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财税处理 融资租赁如何财税处理
做期货怎么入账
做期货怎么入账?
一般企业(非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在会计处理上可以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可以简化设置"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核算亏升亮开立期货账户存入的保证金,交易过程中占用期货保证金买卖期货应作为购入或者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计入"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损益",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终止确认转出期货保证金时,保证金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因此,对于公司投资期货,可以这样做账:
(1)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买卖账户,按存入的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时,按其公允价值借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公司期货收益要都交什么税?
公司期货转让收益要交增值税,股息收入不缴纳增值税.
期货公司对股票投资的股息收入暂不缴纳增值税,但笑棚转让股票取得的转上销宽收益应缴纳增值税.计算股票转让收益时,以其转让收入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买入价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黄金期货交割涉及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第四条规定,会员和客户按以下规定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中国人民银行除外)应对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或黄金交易所办理黄金实物交割提取出库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实行单独核算,按取得的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包括相对应的买入量)单独记账。
对会员或客户从上海期货交易所或黄金交易所购入黄金(指提货出库后)再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卖出的,应计算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卖出黄金进项税额的转出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同时计入成本;对当期账面进项税额小于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出的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其差额部分应当立即补征入库。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单位进项税额×当期黄金卖出量。
单位进项税额=购入黄金的累计进项税额÷累计黄金购入额
(二)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手烂掘户(中国人民银行除外)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企业原有库存黄金,应按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相应进项税额的转出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计入成本。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销售库存黄金实际成交价格÷(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三)买方会员或客户(提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应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黄金材料成本科目中转入“应缴税金——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黄金期货客户实物交割并提取出库,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同时必须对其单独核算,对将购入的黄金再通过交易所卖出的,应作进项转出。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7号)规定,黄金交易所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的优惠政策,同时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规定,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毕核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价、金额和税额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单价=实际成交单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数量×单价
税额=金额×税率
实际成交单价是指不含黄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的单位价格。
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第三条规定,上海期历档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应对黄金期货交割并提货环节的增值税税款实行单独核算,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根据上述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主体为: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因此,企业和交易所都可能成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主体。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1、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六条规仿蚂清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备前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物卖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3.“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2022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财税处理问题的解析以及案例,下面就是我收集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篇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紧密结合性,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进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资产“从生到死”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作为入账成本。即入账成本为买价与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的差或与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的和。
按入账成本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银册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不尽相同
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税法要求计入投资的计税基础。
股息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当天,红利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的当天,利息收入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期的当天。因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应当确认所得,而应冲减应收股利,作为企业垫款的收回。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相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按税法规定,此现金股利应当确认股息所得,但该股息所得可享受免税优惠,因此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应当计入所得总额征税,不作纳税调增。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明腊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当期损益。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约定的付息日期与实际付息期一致,因此税法确认利息收入的日期和金额与会计处理一致,不作纳税调整。
被投资方发放锋槐宏股票股利,投资方作备查登记不作账务处理,但税法要求视同分配处理,相当于“先分配再投资”,应确认红利所得,同时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对红利所得还应区别情况处理:通常情况下,红利所得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这与会计上不作账务处理的核算结果是一致的,因此无需作纳税调整。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红利所得(送股),应当按面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不确认所得或损失,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整。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上按账面价值结转,税法要求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计税基础扣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应作纳税调整处理。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结转“投资收益”,对损益无影响,不作纳税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概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于流动资产项目内。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篇2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一、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设置的账户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损益”等账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人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账户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损益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账户。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并计人投资收益。
【例3-1】 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委托一家证券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人H上市公司股票500 000股,并将其划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笔殷票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500 000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金额为80 000元。
购买H上市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 000
支付相关交易费用时:
借:投资收益8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 000
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期初人账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篇3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概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意,两者均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如某企业有一笔闲置资金,本来可以存入银行以获取存款利息,但企业为获取更高的报酬率,选择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可随时出售以赚取交易差价。
2.管理的需要.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零时,应将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关系中的衍生工具,则该衍生工具初始确认后的公允价值变动应根据其对应的套期关系(即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不同,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
企业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第一是投机,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是套期保值,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不属于考试大纲内容,所以本章所讲衍生工具的持有目的为投机。
(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不能随意将某项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才能将某项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核算的需要。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和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不指定为该类金融资产,那么会计计量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某短期债券,发行方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而购买方为保持与发行方计量基础的一致性,则不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管理的需要。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项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的需要)。
上面两个条件的前提是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
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强调】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注意】对于其他的金融资产,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关于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都是这样的处理原则。
(二)后续计量
1.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一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处置(第一类)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买价中所含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2.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资产负债表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做相反分录
4.处置该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
同时: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教材例题1】20×7年5月13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60 000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 000股,每股价格10.6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6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 000元。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乙公司股权后对其无重大影响。
甲公司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6月30日,乙公司股票价格涨到每股13元;
(3)8月15日,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售价15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5月13日,购入乙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应收股利 60 000
投资收益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61 000
(2)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应收股利 60 000
(3)6月30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4)8月15日,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投资收益 500 000
或分开处理: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投资收益 200 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贷:投资收益 300 000
【教材例题2】20×7年1月1日,ABC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 020 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0 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20 000元。该债券面值1 000 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ABC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BC企业的其他资料如下:
(1)2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20 000元;
(2)20×7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150 000元(不含利息);
(3)2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100 000元(不含利息);
(5)2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6)20×8年3月31日,ABC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1 180 000元(含1季度利息10 0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BC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应收利息 20 000
投资收益 2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40 000
(2)2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3)20×7年6月30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 000
借:应收利息 2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4)2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5)20×7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借:应收利息 2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6)2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7)20×8年3月31日,将该债券予以出售:
借:应收利息 10 000
贷:投资收益 10 000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投资收益 170 000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利息 10 000
【例题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下列有关业务中,不应贷记“投资收益”的是()。
A.收到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
B.收到持有期间获得的债券利息
C.企业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价款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D.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股票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
【答案】D
【解析】选项D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不是计入投资收益。
【例题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30日,以每股12元的价格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该股票支付手续费等10万元。5月22日,收到该上市公司按每股0.5元发放的现金股利。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11元。2008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550 B.575
C.585 D.610
【答案】A
【解析】2008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50(股票数量)×11(公允价值)=550(万元)
【例题4】甲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50 000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8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及佣金4 000元。A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30元。甲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收到该现金股利15 000元并存入银行。至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450 000元。甲公司2008年对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元。
A.15 000 B.11 000
C.50 000 D.61 000
【答案】B
【解析】甲公司2008年对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4 000(交易费用)+ 15 000(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 11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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