人可以通过接受现货或对冲交告改易来履行或履行其合约义务。
期货合同是指期货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同,规定在未来特定时间和地点交付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货物。它是期货交易的对象,期货交易参与者正在期货证券交易所交易期货合约,以转移价格风险并获得风险回报。期货合同是在即期合同和远期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期货合同条款的规范化。
在期货市场交易的期货合约在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替代品的溢价标准、交割地点和交割月份等方面实现了标准化,这使得期货合约具有了普遍性。在期货合约中,只有期货价格是唯一的变量,它是由交易中的公开竞价产生的。
为什么说期货合约在签订的那个时刻价值为零
期货合约价值为零,并不是合约标的物(商品或指数)价值为零,而是一种套利理论的一种假设。
我们一般将商品期货的标的商品分为以下三类:启册 A:为投资目的侍码而持有的商品,如黄金、白银等 B:为悄谈宏生产消费目的而持有的不易坏商品 C:为生产消费目的而持有的易坏商品。对A类资产,可以通过套利理论得出准确的期货价格;对B类资产,套利理论只能给出价格的上限。"期货合约在签订的那个时刻价值为零"指的是A类资产,并不是真的价值为零,而是一种套利理论的一种假设,假定不存在套利机会,即不存在获取无风险超额利润的机会,则"期货合约在签订的那个时刻价值为零"而C类产品常有较高溢价,因此说期货合约在签订的那个时刻价值为零。
期货合约价值为零,是指签订合约时成本为零,并不是合约标的物(商品或指数)价值为零。当远期合约的一方同意在将来某个确定的日期以某个确定的价格购买标的资产时,我们称这一方为多头。另一方同意在同样的日期以同样的价格出售该标的资产,这一方就被称为空头。在远期合约中的特定价格称为交割价格。在合约签署的时刻,所选择的交割价格应该使得远期合约的价值双方都为零。这意味着无需成本就可处于远期合约的多头或空头状态。期货合约是在远期合约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道理一样。投资者签署远期或期货合约时的成本为零,但投资者购买一份期货合约必须支付手续费。
拓展资料:
通常在两个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其公司客户之间签署该合约,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如汇率、交割价格,这是它与远期合约最主要区别,双方可以就交割地点。其中合约中规定在将来买入标的物的一方称为买方(或多头)。在签订合约之前。这意味着无需成本就可以处于远期合约的多头或空头状态,它不在规范的交易所内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