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做市交易编码 期货做市交易编码有风险吗
期货的点差是多少啊
国内期货没有点差,只有手续费。
点差这词是从外汇交易里面来的。一般做市商用的比较多,买答嫌价15卖价16,中间的1就是点差,做市商15从a手里买来16卖给b,中间的1就是收益。
国内期货手续费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收取,另外一种是蠢搭按照成交金额的万份比收取。清档手
期货公司的成本一般为: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投资者保障基金+各类杂税等等。
期货知识入门
期货入门,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期货以及期货中的各种专业术语:
1、什么是期货:
期货,英文名是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
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
2、专业术语:
常见名词——综合部分
期货交易所: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设立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能,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会员: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审查批准,在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
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某种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
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交易大厅:是期货合约集中交易的场所。
交易席位:是会员将交易指令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参与交易的通道。
出市代表:是受会员委派并代表会员在交易大厅接受本会员的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人员,其在交易大厅与交易有关的行为由会员负责。
交割结算员:是经会员单位授权,代表会员办理结算和交割业务的人员。
远程交易:是指会员在其营业场所,通过与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联网的通信系统直接输入交易指令、参与交易所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虚模。
套期保值:指在现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一定量现货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与现货品种相同,数量相当,但方向相反的期货商品,以一个市场的赢利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基差:是指某一特定商品,在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现货价格与同种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间的价差。
套期保值头寸审批制度:交易所对套期保值申请者的经营范围和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资料、现货购销合同等能够表明其现货经营情况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
期货稽查: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会员、客户、指定交割仓库及期货市场相关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实时信息:是指与集中交易所显示的行情基本同步且连续的市场行情信息,即实时行情。
每日信息:是指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发布的有关当日的期货交易信息。
内幕信息:是指可能对期货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对期货交易价格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期货交易所作出的可能对期货交易价格发生重大影响的决定,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资金和交易动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期货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是指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期货交易所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由于任职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的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常见名词——交易所部分
头寸:是一种市场约定,既未进行对冲处理的买或卖期货合约数量。对买进者,称处于多头头寸;对卖出者,称处于空头头寸。
卖空:看跌价格并卖出期货合约称卖空。
期货贴州纯水与期货升水:在某一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内,某一特定商品的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称为期货升水;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称为期货贴水。
正向市场:在正常情况下,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
反向市场:在特殊情况下,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
持仓: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约称为持仓。
斩仓:在交易中,所持头寸与价格走势相反,为防止亏损过多而采取的平仓措施。
牛市:处于价格上涨期间的市场。
熊市:处于价格下跌期间的市场。
期权:是指某一标的物的买卖权或选择权,在某一限定时期内按某一指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差迹缓某一特定商品或合约的权利。
开仓: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的行为。
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
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
撮合成交: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期货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是指该期货合约的交割标准品在基准交割仓库交货的含增值税价格。
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涨跌停板: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成交价格: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则:最新成交价=cp
cp≥bp≥sp,则:最新成交价=bp
最高价:最高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最高成交价格。
最低价:最低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最低成交价格。
最新价:最新价是指某交易日某一期货合约交易期间的即时成交价格。
涨跌:指某交易日某一期货合约交易期间的最新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之差。
最高买价:最高买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买方申请买入的即时最高价格。
最低卖价:最低卖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卖方申请卖出的即时最低价格。
申买量:申买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高价位申请买入的下单数量。
申卖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低价位申请卖出的下单数量。
成交量:成交量是指某一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双边数量。
持仓量: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双
开盘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
集合竞价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若有多个价位满足最大成交量原则,则开盘价取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最近的价格。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上市合约第一天交易涨跌停板的依据。
交易编码:是指会员按照本细则编制的用于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
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合约单位净持仓盈亏:是指客户该合约的单位净持仓按其净持仓方向的持仓均价与当日结算价之差计算的盈亏。
净持仓方向的持仓均价:是指客户该合约净持仓方向的所有持仓的实际成交价按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风险警示制度: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强行平仓制度:对会员或投资者违规超仓的或者未按规定及时追加交易保证金的,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交易所对违规会员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者投资者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最大持仓限制标80%时,会员或投资者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投资者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
常见名词——交割部分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集中交割:即卖方标准仓单、买方货款全部交到交易所,由交易所集中统一办理交割事宜。
期货转现货: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并按照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仓,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滚动交割:是指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以后,由持有标准仓单和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标准仓单:是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
指定交割仓库: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交割违约:在实物交割时,卖方会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买方会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如数交付货款的。
滚动交割配对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交易所或委托的质检机构对入库商品检验合格后向会员或客户发放的表格,会员凭此表格到交易所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是交易所开具的代表标准仓单所有权的有效凭证,是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交割、交易、转让、充抵保证金、注销的凭证,受法律保护。
标准仓单流通:是指标准仓单用于在交易所履行合约的实物交割、标准仓单交易及标准仓单在交易所外转让。
标准仓单注销:是指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退出流通手续的过程。
质量差异升扣价:实物交割过程中,交割品同标准品因质量差异引起的价格差异。
配对日:滚动交割流程的第一日。
交收日:配对日后(不含配对日)第2个交易日为交收日。
交割预报: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必须到交易所办理交割预报,交易所按照“择优分配、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指定交割仓库。
交割等级:是指满足交割标准的合约标地物的等级,分为基准品和替代品。
仓储损耗费:交割仓库储存交割品的费用,包括储存费、保管损耗费和熏蒸费。
标准仓单征购、竞卖:指发生交割违约后,在守约方选择继续交割的情况下,交易所公开买入、卖出标准仓单的行为。
黄大豆:种皮为黄色,脐色为黄褐、浅褐、深褐或其它颜色,粒形一般为圆形、椭圆形或扁圆形的大豆。
常见名词——结算部分
保证金:是指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结算银行:是指交易所指定的,协助交易所办理期货交易结算业务的银行。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收取交易保证金。
追加保证金:当客户的必须保证金少于一定数量时,经纪公司要求客户补足的部分叫追加保证金。
浮动盈亏:未平仓头寸按当日结算价计算的未实现赢利或亏损。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是指由交易所设立,用于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
当日盈亏: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计算的盈利和亏损,当日盈利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当日亏损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交割差价:最后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对会员该交割月份持仓按交割结算价进行结算处理,产生的盈亏为交割差价。
专用结算帐户: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设立的,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的帐户。
资金专用帐户:会员在结算银行开设的,专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的帐户。
仓单冲抵:卖方会员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后,其对应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的全额交易保证金在结算后予以清退,盈亏由卖方会员承担。
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取消指令:指投资者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期货的做市商制度是怎样的
做市商制度由一名或多名做市商负责提供买卖双边报价,投资者的买卖指令会传送至做市商处并与之交易,因此做市商有责任维持价格稳定性和市场流动性。做市商制度是一种报价驱动式的交易机制,与竞价交易悄竖前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⑴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为了分析这种供求关系,我们可以用比较直观的坐标图(见图一)予以展示。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纤迟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启清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收益。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图一所示的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⑵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网络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
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
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
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不是庄家
在香港及台湾地区,人们习惯上把做市商等同于“庄家”,把做市商制度又称呼为庄家制度,这在国内引起了包括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市场各方对做市商制度的误解。“庄家”,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巨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凭借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有计划地控制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相当大部分的流通股票,并取得对这家或这几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的操纵地位,进而实现暴利的机构。因此“庄家”已成为操纵市场者的代名词。从A股市场来看,庄家已存在多年,因此,市场已习以为常,甚至有“无庄不成市”一说。客观地说,对于证券市场,庄家对激发交易兴趣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相对于其对市场有效性、投资理性和资源配置的破坏,弊明显大于利。故《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严格禁止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行为,所以,加强监管、提高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规范化程度,必然要查处庄家行为。本文认为,“庄家”与“做市商”绝非等价概念,做市商制度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法制度,庄家坐庄则是一种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来说,二者的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运作目的不同。实行做市商制度,从直接目的上说,是为了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以避免有行无市的现象发生。因此,做市商负有两个基本的做市责任:一是公开报价,即就其做市的股票报出“买价”和“卖价”;二是在报价范围内,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只要持股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而“坐庄”完全不同于“做市”。庄家运作的目的不在于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而在于通过坐庄来获取巨额收益。
交易风险不同。如果做市商报出某只证券的卖价后,持续无市,该做市商就必须进一步降低卖价甚至低于当初做市商的买入价,直至该只股票有一定的成交记录。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有可能发生亏损,而这种亏损的原因在于做市商必须“做市”以保障交易连续性,因此,既是做市商的义务,也是做市商制度的内在要求。由于存在这种制度性亏损的可能,所以,要给做市商以一定的政策优惠。与此不同,庄家在坐庄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一是信息泄漏,即坐庄信息被泄漏给其它机构时,后者选择相反的操作,在其实力与庄家相当甚至超过庄家的条件下,庄家将发生亏损;二是策略失误,即在吸筹、拉高和出货过程中,由庄家吸筹过多或过少、拉高不足或过高、出货过早或过迟等策略失误而引致亏损;三是资金不足,即庄家用于坐庄的资金总量不足以满足吸筹、拉高等操作的需要,导致坐庄失败而亏损;四是信息失误,即庄家选择坐庄时的信息是不准确的或是虚假的或是不完整的,由此导致坐庄失败;五是庄家内讧,即在由若干个机构联手坐庄中,由于利益不协调、操作意见分歧等而使一部分机构退出联手行列,由此,引致坐庄无法继续。显而易见,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尽管也有风险,但绝非为了保障交易的连续性,也不是制度的内在要求。信息状况不同。在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名单是公开的,是一种“阳光做市”。其做市行为完全依据公开的信息,严禁通过各种非正当方式收集和利用内部信息和内幕消息,严禁散布误导性信息和谣言。其交易行为要定期向监管机构上报。而坐庄是一种地下行为。除依据公开信息外,庄家想方设法收集各种内部信息、利用内幕信息甚至散布误导性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以诱导跟庄者“上钩入套”,从中获利。同时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对其操纵行为是严格保密的,并通过分仓等各种办法设法进行掩饰。
对市场趋势的影响不同。对于做市商来说,不准操纵股价,也不能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走势。只是为了维护交易的连续性,做市商有着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功能。在中国股市中,庄家处于远优于一般投资者的地位,他们可以利用资金实力及其它有利条件,在股价欲涨时“打压”、在股价欲跌时“抬价”,使个股价格的上扬与下落处于一般投资者难以预期的态势中,极易打乱股市的正常走势;同时,由于在坐庄中通过在从低价位大量“吸筹”然后“拉高”再到“出货”,极易形成股价过度波动;再次,由于庄家通常在高价位“出货”,使一般投资者高位“套牢”。
做市交易是什么意思
做市交易是指做市商(券商)有自己的账户,可以独立报价,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易,从中可以获得这个产品的差不多卖。
扩展信息:
1.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具有一定实力和声誉的证券经营法人槐喊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报价某种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以该价格接受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通过做市制度保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补偿罩启所提供服务的成本,实现一定的利润。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的买卖,保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第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一般规模小,风险高,会极大影响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尤其是在市场低迷时期,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铅闷野许创业板初期会出现投资热潮,但这并不能保证未来市场不会出现低迷。
第三,如果有做市商,他们会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因此可以随时处理任何业务,激活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待对方的出现。只要做市商出面,承担对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确保市场的交易活动不间断,即使市场处于低谷。
4.真正的做市商市场应该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零售市场,第二个层面是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间的批发市场。
5.证券做市商市场包括“复合”证券市场和“单一”证券做市商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其中“复合”证券市场又可分为“混合”证券市场(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平行”证券市场(如伦敦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