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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监会投诉电话是多少
银监会通用的举报电话:12378。
银监会的介绍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5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会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文档、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部(研究局)。
拟订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银行业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调查研究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对银行业发展的政策提出建议;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银行业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负责重要会议文件和文稿的起草;编发有关信息和简报。
(三)银行监管一部。
承办对国有商业银行等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有关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迟猛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四)银行监管二部。
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有关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五)银行监管三部。
承办对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等的监管工作。码清桥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有关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六)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
承办对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期货和保险类除外)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有关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
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存款类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规范合作金融机构管理,研究推动合作金融体制改革;拟订合作金融机构资产正笑负债比例管理、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监管等制度,对其风险情况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拟订合作金融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
(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五)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六)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银监局的电话和地址是多少
广东银监局信访投诉电话:020-83931132
工作时间(9:00-11:30、14:00-16:3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193号邮政编码:510117
扩展资料:
广东银监局内设职能部门: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唤行尘文秘、文档、保密、外事、信息披露、新闻报道等工作。
2、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拟定辖内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日常性法律审查工作,监督、协调有关监管法规的执行;承担银行业监管政策法规方面的对外咨询、解释与函复工作;组织法制教育、宣传与培训;调查研究辖内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对辖内银行业发展的政策提出建议。
3、国有银行监管一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
4、国有银行监管二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
5、法人银行非现场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及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
6、法人银行现场检查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城市商业银行等法人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7、股份制银行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
8、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
9、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期货、保险类除外)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
10、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
11、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
12、业务创新监管协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的监管协调。
13、信息科技监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承办辖内银行业金带咐融机构科技案件的防控工作,做好信息科技突发事件管理和应急处理;组织协调本局系统电子化系统建设,规划和组织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电子设备的采购、管理与维护工作。
14、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主要职责:根据银监会的授权,研究制定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实施细则和规定;协调推动建立并完善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和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开展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和禅宣传教育工作;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组织开展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罚不当行为;牵头负责案件防控、安全保卫和信访工作。
15、统计信息处
主要职责:负责辖内的经济、金融信息搜集、汇总、研究分析,及时向银监会报告有关信息;向广东省政府和广东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6、财务会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本局系统的财务工作;组织编制本局系统的财务会计年度预算、决算;负责本局系统的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承担广东省银行业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和会计事务协调工作。
17、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局系统的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本局系统出国(境)人员事务工作。
18、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本局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局系统的监察(纪检)工作。
19、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本局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0、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参考资料: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