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期货交割日 铜期货交割规则
铜期货交割费用包括哪些
、铜期货的交割细则
(1.)交割流程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投资者的实物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资者不允许交割。
实物交割必须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入库与出库
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等。
投资者应委托经纪会员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申报)手续。
交易所在库容允指梁租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货主应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商品运抵指定交割仓库后,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到货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核。验收完毕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将入库验收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指定交割仓库方可签发标准仓单。
商品到库验收时,货主应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指定交割仓库验收结果唯兆。
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提货时,指定交割仓库在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货主可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但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时货主应到库监发。货主不到库监发,视为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
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完毕后,应及时填制《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割商品出库报告单》(一式二份,货主和指定交割仓库各执一份),同时将收到的相应标准仓单加盖货讫专用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妥善保管备查。
3.交割费用
进行实物交割的双方应分别向交易所交纳交割手续费。铜2元/吨
铜铝锌指定交割仓库收费标准
指定交割仓库价格主要作业内容
仓储租金按日计算,自商品到库日起计租
1.库房0.40元/吨*天
2.货场0.25元/吨*天
进库费用卸车至货位,包括分唛理货、表面检验、数量、重量点数检斤、单证检验、吊运码垛、计码标码、设立帐卡、签发仓单等。
1.专用线24元/吨
2.自送15元/吨
出库费用验证发货、装车、签发出门证、码单质保书随货同行、仓库内部销帐等。
1.专用线24元/吨
2.自提10元/吨
过户费3元/吨更换仓单户名、收回原仓单、签发新仓单、调整库内相应帐目。
分检费5元/吨散捆混装分拣码垛。
代办车皮申渣卖请5元/吨落实车皮计划。
代办提运2元/吨接货、提运、交接(不包括运输费用)
加急费3元/吨在正常作业期间无法完成的作业量,按客户要求加急处理可增收加急费。
铜期货如何开户有哪些交易规则
铜期货开户流程
1.期货个人开户首先选择期货公司。(选择期货公司又主要从公司的行情研判能力,交易服务器速度,以及交易费用三点进行选择)
2.选择好期货公司后,向公司客户经理预约开户。(你可以到金斧子期货开户频道预约开户,不仅节省时间,还可以得到相应优惠政策)
3.按照预约时间,带着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工农建交)去期货公司办理开户,如果仅仅开设商品期货账户,期货公司可以派开户人员上门办理账户开设。
4.办理好账户开设后,到银行办理银期业务(三方存管)。
5.到期货公司网站下载行情软件,交易软件;入金后,即可交易。
铜期货开户所需资料
1、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提供个人银行借记卡作为期货结算帐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五大行中选择一家或多家)
3、如果开户人与资金调拨人、指令下达人不是同一人时,还需提供资金调拨人、指令下达人及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复印件。
铜期货的交易规则
一、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的铜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如下:
表一:铜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单位:手)
注: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限仓数额为基数。
二、套期保值交易
申请套期保值交易,须填写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并提交与申请保值交易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相一致的有关证明材料。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搜粗桐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申请。交易所在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三、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日常结算
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须在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追加保证金:当每日收盘结束,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最低余额的,会员必须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资金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及时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则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2、交易保证金:
是指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世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关于阴极铜标准合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铜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铜交易保证金暂按7%收取。
如遇现行标准高于6.5%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交易所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铜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当某一铜期货合约凳粗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到位。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当某一铜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发生涨跌停板时,当日结算时合约保证金也要相应提高。具体规定如下:收盘时处于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7%,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当第二交易日出现与上一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二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9%,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详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经纪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3、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
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或投资者实施对会员的授权并由会员将授权提交交易所后,将持有的权利凭证以电子形式的标准仓单通过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提交交易所办理交存手续。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1)可作为保证金使用的权利凭证
由交易所注册的标准仓单、交易所确定的其它权利凭证。
(2)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计算
以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按该品种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基准价核算其市值,作为保证金的金额不高于标准仓单市值的80%。
权利凭证市值打折以后可作为保证金使用的金额称为折后金额。交易所按照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配比乘数)确定会员以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最大配比金额。并按折后金额和最大配比金额中较低金额作为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实际可用金额。
其他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基准价由交易所核定。
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根据每日结算价的变动,采用动态计算。
(详细规定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六章“权利凭证”)
四、交割
1、交割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2、交割单位:25吨,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阴极铜的重量为25吨,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2%。
3、交割商品的包装
国产商品的包装:每一交割单位阴极铜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捆扎应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商品标志及捆重。每捆重量不超过2.5吨。
进口商品的包装:一般按原进口包装(紧固完好)交割,最大捆重为4吨。
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必须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4、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国产商品:必须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进口商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5、交割结算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实行五日交割制。交割程序如下:
(1)第一交割日
●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2)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3)第三交割日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4)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6、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流转程序
(一)卖方投资者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经纪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
(二)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
(三)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
(四)买方经纪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投资者;
7、期货转现货
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这里的仓单包括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是指有关仓库在以下情况下开具的仓单: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指定交割仓库;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期转现的期限: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申请期转现的期货头寸处理: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交割保证金):按申请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详细规定见《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第七章“期货转现货”)
8、仓单市场
●仓单市场是建立在交易所主页上的一个信息平台,旨在为有仓单买卖及仓单交换意向的交易双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机会,从而加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有机联系。具体交易事宜由交易双方自行联系协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通过点击交易所主页(www.shfe.com.cn)中的“仓单市场”模块,可以直接进入仓单市场。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交易指南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期货总共有13个品种,分别是CU0,CU14系列和CU15系列。
代码
名称
CU0
CU0
沪铜连续
CU14系列
CU 1408
沪铜 1408
CU 1409
虚枯沪铜 1409
CU 1410
沪铜 1410
CU 1411
沪铜 1411
CU 1412
沪铜 1412
CU15系列
CU 1501
沪铜 1501
CU 1502
沪铜 1502
CU 1503
沪铜 1503
CU 1504
沪铜 1504
CU 1505
沪铜 1505
CU 1506
沪铜 1506
CU 1507
沪铜 1507
上海期货交易所橡胶期货的交易时间是周一到周五,9:00-11:30AM.和13:30-15:00PM.。交易手续费是万分之零点五。
交易品种
沪铜
交易单位
5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0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10:15,10:30-11:30,
下午13:30-15: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最后交割日
合约交割月份亏誉衫的16日至20日
交割品级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交割质量标准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8%
交易手续费
万分之零点五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C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销腔货交易沪铜期货保证金分为两种,一种是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一种是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
表一持仓变化时铜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当持仓总量(X)达到下列标准时
铜
交易保证金比例
X≤12万
5%
12万
6.5%
14万
8%
X>16万
10%
表二铜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天然橡胶
交易保证金比例
合约挂牌之日起
5%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7%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1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15%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20%
最后交易二个交易日起
30%
期货的交割日是什么意思
交割日是买入或卖出外汇时应予交付通货的日期。买入外汇的人,要交付本国的货币,而卖出外汇者则应交付卖出的外国货币。合格的交割日必须为交割货币发行国家的营业日,即使交易双方均为放假日,只要交割货币的国家都是营业日时,仍属合格交割日。交割日可分为:(1)现汇交割日,通虚穗渗常是指成交日后两个营业日;(2)期汇交割日,通常指自现汇交割日起算再加数月而计算出来的交割日,如果这个交割日为非合格交割日,则予以顺延,假如顺延须延至族姿下月,则惯例上不予顺延,而改为倒算。例:1988年11月27日(星期日)成交,现汇交割日为11月29日(星期二);一个月期汇交割日为12月29日(星期差脊四);两个月期汇交割日为1989年1月30日(星期一);三个月期汇交割日为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