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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有什么差异
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二者的概念你搞清楚了吗?还有你知道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有什么差异吗?下面是懂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的差异,希望对大家有用。
国债期货与股老拆指期货的差异在合约规则差异上:
单从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合约规则看,两者的交割方式与合约标的,报价方式和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及最后交易日,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和最低交易保证金都有较大区别。
在交割方式上:
“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最大的不同在于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取现金交割,而国债期货是实物交割的,中小投资者或许因为得不到交割所需要的债券产生交割风险,这是投资者在进行国债期货交易时注意的问题。”上海中期分析师陶勤英指出。
在合约标的上:
国债期货为“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而股指期货合约标的则为“沪深300指数”。
在报价方式上:
与沪深300指数期货采取指数点报价方式、每指数点300元、最小变动价位0.2点不同,5年期国债期货则采取百元净价报价的方式,即国债期货合约报价是以100元为单位进行报价,最小变动价位0.002元。
此外,国债期货采用循环的最近三个季月作为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同时,与股指期货在最后交易日可以全天交易不同,国债期货在最后交易日只有上午可以交易。
在波动限制和保证金要求上:
对于想要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者而言,还应当注意国债与期指在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和最低交易保证金的不同。
国泰君安期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表示,据中金所的征求意见稿,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日内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相比股指期货日内波动限制而言更小,这本身是由于国债现券的波动性较低,同时这样的设置可以有效地减缓和抑制突发事件、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
期货入门知识多逼空:在一些小品种的期货交易中,当操纵市场者预期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不足时,即凭借资金优势在期货市场建立足够的多头持仓以拉高期货价格,同时大量收购和囤积可用于交割的实物,于是现货市场的价格同时升高。这样当合约临近交割时,追使空头会员和客户要么以高价买回期货合约认赔平仓出局;要么以高价买入现货进行实物交割,甚至因无法交出实物而受到违约罚款,这样多头头寸持有者即可从中牟取暴利。
空逼多:操纵市场者利用资金或实物优势,在期货市场上大量卖出某种期货合约,使其拥有的空头持仓大大超过多方能够承接实物的能力。从而使期货市场的价格急剧下跌,迫使投机多头以低价位卖出持有的合约认赔出局,或出于资金实力接货而受到违约罚款,从而牟取暴利。
指定部位:使期权合约卖方进入某一特定期货部位以履行其义务的指令。如看涨期权卖方在买方要求履约时,将承担空头期货部位,看跌期权卖方在买方要求履约时,将承担多头期货部位。
交易部位(头寸):一种市场约定。期货合约买方处于多头(买空)部位,期货合约卖方处于空头(卖空)部位。
经纪商代理人:为期货佣金商、介绍经纪人、商品交易顾问或商品合资基金经理拉订单、客户侍滚枣或客户资金的人。
联合会员资格或非正式会员资格: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一种会员资格。具有联合会员资格的个人可以进行金融期货和其它指定商品的期货交易。
两平期权:期权合约敲定价(履约价)与相关期货合约的当时市场价格相等或大致相等的期权。
条形图:标明在一定时期内某一交易盘的最高价、最低价和结算价的图形。
基差:同一商品当时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价格间的差异,如不另行指出,一般是用近期期货合约月份来计算基差。
递盘:希望在某一特定价格水平上买进商品的开价形式,相对于发盘。
经纪人:为金融、商业机构或一般公众执行期货和期权合约指令的公司或个人。
仓储费用:在持有现货商品(如谷物或金属)期间支付的仓储费和保险费,在利率期货市场,意指占用资金所支付的利息费。亦称持仓费用或持仓。
结转库存:主要用于谷物市场,意指将上一销售年度结余库存转入下一销售年度的库存。
现货商品:买进或卖出之实际商品,如大豆、玉米、黄金、白银、国库券等,亦称实际货物。
现货市场:买卖实际商品的场所,即谷物仓库、银行等。
现货合约:为立即或在将来交付实际商品而签订的销售协议。
现货价格:通常指可立即交货的实际商品的现货市场价格。
现备如金结算:通常用于指数期货合约交易,结算方式为依据最后交易日指数的现货价值以现金结算指数期货合约。区别于按指定的商品或金融工具交割。
图表法:利用图表分析市场行为,预计未来市场价格趋势的方法。技术性分析派利用图表法计算最高价、最低价、结算价、平均价格变动、交易量和空盘量。两种基本价格图表形式为条状图和点形图。
最经济(廉价)可交割法:用以决定何种现货债券在依据期货合约交割时获利最大的一种计算方法。
商品期权市场会员资格: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一种会员资格。拥有此种会员资格的个人可进行列入商品期权市场分类的合约交易。
佣金:经纪人为执行交易指令而收取的费用。
聚合:期货市场术语。意指随着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日,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趋于会合,也就是说,基差将趋于零。
息票:债券发行人保证在债券到期前定期付给债权人的债券利息。此利息率按年计算。
农作物销售年度:农业产品从当年收获季节到下一年收获季节之间的时间间隔。各种农产品间的销售年度略有不同,例如大豆销售年度为9月1日一8月31日,其中11月份的期货合约月份为新作物年度第一个合约月份,7月份的期货合约月份为旧作物年度的最后一个合约月份。
交叉保值:当为某一现货商品套期保值,但又无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时,可用另一具有相同价格发展趋势的商品期货合约为该现货商品进行保值。
当期收益:债券利息与当时债券的市场价格之比。
日交易者:于每日交易收盘前,将在当天所买卖的期货、期权合约全部平仓的投机商。
交货等级:在必须依据期货合约交割实货时,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则而提供的标准等级的商品或金融工具。
蝶他:一种计算期权权利金变动幅度的表示方式,即每一单位相关期货价格变动所引发的期权权利金变动幅度。蝶他通常被解释为相关期货价格变动能够使期权合约在到期时具有内涵价值的可能性。
差距:同种商品等级、品位和不同交货地点间的价格差异。
最小价位:在某一合约交易中所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量。亦称最小价格波动。
均衡价格:当商品供应量与需求量相等时的市场价格。
敲定价格:以按照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的价格。亦称履约价格。
欧洲美元:置于美国境外银行中不受美国政府管辖的美元存款。
期货转现货:在两个均想利用各自的期货交易部位换取对方现货市场部位的套期保值者间进行的一种交易方式。亦称互换现货。
履约:当看涨期权持有人希望买进相关期货合约或当看跌期权持有人希望卖出相关期货合约时所采取的行动。
到期日(期满日):期权合约的到期日通常为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某一交易日,例如,3月份期货合约的期权到期日为2月份的某一交易日,但仍被称为3月份期权,因为该期权的履约将转为3月份合约的某一部位(如多头部位或空头部位)。
基本性分析法:运用供应和需求信息予测未来市场价格变化的分析方法。
技术性分析法:利用历史价格、交易量、空盘量和其他交易数据预测未来价格趋势的价格分析方法。
投机商:采用预测未来价格动向的方法,并试图通过买卖期货和期权合约获利的市场参与者。
期货佣金商(期货代理商):寻求和接受期货和期权合约买卖指令,并以此向客户收取费用或其它资财的个人或组织。
加工毛利:大豆成本与加工品豆油和豆粕销售收入之间的价格差距。
国债期货发挥了哪些市场功能
完善国债市场功能促进利率市场化
从利率市场化角度来看,我国国债市场还无法产生市场基准利率,公开市场操作也无法发挥市场化利率体制下应有的作用,利用国债及国债衍生产品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更是缺乏源昌,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价格发现功能、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完善国债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第一,完善国债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尽快彻底实现国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建立一条完整可靠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为金融市场和中央银行提供一个具有连续性的市场基准利率。
在发行市场上,应主要采用招标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定期、均衡、滚动地发行短期、中期和长期国债,可以确立并不断强化国债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的地拆姿位,促使基准化的国债利率尽可能地贴近市场利率,体现市场利率,从而起到引导市场利率的作用。逐步把定息国债的初始期限延长到7年、10年、20年乃至30年,最终形成一条完整、可靠和较为准确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为其他债务工具利率的变动和中央银行利率的调整提供一个可靠的参考指标,这无疑对市场化利率体制的确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充分发挥国债承销机构和公开市场操作“一级交易商”的做市商(Market Maker)作用,提高国债现货市场的流动性。通过市场参与者的交流,在各个市场进行对冲套利活动,创造拉平整个市场利率水平的市场条件。借鉴国际经验,将银行间债券市场逐渐发展为国债场外(OTC)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为国债场内市场,最终形成统一开放的国债发行市场和高流动性的国债流通市场。
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债市场。统一是指在统一的国债托管、清算系统的基础上,无论投资者在哪个国旅裂绝债市场上交易,最终是在同一系统内交割。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均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一托管清算和结算,交易所不再进行国债的托管。开放是指所有投资者均可自由出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买卖国债,由于有最低成本的限制,个人投资者和小额投资者可通过代理人或购买国债投资基金的方式参与交易。
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债期货市场的管理,规范国债期货交易行为,保护国债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债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斗枝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债期货交易是指以国债为合约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买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债期货交易和相关活动以及对其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国债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期货交易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中国空友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同)是国债期货交易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全国国债期货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和国债期货经纪机构的资格条件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国债期货交易场所是指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
未经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任何交易场所不得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第七条申请上市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必须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交易场所章程;
(三)国债期货交易管理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四)拟参加国债期货交易的会员名单;
(五)拟聘任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六)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八条前条第(三)项所述国债期货交易管理规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有关国债期货合约的说明;
(二)交易地点和时间;
(三)交易的中止;
(四)交易程序和交易方式;
(五)结算和交割方法;
(六)保证金的交纳和管理方法;
(七)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比率;
(八)会员收支帐户审计办法;
(九)对可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会员资格的规定;
(十)出市代表管理规定;
(十一)交易中的禁止行为;
(十二)违约处理及罚则;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九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制定和修改国债期货交易管理规则必须报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审核批准。第十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设计国债期货合约必须经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后方可上市交易。第十一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不得设立分支交易场所。
未经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批准,国债期货交易场所不得通过与未经批准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交易所或者交易中心联网直接接受其会员的交易指令和直接与其会员进行资金清算。第十二条国债期货经纪机构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主要接受客户委托进行国债期货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期货经纪公司和有证券经营权的金融机构。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从事国债期货经纪业务。第十三条国债期货经纪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国内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或者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授予证券经营权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二)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三)有国债期货交易场所的会员资格;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中国证监会授权机构颁发的《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五)无违法和重大违章经营记录,信誉良好;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章国债期货交易、结算及交割业务管理第十四条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在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第十五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应当建立国债期货交易的涨跌停板制度,确定国债期货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设定客户投机头寸的最大持仓限量和交割月份持仓量限额,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客户因保值需求持仓量超过国债期货交易场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时,必须向该交易场所提出报告,得到该交易场所的许可。否则,该交易场所有权根据事先制定的规则对会员的超额持仓进行强制平仓,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会员承担。第十六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有权了解其告闹会员代理交易的客户的帐户情况。同一客户在同一交易所的不同会员处分别设立帐户者,其总持仓量以各帐户持仓量总和为准。第十七条国债期货交易场所应当向会员公布即时行情,并制作国债期货日交易行情表,向社会公布国债期货的成交量、持仓量、最高和最低价、开盘和收盘价、结算价等交易信息。
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有什么不同
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则都是是什么意思吗?二者之间又有哪些不同呢?下面是懂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则的不同,希望对大家有用。
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则的不同上清所计划推出标准债券远期集中清算业务,由其作为中央对手方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提供集中清算及相关服务。标准债券远期与国债期货类似,均是以利率债为标的的衍生产品,二者的交易规则既有相似也有不同,下面我们做一简单的对比。
首先,国债期货为交易所产品,标准债券远期为银行间产品,二者交易场所不同。在合约标的方面,标准债券远期的标的为虚拟国开债,期限分别为3、5、10年;国债期货标的为虚拟国债,5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券为剩余期限4-5.25年的国债,10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券为剩余期限6.5-10.25年的国债。
准债券远期的交易时间长于国债期货,备野更符合银行间债券交易习惯。在单位报价量方面,国债期货最小报价单位为1手,对应面值为100万的国债现券,而标准债券远期单位报价量为1000万,更能满足规模较大的投资者需求。
在结算方式上,国债期仿竖喊货采用实物交割,而标准债券远期采用现金交割。在参与机构方面,当前银行及保险机构不能进入国债期货市场,而标准债券远期未对准入机构作出明确规定,预计将面向全部可进行银行间债券交易的机构。此外,标准债券远期也设有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规定。标准债券远期将为银行、保险等不能进入国债期货市场的投资者提供对冲、投机的工具,并能解决投资者由于国债期货市场深度不足而难以进行大规模对冲、套利交易的难题。
二者交易规则对比如下表所示:
国债期货
标准债券远期
合约标的
5年期国债期货标的为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可交割券剩余期限4-5.25年10年期国债期货标的为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长期国债,可交割券剩余期限6.5-10.25年
票面利率为3%的3年期、5年期和10年期虚拟国开债
合约月份
最近的3个季月
最近的4个季月
合约到期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
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D日)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D-1日
报价方式
百元报价,净价
百元报价,净价
交易时间
9:15-11:30,13:00-15:15
9:00-12:00,13:30-16:30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0.005元
0.001元
单位报价量
100万
1000万
价格涨跌幅
5年期国债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为1.2%,合约上市首日为2.4%;10年期国债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为2%,合约上市首日为4%
设涨跌停板,幅度尚未规定
结算方式
实物交割
现金交割
市场分层
实行分层清算制度,参与者包括清算会员与非清算会员,清算会员分为综合清算会员和普通清算会员。清算会员可直接参与本业务;非清算会员通过综合清算会员基于代理清算间接参与本业务
持仓限额
对于投机客户,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600手;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300手
分为清算会员总持仓限额控制、单合约全市场单边持仓限额控制和单会员单合约持仓量限额控制。清算会员总持仓限额:清算会员总持仓限额采用“清算限额+个性化容忍度”模式。上海清算所根据清算会员的申请和业务开展情况,对每一个清算会员设置本业务的清算限额,并根据清算会员的资信情况,核定个性化容忍度。单合约全市场单边持仓限额:上海清算所为控制全市场对单一合约的持仓规模,降低结算风险,在本业务中设置单合约全市场单边持仓限额。单会员单合约持仓限额:上海清算所为控制各机构对于单一合约的持仓规模,防范头寸集中度风险,避免操纵和逼仓等风险,在本业务中设置单会员单合约的持仓上限。
保证金
对于5年期国债期货,保证金为1%,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为1.5%,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为2%;对于10年期国债期货,保证金为2%,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为3%,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保证金为4%
清算会员参与本业务,应向上海清算所交纳保证金,包括最低保证金、变动保证金和特殊保证金。其中,变动保证金包括盯市保证金、超限保证金。
市场参与机构
银行、保险暂不能参与
期货入门知识跨交易所套期图利:在一个交易所卖出某一既定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同时在另一个交易所买进同一交割月份和同种类商品的期货合约。利纤早用两市场间的价差获利,如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卖出12月份小麦期货,在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买进12月份小麦期货。
套汇:套汇是指利用不同的外汇市场,不同的货币种类,不同的交割时间以及一些货币汇率和和利率上的差异,进行从低价一方买进,高价一方卖出,从中赚取利润的外汇买卖。套汇一般可以分为地点套汇、时间套汇和套利三种形式。地点套汇又分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套汇。又称为两地套汇,是利用在两个不同的外汇市场上某种货币汇率发生的差异,同时在两地市场上贱买贵卖,从而赚取汇率的差额利润。第二种是间接套汇,又称三地套汇。是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地方发生汇率差异时,利用同一种货币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贱买贵卖,从中赚取差额利润。时间套汇又称为调期交易,它是一种即期买卖和远期买卖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是以保值为目的的。一般是在两个资金所有人之间同时进行即期与远期两笔交易,从而避免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风险。套利又称利息套汇,是利用两个国家外汇市场的利率差异,把短期资金从低利率市场调到高利率的市场,从而赚取利息收入。
套利:投机者或对冲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种交易技术,即在某市场买进现货或期货商品,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并希望两个交易会产生价差而获利。
投机交易: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投机者根据自己对期货价格走势的判断,做出买进或卖出的决定,如果这种判断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同,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可获取投机利润;如果判断与价格走势相反,则投机者平仓出局后承担投机损失。
操纵市场行为: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机构、大户为了牟取暴利,故意违反国家有关期货交易规定和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违背期货币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单独或合谋使用不正当手段、严重扭曲期货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买空:相信价格会涨并买入期货合约称”买空”或称”多头”,亦即多头交易。
卖空:看跌价格并卖出期货合约称”卖空”或”空头”,亦即空头交易。
交割: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各交易所对现货商品交割都规定有具体步骤。某些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结算方式。
交割日:根据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交割日为交割过程内的第三天。合约买方结算公司必须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书,连同一张足额保付支票送抵合约卖方结算公司的办公室。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
近期(交割)月份:离交割期最近的期货合约月份,亦称现货月份。
远期(交割)月份:交割期限较长的合约月份,相对于近期(交割)月份。
升水:1)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支付的额外费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格月份升水。3)当某一证券交易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开仓:开始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开仓”或”建立交易部位”。
持仓:在实物交割到期之前,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个人意愿,自本地决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而投资者(做多或做空)没有作交割月份和数重相等的逆向操作(卖出或买入),持有期货合约,则称之为“持仓”。
平仓:交易者了结手中的合约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称”平仓”或”对冲”。
分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超量持仓,以影响价格,操纵市场,借用其他会员席位或其他客户名义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量规定,其在各个席位上总的持仓量超过了交易所对该客户或会员的持仓限量。
移仓(倒仓):交易所会员为了制造市场假象,或者为转移盈利,把一个席位上的持仓转移到另外一个席位上的行为。
对敲: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者市场持仓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的行为。
逼仓: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方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