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
1、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交割日期):是指以北海布伦特(Brent)、非洲以及地中海东部的石油产品为原料,从事北海布伦特(Brent)、西德克萨斯(Brent)和远东地区的石油产品进出口贸易。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实物交割,一种是现金结算。
2、在交易过程中, 期货交易所对交易双方的交割日期,交易所规定不同的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
3、例如,黄金期货(Silver Investments)和铜期货(IPE),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规定不同的交割日期, 在最后交易日后第四个工作日的前6个自然日前,买卖双方进行配对。黄金期货交易的交割是指持有黄金期货合约到期未平仓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对冲平仓方式了结的交易。
4、黄金期货交割包括两种,一种是实物交割,一种是现金结算。
5、对于实物交割,一般来说,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是以实物交割方式了结期货合约。具体来看,如果买方想在最后交易日将期货合约卖掉,那么必须在最后交易日的交易前将买进的合约平仓;而卖方则想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卖出,则必须在最后交易日的交易前将卖出合约平仓。
6、实物交割与黄金期货交易中的买方或卖方为成交,而卖方则是未平仓合约的买方或卖方,期货价格可以体现实物交割的价格。
7、对于实物交割,当期货交易达成时,买卖双方均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实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