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期货穿仓 期货交易穿仓
期货穿仓了怎么办
期货穿仓,期货公司是先行垫付保证金,然后再向投资者追讨,如果追讨无果,期货公司会起诉,个人可以申请破产的。期货有强行平仓制度,当投资者风险较大时,就会强行强平了,而且是每日结算,划转盈亏。
拓展资料:
穿仓是期货用语之一,是指客户账户上客户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客户不仅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全部亏掉,而且还倒欠期货公司的钱。
与强行平仓密切联系的风险状况是穿仓和弃仓两种风险。所谓穿仓是指客户账户上客户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客户不仅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全部亏掉,而且还倒欠期货公司的钱。在期货公司严格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情况下,穿仓事件并不常见,但也时有所闻,原因是在行情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客户的持仓可能会被快速封在停板上。若次日在惯性作用下大幅跳空开盘而客户上日又是满仓,则可能出现穿仓事件。
值得指出的是,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开始后,媒体时有报道说“客户穿仓xx万仍可交易”,这里所描述的穿仓并隐大非真实的穿仓,因为这些媒体错将客户仿真交易上客户可用资金为负的状况视为穿仓,而此时客户权益仍然为正,只是可用资金为负,并非出现了穿仓。
例如,某客户在保证金账户上存入30万,并在沪深300指数期货4000点时买入1张合约,在期货公司实收保证金12%(忽略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开仓保证金及可用资金为:
开仓保证金=4000×300×1×0.12=144000元
开仓后可用资金=300000-144000=156000元
显然,只要沪深300指数期货不下跌到灶戚竖3000点之下,客户都不会出现穿仓事件,因为从4000点下跌到3000点,下跌点位为1000点,按照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乘数300元计算,客户亏损=1000×300=300000元,正好等于客户初始保证金的金额。
当然,除非行情出现仔余剧烈波动情况,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一般不会让客户的持仓进入穿仓这样的风险状况,通常当客户权益只能满足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时(即触发了强平点),期货公司就会向客户发出追保通知书,并且对客户账户和行情实施密切监控,当客户风险状况继续恶化并且行情没有朝有利于客户持仓方向发展的迹象时,期货公司会在履行了必要的通知义务后实施强制平仓。
期货穿仓法院会如何判决
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穿仓就是指期货账户产生巨大亏损导致权益为负数的情况,此时投资者不光自己账户中的钱全部亏损了,而且还欠期货公司一部分钱。
投资者必须把欠期货公司的钱还清,否则人民银行会将欠钱未还的投资者纳入资本市场诚信记录,其次期货公司会到法院起诉,如果还没有还钱的话就会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投资者的日常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比如比如不能买火车票飞机票,比如在一些星级酒店不允许入住,甚至从业,旅游等多方面都有限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又未能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追加保证金的,按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处理;约定不明确的,期货公司有权就其未平仓的期货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客户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穿仓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态早磨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期货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严格按照当事人在合同中睁樱的约定确定违约方承担的责任,当事人的约定违反法律、行政帆斗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期货穿仓和强平是什么意思
在期货市场,强平和穿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强平是指被期货公司强制平仓,而非本人的意愿。一般来讲,强平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亏损严格,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已经提醒追加保证金但投资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追加,这个时候持仓订单就会被强制平仓了。另外一个就是触犯了交易规则,例如有一些期货不支持个人进交割月,但有些投资者不懂又或者忽略了它的交割时间无意之间进了交割月,这样也会被强制平仓。除这两个原因之外,有的时候碰到政策突变也有可能被强平。
拓展资料
穿仓是期货用语之一,是指客户账户上客户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客户不仅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全部亏掉,而且还倒欠期货公司的钱。与强行平仓密切联系的风险状况是穿仓和弃仓两种风险。所谓穿仓是指客户账户上客户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客户不仅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全卖搭团部亏掉,而且还倒欠期货公司的钱。在期货公司严格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情况下,穿仓事件并不常见,但也时有所闻,原因是在行情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客户的持仓可能会被快速封在停板上。若次日在惯性作用下大幅跳空开盘而客户上日又是满仓,则可能出现穿仓事件。
穿仓和爆仓是相同的概念,例如亏中橘损比较严重来不及平仓或被强平直接碰触到爆仓线了,这个时候订单就会直接穿仓,然后被强制平仓。这个时候的强制平仓后果是比较严重的,一般本金已经全部亏完,而且还有较大的概率倒欠期货公司钱。那么作为投资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钱,如果逾期未还将会被期货公司告上法院,所以穿仓比强平严重多了。
与强行平仓密切联系的风险状况是穿仓和弃仓两种风险。所谓穿仓是指客户账户上客户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客户不仅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全部亏掉枝兄,而且还倒欠期货公司的钱,俗称暴仓。
在期货公司严格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情况下,穿仓事件并不常见,但也时有所闻,原因是在行情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客户的持仓可能会被快速封在停板上。若次日在惯性作用下大幅跳空开盘而客户上日又是满仓。
值得指出的是,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开始后,媒体时有报道说“客户穿仓xx万仍可交易”,这里所描述的穿仓并非真实的穿仓,因为这些媒体错将客户仿真交易上客户可用资金为负的状况视为穿仓,而此时客户权益仍然为正,只是可用资金为负,并非出现了穿仓。
期货穿仓是什么,赔了吗
穿仓是指投资者账户上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投资者的亏损超过了开轿睁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从而对期货公司负有债务的情况。
在期货公司严格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情况下,穿仓事件虽不常见,但也偶有发生。在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如果投资闭旅岁者保证金账户中资金的绝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证金所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与市场走势相反时,由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就可能出现穿仓。
期货市场遵从“买卖自负”的原则,穿仓损失是投资者交易的结果,亏损超过了其向期货公司交纳的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为此向期货交易所替投资者垫付了超出保证金的部分损失,属于期货公司给投资者融资,期货公司因此享有了向投资者追偿的权利,投资者应向期货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显然,只要沪深300指数期货不下跌到3000点之下,客户都不会出现穿仓事件,因为从4000点下跌到3000点,下跌点位为1000点,按照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乘数300元计算,客户亏损=1000×300=300000元,正好等于客户初始保证金的金额。
当然,除非行情出现剧烈波动情况,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一般不会让客户的持仓进入穿仓这样的风险状况,通常当客户权益只能满足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时(即触发了强平点),期货公司就会向客户发出追保通知书。
并且对客户账户和行情实施密切监控,当客户风险状况继续恶化并且行情没有朝有利于客户持仓方向发展的迹象时,期货公司会在履行了必要的通知义务后实施强制平仓。
那么,媒体所说的“客户穿仓xx万仍可交易”的情况在什么点位出现呢?对于上述客户来说,只要沪深300指数期货不跌穿3409.1点,该客户账户上的可用资金都是正的。因为在3409.1点,持仓保证金为122727.6元(注意,因为点数下跌镇衫了,所以持仓保证金下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穿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