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和远期期货交易 外汇期货交易和远期期货交易的区别
简述远期,期货,期权的区别
期权与期货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薯裂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远期——合约双方承诺在将来某一天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物(标的物可以是大豆、铜等实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数、债券指数、外汇等金融产品)。
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期货合同是双向合约,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则必须在有效期内对冲;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保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买卖期权合约的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
3、现金流转不同
期权交易中,买方要向卖方支付保险费,这是期权的价格,大约为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价格的5%~10%;期权合约可以流通,其保险费则要根据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期货合约面值5%~10%的初始保证金,在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取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则可提取多余保证金数埋闭。
期权与远期的区别如下:
1、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
2、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不具备发现价格的功能。
3、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4、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很小,远期交易从交液圆易达成到最终实物交割有很长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任何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能出现,信用风险很大。
远期和期货的区别
一、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而远期交易的对象是非标准化合同,合同中的商品数量、等级、质量、交收地点等都是买卖双方私下协商达成。
二、交易目的不同:远期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在未来某一时间获取或转让商品。期货交易则是为了转移风险或追求风险虚毁收益。
三、氏辩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功能是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远期交易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差核备调节供求关系、减少价格波动的作用,但缺乏流动性,所以其价格的权威性和转移风险的作用就受到了限制。
四、交易方式不同:远期合约没有固定交易场所,通常在金融机构的柜台或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交易,而期货交易则是在专门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
五、交易到期时交付形式不同:交易到期时,远期合约一般会发生实物或现金交割。而期货合约通常在到期前就会被平仓(或叫实物交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期货
百度百科-远期合约
金融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区别
你好,作为一种标准化的远期交易,金融期货交易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也存在以下区别:
(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金融期货必须在有组织的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而远期清差交易在场外市场进行双边交易。
(2)交易的监管程度不同。金融期货交易要受到监管机构监管,交易品种、交易者行为均须符合监管要求,而远期交易则较少受到监管。
(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的内容可协商确定。金融期货交易中,基础资产的质量、合约时间、合约规模、交割安排、交答昌皮易时间、报价方式、价格波动限制、持仓限额、保证金水平等内容都由交易所明确规定,而远期交易的具体内容可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4)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交易者均以交易所(或期货清算公司)为交易对手,基本不用担心交易违约。而远期交易通常不存在上述安排,存在一定的迅察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远期和期货的定义
1、远期是合约双方承诺在将来某一天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物(标的物可以是大豆、铜等实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数、债券指数、外汇等金融产品)。期货是标准化的远期合约。
两种合约都是契约交易,均为交易双方约定为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买或卖一定数量商品的契约。
2、它们的区别在于:
1)交易场所不同。期货合约在交易所内交易,具有公开性,而远期合约在场外进行交易。
2)合约的规范性不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合约,除了价格,合约的品种、规格、质量、交货地点、结算方式等辩拆竖内容者有统一规定。远期合约的所有事项都要由交易双方一一协商确定,谈判复杂,但适应性强。
3)交易风险不同。期货合约的结算通过专门的结算公司,这是独立于买卖双方的第三方,投资者无须对对方负责,不存在信用风险,而只有价格变动的风险。远期合约须到期才交割实物、货款早就谈妥不再变动,故无价格风险,它的风险来自届时对方是否真的前来履约,实物交割后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风险。
4)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合约交易双方按规定比例缴纳保证金,而远期合约因不是标准化,存在信用风险,保证金或称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双方确定,无统一性。
5)履约责任不同。期货合约具备对冲机制、履约回旋余地较大,实物交割携大比例极低,交易价格受最小价格变动单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远期合约如要中途取消,必须双方同意,任何单方面意愿是无法取消合约的,其实物交割比例御信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