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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成立时间 股指期货哪一年成立

期货大神 白银期货 2023年08月29日

恒生指数期货的发展历程

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香港股指期货的产生及其迅猛发展阶段、体制改革阶段及其稳步发展阶段。第二阶段:香港期货交易所被迫改革。1987年10月,美国股市暴跌引发了全球股灾,香港股市历经四天惨跌,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严重危机。为了应对当时庞大的保证金不足引发的严重债务风险,特别是为防止日后期货交易可能出现的潜在交割危机,香港期货交易所着手对结算和保证制度进行大刀阔斧改革。

香港期货交易所推出股指期握圆货合约时最早结算任务完全是由结算所承担,结算所管辖会员的买卖,并监控会员可能发生的交易风险;而会员则管辖其客户的买卖,负责监控客户交易风险,会员执行结算所的可靠程序,但并不负有履行其保证的功能或义务,即不能保证客户能支付任何未平仓合约保证金。一九八七年十月出现交割危机之后,结算制度的改革要求提上日程。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香港期货交易所作出一个拯救期货市场的决定,即由香港政府出资50%,主要银行和经纪出资50%,筹措一笔二十亿元港币的备用贷款给予香港期货保证公司(之后增至港币四十亿元),增强其抗风险能力,保证香港期货交易所所有期货合约的履行。之后,保证公司动用了约二十亿元港币的备用储备来处理未能履行合约经纪会员的十八亿元未平仓合约。但之后政府规定该笔贷款将通过追讨未履行责任会员欠款及期货合拍芹约和所有股票交易的特别征费来偿还。通过征收特别征费偿还交割债务,无形中将该笔拯救贷款转嫁到了投资者身上。

随后期货交易所继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强其抗风险能力,并且使其监控市场风险的功能得到加强。改革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将会员分为四种等级,只替自己买卖的经纪划为第一类经纪会员,代表自己及交易所会员客户进行交易的经纪划为第二类经纪会员,代表非会员客户进行交易的经纪划为第三类经纪会员,有包销权的经纪则划为第四类经纪会员。交易所依据承受风险的大小相应提高交易经纪会员的股本要求,通过此次改革,每一类经纪会员被要求对其顾客的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监察,且会员还负有承受客户可能拖欠保证金的风险。其二,通过改革成立二亿港币的储备基金,代替以前的保证公司,期交所结算公司可以利用该笔基金直接支付经纪会员拖欠的保证金,及时化解市场交易、交割风险。其三,改革的另一结果是对结算所进行重组。为了更严格地保证经纪会员存放发展按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通过此次重组,将结算公司并为期货交易所的附属公司,完成日常交易和交割的结算任务,更便于期货交易所及时控制风险和应对危机。为满足对香港股票市场感兴趣的散户投资者的需要,香港期货交易所将于2000年10月9日推出小型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简称“小指”)。

这个独特设计的小型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是根据期交所期货合约的指标相关指数,即恒生指数作为买卖基础的。小型期货合约指数的合约乘数每点为港币10.00,或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五分之一。因此,当恒指期货价格在17,500点水平时,小型恒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则会是港币175,000.00。和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一样,小型恒指期货合约也以现金结算。对于本地一些不想承担太大风险和有做微调对冲需要的散户投资者来说,小型恒指期货将会是他们最佳的投资和管理风险的对冲工具。 1)为散户投资者定身设计

小型恒生指数期货一方面有期货合约的好处,另一方面也为不想承担太大风险的投资者设计。他较小的合约价值容许有经验和初入门的投资者,以较小的规模参与包括33支成分股的不同等级表现的指数。

2)低成本

由于小型恒指期货合约的价值是恒指期货合约的五分之一,其保证金要求以及佣金收费也相对较低。

3)保证金抵消

小型恒指期货合约与恒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可以100%互相抵消,使投资组合更灵活。

4)电子化交易平台

和交易所的其他产品一样,小型恒指期货合约将采用HKATS电子交易系统买卖。所有买盘和卖盘以价格和时间的优先次序配对成交,买卖盘的买入、卖出价和成交价等资料都即时传送,为客户提供最佳价格。

5)结算公司履约保证

小型恒指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拥有全部资本的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HKCC)登记、结算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结算公司作为所有未平仓合约的对手,将有效的去除结算公司参与者的风险。这保证不会推及到结算公司参与者对他的客户的财务责任。因此当投资者选择经纪进行买卖时应该小段贺塌心谨慎。小型恒生指数期货(小型期指)

期指均是以恒生指数为买卖基础的期货合约,两者不同之处在于每一「点子」的现金价值。期指每点相对的现金价值为50元,小型期指每点现金价值则为10元,而小型期指的按金水平亦为期指的五分之一。

既然小型期指的合约价值比期指低,杠杆比率也相对较低?

虽然投资一张小型期指的按金金额只是期指的五分之一,但由于两者均以恒生指数为买卖基础,所以其实它们的波幅和杠杆比率是一样的。举例,9月份小型期指的结算价为12,163,小型期指合约的价值便是121,630元(12,163x10元)。由于按金只是7,625元,杠杆比率为16.0倍。至于期指合约,9月份合约结算价亦为12,163,价值便是608,150元(12,163x50元)。以按金38,125元来计算,杠杆比率也是16.0倍。由此可见,小型期指与期指合约的杠杆比率一样。

小型期指与期指的杠杆效应虽然可带来丰厚利润,但同时亦可引致巨额亏损,甚至可在极短时间内蚀掉已付按金之余,更欠下经纪行欠款。例如投资者买入一期指合约而未有即日平仓,一旦在翌日开市后即急跌763点以上,就算经纪行立即将他的持仓平仓(即俗称「斩仓」),客户亦须承担有关的损失。如果市况波动,只要恒生指数下跌153点以上,客户的按金水平就会下跌至低于维持按金的水平,经纪行便通常立即要求客户存入更多金额(即俗称「补仓」或「追孖展」),将按金水平回复至基本按金水平(即开立期指持仓所支付的按金)。万一投资者未能及时支付,更可能在收市前遭斩仓。

中国的股指期货是什么时候推出的

中国的股指期货只有一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2010年4月16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010年2月20日宣布,证监会已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业务规则,至此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制度已全部发布。2010年2月22日9时起,正式接受投资者开户申请。公布沪耐胡州深做扰300股指期货合约自2010年4月16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

一、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不低于50万元;

二、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评分不低于80分);

三、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仿真交易记录,或者是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两者是或者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四、综合评估表评分不低于70分;

五、中期协无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证券、期货市场禁昌蔽止进入者;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期货是何时引进中国的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引进的。

1988年2月,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研究国外的期货市场制度,解决国内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

1988年3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拉开了中国期货市场研究和建设的序幕。

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迈出了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第一步;

1991年5月正迹凯28日上海金属商品交易所开业;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州顷成立;

1992年9月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标志中国期货市场中断了举唤40多年后重新在中国恢复。

1993年2月2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交易所成立。

2010年4月16日中国推出国内第一个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2011年4月15日中国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世界上首个焦炭期货合约

期货的历史

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现代期货交易所应运而生。我国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其上市期货品种的价格变化对国内外相关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最初的现货远期交易是双方口头承诺在某一时间交收一定数量的商品,后来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口头承诺逐渐被买卖契约代替。这种契约行为日益复杂化,需要有中间人担保,以便监督买卖双方按期交货和付款,于是便出现了1571年伦敦开设的世界第一家商品远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改进运输与储存条件,为会员提供信息,1848年,82位商人发起组织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引进远期合同;186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种被称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协议,取灶衡圆代原先沿用的远期合同。这种标准化合约,允许合约转手买卖,并逐步完善了保证金制度,于是一种专门买卖标准化合约的期货市场形成了,期货成为投资者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1882年交易所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增加了期货交易的流动性。

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背景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随着国家取消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放开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市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大,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和现货价格的不公开以及失真现象、农业生产的忽上忽下和粮食企业缺乏保值机制等问题引起了领导和学者的关注。能不能建立一种机制,既可以提供指导未来生产经营活动的价格信号,又可以防范价格波动造成市场风险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1988年2月,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研究国外的期货市场制度,解决国内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1988年3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拉开了中国期货市场研究和建设的序幕。

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拦亩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迈出了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第一步;

1991年5月28日上海金属商品交易所开业;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

1992年9月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标志中国期货市场中断了40多年后重新在中国恢复;

1993年2月2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

1998年8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和上海商品交易所合并组建而成,于1999年12月正式运营。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交易所成立;

2010年4月16日中国推出国内第一个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2011年4月15日中国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世界上首个焦炭期隐塌货合约;

2012年12月3日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首个玻璃期货合约。

2012年11月股指期货成交量和成交额回升,11月股指期货成交量1181.94万手,环比增长23.47%,日均股指期货成交量53.72万股;股指期货总成交额7.87万亿元,环比增长18.73%;日均股指期货成交额3576.6亿元,环比下降2.86%。月股指期货成交额占股票交易额比4.49。

期货市场及行业的金融创新和改革已在监管制度改革、产品扩容和业务创新等多个方面齐头并进:在监管制度改革方面,主要为推进期货市场手续费、套保、套利、保证金及限仓等改革,提升市场效率;在产品创新方面,贴近“三农”需求,开发更多面向农业和农民的证券期货产品,开发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产品;在业务创新方面,证监会支持期货公司业务创新,推动开展境外经纪业务试点和客户资产管理试点,推动专业化的期货投资基金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发行上市。

随着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改革的深入推进,期货行业将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短期内,随着市场扩容和市场效率提升,期货行业将有望迎来业绩拐点;从长期来看,随着业务创新的全面铺开,期货行业将打开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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