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货可以避税 公司期货可以避税吗
期货公司居间人 如何避税!
要看居间人所在地扣个人所得税能扣多少,扣的少的话,居间人可以自己去当地税务局开发票,发票邮寄到期货公司,就不用代扣了。期货公司也可以找一些在税收上有察键优惠的公司,通过这样的公司把提成走一下,税能减少不少。有的代扣扣20%,这样走避税有的可以到7%,能省一培局部分,不过这样的公司不好找,找到了还得熟悉认识的,不然你钱打过去败中巧了,人家不给你了,你怎么办
企业利用期货避税违法吗
违法。所谓的避税是指纳税人将圆洞纳税义务,简直最低世陵限度的行为,最大限度的利用了税法中的漏洞少纳或者不纳税款,是违法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搜腔戚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
虽然说公转私的情况企业中会时有发生,但是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不一定就涉及到交税。所以,不是所有事项都会有避税的需要。
1.常见的公转私及不规范的操作公司中常见的公转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
(1)工资薪金
有些不规范的操作就是,故意降低发放的基数,其余的通过报销或者私账转入。这样的操作其实风险很高,一批人的工资在5000元附困辩近,就是一个风险点。还有些通过找票报销的,会导致进项不匹配,成本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是比较容易被发现的。
(2)劳务报酬
有些公司需要大量的人工来提供劳务,但是对方要的是到手价,这就涉及到税费的问题。如果不开票,那么公司就没有合规地凭证入账。可能因缺票找票冲抵而导致公司的财税不规范。
(3)员工报销
一般员工差旅等都是实报实销,并不需要额外纳税。但是如果过分地使用这个方法,将其变相地作为员工福利渣芦,那么反而会带来相关的风险。
(4)往来款
股东长期占用公司资金,也不是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到期以后没有归还,导致视同分红。
(5)股东分红
有些企业为了逃避个税,将股东的分红从私人账户转出,这也是高风险的操作。
2.公转私可以考虑的问题(1)提前做好规划
很多事情,都需要提前做好打算。比如,股东的分红,可以提前考虑好公司的组织架构,以自然人为股东还是以企业的形式为股东,哪些是要分红的,哪些可以做再投资;又比如,对于员工的薪酬,应该有统一的计划,高收入的人群,可以做综合的方案;如尺带对于提供劳务报酬的人士,是否有自己独立的工作室,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承接业务,也需要做好考量。
(2)过程控制,规避风险
在很多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建立其相关的规定,充分利用优惠,规避相关的风险。比如,对于股东的借款,要控制好时间,对于员工报销,每一类需要什么样的凭证,要提前讲清楚,避免产生因取得凭证不合规而导致所得税前无法扣除的情况。对于一些个税有优惠的事项,比如专项附加扣除、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年金、股权激励等,看看如何综合运用。
总之,对于企业来说,不是公转私,都会涉及到交税。对于需要交税的事项,可以提前做好规划,在事中进行风险控制和测算,以降低整体的成本和风险。
法人作为公司投资人,通过经营活动实现盈利从而获取预期收益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
因此,“公转私”不等同于“公器私用”,也不等同于“偷税漏税”,像临时借款及时归还、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开拓市场、股利分红等合法合规的正常业务往来,是被允许的,并不构成偷税漏税行为。
但是,如果没有合理商业目的,抱着侥幸心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者并非有意为之只是缺乏相关法律意识只凭个人意志任性而为,都会面临税务、工商、银行等多方监管单位稽查处罚的风险。
所以,我们先梳理一下公转私行为中常见的打擦边球风险较大的几种情形。1、借款未还又无合理商业目的
法人向公司账户借款,在无借款合同或者未约定利息条款的情况下,超过一年仍未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税务部门会认为这是变相地向股东分配了股利,股东则需要按股息红利补缴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甚至罚款。
2、公司收入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
公司经营收入不经过公司账户,直接打入私人账户,会被税务部门认为公司隐瞒收入,涉嫌逃税,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处罚。
3、找票报销但无实质经济业务
法人将公司资金转账至私人账户,后期再找各种发票报销,往往是各种餐费、咨询费等发票。
该方法从合规性上,找票报销的风险较大,尤其是自2020年2月1日起,全面放开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专票,自2020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同时,随着金三系统发票监管力度的加大和风控平台的大数据比对的强大功能,找票报销但是没有实质经济业务导致后期出现发票无法入账或无法抵扣的风险较大。
正所谓“取之有道,用之不竭”,作为公司法人,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好自己的钱袋子从而实现共赢是法人和公司的共同愿景。
坐收红利是一种方法但是相对税负较重,如果转变思路,法人分拆公司部分业务(例如零星采购、咨询服务等)单独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从而达到合理合法解决法人高税负问题,助力企业税务健康发展。
案例分析:假设,北京的一家建筑设计公司一年有3000万的营业额,除去成本800万元。
需要缴纳的税收是:
增值税3000*6%=180万;企业所得税(3000-800)*25%=550万;附加税180*12%=21.6万;分红(3000-800-180-550)*20%=294万。
这种情况下,企业纳税合计:180万元+550万元+21.6万元+294万元=1045.6万元
企业在税收优惠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增值税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2%,附加税0.285%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此时,
这种情况下,企业合计纳税:87.37万元+58.25万元+0.249万元=145.869万元
一个纳税1045.6万元,一个纳税145.869万元,高下立见。
这个问题问的有点笼统,并不是所有的公转私都涉及税收,所以为了说明情况只好一一举例:
一、假如公司跟个人进行交易,或者个人为公司提供劳务。这种情况,个人如果想跟公司结算,公司会要求个人提供发票,个人到税局代开发票,就会按照规定缴纳税款,这一点公司不涉及避税行为。如果跟个人的交易金额少于500元,那写个收据就行了,写明事项,原因,款项,收款信息等即可。
二、假如个人是公司的员工,那么公转私可能是以下几个原因:
1.正常的工资薪金,如果是工资薪金,超过起征点的金额公司要我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是义务,公司作为薪金支付单位必须做。
2.如果是员工预借的差旅费,那跟避税没有关系,等员工出差回来,根据发票情况多退少补就行。
3.还有可能是员工向公司的借款,这种转账行为也不涉及税收,挂往来账,据实记账就行。
三、假如个人是公司的老板或者股东,也要分几种情况来说:
1.如果是工资薪金跟员工一样的处理方法。
2.费用报销跟是否需要避税没关系。
3.如果是股东分红必须给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东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率高达20%,如果能在前面各个渠道就能把钱转给股东个人,就没有必要等到最后的分红。如果老板个人扣除项目比较多,那工资可以高一点,即便是交税,综合所得的税率最低档是3%,也远比20%的股息红利所得低得多。还有些股东喜欢从公司借钱,以便达到占有的目的,但往来最好不要长期挂账,超过一年被税务查到,不管公司是否有利润,都会视为提前向股东支付了红利,是要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当然还会包含滞纳金。
还有其他的情况欢迎继续补充。
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
一、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合同、发票等),否则银行会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绝处理.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二、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如果是筹划转给个人,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地区,因为你们是小规模的,营业额又小,一般税局都不会去在意,所以你可以先提到自己的私帐然后再给到个人,如果你想筹划增值税的话,那么你最好放弃这个念头,首先3%是最低增值税率就不要这点都不交了,其次增值税是国税,不好筹划,而且金税三期上线后风险是很大的,后果你懂的。最后我建议你在商业模式及市场战略上做出改变才是正道,本来你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多,就别在这块动心思了。
怎么样把企业账户的资金转到个人账户里?
公账上的钱要想转入到私账,好像只能转20%出来,其它的,你就每个星期去转一次吧,一个星期最多能转5万,用途你就写货款吧,不过也要看你是哪个银行的,我之前公司的是农商行和平支行的,有些地方只能是开发票了才能转。
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如何减少风险因素,对于避税是不少中小企业常常会触碰的一个词,将企业账户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是需要筹划的,这不是保险的做法。
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如何减少风险因素?
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是否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你不知道或是有所担心的话,本文可以一读,一些风险因素是伴随着不合规的操作出现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与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且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的汇款,即属于大额可疑交易,银行向你要求的借款证明等文件都是报告大额可疑交易的流程之一,只是例行的查询,如果资金去向无不合法的情况,是不会有事的。
自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以来,私转私、公转私一直都是严查的对象。
很多老板们纷纷抱怨:“公司是自己开的,公司的钱不就是我的钱吗?为什么从公司转钱给我还要被查?”
咋一听,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根据税法规定,老板从公司拿钱一般按分红处理,也就是说交完企业所得税后,还需要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公司赚的钱,一半都用去交税了。
那怎么样操作既能少缴税,又不违法?
方法一
老板把车卖给公司
(1)老板卖车涉税分析
(2)公司涉税分析
也就是说,老板把车卖给公司,双方只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且公司转钱给老板不需要缴纳个税。
例:
公司转100万给老板个人,需要按分红缴纳个税=100*20%=20万元;
如果公司老板把一辆价值120万的车,100万卖给公司,公司给老板转款100万,需要缴纳印花税=100*0.5‰*2=1000元;
通过此方法可以节税=200000-1000=19.9万元,且公司购入的车辆,计入固定资产,不仅每月计提的折旧可以抵税,车辆产生的加油费、过路费等也可以税前扣除。
风险提示:用此方法避税,公司购入的车辆一定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用于老板个人消费使用的不允许税前扣除。
方法二
成立个人独资公司
利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有些地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率低至1.5%。
例:
公司转100万给老板个人,需要按分红缴纳个税=100*20%=20万元;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给个人独资企业转款10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应的发票。需要缴纳个税=100*1.5%=1.5万元;
则,通过此种方法可以节税=20-1.5=18.5万元。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需向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且合理,才能开具发票,不能为了一味的追求避税,而忽视了税务风险。
02公户转个人户
9种情形是合法的,财务放心大胆转
除了上述两种方法外,以下9种情形公户转私户也是允许的。
1、发工资
公司将每月的工资通过公户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且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2、员工差旅费报销
公司将对公账户上钱打给销售人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注意:留存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
3、税后分红打给股东
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税后利润以分红的形式打给股东个人,且已代扣代缴了20%的个税。
4、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润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将缴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5、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给个人劳务报酬,且已经代扣代缴了个税。
6、归还个人借款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转入股东个人卡中,用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风险提示:公司长期借股东钱未还,有账外资金回流的嫌疑,一旦被稽查,税局就会怀疑是否存在无票收入等违法行为,风险巨大。
7、向个人采购
公司向个人采购物资,且取得了税务局代开的发票,这种情况下,公司把钱转给采购的个人是合法的。
注意:要索要发票、留存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
8、向个人支付赔偿金
通过公司向个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这种情况下,公司把钱转给个人是允许的。
注意: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9、公司向个人房东转房租款
公司租个人房屋用于办公,每月向个人房东支付房租款,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注意: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水电费由公司承担。实务中,水电费税前扣除需要取得对方发票复印件及分割单、收据,以及本公司付款有关证明
一、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合同、发票等),否则银行会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绝处理.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二、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公司一般户里的钱要怎么取出来,如何合理避税?
两种方式:
一、一般户的银行开设一个存折,把一般户里的钱转存到这个存折上就可以取出来了.
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你可以通过各种转账方式把钱转到基本存款账户,然后就可以进行取钱.
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备用金.
备用金(petty cash)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
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关于这个问题,文章的回答是主要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文章列举了所需的资料的种类.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只要个人把钱还给公司就不用交税。
如果是劳务合同的话就是个人20%个人所得税,跟公司就没什么关系,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分期发放也可以少交税。
也可以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签订供销合同或服务合同,这也可以合理避税。
您好,我是一品税悦,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与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且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的汇款,即属于大额可疑交易,银行向你要求的借款证明等文件都是报告大额可疑交易的流程之一,只是例行的查询,如果资金去向无不合法的情况,是不会有事的。
1、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①工资、奖金收入;②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③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④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⑤个人贷款转存;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⑦继承、赠与款项;⑧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⑨纳税退还;⑩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⑪其他合法款项。
2、“公转私”业务普遍存在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例如发放工资、个人备用金支取、员工报销垫付费用、报销差旅费及补助、工伤赔偿、自然人投资者的分红、自然人和企业的借款等等。这些都会涉及银行公对私的转账,如果是正常业务,没有以偷逃税款为目的,根本不需要担心,当然,如果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各类款项时,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那首先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让人怀疑,另一方面所得税上也面临着无法扣除的损失。因此,公转私业务做账的摘要需要记述细致、清晰,所附原始凭证等证据链佐证资料需要真实、完整。
3、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一部分业务用私人账户收款,不开票不申报,通过隐匿收入,达到“避税”目的。如果企业以不合法的手段通过大量公转私方式来偷逃税款,其实这种行为不管是否纳入大额交易报告,都是有税务风险的。
总之,正常的公转私无需担心,如果想避税,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公司账户转账到个人的银行卡,只要数额不大,税务上解释得清楚,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一般来说数额不要超过一万,如果超过一万,就需要详细的税务说明,当然就会有相关的税需要交纳。
如果金额涉及太大,就不能提供合理的发票,无法列支成本,从而会导致账务异常。这个情况也有方法应对,就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合理合法合规地获得进项发票,解决进项问题,就能很好的解决成本问题。
扩展资料: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奖励证明、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等。
上面这一规定说明公司账户转账到个人账户,是需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合同、发票等),否则银行会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绝处理,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怎样合理避税
1、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在有关联关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B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A公司,有联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润,减少B公司利润,使他们共同承但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但的税负达到最少。在企业内部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取转让定价,将主要利润转向税率低的企业进行避税。
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例如在我国很仿念腔多合资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税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把货物压低价格销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目地。
通过转让定价方法,一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有效的冲减利润,从而缩小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是通过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低价卖出产品”,其结果是账面利润减少乃至亏损,从而有效的节约所得税。这样避税应注意,转移手法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达不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
2、其他合理避税方法
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置适合避税的企业结构。例如针对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避税以减轻税负。
一是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二是虚设信托财产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税收规定,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的合理安排,也可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
1).当某一大备衫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点时(即年末与年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可适当推迟交易发生日,使之尽可能发生在下一年度,从而使部分所得税推迟一年缴纳,获得利润方面的好处。若推迟100万元的纳税额一年,按年高扰利息10%计算,可避税10万元左右。
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某些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中,从而避开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3).针对享受“减二免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应尽量将其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中,尽量延续其开始获利年度,并可以从第六个或者第七个年度开始弥补亏损。在公司经营达到经营年限的后五年中,将利润向该企业转移,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避税。也可以收购此种类型的企业,已分流利润,进行避税。
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便找出没有法律麻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知识,用足税收优惠,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及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及合理的财务安排,以求达到最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