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到期日交割价格 期货价格和交割价格
期货合约交割日期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
因为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最后交易日就是过了最后交易日的当天,不允许交易了,不过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除非是参与套期保值的机构客户会持有头寸到最后交易日,一般的投机者都不会这样操作御册。
拓展资料: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歼缺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最后交割镇改宏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希望详细解释为何期货临交割日,期货和现货价格趋同
你好,期货临交割日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即期货合约的买方在指定的临交割日前必须支付货款,买方支付的货款必须与卖方实际收到的棚尘货物价值一致。期货临交割日临近,期货和现货价格趋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基本面因素相同。在临交割日临近时,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所受到的供求关系、政策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基本相同,因此期货与现货价格出现同向趋势。
二、现货价格影响期货价格。现货价格是期货价格变动的重要参考价格,在临交割日临近时,期货价格受到现货价格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趋同性。
三、期货价格受到投机行为的影响。在临交割日临近时,期货市场的投机活动更加活跃,做空者会做多现货,做多者会做空期货,因此期货价格也会受到较大影响而出现趋同趋势。
四、期货的价差缩小。在临交割日临近时,由于做多者和做空者的投机行为,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价差会缩小,最终接近于0,因此期货价格会和现货价格出现趋同性。
总结起来,期货临交割日临近时,期货价格受到外部因素和投机行为的影响,使得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出现趋同性。因此链缓禅,在临交割哪茄日临近时,投资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理性投资,把握好操作时机,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
为什么期货价与现货价随着合约到期日的来临而趋向一致
期货到期便需要进行交割,即以现货与现金进行交易,所以随着到期日的到来期货价应与现货价趋向一致。
期货价格是指交易成立后,买卖双方约定在一定日期实行交割的价格。期货交易是按契约中时间,地点和数量对特定商品进行远期(三个月、半年、一年等)交割的交易方式。其最大特点为成交与交割不同步,是在成交的一定时期后再进行交割。
期货交易的诞生是以1898年美国成立芝加哥奶油和蛋商会为标志,当时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基本是农产品。以后商会改名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越来越多,一些国家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产品也加入期货交易行列。在价格趋涨时,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在价格趋跌时,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
若两者不趋向一致,则会有投机者进行套利,最终价格依然会趋向一致。
扩展资料
期货的价格形成机制:
期货市乎销逗场的公开竞价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另一种是公开喊价方式。在中国的期货交易所中,全部采用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期货价格的形成必须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1、所谓价格优先原则,是指交易指令在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最优价格最先成交,即最高的买价与最低的卖价报单首先成交。
2、时间优先原则,是指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先进入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先成交。交易所主机按上面两个原则对进入主机的指令进行自动岁卖配对,找出买卖双方都可接受的价格,最后达成交易,反馈给成交的会员。
期货价格中有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结算价等概念。在中国交易所中,开盘价是指交易开始后的第一个成交价;收盘价是指交易收市时的斗孙最后一个成交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分别指当日交易中最高的成交价和最低的成交价;结算价是指全日交易加权平均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货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价格
期货最后交易日,是指什么
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期货合约交割当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逾期未结清的期货合同,应当以现货或者现金结算方式结清。由于收盘的最后期限通常是在月末,所以最后一个交易日通常被设定为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但香港等一些交易所将其定为每月倒数第二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也是期货合约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只要在最后一个交易告拆圆日后仍有未平仓头寸,无论交易者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这些头寸都必须结算。如果交易者不想交割,他必须在最后一个交易日或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平仓。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期是指商品必须交割的日期。在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持有其头寸直至最后交割日期。如果他们不自行平仓,他们将被交易所强制平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获得批准的现货企业,才能保留头寸直至最后交割日,进入交割过程,因为他们有套期保值的需要和资格。我国股指期货的交割价格是根据现货指数最后两个小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的,因此在交割日,期货价格将被迫向现货价格收敛。这里用交割合约期货的收盘价与交割合约的结算价的差值来反映交割合约当前价御物格的趋同。因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成本、股指期货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交割合约期货的收盘价与交割合约的结算价之间的差异可能不会完全收敛到零。
“交割日效应”,是指在期货合约交割日期临近的时袜塌候,期货交易的多头和空头双方为了自己获得一个有利的合约交割价格,通过各种手段对期货价格乃至现货价格施加影响。特别是由于期货合约按照规定以现货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现货到期日交割,这样在最后一次交割时,现货价格对于期货价格几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会有大量资金进入现货市场,导致货币波动,形成“交付日效应”。
指数期货和股票不同,股票是单笔交易,而指数期货是可以双向操作的。股指期货买卖的实质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与他人签订期货买卖合同。该合约有一个约定的最后交易日,也就是执行合约的最后一天,通常是该合约当月的第三个星期五。这是股指期货的交割日。双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终止合同或以现金结算。这是清算或交付。在股指期货交割日,由于交易中买卖的不平衡,标的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出现了暂时的扭曲。在海外投资市场中,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期效应导致股市崩盘的情况并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