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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 到期日 国债期货到期日和最后交割日

期货大神 纳指期货 2023年08月26日

国债期货到期时,实际交割国债现券的券种是由哪一方确定的

国债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在两次付息中间,利息仍然在滚动计算,国债持有人享有该期限内产生的利息。因此在下一次付息日之前如果有卖出交割,则买方应该在净价报价的基础上加上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卖方。

由于是实物交割,同时可交割债券票面利率、到期期限与国债期货标准券不同,因此交割前必须将一篮子可交割国债分别进行局圆简标准化,就引入了转换因子。交易所会公布各个可交割债券相对于各期限国债期货合约的转换因子(CF),且CF在交割周期内保持不变,不需要者计算。

扩展资料

1、交割期货商品的质量严格执行规定的标准。

2、在期货市场降价交割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期货交割成本核算低于期现货价格差。

4、期货交割收益水平。

在期货市场中,商品期货通常都采用实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货中有的品种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种则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现金交割由于不进行实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时的现货价格作为腔察交易盈亏和资金划拨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债期桐裤货

如何用国债期货计算远期利率

与一般期货相比,国债期货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标的合约为“名义标准债券”(或者称为“虚拟债券”)。

充分理解合约交割等级是准确把握国债期货运行的关键因素。实际上,5年期国债期货是建立昌圆在一简迅大篮子可交割的国债基础上的,不过这些国债的价格和属性相差非常大。任何在距离合约第一个交割日还有4-7年剩余期限的国债都可以用于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

由此,为了将不同的可交割国债具有可比性,在国债期货中,我们将经常看到两个重要且特有的概念。

期货价格=现货价格+持有成本

=现货价格+融资成本-金融工具利息收益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实例,完整介绍国债期货的定价与估值计算过程。

例:

11附息国债21:票面利率为3.65%,2011年10月发行的7年期国债,到期日2018年10月13日。其距离2012年3月14日交割日约六年半,符合可交割国债条件。

我们假设当前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国债21的报价为100.5975,TF1203国债期货报价为96.68。

由于该债券年付一次利息,最近的一次附息日(该例中为起息日)是2011年10月13日。至11月16日,应计利息为0.3391元。

由于11附息国债21的报价为净价,即去掉未付的应拦竖计利息,所以,我们得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国债21的全价为:

全价=100.5975+0.3391=100.9366

转换因子的计算:

CF=到期收益率为3%,面值为¥1的可交割债券的净价

=全价-应计利息

国债期货涨跌会带来什么影响

国债期货涨跌是根据对市场的预期来的,国债期货涨跌会带来的影响有限,因为国债期货的成交量相对较小,其门槛较高需要50万以上资金才能开通账户。

1、国债期货的价格由国债现货的持有成本决定。也就是说,期货价格取决于现货价格和持有现货至交割日之间的成本,否则市场将会出现套利行为,而套利行为的大量涌现又将使得套利无利可图,从而使期货价格回归至均衡价格。

2、根据传统的固定资产定价理论,在国债发行市场上,国债价格与收益率成反向关系,利率上升,国债价格下降,反之利率下降,国债没卜价格上升;在票面利率相同的情况下,国债的期限越长,其价格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越高,但敏感度随着年限的增加以递减的速度增加;在期限相同的情况下,国债的票面利率越低,其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越高;利率下降带来的资本利得要大于相同幅度利率上升带来的资本损失。对利率市场化国家的投资者而言,同期限的市场利率是到期收益率的最好参照系。

3、经济周期总是在扩张和收缩之间变动,投资收益率也随之上升或下降。在经济收缩阶段,投资需求萎缩,利率水平下降,进入萧条以后,利率维持在低水平上,转入复苏以后,投资和消费的增长引发利率水平的回升,到高涨阶段,利率水平则维持在较高的水平。由于国债价格与收益率水平反向相关,因此,国债现券价格通常在经济收缩阶段上升,而在经济形势趋好后下降。国债期货的价格也受到同样的影响。

4、国债价格主要由市场利率决定,而通货膨胀则是市场利率的重要影响因素。持有国债获取的固定收益扣除通货膨胀率才是获得的实际利率。当社会上通货膨胀程度较高时,货币贬值,从而造成国债投资者本金和利息收入实际相对减少,投资者为避免通货膨胀造成的损失,往往会把资金投向可以保值的商品,如黄金、房地产,减少国偾的持有量,这就使国债价格下跌。反之,当通货膨胀程度较小时,国债的高收益率就会吸引众多的投资者,造成国债需求增大,价格上涨。实证研究发现,交易所国债对CPI数据的变化非常敏感,存在预先反应,之后存在反向修正。国债收益率与CPI的变动趋势具有一致性,从2002年至今其相关系数高达0.81。

5、其他金融资产收益率对国债具有替代效应。由于资金的稀缺性,股市的涨落必然会影响到期市的交易活跃程度,从而影响到期货价格。当股市波动剧烈时,就会吸引较多的资金和投资者的注意力,而期市和债市交易就会显的平淡。当股票、房地产收益率上升时,持有这些资产比国债更为有利,此时投资者会抛出者察槐国债将资金转移,国债价格将会下降。国债收益率与股指的变动从2005年以后趋势具有一致性,股指的变动领先于国债约一至三个月。

6、当货币供应不足时,利率上升;货币供应过量时,利率下降。货币供应量通过影响利率也间接影响了国债现首友货和期货价格。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贴现率政策和法定存款准备金要求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当央行从公开市场买入国债,降低贴现率,或者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时,表示释放流动性,利率可能下降,国债价格会上涨,反之国债价格将会下降。

7、政府财政开支状况也会对国债价格产生影响。当政府财政赤字时,增发国债,国债供过于求而价格下降;财政盈余时,政府可能回购国债或提前兑付,国债需求增加而价格上升。由于国债作为平衡财政收支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国家财政收支状况是影响国债供求关系的最直接因素。当财政收支状况良好出现盈余时,国家就会在国债市场上买进国债,从而增大国债的需求,促使价格上涨。反之,当财政收支状况恶化,出现赤字时,国家就会增加国债的发行来弥补赤字,这样就会增加国债的供给,促使价格下跌。国债期货价格也随之发生变动。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1-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有什么不同

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则都是是什么意思吗?二者之间又有哪些不同呢?下面是懂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则的不同,希望对大家有用。

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则的不同上清所计划推出标准债券远期集中清算业务,由其作为中央对手方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提供集中清算及相关服务。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类似,均是以利率债为标的的衍生产品,二者的交易规则既有相似也有不同,下面我们做一简单的对比。

首先,国债期货为交易所产品,标准债券远期为银行间产品,二者交易场所不同。在合约标的方面,标准债券远期的标的为虚拟国开债,期限分别为3、5、10年;国债期货标的为虚拟国债,5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券为剩余期限4-5.25年的国债,10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券为剩余期限6.5-10.25年的国债。

准债券远期的交易时间长于国债期货,备野更符合银行间债券交易习惯。在单位报价量方面,国债期货最小报价单位为1手,对应面值为100万的国债现券,而标准债券远期单位报价量为1000万,更能满足规模较大的投资者需求。

在结算方式上,国债期仿竖喊货采用实物交割,而标准债券远期采用现金交割。在参与机构方面,当前银行及保险机构不能进入国债期货市场,而标准债券远期未对准入机构作出明确规定,预计将面向全部可进行银行间债券交易的机构。此外,标准债券远期也设有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规定。标准债券远期将为银行、保险等不能进入国债期货市场的投资者提供对冲、投机的工具,并能解决投资者由于国债期货市场深度不足而难以进行大规模对冲、套利交易的难题。

二者交易规则对比如下表所示:

国债期货

标准债券远期

合约标的

5年期国债期货标的为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可交割券剩余期限4-5.25年10年期国债期货标的为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长期国债,可交割券剩余期限6.5-10.25年

票面利率为3%的3年期、5年期和10年期虚拟国开债

合约月份

最近的3个季月

最近的4个季月

合约到期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

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D日)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D-1日

报价方式

百元报价,净价

百元报价,净价

交易时间

9:15-11:30,13:00-15:15

9:00-12:00,13:30-16:30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0.005元

0.001元

单位报价量

100万

1000万

价格涨跌幅

5年期国债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为1.2%,合约上市首日为2.4%;10年期国债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为2%,合约上市首日为4%

设涨跌停板,幅度尚未规定

结算方式

实物交割

现金交割

市场分层

实行分层清算制度,参与者包括清算会员与非清算会员,清算会员分为综合清算会员和普通清算会员。清算会员可直接参与本业务;非清算会员通过综合清算会员基于代理清算间接参与本业务

持仓限额

对于投机客户,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600手;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300手

分为清算会员总持仓限额控制、单合约全市场单边持仓限额控制和单会员单合约持仓量限额控制。清算会员总持仓限额:清算会员总持仓限额采用“清算限额+个性化容忍度”模式。上海清算所根据清算会员的申请和业务开展情况,对每一个清算会员设置本业务的清算限额,并根据清算会员的资信情况,核定个性化容忍度。单合约全市场单边持仓限额:上海清算所为控制全市场对单一合约的持仓规模,降低结算风险,在本业务中设置单合约全市场单边持仓限额。单会员单合约持仓限额:上海清算所为控制各机构对于单一合约的持仓规模,防范头寸集中度风险,避免操纵和逼仓等风险,在本业务中设置单会员单合约的持仓上限。

保证金

对于5年期国债期货,保证金为1%,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为1.5%,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为2%;对于10年期国债期货,保证金为2%,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为3%,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为4%

清算会员参与本业务,应向上海清算所交纳保证金,包括最低保证金、变动保证金和特殊保证金。其中,变动保证金包括盯市保证金、超限保证金。

市场参与机构

银行、保险暂不能参与

期货入门知识跨交易所套期图利:在一个交易所卖出某一既定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同时在另一个交易所买进同一交割月份和同种类商品的期货合约。利纤早用两市场间的价差获利,如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卖出12月份小麦期货,在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买进12月份小麦期货。

套汇:套汇是指利用不同的外汇市场,不同的货币种类,不同的交割时间以及一些货币汇率和和利率上的差异,进行从低价一方买进,高价一方卖出,从中赚取利润的外汇买卖。套汇一般可以分为地点套汇、时间套汇和套利三种形式。地点套汇又分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套汇。又称为两地套汇,是利用在两个不同的外汇市场上某种货币汇率发生的差异,同时在两地市场上贱买贵卖,从而赚取汇率的差额利润。第二种是间接套汇,又称三地套汇。是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地方发生汇率差异时,利用同一种货币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贱买贵卖,从中赚取差额利润。时间套汇又称为调期交易,它是一种即期买卖和远期买卖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是以保值为目的的。一般是在两个资金所有人之间同时进行即期与远期两笔交易,从而避免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风险。套利又称利息套汇,是利用两个国家外汇市场的利率差异,把短期资金从低利率市场调到高利率的市场,从而赚取利息收入。

套利:投机者或对冲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种交易技术,即在某市场买进现货或期货商品,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并希望两个交易会产生价差而获利。

投机交易: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投机者根据自己对期货价格走势的判断,做出买进或卖出的决定,如果这种判断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同,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可获取投机利润;如果判断与价格走势相反,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承担投机损失。

操纵市场行为: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机构、大户为了牟取暴利,故意违反国家有关期货交易规定和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违背期货币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单独或合谋使用不正当手段、严重扭曲期货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买空:相信价格会涨并买入期货合约称”买空”或称”多头”,亦即多头交易。

卖空:看跌价格并卖出期货合约称”卖空”或”空头”,亦即空头交易。

交割: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各交易所对现货商品交割都规定有具体步骤。某些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结算方式。

交割日:根据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交割日为交割过程内的第三天。合约买方结算公司必须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书,连同一张足额保付支票送抵合约卖方结算公司的办公室。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近期(交割)月份:离交割期最近的期货合约月份,亦称现货月份。

远期(交割)月份:交割期限较长的合约月份,相对于近期(交割)月份。

升水:1)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支付的额外费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格月份升水。3)当某一证券交易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开仓:开始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开仓”或”建立交易部位”。

持仓:在实物交割到期之前,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个人意愿,自本地决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而投资者(做多或做空)没有作交割月份和数重相等的逆向操作(卖出或买入),持有期货合约,则称之为“持仓”。

平仓:交易者了结手中的合约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称”平仓”或”对冲”。

分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超量持仓,以影响价格,操纵市场,借用其他会员席位或其他客户名义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量规定,其在各个席位上总的持仓量超过了交易所对该客户或会员的持仓限量。

移仓(倒仓):交易所会员为了制造市场假象,或者为转移盈利,把一个席位上的持仓转移到另外一个席位上的行为。

对敲: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者市场持仓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的行为。

逼仓: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方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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