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与港股 期货港股恒生科技指数涨停是多少
恒指期货与恒生指数有什么不同
股指期货,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股指期货是期货的一种,期货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
恒生指数期货是指以香港蓝筹股变化的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恒生指数是亚洲区广受注目的指数。同时,它亦广泛被使用作为衡量基金表现的标准。恒生指数是以加权资本市值法计算,该指数共有三十三支成份股。该三十三支成份股分别属于工商、金融、地产及公用事业四个分类指数,其总市值占香港联合交易所所有上市股份总市值约百份之七十。
恒指期货是什么
恒生指数,英文缩写为“HSI”,简称“恒指”,是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50家最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计算其股价平均值的数据指标。恒生指数由香港恒生银行旗下的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初期仅供银行内部参阅,直到1969年11月24日,才开始对外发布,首次公布指数为150点。
恒生指数所选的50只股票皆是港股中的“佼佼者”,其市值与成交量均名列前茅。据统计,它们的市值总和占到了联交所总市值的70%以上。此外,根据发行量的不同,恒指中的每只股票都会被赋予不同的权重,以更客观地反映市场现状。目前对恒生陆伍液指数影响最大的四只股票分别是汇丰控股(15.63%)、中国移动(13.02%)、中国建设银行(6%)和中国工商银行(5.54%)。为准确反映市场动向,恒生指数有限公司每季度会检讨股票样本,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恒指期货则是根据恒生指数设计的一种合约,投资者看涨指数时买入合约,那么指数涨了就能盈利,指数跌了就会亏损;看跌时就卖出合约,盈亏情况与买入相反。恒指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假设保证金比例是10%,买入1手价值90万的恒指期货,只需出9万元就够了。如果恒生指数上涨10%,意味着你赚了9万元,收益翻倍。不过,如果指数下跌10%,你也全橘者部赔光。此外,股指期货实行T+0制度,当天买当天就能卖,投资方式很灵活。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期货公司会按当日结算早物价给投资者的账户进行结算,亏损到一定程度的要补足保证金。
沪深股和港股的区别
港股好哪,是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和A股交易时间的区别如下:A股设有涨跌停板制度,在联交所市场,则不实行涨跌停板制度。股票交收制度不饥袜雹同,在内地烂帆A股市场,结算周期一般为T+1日,也就是当天卖出的股票,投资者在第2天就可以收到款项。与此不同,香港市场证券结算与经纪商之间的结算周期为T+2日,即投资者卖出股票后,至少需要2天才能收到此款项。
a股港股美股的区别
A股是指在中国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了上海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深证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人民币交易。
港股是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要开通港股账户或者港股通账户才能进行交易,以港币进行交易。
美股是指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要开通美股账户才能进行交易,以美元进行交易。
拓展资料
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票,是由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发行,在境内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2013年4月1日起,境内港澳台居民可开立A股账户)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英文字母A没有实际意义,只是用来区分人民币普通股票和人民币特种股票。
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2020年1月27日,证监会向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发出通知,各证券、期货交易所1月枝举念31日休市,2月3日起照常开市。
上市条件
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猛困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答租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独立要求
1.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3.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5.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6.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