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风险防控 期货交易风险防控措施
在期权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风险事项
在期权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风险事项
合约标的选择的风险期权合约标的由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则选择,并非由合约标的发行人自行决定。上交所及合约标的发行人对期权合约蠢让手的上市、挂牌、合约条款以及期权市场表现不承担任何责任。期权的买方在行权交收前不享有作为合约标的带嫌持有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到期不行权的风险在进行期权买入交易时,投资者可选择将期权合约平仓、持有至到期行权或者任由期权合约到期但不行权;投资者选择持有期权至到期行权的,应当确保其相应账户内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合约标的或者资金。持有权利仓的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选择不行权的,投资者将损失其支付的所有投资金额,包括权利金及交易费用。
卖出开仓的风险卖出期权交易的风险一般高于买入期权交易的风险。卖方虽然能获得权利金,但也因承担行权履约义务而面临由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可能承受远高于该笔权利金的损失。
价格波动及其他市场风险在进行期权交易时,投资者应关注合约标的价格波动、期权价格波动及其他市场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由滑高于期权标的价格波动导致期权不具行权价值,期权买方将损失付出的所有权利金;期权卖方由于需承担行权履约义务,因合约标的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可能远大于其收取的权利金。
涨跌幅限制的风险期权的涨跌幅限制的计算方式与现货涨跌幅计算方式不同,投资者应当关注期权合约的每日涨跌停价格。
合约调整的风险在进行期权交易时,投资者应关注当合约标的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份额拆分或者合并等情况时,会对合约标的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上交所将对尚未到期的期权合约的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合约的交易与结算事宜将按照调整后的合约条款进行。
合约停牌的风险期权合约存续期间,合约标的停牌的,对应期权合约交易也停牌;当期权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等情形时,上交所可能对期权合约进行停牌。
限仓、限购、限开仓的风险在进行期权交易时,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市场公告中有关限仓、限购、限开仓的规定,并在上交所要求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投资者的持仓量超过规定限额的,将导致其面临被限制卖出开仓、买入开仓以及强行平仓的风险。
合约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关注期权合约可能难以或无法平仓的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当市场交易量不足或者连续出现单边涨跌停价格时,期权合约持有者可能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平仓机会。
组合策略持仓的风险组合策略持仓不参加每日日终的持仓自动对冲,组合策略持仓存续期间,如遇1个以上成分合约已达到上交所及中国结算规定的自动解除触发日期,该组合策略于当日日终自动解除。除上交所规定的组合策略类型之外,投资者不得对组合策略对应的成分合约持仓进行单边平仓。
前端控制的风险上交所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结算参与人负责结算的衍生品合约账户的卖出开仓、买入开仓等申报进行前端控制。无论投资者的保证金是否足额,如果结算参与人日间保证金余额小于卖出开仓申报对应的开仓保证金额度或者买入开仓申报对应的权利金额度的,相应卖出开仓或者买入开仓申报无效。
股指期货风险的成因有哪些该如何分析呢
作为一种衍生的金融工具,股指期货同样具备规避市场风险、赚取高额利润的特点,并成为了众多投资者规避风险的重要方式。但需注意的是,衍生金融工具同样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风险。其中2008年的金融危机,就是因次贷危机这一衍生金融危机导致的。
在股指期货的交易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为了加快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建设,需完善对金融市场的管理,并根据股指期货的特征与功能,分析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风险监控体系,以充分保证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股指期货的风险特征
作为市场经济中无形的投资,股指期货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投机性,加之其无法与股票一样长期持有,因此投资者无法从中分得红利或股息,也就是说股指哪搭贺期货其实是一种“零活”交易。通过对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分析来说,其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一)风险的爆发性
股指期货的交易形态与损益产生的方式与股票完全不同,其是一种表外交易,因此假若客户、股东等未与交易产生直接关系,只是单纯从会计报表入手,很难完全把控股指期货中产生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若遇股指期货风险管理机制无法正常作用,便会将交易失误产生的损失隐藏起来,而一旦这种损失积累到无法隐藏时,风险便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爆发。
(二)风险来源的复杂性
在股指期货的交易中,不仅包括股票市场传导来的风险,还包括了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产生的风险;其风险的来源不仅包括投资者、期货经纪公司,还包括股指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结算所,且还枝敏有来源于政府管理的等风险;不仅有国内市场的风险,还有国际市场的风险。这些不同类型、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风险,会彼此此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加重了风险的复杂性。
(三)风险的放大性
我国的股指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制度,投资者只需少量资金便可进行数量巨大的交易,这种以小博大的投资行为,会将市场风险成倍扩大。在交易中,若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都将引发整个市场的履行风险,进而引发连锁反应。
(四)风李派险的可控性
虽然股指期货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但仍可以根据历史资料、统计数据的变化对其产生、发展的规律与变化进行预测。尤其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学工具、数学模型已经被广泛用于期货交易中,很好地预测了风险的产生规律与可能产生的后果,并进行防范,实现规避风险、分撒风险的目的。
二、股指期货交易中面临的风险
在金融市场中,股指期货是一种较为特殊的金融期货,其风险主要是交易过程中的价格风险,以及业务处理不当或从业人员违规或交易、结算系统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一)市场环境方面存在的风险
市场环境方面的风险主要是指在股指期票推出后,所引发的股票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而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风险。
第一,市场过度投机的风险。从我国股票市场的高换手率以及对ST股的肆意炒作中可以看出,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氛围十分浓厚,而股指期货的推出就是为了在风险管理的需求下,实现对市场过度投机行为的抑制,但由于短期内很难改变投资者的心理与行为,一旦股指期货市场出现过度投机行为时,便会造成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巨幅波动,从而引发市场风险。
第二,市场效率方面的风险。在股指期货交易市场中,由于交易主体获取信息是不对称的,因此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也不相同。通常来说,由于机构投资者可利用资金及信息方面的优势来影响股票市场,进而实现影响股指期货市场的目的,因此使中小投资者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而在杠杆效应的影响下,即便微小的股票指数变动也会造成股指期货市场的巨幅波动。第三,市场流动性风险。如果股指期货市场的深度不够或处于混乱时,就会造成股指期货市场业务量的不足或无法获得市场价格,这时投资者无法及时平仓便会引发市场风险。
(二)市场交易主体方面存在的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由市场投资者的违规交易行为造成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套期保值者面临的风险。在股指期货市场,有大部分投资者是想借助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来规避风险。但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投资者持有的股票现货与股票指数的结构不一致,或对价格变动的趋势预测出错,或对资金管理不当,就会造成套期保值的失败,进而引发市场风险。
第二,套利者面临的风险。在我国股指期货的价格是由无风险收益率与股票红利共同决定的,且股票价格的变动也不完全是由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的,因此这都加大了套利行为的风险。第三,投机者面临的风险。在股指期货交易市场中,投机占有的比重较大,而如果投资者无法在其他市场进行投资,那么就会将自身的投资完全暴露在股指期货的风险下。
(三)市场监管方面的存在的风险
虽然我国当前已经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也在多年的监管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但由于我国证券期货监管机制仍不完善,相关的配套细则、法律在未确定,无法有效落实有法可依这一要求。而与其他实行集中监管的国家星币,我国在监管上仍存在许多问题,对法律手段的操作性不强,执法力度不够等成为了引发市场风险一大诱因。
三、加强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途径
正如前文所述,由于股指期货交易市场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新较大,而由股指期货风险造成的危害更是触目惊心。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体制,才能使股指期货市场稳步健康的发展。
(一)建立科学的法规与监管体系在股指期货交易市场中,严密科学的法规与监管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其交易安全的有效手段,因此为了便于对股指期货风险进行管理,应当建立统一的监管模式,使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形成期货交易所、交易管理机构、证监会的三级监管模式。
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应当依照我国股指期货的特征,在现有《期货市场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管理办法级交易规则。而为了能使我国的股指期货交易市场能实现有法可依的规范化发展,还应当基于我国宪法等相关法律基础制定出《金融期货法》
(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在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制度上,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如在账户的管理上实施会员在结算银行开设专门资金账户的方式,以此加强对风险的防控力度;在结算制度上,实施保证金制度,以及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此外,还应当不断完善股指期货市场的准入制度,提高对投资者的管理;建立强行平仓制度以及风险准备金制度,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防范并加强对股指期货的控制。
(三)加强股指期货风险及投资技巧宣传
投资者若缺乏一定的投资技巧与风险管理意识,会在风险极高、投机性很强的股指期货市场中面临巨大风险。因此,需要加强对投资者股指期货相关知识的宣传,以培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及投资技巧。当然,在此期间,还要注意到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预警措施,以最大程度的防止国际投资散户与游资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冲击。
四、结束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股指期货不单单是普通的期货品种,而是我国金融期货的象征。伴随我国股指期货的不断发展,我国期货市场、证券市场必将发生根本上的变革。但仍要清醒的认识到股指期货存在的风险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来促进其积极作用的发挥,使我国金融市场稳步健康的发展下去。
谈谈对风险和风险防控的认识
定性,是一种可能性。是一种波动或某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这种结果岁樱不一定是损失,也可能是收益,与常说的高风险高收益,高风险高损失是一致的。
我比较认同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的说法,风险不是损失。因为,风险的存在不一租梁定造成损失,而且风险也可能带来收益,但是人乎型丛们经常把风险和损失联系起来,认为风险其实是潜在的损失,损失是现实的风险,虽然不是很科学,但在现实中却还很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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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还是管理?
做期货交易究竟是要管理风险还是要控制风险呢?按照上面所提到的,风险是指一种不确定性,可能性,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的意义上说,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没有办法控制的,我们所要做的工作就应该是要对风险这种客观存在进行管理,是识别、分析、评价、衡量、控制、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从这个角度看,风险的控制应该是对损失的控制,是对“现实的风险”的控制。也就是说风险控制只是风险管理的一个方面,一个环节,而不是全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是要对风险进行管理,而不仅仅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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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包括利率的风险、汇率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而操作风险则包括因为人的因素、技术因素、安全因素操作因素等造成的损失。我们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利率市场化、基本面发生变化,供需变化等,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对银行来说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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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的目标:零风险?
虽然我们不断强调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但期货投资过程中就应该追求零风险吗?根据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零风险是不是就意味着零收益呢?零风险的情况下,交易还怎么?既然零风险不能也不可能做到,那我们就应该在发展中及时识别风险、管理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知,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农产品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
期货行业是否稳定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期货市场风险防范与管理是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包括宏观风险管理和微观风险管理,微观风险管理可细分为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三个方面的风险管理。下面来说一说具体的风险管理类别。
首先是宏观风险管理
宏观管理可分为立法管理、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三个方面。
(一)立法管理立法管理是通过制定、颁布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期货市场的组织机构极其运作机制。
(二)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指一国政府的行政权力机关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实施的管理。
(三)行业自律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是指期货市场行业协会进行自治、协调和自律管理。
其次是微观风险管理
1.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
(一)交易前的风险管理 1、健全交易制度与规则2、加强对会员的管理3、选择适当的上市品种4、设立计算机风险控制体系
(二)交易过程的风险管理 1、保证金制度2、持仓限额制度3、大户报告制度4、涨停板制度5、交易回避制度6、市场禁入制度
(三)交易所的风险管理 1、每日结算制度2、强行平仓制度3、风险准备金制度4、风险预警制度
2.期货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风险产生的来源与表现,在进行风险管理时,期货经纪公司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管理:对客户的管理、对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日常交易中的保证金管理以及交割月的限仓管理。
(一)对客户的管理 4、审查客户资格条件、资金来源及资信状况5、加强风险教育和道德教育6、实施严格的保证金管理7、提高客户交易技能
(二)对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 1、提到业务技能2、培养职业道德
(三)保证金制度 1、每日结算2、客户风险率3、强行平仓
(四)日常自我监督与检查(五)交割月品种的限仓管理
3.客户的风险管理
(一)慎重选择期货经纪公司
(二)明确投资主体,提高风险意识
(三)熟悉期货业务知识及期货品种
(四)遵纪守法
(五)检查交易真实情况
(六)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管理通胀预期、稳定物价的精神,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过度投机,密切关注异常交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交易,切实做好市场风险的防控工作,确保期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合理发挥市场功能,为实体经济及国民经济服务。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知》下发后,证监会立即召集期货交易所主要负责人开会,决定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过度投机。
一是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同时适度提高期货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自11月26日开始将各个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提高到10%以上,通过降低期货交易的杠杆率,抑制过度交易。
二是自11月29日开始,大幅提高所有期货品种的日内回转交易成本,遏制短线频繁交易。
三是指导各期货交易所抓紧出台关联账户的认定标准,防范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要求各期货交易所加强监查力量,增加监查工作人员的配备,以应对市场的快速发展,满足各项监查工作需要。
五是认真研判市场运行的变化趋势,要求各期货交易所拟定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和风险控制方案。
六是派出工作组对各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及一线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对重点地区、重点期货公司、重点客户进行现场检查,对市场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同时加强与现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期现货市场的协调发展。
据了解,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较快,期货市场价格跟随现货市场也出现了剧烈波动。虽然期货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带动了市场规模及成交量的大幅增长,但期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市场秩序较好,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随着全球大宗商品的普涨,中国证监会审时度势,加强了市场运行的监测监控力度,对各类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违规交易首先是遏制过度投机氛围,规范异常交易行为;其次,强化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第三,督导各期货交易所加强市场一线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使期货市场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证监会在充分考虑现货市场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将持续推进期货市场规则制度的修改完善,具体表现在扩大合约价值、限制投机持仓和方便产业客户申请套期保值等方面,满足产业客户的风险管理诉求,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