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理论价格 关于国债期货理论价格
什么是理论期货价格
理论期货价格是指期货合约中所载商品的理论价格。期货理论价格以合约中所载商品的价值为基础,由商品的生产成本、期货交易成本、商品流通费用、预期收益等组成。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对象,它本身并无价值,只是一种商品的所有权证书而已。由于这种证书可以买卖,因而便具有了自己的价格。这种证书在某种程度上便成了一种有价证券,且期货合约的买卖是建立在商品实物交割的基础上的,因此,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能真实地反映出新交易商品的实际现货价值,即颤陪期货慧洞行成交价格能反映出理论期货价格的构前哗成及其变动。可见,理论期货价格是期货成交价值的基础,理论期货价格决定期货成交价值。
股指期货理论价格是怎么计算的理论价格公式
股指期货理论价格是借助基差的定义庆灶进行推导得到的,理论价格公式是F=S*[1+(r-y)*△t/360],其中F表示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S表示现货资产的市场价格,r表示融资年利率,y表示持有现货资产而取得的年收益率,△t表示距合约到期的天数。
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规避系统性风险、套利投资、资产配置功能。股指期货的主要影响因素有融资成本、期内分红、距离到期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在合约到期前理论基差必然存在,而价值基差不一定存在,价值基差绝对值越小,波动率越小,代表市场有效性越高。
扩展资料
股指期货理论价格的特征:
1、与其他金融期货、商品期货一样,股指期货具有合约标准化、交易集中化、对冲机制、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杠杆效应等共同特征。
2、标的物为特定的股票指数,报价单位以指数点计。
3、合约的价值以一定的货币乘数与股票指数报价的乘积来表示。
4、采空差庆用现斗握金交割,不需要交割股票而是通过结算差价用现金来结清头寸。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股指期货理论价格
期货的理论价格如何计算
期货市场提供了一个企业规避风险,与价格发现的场所,所以期货的理论价值并不容易计算,因为商品的价格受供求的影响大。不过理论价格可以基于现货的价格加上一个时间价值,包含了期货的升贴水,利息睁仿,仓储费用等。
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以借助基差的定义进行推导。根据定义,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也即:基差=(现货价格-期货理论价格)-(期货价格-期货理论价格)。前一部分可以称为理论基差,主要来源于持有成本(不考虑交易成本等);后一部分可以称为价值基差,主要来源于投资者对股指期货价格的高估或低估。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在合约到期前理论基差必然存在,而价值基差不一定存在;事实上,在市场均衡的情况下,价值基差为零。
所谓持有成本是指投资者持有现货资产至期货合约到期日必须支付的净成本,即因融资购买现货资产而支付的融资成本减去持有现货资产而取得的收益。以F表示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S表示现货资产的市场价格,r表示融资年利率,y表示持有现货资产而取悉穗纤得的年收益率,△t表示距合约到期的天数,在单利计息的情况下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以表示为:
F=S*[1+(r-y)*△t/360]
举例说明。假设目前沪深300(2447.615,4.10,0.17%,吧)股票指数为1800点,一年期融资利率5%,持有现货的年收益率2%,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的某族猛股指期货合约距离到期日的天数为90天,则该合约的理论价格为:1800*[1+(5%-2%)*90/360]=1813.5点。
期货价格怎么算出来的
期货价格是指期货市场上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形成的期货合约标的物的价格。
期埋铅货价格=现货价格+融资成本
如果对应资产是一个支付现金股息的股票组合,那么购买期货合约的一方因没有马上持有这个股票组合而没有收到股息。相反,合约卖方因持有对应股票组合收到了股息,因而减少了其持仓成本。因此期货价格要向下调整相当于股息的幅度。结果期货价格是净持仓成本即融资成本减去对应资产收益的函数。即有:
期货含液州价格=现货价谈蔽格+融资成本-股息收益
一般地,当融资成本和股息收益用连续复利表示时,指数期货定价公式为:
F=Se^(r-q)(T-t)
其中:
F=期货合约在时间t时的价值;
S=期货合约标的资产在时间t时的价值;
r=对时刻T到期的一项投资,时刻t是以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利率(%);
q=股息收益率,以连续复利计(%);
T=期货合约到期时间(年)
t=时间(年)
考虑一个标准普尔500指数的3个月期货合约。假设用来计算指数的股票股息收益率换算为连续复利每年3%,标普500指数现值为400,连续复利的无风险利率为每年8%。这里r=0.08,S=400,T-t=0.25,q=0.03,期货价格F为:
F=400e^(0.05)(0.25)=405
我们将这个均衡期货价格叫理论期货价格,实际中由于模型假设的条件不能完全满足,因此可能偏离理论价格。但如果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那么实证分析已经证明实际的期货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没有显著差异。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