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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云航的个人观点
林业对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社会经济的作用
发展林业不仅可以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保障健康,而且还可以提供大量木材、林产品、土特产和药材等。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林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在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经济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控制水土流失,恢复生态平衡,保护农业生产。西北黄土高原、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地区是我国植被稀少、风沙大、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长期处于缺粮、缺肥、缺柴的状况。从1978年开始,到2000年底,已完成前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在这一地区营造各种防护林2,200万公顷,“三北”地区农田林网初具雏型,2,130万公顷农田得到保护。据调查,北方沙羡困漠化地区,由于种草种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14万平方公里,约40%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
平原地区也有3,256万公顷农田实现农田林网化,森林覆盖率从建国初期的1.1%提高到15.7%,初步形成了带、片、网相结合的农田防护体系,促进了粮食作物的增产。此外,已在长达1.8万公里长的海岸线上营造林带5,672公里,有效地减轻了台风的危害。
2、为经济建设提供大量木材,为群众生活提供丰富食品。木材是工业生产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材料,主要由林业生产部门提供,农民建房和生产生活用材,要有农民经营的山林提供,这些年仅农村的建房用材就约2500万立方米。
我国木本粮油树种繁多、营养丰富,是山区群众珍贵食品,也是出口创汇的重要物资。木本粮食种植面积约80万公顷,总产量100万吨左右;木本油料总面积460万公顷,其中油茶350万公顷、核桃100万公顷,总产量20万吨。木本粮油具有一年种植,多年收获、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不与农作物争地等优点。林业的发展还提供了丰富的药材资源,人参、天麻、鹿茸等贵重药材都产在林区。林区还产木耳、竹笋、蘑菇、金针等土特产品。
3、美化城乡环境,保护物种资源。多年来连续不断地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活动,我国林业面积大幅度增加,森林覆盖率显著提高,明显改善和美化城乡环境。有些地区利用森林多、环境优美的有利条件,开辟为旅游胜地,如长白山、泰山、黄山、张家界、峨眉山、武夷山、九寨沟等。为了保护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珍稀动植物资源,全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699个,总面积18亿亩,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2.4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7处,使许多濒临绝迹的珍贵树种和珍稀动物得到了保护。 1、人均占有森林资源少。我国是个少林缺材的国家,物滚森林资源严重不足。2005年全国森林面积1.75亿公顷,林木总蓄积量为124.56亿立方米。我国是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人工造林累计保存5330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1/3,蓄积木材15.03亿立方米。全国森林覆盖率18.21%。义务植树开展25年来有99亿多人次参加,共植树471.1亿株。全国每年商品林采代量约1.5亿立方米,生产木材9900万立方米。每年木材供应缺口达1亿立方米以上。2004年木材进口值达186.48亿美元。2005年木材进口值54.9亿美元,出口木制品102.6亿美元。从绝对数量来衡量,我国森林总面积和总蓄积量均居世界前列,但按人口和国土面积计算,则远远落后于世界水平。按人均占有森林面积,我国只有2.02亩,为世界人均15.6亩的1/7,居世界第121位;我国按人均占有林木蓄积量9.58立方米,为世界人均83立方米的11.5%,居世界第57位。森林覆盖率仅18.21%,为世界平均水平22%的82.7%,居世界第120位。
2、森林地域分布极不均匀。我国成片森林多集中在东北、西南边远山区。黑龙江、吉林、内蒙东北部、四川三州、云南及西藏东部,土地总面积仅占全国总面积的1/5,森林面积却占将近全国的一半,森林蓄积量占全国的3/4。沿海内地森林较少,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北京、河南、安徽、山西等10省、市,森林覆盖率只有10%左右。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西藏中西部地区,森林更少,森林覆盖率在10%以下。即使在一个省内,森林覆盖也不均衡,主要分布在一些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带。由于森林分布不均匀罩派余,供需矛盾突出,用材量大的多在沿海各省、市,自给率低,绝大部分*长途运输,造成运输紧张,成本加大。
3、森林年龄结构不合理。边远林区,成熟林多,生产量低。在全国可分龄组的75亿立方米林木蓄积中,成熟林52亿立方米,其中分布在东北、西南边远林区达44亿立方米,占成熟林的84.6%。由于地域偏僻、交通闭塞和采伐更新不及时,每年自然枯损达2500多万立方米。南方和沿海林区,成熟林少,只有5亿多立方米,约占林木蓄积量的10%;中幼林较多,约占90%。这些地区,海拔低,气温高,雨量多,土地条件好,林木生长较快,但*近大中城市,木材需要量大,运输条件较好,提前采伐严重。森林年龄结构不合理,带来生长与消费的矛盾,不利于森林永续利用。
4、森林综合利用率低。长期以来,我国由于重原木生产,轻综合利用,木材综合利用率很低,大量的可供加工利用的采伐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白白浪费掉,没有做到物尽其用。据估算,如按采伐区出材65%,加工出材70%计,每年采伐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达3000多万立方米,而真正利用的不到10%,其余90%白白浪费掉了。许多山区农村能源主要依*烧柴,据湖南等地典型调查,农村每人每年平均烧柴0.4立方米,如按全国至少有一亿人烧柴计算,每年要损失森林4000万立方米。
5、森林权属复杂,经营水平低。我国森林由国有林、集体林、自留山等多种形式。东北、西南成大片的森林多为国有林,南方林区是以集体林为主。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调动千家万户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的积极性,普遍给农民划分了自留山。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林业发展速度,对用材量大的煤矿、造纸厂、铁路等部门划给一定面积的荒山,自造自用。这些部门资金充足,管理精心,栽种的多为速生丰产林品种,生产周期短,利用率高,效益好。有些林区几种所有制并存,经常发生林权纠纷,特别是东北林区,除村庄周围耕地外,全为国营所有,随着人口增加和多种经营的发展,农民群众和国有林区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南方林区少数民族同国营林场之间亦有类似情况。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不少林区采取场群联营、兴林富民的办法,效果很好,既保护了森林,又使周围农民很快富裕起来。
总的来看,目前我国森林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全国边远地区林区还有30%无人管理,自生自灭;已开发的林区,由于管理差,每年火灾、病虫害损失严重。
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林业保护森林采取了许多重大的政策措施,林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前景广阔。国家计划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要求全国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抑制,林业生产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23%以上,要求全国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明显增强。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6%以上,全国基本实现山川美好,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改革林业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经营。实行分类经营是林业发展的捷径
1、林业分类经营的内涵
森林具有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不同的森林追求的主导效益不同。林业分类经营的内涵是按照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不同的主导需求,对各种不同的森林资源分别确定经营方向和管理措施。遵照森林有多种功能,但主导利用可有所不同的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把森林分为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大林种。发展用材林主要是保障国家建设和民间对木材的需要。发展防护林主要是保护大江大河水源、防风防沙、防止水土流失。发展经济林主要是利用我国果品、木本粮油、桑柞蚕、竹、茶等丰富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增加农民收入。发展薪炭林主要是解决农民和部分小城镇居民的燃料问题。发展特种用材林主要是满足国家社会对林业的特殊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为了解决我国林业发展的机制和政策问题,更合理地发挥森林的三大效益,1995年原国家体改委和林业部在《林业经济改革总体纲要》中提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反映林业特点要求的林业经济体制。要求按照森林的用途和不同的生产经营目的,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公益林包括五大林种中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也包括含少量以生态效益为主的经济林和薪炭林),以满足国土保安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公益事业需要为经营目的,国家鼓励营造公益林,限制采伐公益林,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商品林包括五大林种中的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作为基础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由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国家给予必要的扶持。
2、林业分类经营的意义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提高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合理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布局、更好地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实行分类经营,有利于国家生态环境的保护。国家把对国土保安、改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起重要作用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纳入公益林,并对其实行严格保护管理,严禁乱采滥伐。对于禁采限伐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国家通过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给予合理补偿。这样既保证了经营者的经济收入,调动了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又保护了森林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
第二、实行分类经营,有利于林业经济发展。把以生产木材、干鲜果品、薪柴为主要目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纳入商品林,允许森林和林业经营者按照市场需求和取得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依法自主经营,国家逐步放宽对经营商品林的限制,鼓励发展经营商品林。这样做既调动了森林和林业经营者发展经营商品林的积极性,满足社会对木材、林产品、干鲜果品的需要,又活跃了林业经济,促进林业发展。
第三,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有利于“四荒”地造林绿化。我国荒山、荒坡、荒滩、荒沙面积很大。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后,国家可以采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以国家投入为主,由经营者营造和管理,集中力量对“四荒”地进行造林绿化。鼓励经营者在风沙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这样既绿化了“四荒”地,增加了林产品,又起到了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
第四、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有利于理顺林业的政策和机制。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将林业明确地分为公益事业和产业两大块,国家对这两大类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有利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理顺林业的政策和机制。可以说,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是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林业发展的捷径,也是国土整治、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
3、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的做法和措施
第一、做好森林区划和界定工作。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通过森林资源调查划定公益林和商品林,并通过与森林经营者签订协议,把公益林和商品林确定到每一个地块;第二个阶段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森林分类经营成果逐步上报国务院审批;第三个阶段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战略,按照森林分类方案对不同类型的森林采取不同类型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措施。
第二、广泛宣传发动。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涉及到林农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广大林农的积极参与。为了提高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和林农对森林分类界定工作的认识,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大力宣传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深化林业分类改革是落实森林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增加林农收入、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情。针对一些林农怕界定公益林后林木不能采、怕政策多变、怕出现新的林权纠纷等现实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除利用各种媒体、会议和培训等形式宣传外,还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农村林区进行现场宣传和讲解,使林木经营者消除顾虑,积极配合林业分类经营工作。
第三、组织专业队伍。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技术要求严格,为保证按时高质完成任务,各地必须组织专业队伍,具体负责完成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在开展外出调查前,首先对外出调查的人员进行政策技术培训,要求每位调查队员熟悉森林分类经营政策,熟练地掌握实施细则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和现场练兵后方能参与外出调查。
第四、开展林权证复核验证工作。结合森林分类类型区划界定工作要同时开展林权登记和复核验证工作。森林分类类型区划界定工作要求森林经营者签字认可,也涉及到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确定问题。在开展森林分类类型区划界定工作中,要同时开展林权登记和复核验证工作。
第五、建立和落实基金补偿制度。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和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林业分类经营,把改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纳入公益林,严格控制采伐,给森林经营者带来经济损失。为保证森林经营者和林农收入,调动他们的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国家必须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第六、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我国地域广大,地理、土壤、气候类型多样,必须从本地实际出发,栽种适宜本地生长的树种。过去在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比如不顾地理气候条件,北方地区到处栽种杨树;南方地区到处栽种杉树,群众把这种造林一律化现象称作“杨家将”、“沙家浜”。再如泡桐树在河南中东部、安徽北部、山东西南部长得较好,木质也不错,山西绛县领导到这里参观后,不顾本县的地势高、风大、气温低的情况,盲目引进泡桐树,把原来长得很好的杨树统统砍掉,一律在栽泡桐树,结果长得又矮又弯,枝杈多。当地群众讽刺说:“绛县泡桐有礼貌,见人低头又弯腰”。由此可见,从本地实际出发,栽植适合本地生长的树种,是很重要的。牧区在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等方面,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地处陆地边疆,少数民族聚居。我国牧区大都分布在陆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从东北大兴安岭西部往南,沿阴山、贺兰山、阿勒泰山、天山、祁连山,至青藏高原,边境线长。在这广阔的草原上居住着蒙古、藏、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裕固、鄂温克族等10多个少数民族。畜牧业是牧区各族人民的主业,是广大牧民生活和生产资料的主要来源,也是社会经济的支柱。
2、牧区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复杂。牧区可利用草原面积34.7亿亩,占全国草地总面的57.8%。草原类型多样,共有7大类,22个亚类,有各类牧草3000多种,人工栽培牧草数十种。牧区还有属于国家一、二类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数十种,名贵药材和珍贵经济植物数百种。牧区还蕴藏着丰富的森林、矿产、水利资源。
牧区大都处于高海拔高纬度地区,高寒、干旱、多风雪、灾害多。青藏高原牧区是我国最大的高寒牧区,总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海拔高度多在3000米以上。气候严寒多变,无霜期不足150天,有些地方全年几乎无绝对无霜期。新疆牧区是以山地草场为主的牧区,温度受高纬度和地势高差的双重影响,冬春季节寒冷,对牲畜影响较大。北方牧区,以内蒙古为主体,海拔高度在1000—1500米之间,年降水量多在400毫米以下,形成我国主要的干旱半干旱地区。
3、自然灾害多,生产不稳定。牧区在可利用草原中,除河谷平原区约占20%的草甸草原外,大多位于高寒地带,受大陆性气候的制约,冬季漫长,雨量少,风沙大,无霜期短,自然灾害频繁。传统的靠天养畜的畜牧业,往复出现牲畜“夏壮、秋肥、冬疲、春乏”的恶果,生产很不稳定。内蒙古1947年至1987年,40年间牲畜出现过5次大起大落,5次小起小落。1952年至1986年,全区死亡大小牲畜8357.4万头(只),出售9631.5万头(只),自食9341.3万头(只),大体上各上三分之一,足以说明牧区牧业生产的不稳定性。
4、畜牧业历史悠久,商品经济不发达。广大牧民,长期以来在利用天然草原发展牛、羊、马、驼等草食动物的历史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牲畜和利用、建设草原的经验。但由于历史的、社会的和自然条件的原因,牧区基本是游牧半游牧为主的生产方式,单纯经营畜产品原料的单一经济结构,自给为主的产品生产,属于封闭、半封闭经济形态,商品经济很不发达。这种状况建国以来虽有改变,但其基本特点至今仍然存在。
5、交通通讯不便,文教科卫落后。多数牧区县(旗)不通铁路,有些乡(苏木)连公路、电话、电视也没有。交通不便,运输困难,运费较高,信息不灵,流通不畅,严重制约牧区商品经济的发展。
牧区文化设施少,群众文化生活贫乏。办学条件差,校舍不足,师资缺少,质量不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底,毕业合格率低。现有科研、技术推广和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牧区各种人才奇缺,尤其是科技人员不足。服务机构不健全,直接为牧业生产服务的草原管理站、畜牧兽医站、畜种改良站和经营管理站,不少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由于科技人员少和“四站”瘫痪,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畜种改良、疫病防治、草原建设等都受到严重影响。牧区医疗网点少,卫生条件差,缺医少药严重,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较高。牧区是牛、羊生产的重要基地。牧区畜牧业是全国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大约1/5的牛肉和2/3的羊肉产自牧区。长期以来,对解决一部分大、中城市的牛、羊肉供应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牧区是毛纺、皮革等工业原料和出口畜产品的基地。五大牧区绵羊毛、山羊毛产量分别占全国的54?75%和23?56%。驼毛和牦牛毛全部产在牧区。牧区为皮革业提供的牛、羊皮分别占全国为皮革工业提供牛、羊皮总量的50%和40%以上。牧区每年为国家提供出口的畜产品达140多种,其中冻牛羊肉、活牛、活羊、羊绒、驼绒、裘皮大衣、山羊板皮和牛、羊肉罐头以及毛纺织品等,在出口换汇中占有重要地位。牧区每年还向农区出售大量活畜。
牧区是工业品的广阔市场。随着生产发展和牧民生活的提高,牧区对工业品的需求量增大,除日常必需的粮、盐、布、糖、茶、百货、五金等外,牧业机械、兽医药品、饲料添加济、化学肥料、风力发电设备畜产品加工机械、家用电器、塑料薄膜,以及文化生活用品等,牧区都有着广阔的市场。这对启动市场、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将发挥着重要作用。
牧区蕴藏着开发的巨大潜力。我国牧区幅员辽阔,全国人均占有草原面积4亩左右,远比人均占有耕地多。充分开发利用草原的潜力,发展草原畜牧业,以草换肉、奶、毛、皮,对于增加畜产品供应,增产工业原料,发展牧区经济,扩大出口换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发展牧区经济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的基础。我国牧区多在内陆边疆地区或贫困山区。发展牧区经济,有利于开发边疆、建设边疆,有利于繁荣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有利于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昌盛。抓住机遇,加快牧区发展
牧区发展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牧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国家综合实力大大增强,积累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中央和地方都有能力加大发展牧区经济的投入。二是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牧区有了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创造和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三是国家发展战略重点向中西部转移,把西部大开发做为下世纪开发的重点。四是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牧区发展创造了条件。五是我国农业连年丰收,粮食等农产品丰富,为牧区停止开荒、退耕还草、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良好机遇。六是中央非常重视民族工作。要抓住上述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牧区经济发展。
端正对牧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我国牧区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宝库。牧区为国家提供大量的各种畜产品。虽然牧区在全国肉类总产量中占的份量不大,但它对解决大中城市的优质牛羊肉供应,却占有重要地位。牧区为毛纺、皮革加工业提供了大量原料,还为国家提供了大量出口创汇产品。牧区现有草场基本还是天然草场,若加以改良、建设,发展潜力很大。据测算,如把我国1/3可利用草场建成人工草场,则牧区产肉量可提高10倍。因此,国家对牧区的发展应予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扶持。
端正牧区经济发展方针。多年实践证明,牧区经济发展必须坚持以牧为主,草业先行,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这样的方针符合牧区少数民族的习惯和专长,有利于发挥牧区的自然优势,有利于保护草原和生态环境。半农半牧区,一般与牧区毗邻,自然条件和交通、能源条件比牧区好。因此,半农半牧区要把畜牧业放在突出位置,发挥牧农结合的优势,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突出畜牧业,可以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加强同牧区的资源互补交流,发挥农区与牧区的中间作用和生态保护作用。
进一步完善牧业生产责任制。一是努力办好双层经营,积极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工作。二是积极发展养畜专业户,组织有经验有技术的牧民专门饲养改良畜和种公畜;鼓励牧民自愿互助,分工协作,通过合作联合的方式走专业化、社会化的路子,逐步将混群放牧向分群放牧过渡。三是因地制宜落实草场承包责任制,固定草场使用权,提倡以草定畜。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取之于牧、用之于牧,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增加牧区投入,加强草原建设,增强发展后劲。牧区投入的重点是加快人工草场建设和天然草场改良,积极改善草原水利设施,建立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加强道路、能源建设,改善交通、运输、用电、通讯条件;积极开展草原鼠、虫、病害的防治。同时也必须加强牧民定居点、牲畜棚圈、配种站、兽医防疫站的建设。
加强市场体系建设,疏通流通渠道。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的载体。牧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包括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期货市场和零售网点等。集贸市场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进行交易的场所,灵活方便,适应性强,对促进牧区商品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生活起着重要作用,应该大力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兴建一批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要把市场建设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首先应把历史上传统的通商道口、集散地和县(旗)城集镇恢复建设好。要以县(旗)、乡(苏木)所在地为依托,逐步建设更多小集镇,兴办乡镇企业、服务业、文化教育和卫生设施,使其成为牧区星罗棋布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活动中心,繁荣牧区经济,发展商品生产。要进一步完善购销体制,疏通流通渠道,积极实行工牧直交、工贸直交、工牧联营,发展牧业产业化,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使牧民得到更多的利益。
开展多种经营,加快致富步伐。为使牧区尽快富裕起来,应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第一,在坚持以牧为主的基础上,积极走牧、农、林、副、工、商、运、服综合发展的路子。第二,加强横向经济联系,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积极引进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取人之长,为牧区所用。积极同外商开展合资、独资、合作和补偿贸易。要采取比内地更优惠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兄弟省、市、区到牧区兴办牧场、畜产品加工厂、采矿、交通、水利等开发性企业。
积极发展文教科卫事业。大力培养当地民族科技人才,提高牧民的文化、科技素质,是发展牧区经济的战略之举。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并采取鼓励知识分子到边疆工作的政策,积极引进各种人才为牧区建设贡献才智。牧区民族教育要从基础教育搞起,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培养一批巩固一批。在边防沿线和贫困牧区应采取公办为主、助学金为主和寄宿制为主的办法。要有重点地办好一批民族中小学。要积极办好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培养一批发展牧区经济所需的少数民族中级技术人员。要积极发展牧区文化事业,活跃牧区文化生活。积极改善牧区的医药卫生条件,注意加强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治。要搞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西南地区的经济
2014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8536.7亿元,比上年增长8.5%。第一产业增加值3531.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4519.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0486.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5128元。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058.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311.7亿元;公共财政支出6784.3亿元。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577.5亿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1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0.1%;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03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3.2%。
2014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46.7万公顷;油料作物播种面孙丛积128.5万公顷;中草药材播种面积10.8万公顷;蔬菜播种面积131.5万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3374.9万吨;油料产量300.8万吨;烟叶产量22.5万吨;蔬菜产量4069.3万吨;茶叶产量23.4万吨;园林水果产量759.7万吨;中草药材产量42.3万吨。全年生猪出栏7445.0万头;牛出栏278.7万头;羊出栏1632.7万只。全年水产养殖面积19.94万公顷,水产品产量132.63万吨。
工业
2014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2409.0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2.5%。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974户腊凯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559.7亿元,实现利税总额3897.2亿元,实现净利润2046.3亿元。
建筑业
2014年,四川省完成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225.4亿元。拥有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3545个,实现利税总额561.4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3362.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9544.2万平方米。
国内贸易
2014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65.8亿元。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348.8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17.0亿元。全年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137.1亿元,其中商品零售额5700.9亿元。
对外经济
2014年实际利用外资106.5亿美元。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280家,累计批准10472家。外商投资实际到位资金102.9亿美元。落户四川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210家轮庆。年末驻川外国领事机构12家。全年进出口总额702.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448.5亿美元;进口额254.0亿美元。
金融业
截至2014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3282.0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3884.1亿元。共有保险公司76家,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1060.6亿元;全年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373.9亿元。共有证券公司4家、期货公司3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3家、证券公司分公司19家、基金公司分公司12家、证券期货营业部336家。年末有证券投资者账户800.3万户,全年累计实现证券交易额6.3万亿元。 2013年,云南省生产总值(GDP)达11720.91亿元,比上年增长12.1%,高于全国4.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895.34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927.82亿元,增长13.3%,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4897.75亿元,增长12.4%。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6.0:42.9:41.1调整为16.2:42.0:41.8。云南人均生产总值(GDP)达25083元(折合4050美元),比上年增长11.4%。非公经济增加值实现5397.48亿元,占云南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6.1%,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2013年,财政总收入达2975.68亿元,比上年增长13.4%。云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0.69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增值税完成147.68亿元,下降0.2%;营业税完成418.58亿元,增长22.9%;企业所得税完成146.33亿元,增长7.7%。云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09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支出分别增长1.7%、15.1%、12.5%、3.9%和76.9%。
第一产业
2013年,云南农业总产值达3056.04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农业产值1639.40亿元,增长6.6%;林业产值293.25亿元,增长12.1%;牧业产值962.55亿元,增长5.7%;渔业产值70.41亿元,增长13.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90.43亿元,增长9.4%。
2013年,粮食总产量达1824万吨,比上年增长4.3%。油料产量60.7万吨,比上年下降3.4%;烤烟产量103.9万吨,下降6.5%;蔬菜产量1625.4万吨,增长10.4%;园林水果产量571.5万吨,增长11.9%;茶叶产量30.2万吨,增长11.1%;鲜切花产量80.5亿枝,增长12.1%。
2013年猪、牛、羊、禽肉总产量达357.44万吨,比上年增长3.4%;牛奶产量54.51万吨,增长1.5%;禽蛋产量23.24万吨,增长5.0%。
第二产业
2013年,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376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5]增加值3470.66亿元,增长12.3%。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增加值1528.14亿元,增长7.4%;重工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942.53亿元,增长16.3%。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中,烟草制品业增加值1076.53亿元,比上年增长3.9%;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425.32亿元,增长23.6%。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12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20.5%,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3.6%,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4.6%,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5.2%,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增长11.6%。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1954.62亿千瓦小时,增长27.4%;粗钢产量1884.80万吨,增长23.5%;钢材产量2053.92万吨,增长28.4%;十种有色金属产量300.42万吨,增长4.9%;水泥产量9009.16万吨,增长15.6%;卷烟产量757.55万箱,下降1.4%;成品糖产量236.52万吨,增长14.9%。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税1777.54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实现利润549.08亿元,增长5.5%。
第三产业
2013年,云南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36.01亿元,比上年增长14.0%。按经营地统计,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240.36亿元,增长13.8%;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95.65亿元,增长14.5%。按消费形态统计,批发业零售额499.73亿元,增长19.8%;零售业零售额2679.02亿元,增长14.1%;住宿业零售额40.99亿元,增长3.7%;餐饮业零售额517.83亿元,增长9.4%。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粮油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4.9%,汽车类增长13.9%,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5.3%,日用品类增长29.5%,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3.4%,化妆品类增长17.0%,金银珠宝类增长22.6%,家具类增长31.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47.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8.5%。201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为273.51亿元,比上年增长9.1%。
2013年邮电业务总量402.61亿元,比上年增11.0%;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85.41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346.92万户,农村电话用户138.49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499.98万户,年末达到3395.76万户。(固定)宽带接入用户404.69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2354.87万户(含无线上网卡用户和手机上网用户)。
2013年,云南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93.93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达20691.5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968.32亿元,增长15.8%;年末云南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1578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4.0%。
2013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20.77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7.37亿元,增长18.6%。2013年支付财产险业务赔款78.78亿元,增长22.7%;寿险业务给付26.47亿元,增长23.3%;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赔款及给付16.81亿元,增长16.5%。
2013年云南企业(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融资255.9亿元,比上年增加245.9亿元。年末云南有上市公司28家,总股本190.20亿股;总市值2066.09亿元,比上年增加77.59亿元。 2014年,贵州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251.0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26393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4295美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78.40亿元;全年财政总收入达2132.1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6.4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13亿元。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71.06元。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71.22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8.21元。
农业
2014年,贵州省种植业完成增加值867.07亿元。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保持增长。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13.84万公顷,油料作物种植面积58.19万公顷,茶叶种植面积37.35万公顷。全年粮食产量1138.50万吨,为近五年最高水平。油菜籽、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产量较快增长。
畜牧业
2014年,贵州省畜牧业完成增加值330.02亿元,肉类总产量202.00万吨。其中,猪肉产量165.55万吨,牛肉产量14.68万吨,羊肉产量3.75万吨,禽肉产量14.84万吨,牛奶产量5.71万吨,禽蛋产量16.20万吨。年末生猪出栏1845.27万头,生猪存栏1600.57万头。
工业
2014年,贵州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117.60亿元,比上年增长11.3%。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增加值737.96亿元,比上年增长7.1%;集体企业增加值3.89亿元,下降16.5%;股份制企业增加值1917.08亿元,增长14.1%;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75.05亿元,增长12.7%。全省19个重点监测的工业行业中,18个保持增长,11个增长达到两位数。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烟草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重点行业增长稳定,分别比上年增长13.7%、8.8%、8.8%和6.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计算机、通信设备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新兴行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分别比上年增长23.6%和20.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60.86亿元,比上年增长15.5%;盈亏相抵后的利润总额539.40亿元,增长9.4%。
建筑业
2014年,贵州省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有841户,比上年增长24.0%;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40.24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工程结算收入1553.45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实现利润总额46.80亿元,增长45.5%。
对外经济
2014年,贵州省进出口总额达108.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5%。其中,出口93.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5%;进口14.17亿美元,增长0.9%。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72个。实际利用外资总额20.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5.4%。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0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1%。引进省外项目2341个,引进省外到位资金6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5.0%。
旅游业
2014年,贵州省接待旅游总人数达32134.9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1%。其中,接待国内旅游人数32049.4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1%;接待入境旅游人数85.50万人次,增长10.1%。全年旅游总收入2895.98亿元,比上年增长22.2%。
金融业
截至2014年末,贵州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5263.26亿元,比年初增加1998.25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368.30亿元,比年初增加2244.05亿元。全省共有上市公司21家,市价总值4002.23亿元,比上年增长67.7%。全年证券市场累计筹资390.12亿元,比上年增长46.4%。证券、期货投资者累计开户66.38万户,比上年增长7.1%;证券、期货成交金额11971.59亿元,增长9.6%。综述
2014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65.40亿元,比上年增长10.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7859元(7791美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1.8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281.7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3.72亿元。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90元。
工业
1933年重庆有近代工厂和手工工场415家;截止至1936年,四川同类工厂仅583家,重庆占四川厂家总数的71%,资本数、工人数均占全四川省2/3以上,在四川,乃至西南,重庆仍是工业最集中,最发达的城市;商业在重庆的主导地位,重庆城内有商业行业27个,店铺字号3058家,而同期各类工厂仅400余家。
时至今日,重庆直辖市仍然是西南最大的商贸中心城市。
重庆是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现已形成了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综合化工、材料、能源和消费品制造等千亿级产业集群。2014年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5175.8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36.3%。工业总产值21520.4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8722.51亿元。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282.5%;实现利税总额2112.19亿元;实现利润1169.87亿元;总资产贡献率15.2%;产品销售率97.9%。
农业
2014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61.03亿元。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363.8万亩,粮食综合单产340.3公斤/亩。油料播种面积449.9万亩;蔬菜播种面积1062.1万亩;水果种植面积514.9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170.4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达1144.5万吨,连续7年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全年谷物产量796.8万吨。其中,稻谷产量503.2万吨;小麦产量27.0万吨;玉米产量256.0万吨。
金融
2014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225.27亿元。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达到3.8万亿元,分行和法人机构达到95家。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25160.11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20630.69亿元。全市共有证券法人机构1家,证券公司营业部160家,证券分公司13家。境内上市公司40家,总股本377.83亿股,股票总市值4456.67亿元。全市共有保险法人机构3家,营业性保险分公司43家。保费总收入407.26亿元。 2014年,西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5亿元,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00亿元,增长19.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3.6亿元,增长12.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亿元,增长30.8%;完成税收收入174.1亿元,增长1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71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26元,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均居全国前列。
农业
雅鲁藏布江谷地
西藏的耕地面积绝大部分分布在江河干、支流的河谷阶地、山麓斜坡、冲积扇地和湖泊平原一带。而且大部耕地是由草甸土、亚高山草原土、亚高山草甸土等开垦而来的。土壤类型因分布环境条件不同,在质地上有很大差异。大部分耕地的有机质含量低,即使有少数土地含腐植质较多,亦因温度低,微生物繁殖慢、数量少、分解缓慢,很少被作物所吸收。部分耕地还存在着地面不平整、耕层较浅、砂性重、石砾多、质地偏粗、易漏肥等现象。在复种区耕作土壤的潜在肥力和较大肥力较高,供氮和供磷能力也较强。到1998年为止,包括部分原有的梯田,西藏已建成梯田、园田和平整土地100多万亩,按农业人口的劳动力平均,每人接近一亩。在土质改造方面,进行黏掺沙、沙掺粘,种植豆科作物,多施有机肥料,使部分土壤质地得到改良。
2014年,西藏自治区农牧业再获丰收,全区粮食产量达98.5万吨,创历史新高。推广“藏青2000”等新品种5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8.7万亩,新增改良黄牛16.5万头。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加快,占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达到2937家、增长55%。全面启动建设353个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素有西藏粮仓之称的雅鲁藏布江中游干、支流河谷地带,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与冈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脉之间,西起拉孜,东至桑日,东西长约500公里,南北宽处达200公里,窄处仅50公里左右。包括拉萨、山南、日喀则三个地、市的22个县和5个国营农场,是西藏最重要的河谷农业区和商品粮基地,也是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工业
2012年,西藏自治区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55.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轻工业实现增加值11.32亿元,增长9.1%;重工业实现增加值31.51亿元,增长17.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年实现增加值21.50亿元,比上年增长8.8%。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实现增加值14.33亿元,增长10.0%;集体企业实现增加值0.57亿元,增长4.9%;股份制企业实现增加值20.96亿元,增长22.0%;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实现增加值2.47亿元,增长7.6%;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实现增加值4.49亿元,增长8.4%。
2014年,西藏自治区第二产业增加值达336亿元、增长13.5%。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缴税收46亿元。藏青工业园招商引资项目近100个,入园企业103家,实现产值17.8亿元,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天然饮用水产业签订战略投资合作项目16个,总投资36亿元,产量突破30万吨,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