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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期货交易记录查询 大宗期货交易记录查询官网

期货大神 原油期货 2023年09月02日

国内目前什么大宗交易最赚钱

炒股做大宗交易,一般来说,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都是市场价格,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这个数据判断市场的整体情况。如果某只股票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低于市市场的最低价格,那么这个股票就是处于弱势的状态,投资者应该尽量避免参与。反之,如果某只股票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高于市场的最高价格,那那么投资者就可以考虑介入。因为大宗交易是机构和散户之间进行的,所以它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难以把握。

一:炒股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对于A股股票大宗交易规则来说,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股票怎么做大宗交易

买卖双方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协商一致后,向证券营业部申报双方以下成交信息。(一)股东证券代码;

(六)买卖对手方席位号;

(七)交易约定号:上海证券交易所3位数,深圳证券交易所6位数。

大宗交易成交申报能否撤销或变更?

买方和卖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成交申报,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的清算交收义务。

进行大宗交易的账户是否应有足额的证券或资金?

双方必须保证大宗交易帐户实际拥州逗有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大宗交易的成交信息如何查阅?

大宗交易完成后,当日17:30分,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当天成交信息。上海证券交易首页,点击“大宗交易专区”?至“大宗交易信息”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首页,点击“深圳市场交易公开信息”至“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查询。

国有企业背景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吗?

可以,但需符合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总股本在10亿股以下的公司,企业减持的自主权限是“连续三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5%”;总股本在10亿股以上的公司,企业减持的自主权限则为“一次减持不超过5000万股,且三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3%”。此外,国有参股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略宽于此,由连续三年调整为一年。只有超出上述条件的国有股减持才报国资部门审批。9、大宗交易在交易过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有以下几点须注意:

1、若双方对交易要素达成一致后,须用“成交申报”报盘,若用“意向申报”则不会成交;

2、双方交易信息必须全部一致无误、如交易价格、数量、席位、约定号等;

3、交易前与证券营业部做好沟通准备工作。

大大宗交易有哪些减持方式及其意义?

根据股东需要及减持股份市场流通特点,有下列几项减持方案供股东选择。

1、单笔减持方式:适用于市场流通性强、减持量小的股份,使其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交易。

2、多笔分量册判卖减持方式:适用于市场流通性弱、减持量大的股份,通过设定交易底价、分笔分量在设定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变化,择机、择量减持,达到市场逐步消化目的,从而不会因减持造成股价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维护股东市场形像。

3、股权质押融资+大宗交易还款减持方式:适用于未解禁流通股份,先通过股权质押借款,待股权流通后,以大宗交易方式还款组合运作,从而达到合理盘活资产、节约成本、提高资产使用率。

参考

大宗交易的交易流程如下:

1、交易双方场外达成初步意向(也可在系统内发布交易信息),并记录证券名称、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对方席位号、约定号(6位数字)等信息。

2、交易双方约定在交易时间内到各自证券营业部,填写大宗交易委托单,由营业部大宗交冲蚂易经办人员进入大宗交易系统,并按照委托单内容操作。

3、交易系统核实该大宗交易符合相关条件后确认交易、划拨证券和资金到交易对方账户,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公布该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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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是需要证券营业部申报,由交易所核对信息成交的。

三:做大宗交易赚钱吗

文望京博格(

为科普金融知识,本文故事纯属虚构。

做房地产生意起家的女富豪喜胖,看上了意大利(价值18亿元)的豪宅,俄乌战争导致海外大亨在欧洲各大旅游胜地抛售资产,这个时候入手豪宅是不错的选择,(未来升值潜力极大)过几年转手给国内其他富豪至少可以赚50%。

购置豪宅的合同十几天前已经签了,距离最后付款日也没有几天了,但是最近流动资金出了一点问题,喜胖安排财务总监看看公司最近有什么可以变现的资产。

一个小时之后,财务总监答复说:

五年前投资的一个生物科技公司去年上市了,我们当初投资的2个亿现在市值已经差不多快20亿了,但是目前还处于锁定期,大概两周之后(锁定期结束)就可以在市场卖出了。

(知识点:作为公司的原始股东,在公司IPO之后不能马上卖出公司的股票,通常有一个锁定期,例如12月,锁定期之后方可卖出股票。)

喜胖深知不能让市场其他人知道自己准备抛售股票的计划,否则其他VC、PE啥的会抢在自己前面抛售导致股价下跌,这样20亿市值真卖出的时候就成了15、16亿了,最坏的情况还可能被“窗口指导”影响公司其他业务。

20亿的市值股份相对(该公司总市值500亿)也不算小数目,想快速卖出又不想对股票价格造成影响、更想人不知道鬼不觉谈何容易啊!

这个时候喜胖想到一个资本市场的老油条—望京博格。

见面之后,喜胖把自己计划和盘托出给博格。

博格这个人城府极深(心想自己给富豪处理这样的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不能把自己吃饭的计划透露给外人),故作深沉的瞅了瞅眉头,一口气喝下一杯苦苦的美式咖啡,说到:

“感谢您对我的信任,这件事比较难做,咱们这么多年朋友了,再难我也要帮您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什么叫做患难见真情呢?按昨天收盘价这些股票市值20亿,您给我打一个九折就是18亿,咱们现在就签合同,明天我安排公司付款给你,等两周这些股票解禁后,通过大宗交易把股票过户给我,这样可以吧。”

(知识点:博格打算跟喜胖签署一个远期协议,博格先付款18亿给喜胖,喜胖要在两周之后把股票过户给博格。)

喜胖听了这个话,心想(老油条一下子就吃2亿差价,但是他说的这个方案的确可行,但是这个折扣还是要谈一谈)。

喜胖故作镇定的回答:

“感谢您,我觉得您这个方案不错,我安排律师捋一下合同,争取一个小时内签字。您先坐这再喝一杯咖啡等一会,我去一趟洗手间”。

喜胖出门之后,盘算着:

这个老狐狸给打9折,我应该去市场上再寻寻价格,但是这个事情还不能让更多人知道,想到这里拿起手中的电话,拨给了SunBank副总裁汤姆,汤姆说博格这个价格还算公道,我们公司可以出到9.3折,但是流程比较长。9.3折相比9折多出了6000万啊,但是想想如果豪宅的付款晚了,违约金可不止这些。

喜胖回到会议室跟博格说,这件事我还跟咱们的老熟人Tom说了,他说他可以出9.3折,还说今天准备飞过来……

博格听了心想(真是SunB汤姆,差点把到手的鸭子搞飞了),一脸诚恳的说道:

“您也知道,汤姆不靠谱都不是业内新闻了,这样吧为了略表诚意……咱们按9.16折签合同,市值20亿股份我按18.32亿收”。

喜胖心中一笑,一个电话多了3200万还是值得的,顺便还赚了博格一个人情,回答道:

“OK,这个价格……成交”。

当天合同签署之后,博格就跟公司小弟说:

“马上找咱们合作券商融券20亿某股票,采用最先进(TWAP、VWAP)算法交易,在市场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收盘前全部卖出……”。

30分钟之后,博格收到小弟融券卖出操作完成的短信,长舒一口气打开EXCEL计算起来:

(知识点:博格这20亿市场股票买入价格通过跟喜胖的远期合同已经锁定了9.16的折扣,但是卖出价格没有确定,如果未来股价下跌岂不是亏了,所以通过融券卖出20亿股票的方式把卖出价格锁定了。)

(1)9.16折接盘,今天融券卖出(这样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都锁定了),赚了1.68亿的价差;两周后通过大宗交易拿到股票,再把之前融券卖出的头寸还上;

(2)目前大宗还有6个月锁定期,需要支付20亿资金的利息(按年化6%利息,半年就是3%),还有20亿融券的利息(按年化6%利息,半年就是3%),差不多6%点左右20亿就是1.2亿元的利息支出,扣除各种成本之后,这单生意差不多赚了4800万。

博格心中不禁又骂了一遍SunB汤姆,本来这单可以赚8000万的,现在就只赚了不到5000万。

望京博格坐在马路边,手里面拿着(打折之后)10块钱瑞幸美式咖啡,看着远方的夕阳……脑中畅想这20亿套利的交易结构的时候,突然被一个声音唤醒了:

期货交易如何开户

期货账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进入市场交易资格;(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港澳台同胞暂时不能交易国内期货)

2.具有交易所必需的资金或者资产(交易股指期货最低资金50万元,100品种期货交易者开户最低资金1万元);

3.账户持有人和交易执行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扩展数据:

客户期货账户所需的文件或资料:

1.自然人(普通投资者)开户: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开户人本人必须现场开户。

2.法人(机构投资者)开户:开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指令下达人、资金拨付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

期货主要不是商品,而是以棉花、大豆、石油等部分大宗产品和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为标的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标的物可以是商品(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升唯以是金融工具。

如何认定非法期货交易或变相期货交易

首先,从定义上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利用集中交易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下列交易机制或者具有下列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属于变相期货交易:

(一)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卖双方提供履约担保;

(二)实行无债务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且保证金收指笑乎取比例低于合同(或契约)规定的20%。

其次,从集中交易场所来看,目前我国有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其中,前三家交易所是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专门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场所。其他集中交易场所因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唯悉部门批准,属于非法交易场所。在上述四家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是违法的。

最后,从中介机构的角度来看,根据我国的交易制度,期货交易的经纪机构是期货公司。因此,未在期货公司开户的“期货交易”属于非法期货交易,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深交所大宗交易规则

1.什么是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又称大宗交易。一般交易量和金额都很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每个交易所在其交易系统或其大宗交易系统中都有明确的大宗交易定义,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大量的证券交易。根据我国现行的交易制度规则,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金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交易b股(上海)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成交金额不低于5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30万港元。

(二)基金交易笔数在300万笔(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

(3)上海:债券交易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

(4)深圳: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交易价格之间确定。当日无证券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格。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大宗交易应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限定时间内进行。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大宗交易应当在当日涨跌幅限制内,握誉铅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大宗交易应当在当日竞价时间内,在前一收盘价上下30%或者在最高和最低交易价格之间。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当日收盘价或前收盘价为不低于90%的折价标的。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不得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量计入收盘后的证券总成交量。而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格、买卖双方,收盘后会另行公布。最后要明白的是,大宗交易不包含在指数计算中,所以对当日指数没有影响。

2.大小非减持注意事项: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转让解除限售的股份。

(2)非盈利减少比例每减少5%,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内以及作出报告和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次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如何进行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通过股东委托股份或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进行。营业部有专人办理此项交易业务。虚历股东只需填写《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申请书》即可参与大宗交易。

4.闭幕宣言应包括哪些内容?

买卖双方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达成一致后,段好应当向证券营业部报告以下交易信息。(一)股东证券代码;(二)股东账号;(三)交易价格;(4)交易次数;(5)买卖方向;(六)交易对手的席位号。(七)交易协议编号:上交所3位,深交所6位。

5.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可以撤销吗

大宗交易完成后,于当日17: 30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当日交易信息。在上交所首页点击“大宗交易专区”?去“屏蔽交易信息”查询;在深交所首页点击“深圳市场交易公共信息”至“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进行查询。

8.国企背景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吗?

可以,但必须符合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总股本低于10亿股的公司,企业减持的独立权限为“连续三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公司,企业减持的独立权限为“一次减持不超过5000万股,三年内减持不超过3%”。此外,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股转让范围比此略宽,从连续三年到一年。只有超出上述条件的国有股减持,才能报国资部门批准。

9.大宗交易的交易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双方就交易要素达成一致的,须以“成交申报”方式进行要约;如果采用“意思表示”,则交易不会达成;2.双方交易信息必须一致正确,如交易价格、数量、席位、协议号等。3.交易前做好与证券营业部的沟通准备。

10.大宗交易的减持方式和意义有哪些?

根据股东的需求和股份减持市场的流通特点,有以下减持方案供股东选择。1.单次减持法:适用于市场流动性强、减持金额小的股票,使其通过大宗交易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2.多股减持法:适用于市场流动性弱、减持幅度大的股票。通过设定交易底价,在设定的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量的变化,减少每股的数量,逐步消化市场,使股价不会因减少而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股东在市场中的形象。3.股权质押融资大宗交易的偿还和减持方式:适用于流通股。先通过股权质押借款,股权流通后再通过大宗交易偿还集团。

合运作,从而达到合理盘活资产、节约成本、提高资产使用率。

11、股东发生减持行为后,税收可以优惠吗?

视各地方税务征收机关税收政策而定。目前国内的确存在地域差异,所执行的税收费率不等现状,许多地方也通过我们寻求减持税收优惠对象,股东可向我们垂询各地税务征收费率事宜,操作事宜须由股东与税务部门直接沟通确定,达到合理、合规交纳税费。

12、股东如何实现股份价值最大化?

股价创新高及自身财务需求是股东减持的主要动力,但也有股东所持股权股价创新高后,对股价估值过高或因行情振荡,未在最佳时机减持,错失机会。我们认为:股东应根据所减持股份公司基本面,科学合理估值后,进行减持,从而保证股份收益的稳定及价值最大化。

13、股东若对交易价格有要求,可事先约定吗?

可以。减持之前双方签订减持协议,也可支付履约保证金,协议中对交易价格进行设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股价触发交易价格,当日就可以交易,使股东获得最佳减持价格。

14、为什么大宗交易要提前签订减持协议?

大宗交易是非常严谨的交易。具有资金要求高、时效性强等特点,交易失败会造成占用资金用途、错失减持时机、经济损失等问题。减持协议对交易数量、价格、时间等交易要素进行了约定,并采用交易保证金模式对交易提供了履约保证,有利于交易的稳定。

15、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大宗交易程序有区别吗?

有部份区别。1、上交所的交易约定号为3位数,深交所为6位数。2、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定:减持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与其为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担任董、监、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大宗交易当日上午11时前须向证券营业部完成报备手续;3、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股东则不受报备限制,15时前完成相关手续即可。

相关问答:大宗交易权限开通条件是什么

1、在交易时间带上身份证、证券账户卡、银行卡及资金账户卡到开户营业部开通大宗交易权限,选择柜台委托或自主委托;

2、上交所规定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

相关问答:p ta期货开始国际化了吗?开户需要什么条件?

PTA品种开放并不意味着以后就会好做了,可能只是成交量之后会放大,品种会比较活跃,但好不好做还是要看PTA之后的趋势性好不好。

2018年应该是我国期货市场直接对外开放的元年,继原油、铁矿石期货国际化后,PTA期货也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这也是我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化工品种。

PTA是石油的下端产品,是重要的大宗有机原料之一。

它是一种白色粉末,主要用于生产聚酯纤维,俗称涤纶,可用于制作防弹衣、安全带、轮胎帘子线等特种材料。但它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纺织原料的一种。我国最早在2006年上市了PTA期货,至今已经13年。

截至目前,已有80家境外交易者参与我国的PTA期货。

原油、铁矿石期货国际化已经将近一年,其中原油期货上市以来,境外交易者日均成交占比5%,持仓占比约12%。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正逐步形成。

PTA期货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以来,从市场表现来看,起步阶段整体平稳,运行良好。据郑商所统计,截至目前,共有约100个境外客户开户,开户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境外客户交易量占比约10%。

现在PTA开户需要什么条件?

以前老肖开期货户的时候pta和铁矿还都不属于特殊品种,但引入境外投资者以后都列入了特殊品种的行列,为了预防风险,pta和铁矿的交易权限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开通:

1、可用资金10万,申请前5个交易日,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注意这里说的是可用资金,如果你在这几天内用账户里的资金做了交易,这部分就不算在可用资金里;

2、满足50个交易日有交易记录,之后可以要求期货公司自动开通;

3、已经开通股指期货的交易者可以直接申请开通。

我问过期货公司的朋友,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开通pta和铁矿品种的交易权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以前你如果是老的期货账号就不影响使用,可以一直拥有交易权限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支持,点个关注!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交易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的参与方要求和电子交易的业务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现货领域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活动,尤其是现货批发市场开展电子交易活动,不适用于期货交易。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大宗商品Bulk Stock

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

注:大宗商品是本标准中从事电子交易的标的物。

2.2数据电文Data Electronic Text

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等。

2.3电子交易Electronic Transaction

利用网络提供的通讯手段在网上进行的交易。

2.4电子交易中心Electronic Trade Center

为交易商提供及时的开展现货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并能够提供配套物流服务的法人。

2.5交易商Trader

经由电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子交易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在电子交易中心进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企业法人。

2.6交货仓库Transaction Warehouse

经电子交易中心核准、委托,负责检验、保管交易商进行交易的大宗商品并提供相应担保,为电子交易提供相关物流服务的第三方业务部门。

注:交货仓库的商品库存及动态信息是电子交易中心库存及交易情况的信息来源。

2.7结算银行Balance Bank

结算银行是由电子交易中心指定,协助电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拨的银行。

3电子交易参与方

3.1总则

电子交易中心为交易商提供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交易、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务,并制定、执行管理制度,监督其他交易参与方行为,保证交易安全、可靠、公平。参与电子交易的交易商、交货仓库、结算银行都由电子交易中心认定其资格,相互之间签订合同,明确相互关系与权利义务。交货仓库配合电子交易中心提供物流服务,按合同要求负责保管在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中进行交易的大宗商品,为电子交易提供物流保障。结算银行配合电子交易中心提供金融服务,按合同要求负责为电子交易资金流提供监督与保障。

3.2电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中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提供可靠、安全、开放的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并对电子交易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电子交易中心应制定章程、交易过程文件和确保过程有效运作、控制的文件。管理、监督交易的进行与履行,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3.2.1基础设施

能够开展电子交易的基础设施要求如下:

a)满足电子交易的经营场所及设施;

b)满足保管和其他物流配套服务要求的指定交货仓库;

c)电子交易设施和通讯条件完备,满足24小时的服务;

d)能保证电子交易过程按本标准要求运作、控制的电子交易系统;

e)有提供配套的启慎物流配送服务的能山指力;

f)可以实时掌握交货仓库的货物情况;

g)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2交易服务

电子交易中心应提供的交易服务如下:

a)制定并实施电子交易业务规则;

b)安排商品上市交易;

c)管理、监督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结算和交货过程;

d)具有风险防范的措施,并确保措施的实现;

e)监督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合同的履行,并有措施保证履约;

f)对交易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监控与记录,并通过公正的信用评价等级系统来提高网上交易信用度,引导规范、守信的交易作风。

3.2.3物流配套服务

电子交易中心应提供的物流配套服务如下:

a)能为交易商提供及时、便利的仓储服务、代理运输服务;

b)指定交货仓库,并保证交货仓库的业务过程可控;

c)与交货仓库共同保证交易货物的真实性,并有相应的措施保证。

3.2.4信息服务

电子交易中心应提供的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信息服务如下:

a)提供电子交易、结逗旁配算、交货过程的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安全、可控;

b)及时提供电子交易参与方的可公开信息;

c)有能力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行业综合信息、市场行情及分析;

d)对交易资料的可查询期限不低于合同经济纠纷的追索期;

e)发布的公共信息可通过互联网随时获取;

f)确保交易商核心信息的安全,相关信息不被不正当的利用;

g)有完善的系统安全、数据备份和故障恢复的手段,确保交易商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准确;

h)交易商的信息、交易指令及交易过程的敏感信息进行可靠加密;

i)通过可靠有效的技术及管理方面措施,确保交易商身份的正确识别认证,确保交易信息的不可抵赖性。

3.2.5电子交易中心的文件要求

3.2.5.1总则

电子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体系文件应包括:

a)电子交易中心章程;

b)电子交易参与方的管理;

c)电子交易各个过程、环节的管理规定;

d)本标准所要求形成的文件的程序;

e)为确保相关交易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2.5.2电子交易中心章程

电子交易中心章程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目的和职能;

b)名称、地址和营业场所;

c)注册资本;

d)营业期限;

e)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议事规则;

f)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g)基本业务规则;

h)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i)变更、终止的条件、程序及清算办法;

j)章程修改程序;

k)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3.2.5.3交易过程文件

电子交易中心对电子交易过程的管理规定应通过一系列文件载明以下基本内容:

a)电子交易的地点、时间;

b)电子交易的模式;

c)电子交易商品及交货期限;

d)电子交易的暂停、恢复与取消程序;

e)电子交易程序及其管理制度;

f)电子交易合同及其管理制度;

g)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h)交易商管理办法;

i)交货仓库管理规定;

j)交货管理制度;

k)交易结算制度;

l)电子交易风险控制制度;

m)交易信息的发布办法;

n)违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办法;

o)仓单管理办法;

p)电子交易的安全保证措施;

q)电子交易信用保证措施;

r)交易纠纷的处理方式;

s)需要在交易业务规则中明确的其他事项。

3.2.6信息披露

电子交易中心应通过互联网及其他易于获取的方式发布电子交易参与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企业概况、服务范围及能力、联系方式等,交易商的信用状况,以及电子交易即时行情,包括:商品品种、交货时间、交易价格、涨跌、买卖申报数量、成交数量、订货量等。

3.3交易商

交易商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买卖方,交易商应遵守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定,接受电子交易中心的监督,配合电子交易中心的工作。

3.3.1选取

交易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从事与交易商品有关的现货生产、经营、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资信。经电子交易中心批准,取得交易商资格。转让或者承继交易商资格的,应当经电子交易中心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

3.3.2交易要求

交易商参与电子交易应遵守以下要求:

a)交易商只能代理业内交易,不得代理社会公众投资;

b)交易商应守法、履约、公平买卖;

c)交易商应保护好自己的交易商帐号和密码,并对因其帐号在电子交易中心使用所产生的后果全权负责;

d)交易商应遵守电子交易中心的章程、交易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

e)交易商应与结算银行签订相应协议书,在电子交易中心的结算银行开户;

f)交易商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g)接受电子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电子交易中心行使管理职权时,可以按照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交易商进行调查,交易商应当配合;

h)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电子交易中心的相应规定。

3.3.3注销

交易商不再继续在电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应申请办理资格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交易商,应对由于其帐号发生的所有行为全权负责。

3.4交货仓库

交货仓库由电子交易中心认定,是电子交易商品的存放地,交货仓库负责对商品进行保管,对其外在品质进行检验。

电子交易中心与交货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电子交易中心对交货仓库的与电子交易有关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交货仓库不能参与有关商品的电子交易活动。

3.4.1选取

交货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资信;

b)仓库所在地的仓储主管部门的仓储经营许可;

c)仓库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符合电子交易的要求;

d)能提供电子交易所需的配套物流服务、信息服务;

e)承认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业务规则、交货制度等;

f)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子交易中心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仓储企业,并与之签订交货仓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缴纳风险抵押金,接受电子交易中心组织的监督检查。

3.4.2基础设施

交货仓库的基础设施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a)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电子交易中心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

b)满足运输和配送要求的运输条件;

c)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

d)严格、完善的商品检化验制度、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e)承认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业务规则、交货制度等;

f)固定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数额;

g)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h)满足保管、物流服务要求的仓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能实时、准确地反映保管物资的动态情况,与电子交易中心实时通讯;

i)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提供的服务

交货仓库提供的服务如下:

a)配合电子交易中心提供物流配送服务;

b)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c)有代办交货商品运输的能力;

d)货物检验合格入库后,按规定生成仓单;

e)交货仓库应当担保仓单所代表的交货商品的数量及外表品质等属性;

f)配合电子交易中心开展信息发布与查询;

g)保守与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h)按要求实时向电子交易中心传输相关数据并提供有关情况;

i)当所存商品的存放时间超出商(质)检规定的有效期时,交货仓库应及时提醒并协助货主委托国家认可的商(质)检部门对所存商品进行复检;

j)当交易双方对商品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交货仓库应当协同交易双方去国家认可的商(质)检部门进行复检;

k)根据交易合同规定的标准,对用于交货的货物进行验收入库;货物入库的检验由货物卖方和交货仓库共同进行,检验结果须经双方认可。

3.4.4注销

交货仓库放弃交货仓库资格,应向电子交易中心递交放弃交货仓库资格书面申请,并经电子交易中心审核批准。

交货仓库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应办理以下事项:

a)交货商品全部出库、经电子交易中心核准注销仓单;

b)结清与电子交易中心的债权债务;

c)按电子交易中心标准清退风险抵押金。

交货仓库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电子交易中心应及时通告交易商及其他交货仓库。

3.5结算银行

结算银行由电子交易中心统一认定,其主要功能是协助电子交易中心结算、划拨资金。

电子交易中心应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交易商的货款及相关款项。

3.5.1选取

为电子交易提供服务的结算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a)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b)安全、快速的异地资金划拨手段;

c)电子交易中心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结算银行与电子交易中心应签订相应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相关业务手续。

3.5.2提供的服务

结算银行提供的服务如下:

a)开设电子交易中心专用结算帐户和交易商专用资金帐户;

b)向电子交易中心和交易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c)了解并反映交易商在电子交易中心的资信情况;

d)根据电子交易中心提供的票据优先划转交易商的资金;

e)在电子交易中心出现重大风险时,应协助电子交易中心化解风险;

f)保守电子交易中心和交易商的商业秘密。

3.5.3注销

结算银行资格的确认、放弃或取消,电子交易中心应及时通告交易商。结算银行申请放弃结算银行资格,应提前向电子交易中心递交结算银行资格注销的书面说明。

4电子交易业务程序

交易商在电子交易中心通过一定的交易模式,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履约,进行货物、货款交换,并按规定进行结算。电子交易中心应约定具体的电子交易程序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公告电子交易中心所有交易商。

4.1电子交易合同的标的物是大宗商品

4.2电子交易合同的订立

交易商之间通过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签订电子交易合同,约定彼此之间的买卖行为。电子交易合同的订货量,不应大于同期合同标的物的社会供需总量。

4.2.1合同的内容

电子交易中心可以发布经交易商认可的示范性合同文本。合同中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a)买、卖方的名称;

b)标的;

c)数量;

d)质量:

e)包装方式:

f)检验标准和方式;

g)交货时间;

h)价款;

i)结算方式;

j)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k)违约责任;

l)解决争议的方法;

m)合同订立的地点。

合同具体条款由买卖双方签约时约定。

4.2.2要约

交易商向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输入的买卖委托指令即为该交易商向其他交易商发出的要约。买卖委托指令的内容要具体,应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4.2.3承诺

交易商回应其他交易商发出的要约,向电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输入的卖出或买入指令即为该交易商向发出要约的交易商做出的承诺。买卖成交时即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4.3货款支付

货款支付通过结算银行完成。货款支付实行一收一付,先收后付、收支相抵的方法。交货款项包括货款和包装款。货款按卖出价加减地区差价和品质差价结算,包装款、地区差价和品质差价按电子交易中心公布的标准执行。

4.3.1货款支付方式

交易商买进货物时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货款的支付形式及分期付款的进度由买卖方交易商签订的电子交易合同约定。

4.3.2货款支付过程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到期以前,买方应将与其买入商品相对应的全额货款与前期已付货款的差额部分划入电子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帐户。

交货结算时,电子交易中心将交货货款付给卖方,给买方开具仓单持有凭证。

4.3.3结算过程

电子交易中心对交易商存入电子交易中心专用结算帐户的货款实行分帐管理,为每一交易商设立明细帐户,电子交易中心根据交易商当日成交数量按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标准计收交易手续费。电子交易中心与交易商之间交易业务资金的往来结算通过电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和交易商专用资金帐户办理。

4.3.4结算结果通知

当日交易结束后,电子交易中心对每一交易商的交易手续费、货款进行结算。电子交易中心采用发放结算单据电文等方式向交易商提供当日结算数据。

遇特殊情况造成电子交易中心不能按时提供结算数据时,电子交易中心将另行通知提供结算数据的时间。

4.4交货

商品交货是按照电子交易合同约定,交易双方对合同约定商品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的过程。交易商进行商品交货,应按规定向电子交易中心交纳交货手续费。具体标准在电子交易中心的交货制度中明确。

4.4.1货物卖出

卖方交易商将其合格货物送至交货仓库换取仓单并在电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即可卖出,如果货物尚未运至仓库,交易商应提供有货证明,并经电子交易中心认可。

4.4.2交货期限

交易商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交货期限。订立合同后,如交易商同意,也可在期限内自行安排交货时间。

4.4.3交货过程

交易商将商品送至交货仓库检验合格后换取仓单。在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交货日之前,交易商应将仓单和增值税发票等凭证交至电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中心在确认买卖双方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和相关手续无异议后,交付货物、支付货款。

4.5电子交易合同的转让

交易商一方在把电子交易合同转让给第三方交易商时,应征得对方的同意,并通过电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中心合同转让的总量应小于同期标的物的社会流转总量。

4.6电子交易合同的解除

通过电子交易中心订立的电子交易合同,买卖方交易商协商一致并通过电子交易中心后,电子交易合同可以解除。

4.7风险与责任

交易商入市前应与电子交易中心签订入市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免责条款和生效的条件。

交易商对其在电子交易中心成交的合同负有承担风险的责任。

交易商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电子交易中心有权对其采取下列保障措施:

a)终止其资格,接受并全权处理其未履约合同,相应盈亏完全由当事交易商承担;

b)将提供的担保手段或质押的权利凭证变现,用变现所得履约赔偿;

c)不足补偿部分通过法律程序,继续对该交易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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