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算不算投机倒把 期货是投机倒把吗
投机倒把罪判多少年
【法律闹拍分析】
所谓投机倒把,是对一些脱序、失范经济现象的认定和评判。在不同时期,都曾是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投机倒把罪的起落兴废与计划体制的形成及强化、市场秩序确立及逐步完善的过程相随,是经济运行态势、体制转换路径的标识之一。大致分辨,有三个层面的客观所指:其一,指囤积居奇、操纵价格、制假售劣等不法行径,这在任何形态的社会、任何历史时期,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其二,指游离于计划经济秩序之外的地下工商业活动,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动向,因而备受打击;其三,指赚取牌价、市价之间差额的各色寻租活动,集中爆发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举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正弯敏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投机倒把现在还算犯法吗股票,期货这些属于投机倒把吗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贺巧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包括《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在内的92件行政法规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禅败键。枯腊股票,期货这些属于国家鼓励民众参与
60,70年代中的投机到吧是什么意思
就是倒买倒卖,赚取差价的行为,都属于投机倒把。因为那时候是纯粹的计划经济,所有的商品都是国家管控,统购统销的,一切私人买卖赚钱行为,当时都是违规的,属于打击对象
拓展资料:
差价是指不同等级,不同交割月份,不同商品,不同交割地点的期货价格差异。也指同一商品因各种条件不同而产生的价格差别,如批发和零售的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进货与卖出货的差额是一些商人盈利的主要部分。
一、基本运用
1、差价有时表现为升水,有时则为贴水。套期图利就是利用这种期货合约间的差价来获利的市场交易方式。套利的关键性因素即差价的变动。
2、差价会扩大,亦会缩小,但当两个期货合约之间的价格差异显现不正常的现象时,就为交易者提供了套利机会。价格间的差异关系到利润的多寡。套利者的真正难点在于如何捕捉到相同走势下价格的最大差异。
3、对于跨月套利者而言,当差价大于金额持有成本时,即为良好的交易机会;对于跨市场套利者而言,影响差价的是运输成本以及各交易所明确规定的交运商品品种和等级;对于跨商品套利者而言,必须了解两禅肆种相关商品之间的“正常”差价关系,以便利用出现的高于或低于“正常”差价的机会进行套利交易。
二、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买卖股票实现的差价收入。
2、股票差价收入的核算原则:
股票差价收入应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3、股票差价收入的账务处理:
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应收取的证券清算款,借记"证券清算款"科目,按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贷记"股票投衫袭圆资"科目,按应付券商佣金,贷记"应付佣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股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或塌益"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投机倒把现在违法吗
投机倒把现在不违法。
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键源渣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裂基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根据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违法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违法是指一切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狭义的违法,则是指严重地违反法律,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在这里是从广义上对违法进行论述的。
违法与犯罪的联系是犯罪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区别是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比违法行为严重,犯罪行为大多数要负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与其他一些行为的存在着区别。首先,违法行为不同于违反道德的行为。许多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同样,有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其次,违法行为不同于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违法行为当然不能发生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希冀的为法律所肯定的有效结果。但是,不能认为法律上无效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有些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也并不构成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稿悄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