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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现货仓库 上海期货现货仓库招聘

期货大神 原油期货 2023年08月30日

期货交割时卖方的货从哪儿来

期货交割时卖方的货来的地方唯改如下:

通过期货交易,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就按照交易所合约规定的进行实物交割履约,同时交易所将双方持仓平仓了结。交割手续通过交易所办理,拿到仓单后,到仓库提货。

所谓的期货实物交割,指的是因为在期货约迹手定的交易日之后,对于手中所持有的未进行平仓的合约,最终以实物方式进行交收,并最终了结期货义务的平仓形式之一。一般商品期货交易都使用期货实物交割作为平仓方式。

由于期货并不是以进行现货的购买为目的,而是通过买卖差价进行营利与保值,所以,真正采用期货实物交割的合约不多。交割的比率多少页反应着市场的健康程度,过多说明流动性过大,过少说指州判明投机性太强。

成熟的市场一般不超过5%,我国的交割率在3%左右。

期货实物交割,一般包括滚动交割与集中交割。集中交割,就是我国上海期货交易所与大连商品交易所所采用的方式,在交割月份的最后的交易日过去之后,一次性进行集中交割。滚动交割,除了集中交割之外,在交割月的第一至最后交易日的规定世界,也可以进行交割。

期货仓单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期货中仓单是什么意思就是指你的交易代号。这单交易的交易单,仓,表示你已建仓,有多,也有空。

问题二:现货仓单和期货的区别是什么?相信你对期货有一定的了解,仓单可能了解不多,区别呢,楼上给位都介绍了一下,那么你看一下这个资料吧,相信对你有帮助

所谓仓单是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而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它表示一定数量的货物已由存货人交付保管人,是仓单持有人依仓单享有对有关仓储物品的所有权的法律凭证。仓单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也是仓储合同的组成部分。有价证券是表示或证明一定财产权利的证书,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券面须载明财产的内容和数量,用一定金额表示,以证明其有一定价值;二是证券所表示的财产与证券自身不可分离,权利的享有或转移,以出示或交付证券为依据。

仓单是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同时也是保管人,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验收储存货物,确定货物是否依合同约定的条款得以合理保管的依据。仓储物品的所有权随仓单的转让而转移。仓单是有价证券,它不但可以经背书转让,而且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仓单还可以作为权利质押。

仓单的法律性质

(1)仓单是要式证券

仓单上必须记载保管人的签字以及必要条款,以此来确定保管人和存货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仓单是物权证券

仓单持有人依仓单享有对有关仓储物品的所有权,行使仓单上载明的权利或对权利进行处分。实际占有仓单者可依仓单所有权请求保管人交付仓单上所载的储存物品。

(3)仓单是文义证券

仓单上的权利义务的范围,以仓单的文字记载为准,即使仓单上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不符,保管人仍应按仓单上所载文义履行责任。

仓单的内容

仓单依《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应载明以下内容:

(1)存货人的名称陪迹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嫌冲、数量、质量、包装;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日期和填发地。

(9)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

仓单的效力

(1)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

(2)移转保管物的效力。

说到现货仓单的名声啊,确实不太好,华夏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这与国家相关监管不是很得力,加上行业发展尚不是很完善所致,但是国家对现货仓单这一块还是很支持的,比较正规一点的有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crme、大连稻米交易市场dlbot

楼主可以到相关网站具体了解下:)

问题三:什么是现货仓单。与期货仓单的区别?所谓现货仓单就是有统一单位规定的仓库(交易所自己的仓库)单。而期货交易是指合同的买卖。区别是现货仓单是现货交易(实物交易),而期货交易是目前没有实物只是合同,而到规定日期后才能转换成现货仓单

问题四:仓单到底是什么啊?对期货价格有什么影响?期货中的仓单是只对商品期货而言的,下面把以前的帖子再发一遍:

zhidao.baidu/question/49238812?si=2

当现货商把符合交割标准的货物交到交易所的交割仓库,交割库检验合格后,给货物持有人开具标准仓单,货物持有人可以拿着标准仓单到交易所的交割部办理注册手续。经过注册的仓单才可以进行交割,其总数也就是交易所公布的库存数量。

已经注册的仓单同样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但此时仓单所标示的货物未必就已经被出库了,可能还在交割库存放着。

当某个月份的合约履行交割手续后,会有部分仓单办理注销和出库手续,因为每次交割都会有部分仓单进入现货市场流通的。

但有时候参与期货交易的庄家(或持有仓单的主力)为了影响价格,会通过注册、注销仓单来改变交易所公布的库存数量。

比如当主力希望价格上涨时,就把持有的注册仓单大量地注销,造成可交割货物不足的表象,从而引发交易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而实际上可交割芹乱歼的货物并没有减少,还梗仓库里面存放着。

当主力希望价格下跌时,他们又会把仓单再次注册,造成货物增多的现象,使得期货价格受此影响而下跌。

问题五:期货仓单费用升贴水,如果交割的品种比标准品种质量更好,就存在升水的情况;反之就是贴水。

交易价=期货价+升贴水

问题六:期货中,什么是压仓单和活单?你所说的“压”仓单是“押”吧?质押仓单?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给付给存货收到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依仓单记载的内容领取仓储物,因此,仓单上记载的内容是存货人与仓储保管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而仓单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中的一类。

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作为质物提供担保,以标准仓单作为质押获得融资。

办理条件:

(1)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的授信申请人限定为以其合法持供的、拟质押银行的标准仓单对应的货物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工业企业或以对应的货物作为销售对象的商贸企业;

(2)质押仓单所标明商品必须是可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商品种类;

(3)标准仓单质押授信的质押率不高于70%;

(4)授信申请人应符合银行关于法人客户授信的有关规定,并满足:

a)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不能进行信用评级的除外);

b)信誉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5)银行的其他相关要求。

问题七:期货仓单日报是什么东西只有期货仓单可以进入期货实物交割流程,普通仓单只是放在期货交割仓库,但不可以参与交割流程。

问题八:期货里面的锁单是什么意思呢在不平老仓的情况下,反方向开仓.对小散来说,锁仓没意思,直接平仓就行了,没必要画蛇添足!!

问题九:帮我解释一下现货仓单.1.现货仓单交易应该怎么理解这位仁兄,我国的现货市场是这样规定的:

1、所谓现货仓单就是有统一单位规定的仓库(交易所自己的仓库)单。而期货交易是指合同的买卖。区别是现货仓单是现货交易(实物交易),而期货交易是目前没有实物只是合同,而到规定日期后才能转换成现货仓单。

2、现货仓单的交易是在期货交易的基础上的,而没有仓单的直接交易。也就是说,只有在某期货商品到达指定期限,而手中仍持有此商品的买卖交易合同单时,才会由交易所指定是交齐全部买货款,还是拿出全部卖出的商品(货物),并由交易所全部检查合格(按交易所的质量标准)后,才可转换成现货仓单进行交易。具体现货仓单的交易情况要看当月各交易所,各期货到期商品的交易持仓情况。

3、它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要求。(推荐甲阳国际可查)

4、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期货到期商品的买卖交易单保留---交齐货款或拿出全部商品(货物)---由交易所全部检查合格(商品可以提前交予交易所检查入库)转换成现货仓单---按交易所指定进行现货仓单交易(现货仓单交易完成)。

5、现货仓单交易是由期货商品交易所按规定完成的交易,所以没有别中介公司。而且收取一定的商品货物仓储管理费用。

问题十:期货品种注销仓单是什么意思,增减变化说明什么.通俗点!不要长篇大论很简单的说法就是,你本来把东西存在人家仓库里会有一张存单就叫仓单,后来因为交割或者仓单过了有效期等原因货被拉出来了,就要将仓单注销掉(这样你手供的仓单会被收回),仓单大幅增加可能是现在市场该品种交易不乐观,交易商觉得期现套利有利可图故而将货物拉至仓库等待交割。

交割中期货仓储费和现货仓储费分别是什么区别

简单说就是合约到期后,未平仓的买方支付货款并获得相应商品,未平仓的卖方交付相应商品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过程。

期货交割方式与标准仓单

商品期货因实行实物交割制度,存在仓单概念。本文介绍仓单的知识,是为了帮助读者了解持仓成本的概念。商品期货的持仓成本包括融资成本、入库费、仓储费等,其中融资成本与股指期货中的持有现货股票的融资成本是一样,不同的是,持有股票没有入库费和仓储费等,而且可获得股息收入,抵消了部分融资成本。了解商亩模品期货的持仓成本,有助于读者对套利和股指期货定价理论的理解。

商品期货交易的了结(即平仓)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对冲平仓和实物交割。商品期货的交割方式有集中交割、滚动交割、期转现和厂库交割四种方式。期货交割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对各自持有的到期未平仓合约按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实物交割,了结其期货交易的行为。

期货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人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交易所注册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易所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标准仓单持有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交割仓库不同等级的交割商品提取货物。标准仓单具有流通性好、价值高的特点,因而,商业银行对期货市场标准仓单抱有很大的热情。

集中交割是指交割配对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后集中进行的交割模式,是仓库交割方式的一种。在最后交割日,买卖双方实行一次性交割,仓单与货款同时划转,交割价格按交割月份所有交易日结算价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采取集中交割可以有效避免交割违约,为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和买方筹措货款留下充足时间。

滚动交割是指进入交割月后可在任何交易日交割,由卖方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按多头建仓日期长短自动配对,配对后买卖双方橘耐键进行资金的划转及仓单的转让,通知日的结算价格即为交割价格。期货转现货是指圆巧期货市场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多空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变期货部位为现货部位的交易。这种交割方式在全球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中十分普遍和流行。我国还有豆粕(3283,51,1.58%)期货的厂库交割,即以厂库仓单为对象,与仓库仓单相对的信用仓单形式。厂库仓单是油厂以信用为基础,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符合豆粕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

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虚拟的股票指数,没有实物形态,因此,只能采用现金交割。股票指数期货买卖实际上是对股市未来价格走势的预测进行交易,这和其它的商品期货交易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现金交割相对于实物交割简单很多,也不存在类似商品期货交割中的仓储费、入库费等成本费用,但现金交割也存在财务成本,研究现金交割的成本对设计合理和有效的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方案是有帮助的。

期货交割仓库有什么要求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第三条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业务进行监管,指定交割仓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申请和审批

第四条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轿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

(五)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

(六)仓库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仓储管理经验以及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管理队伍;

(七)有严格、完善的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八)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九)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成为指定交割仓库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仓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五)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六)仓库管理制度及简介;

(七)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指定交割仓库的审批程序:

(一)交易所根据前条所列材料进行初审;

(二)交易所根据初审结果派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三)指定交割仓库需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或细则,经交易所审定后方可开展有关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业务;

(四)交易所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

第七条指定交割仓库经交易所核定批准后须办理以下事宜:

(一)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标准仓单所需各种印章须到交易所备案;

(二)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授权书及专人签字须到交易所备案;

(三)缴纳风险抵押金;

(四)指定交割仓库期货管理人员接受交易所的交割业务培训;

(五)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应向交易所递交《放弃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申请书》,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

第九条指定交割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交割商品全部出库或全部变成现货;

(二)结清与交易所的债权债务;

(三)按交易所规定清退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交易所应及时通告会员及指定交割仓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按交易所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二)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法收取有关费用;

(三)对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实物交割的规定享有建议权;

(四)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闭裤乎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及时向交易所提供有关情况;

(二)根据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对用于期货交割的商品进行验收入库;

(三)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四)按标准仓单要求提供商品,积极协助货主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

(五)保守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六)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年审;

(七)缴纳风险抵押金;

(八)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等事项,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九)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纯知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日常业务

第十三条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第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应保证期货交割商品优先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五条商品入库是商品进入储存的第一阶段,商品入库依次经过下列作业环节:

(一)商品接运。接运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而准确地向运输部门接收入库商品,手续要清楚,责任要分明,遇有封识损坏、苫罩异常、货证不符、数量短缺、商品残损、包装损坏等现象的,一要摸清情况;二要分清责任,向承运部门索要商务记录或普通记录,交货主处理;三要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二)商品验收。商品的验收是按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某项商品的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以验证其是否货证一致,是否符合交易所交割规定的一项工作。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项目为:商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必备的入库资料、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表面质量状况(问题较多,直观难见或已有规则规定按比例抽样检查的,要做拆箱、拆捆、拆包检查)。

(三)商品入库和签发标准仓单。商品验收无误(或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即登帐、立卡、建立商品档案,并根据货主要求按交易所的具体规定签发标准仓单。

(四)标准仓单的注册。标准仓单签发完毕后,有关会员应及时到交易所办理注册手续。标准仓单注册后,方可用于履行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

第十六条商品经验收入库后,即进入储存阶段,在整个储存期间仓库应做好商品的保管保养工作。指定交割仓库应根据各种商品不同的性能、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合适储存场所和科学合理的堆码方式,对商品进行不同的保管、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储存商品完好。

第十七条商品出库是指定交割仓库根据货主的要求,用发货、送货、代运等方式将商品发送出库。商品出库标志着储存阶段结束。

第十八条商品出库应核对出库凭证、检查无误方可发货;发货完毕当日登销料帐、清理单据证件、清理场地、整理货垛;对需办理代运的物资应提前向承运部门提出运输计划;收回标准仓单加盖"货讫"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后保存。

第十九条商品过户。过户必须做好记录和料帐的登、销工作。

第二十条指定交割仓库在办理商品进出库手续时,应及时将相应数据录入仓单管理系统,并做好数据传送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对期货交割商品单独设帐管理。

第二十二条指定交割仓库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期货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交割商品的管理和办理标准仓单业务。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和提高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会员、投资者的服务质量,切实改进仓库管理水平,交易所对指定交割仓库实行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

(一)自查制度。各指定交割仓库根据本办法、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仓库的实际情况,每月选择一项或几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交易所抽查制度。交易所根据掌握的情况或会员、投资者的反映,随时对各指定交割仓库的一项或多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以检查指定交割仓库在日常工作中对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年审制度。交易所每一年度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工作做一次年度检查并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比,提出下一年度的要求,对确不符合指定交割仓库要求又不能做改进的仓库,交易所可以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的资格。

交易所审查的内容包括仓储设施、库容库貌、业务能力、业务实绩、帐目管理、会员满意程度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作为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若未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将其利息返还给仓库(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若发生经济赔偿的,交易所首先用其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赔偿,抵押金不足以赔偿的,交易所有权向指定交割仓库追索。

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数额和交纳方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协议书上载明。

第二十五条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追偿。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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